施工工作的制度(通用21篇)
在當下社會,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施工工作的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施工工作的制度 1
為規范施工,安全生產,特制訂本規章制度。
一、施工現場組織管理
1、施工現場(工地)應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項目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的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生產管安全。工地主任(項目經理)對工程施工安全負全面責任。施工技術負責人對施工安全負技術責任。
2、工地應建立由工地領導成員(包括施工員、工長等)輪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記錄。并檢查監督班組安全制度的執行。同時還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安全設施驗收和事故報告等管理制度。
3、班組新調入工地時,應將班組安全員名單報告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屬特種作業班組還應報告本班組持有操作證情況。同時,工地安全管理小組要向班組進行安全交底。
4、總、分包工程或多單位聯合施工工程,應以總包單位為主,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參加的聯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監理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各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根據管生產管安全原則,都應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組織或確定安全負責人,負責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
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
1、施工現場(單位工程)安全技術管理基礎資料:
(1)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
(2)安全技術交底書。
(3)安全設施任務單(復雜或特殊要求的設施,還應有設計圖紙、計算書)。
(4)安全設施驗收書。
(5)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安全交底書和安全操作規定。
(6)特種作業人員驗證記錄。
(7)安全檢查、隱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術措施的組織實施和檢查驗收
(1)經審定批準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應層層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安全設施要列入任務單,布置落實,責任到人。
(2)完成后必須組織驗收,合格后才準使用。
(3)在使用過程中,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1)施工現場要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倉庫處;易燃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等。各區域之間間距要符合防火規定。配備足夠數量的防火、滅火設施和器材。
(2)施工現場特別需重視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
① 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儲存、保管、領用都必須嚴格按規定執行。
② 各種氣瓶的正確運輸、存放、使用。氣瓶放置地點應距明火作業點10m以外,要防曝曬,氣瓶防振圈、瓶帽等保護裝置必須齊全。瓶閥的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時,不準開啟瓶閥。
③ 對各種可燃性液體、油漆涂料等都必須熟悉其運輸、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據其性能特點采取相應的防爆措施,在運輸、保存、使用時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4、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育
(1)對新入的職工、調動工作及 臨時工 、合同工、培訓和實習人員都應進行嚴格的三級教育。
① 學習黨和國家有關 安全生產法 律、 法規 和規定。了解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學習一般電氣安全知識和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發生事故后,如何自報、搶報等,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
② 在工區或項目部進行第二級安全教育,學習安全生產情況、勞動紀律、生產規則、安全注意事項、了解工作地的危險部位、危險機電設施、塵毒作業情況等。必須遵守安全生產規程,緊急情況下安全處置及疏散車。
③ 在班組進行上崗前安全教育,了解工段、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范圍,學習機具設備安全操作方法,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個人防護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險機件,危險物的控制方法,以及發生事故的緊急防護措施等。
(2)特種作業教育
①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
② 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并經理論和實際考核,成績合格,并取得操作證后,方準錢庫鎮獨立作業。
③ 無證上崗,按國家有關規定對項目部和作業人員進行處罰。
④ 取得操作證,必須每兩年進行一次復審。
(3)變換工作崗位的工人教育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勞動用工制度的改革,企業通過減員,以達到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要求職工一人多崗,一專多能,工人換崗后應進行從新教育。
① 新崗位的操作規程。
② 新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術知識。
③ 新崗位的`設備常見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④ 該崗位事故案例及應吸取的教訓。
⑤ 經教育后,方準上崗操作。
(4)外來務工人員教育
隨著經濟建設快速發展,大量外來務工人員走上了生產崗位,他們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識,安全意識差,生產技能不熟練,在工作時,有章不循,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疲勞作業,從而引起較多的傷亡事故,因此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① 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政策,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② 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基本知識、危險崗位及通用工種的安全生產知識及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使用。
③ 一般職業危害的預防,常見職業傷害的現場急報。
④ 交通、用電、消防及日常生活安全常識。
⑤ 經教育取得《安全教育合格證》后方可從事企業的生產勞動,但學仍需參加企業組織的三級安全教育。
(5)采用五新作業人員的教育
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新材料時,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教育,學習。
① “五新”的基礎知識。
② “五新”的性能、特點及其可能帶來的危害。
③ 采用“五新”后新的操作方法。
④ 為避免事故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選用正確的勞動防護用品。
⑤ 采用“五新”后發生異常情況時,應采取的應急措施,在熟悉基本性能、基本操作規程和操作方法后,才能上崗操作。
(6)經常性教育
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必須做到經常化、制度化,把它貫穿于管理工作的全過程,經常性的教育內容包括:
① 上級的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及有關的文件、指示。
② 各部門、科、室和各個職工的安全責任。
③ 安全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
④ 事故案例及教訓和安全技術先進經驗、革新成果等。
⑤ 班組應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動日,利用班前或班后進行。
(7)安全管理干部應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管理干部培訓班,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以便更好地教育,培訓職工的安全知識。
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1、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工會應對安全生產作出全面系統的檢查,是領導在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組成部分,負責組織,推動檢查督促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1) 監督檢查本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制度和開展安全工作的情況,定期研究分析職業危害趨勢和重大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
(2)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計劃和安全生產目標植。
(3)了解現場安全情況,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不安全問題,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4) 督促有關部門制定和貫徹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檢查各級干部、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對安全技術規程的執行情況。
(5)參與審查和匯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監督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和安全措施項目完成情況。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設計、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發現不符合安全規定和問題有權提請安全監察機構和主管部門制止其施工和生產。
(7)組織安全生產競賽、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樹立安全生產典型。
(8)組織三級安全教育和職工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監察機構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9) 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計劃。并負責貫徹實施。
(10)負責事故統計、分析、參加事故調查,對造成事故的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11)督促有關部門做好 女職工 和 未成年工 的勞動保護工作,對防護用品的質量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12)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和先進經驗。
(13) 在業務上接受地方安全監督機構和上級安全機構的指導,并如實反映情況。
2、安全生產制度
(1)制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健全安全生產組織。
(2)進地安全培訓教育,開展安全生產監測檢查。
(3)安全生產措施編制,傷亡事故統計分析。
(4)對生產過程中不安全因素研究、消除、控制、預防 工傷事故 發生的措施。
(5)對使用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事先對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可能出現傷亡事故作出充分估計,制定政策、完善、保護措施。
(6)根據工程特點、施工環境、施工條件、施工方法等編制有針對性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7)鑒別、評價、控制或消除生產勞動過程中的有害因素,使勞動條件符合衛生要求。
(8)盛夏做到防暑降溫,寒冬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9)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四、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日常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日前后的檢查和不定期檢查,分公司每周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巡邏檢查,上班前教育,下班后檢查。
2、進行日常性檢查,經常普遍性的檢查,企業每年至少檢查4-6次,項目部每月至少一次,班組每周、每班次都進行檢查,國外還有安技人員的日常檢查,還有各級領導、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在各自業務范圍內經常檢查。
3、安全生產檢查工作應根據上級有關規程、法令和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檢查違章作業和規程、制度的執行情況,機械電器、設備的安全運行,發現事故隱患,及時采取防護措施,杜絕事故苗子,做到防患于未然。
4、安全生產以自查為主,互查為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紀律、查隱患為主要內容,要結構氣候特點,開展防洪、防雷電、防坍塌、防高處墜落、防中毒等“五防”檢查。安全檢查要貫徹領導與群眾結合的原則,做到邊查、邊改,對查出的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記、整改、復查制度。整改計劃要定人、要定措施、定期完成。
5、要經常性安全檢查,能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保證生產正常運行。
五、施工人員安全注意規定
1、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規章制度。
2、所有員工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增強安全意識,確保人身安全。
3、員工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
4、員工進入施工現場,應選擇有安全保障的巡視線路。
5、員工進入施工現場應與設備及施工車輛、坑槽、洞口等位置保持安全距離。
6、嚴禁在吊裝區域逗留。
7、嚴禁飲酒后進入施工現場。
8、嚴禁在施工現場吸煙。
9、服從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合理的指揮和建議。
10、與施工人員溝通應文明友善,主動協調好雙方關系。
11、所有員工應服從公司的統一安排、統一管理。
六、其他
本規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施工工作的制度 2
第一條、為保證公司建筑施工現場工程質量和施工現場生產安全,根據《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現場關鍵崗位打卡制度》(試行),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凡我公司范圍內,由政府投資的重點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工程造價在300萬元以上的新建項目,分公司、項目部應當實施建筑工程施工現場關鍵崗位打卡制度。
第三條、本細則規定的建筑工程施工現場關鍵崗位是指項目部的項目部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等。
第四條、工程開工后至主體封頂前,重要部位打卡一次;主體封頂后,每半天打卡一次。錄入時間為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到18:00.
第五條、建筑工程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均為崗位職務,應在規定的崗位履行本職工作,不應擅自離崗從事其它工作,如確需外出或請假的,需要按照規定填寫外勤任務單或請假條,履行請假手續,一次請假超過3天時應當向公司安質部報告。施工作業處于混凝土澆筑、結構吊裝、隱蔽工程施工等重點時段和關鍵環節的,以及存在下列重大危險源之一的,關鍵崗位人員必須保證在崗在位,不得請假:
(一)高大模板施工;
(二)深基坑和溝槽開挖;
(三)塔吊拆裝;
(四)腳手架搭設;
(五)主要部位混凝土澆筑。
第六條、建筑工程施工現場考勤打卡設備由項目項目部提供并保證能夠正常使用。應使用科密式考勤打卡設備。采購打卡設備的費用從安全措施費中列支。考勤打卡設備放置在施工現場門衛。打卡對象錄入、考勤數據統計由公司或項目部制定專人負責和管理。每月5號前,匯總出上月打卡對象的考勤記錄,并附人員請假條報公司安質科,未按時報送的,視為本月不在崗。
第七條、公司安質科采取不定期檢查和明察暗訪的形式,對項目部建筑工程施工現場關鍵崗位打卡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第八條、對打卡制度執行情況良好,并獲得市級以上質量和安全獎項的建筑工程項目,公司對關鍵崗位人員適當給予獎勵。
第九條、對打卡制度執行情況較好的項目部,將給予通報表揚并給予一定的經濟獎勵。在建筑工程項目中,對未能嚴格執行打卡制度的,給予通報批評并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對拒不執行打卡制度的或平均每月出勤不足10天(項目部負責人等人不足4天)的造成質量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條、項目部施工員、質檢員、材料員、見證取樣員等的打卡制度,科參照本細則執行。
第十一條、本細則由安徽敬亭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細則自xxxx年10月1日起試行。
施工工作的制度 3
1. 目的
為了加強危險卒業的安全管理,認真執行好各類工作業票,確保職工的安全與健康,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實用于工程施工必須填寫施工作業票的危險作業項目。
3.編制依據
3.1《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原電力工業部發布 1996-01-01實施)
3.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火力發電廠部分)(原能源部發布 1992-09-01實施)(變電所部分)(原電力工業部發布 1998-04-01實施)(架空電力線路部分)(原電力工業部發布 1995-04-01實施)
3.3.dl408—91,049-91《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4.必須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的危險作業項目:
4.1 起重機滿負荷起吊,兩臺及以上起重機抬吊、單機雙鉤抬吊作業,移動式起重機在高壓線下方及附近作業,起吊危險品。起吊不易吊裝的'大件或在復雜場所進行吊裝作業,起重機械移位;
4.2 超載、超高、超寬、超長物件和重大、精密、價格昂貴設備的裝卸及運輸;
4.3 油區進油后明火作業,在發電、變電運行區作業,高壓帶電作業及鄰近高壓帶電體作業;
4.4 特殊高處腳手架、金屬升降架、大型起重機械、組裝作業;
4.5 其他危險作業。
5.安全施工作業票分類、適用范圍
5.吊裝作業工作票適用范圍;
5.1.1 起重機滿負荷起吊,移動式起重機在高壓線下方及其附近作業,起吊危險品,起吊不易吊裝的大件或在復雜場所進行吊裝作業。
5.1.2 超載、超高、超長物體和重大、精密、價格昂貴設備的裝卸幾運輸。
5.1.3 大型起重機械拆除、組裝作業。
5.2 多機抬吊工作票適用范圍:
5.2.1 兩臺及以上起重抬吊作業;
5.3 起重機械移位工作票適用范圍:
5.3.1起重機械移位
5.4 倒閘操作票適用范圍:
5.4.1 倒閘操作
施工工作的制度 4
一、施工現場必須采用封閉圍擋,高度不得小于1.8m,主要路段高度不低于2.5m。
二、施工現場的主要道路必須進行硬化處理,土方應集中堆放,裸露的場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應采取覆蓋、固化或綠化等措施。
三、建筑物內施工垃圾的.清運,必須采用相應容器或管道運輸,嚴禁凌空拋擲;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應分類堆放,及時清運。
四、施工現場嚴禁焚燒各類廢棄物。
五、施工現場宿舍必須設置可開啟式窗戶,宿舍內的床鋪不得超過2層,嚴禁使用通鋪。
六、食堂必須有衛生許可證,炊事人員必須持身體健康證上崗。
七、車輛運砂、運土方、運渣土和垃圾等松散物品時,應按地域政府有關規定,覆蓋嚴密、不超載,以防遺撒。
八、施工現場出入口設置洗車臺,對進出車輛的車輪進行刷洗;食堂污水排放口設置隔油池;生活區廁所應建化糞池,并設專人負責清理;現場設置廢水沉淀池,生產廢水經沉淀池后排入市政管網,并定期清理沉淀池。
九、施工盡量安排在6:00—22:00時之間進行,因工藝技術原因需連續施工的必須經過建設管理部門批準,取得合法夜間施工手續并告示周圍居民,方能施工。木工棚、現場混凝土攪拌站應做隔音封閉處理。
施工工作的制度 5
(1)建筑工地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施工現場輪流安全值班制,落實安全責任制。施工管理人員必須執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及注意事項。
(2)施工現場必須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平面布置圖,對道路、臨時用電線路布置、倉庫、加工車間作業場地、主要機械設備、辦公地點、生活設施合理安排,布局應符合安全要求。現場必須設置安全宣傳標語牌、安全警示牌。
(3)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平面布置,做到現場材料、構件堆放整齊穩固,堆放不得超過限定高度。嚴禁靠近防護棚、建筑物墻壁堆放。對油漆及有害物品,應存放在通風良好、嚴禁煙火的`專用倉庫,做到現場文明整潔。
(4)組織職工管理人員和工人學習安全生產有關規章制度,班組每周一為安全活動日。利用黑板報等形式宣傳安全知識,提高職工安全生產自身保護意識,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新工人進場,要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安全技術規范,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照明用低壓的確定,并有檢查驗收記錄。
(6)對于腳手下架搭設、塔式起重機、井架的安裝必須有方案并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對安全網拉設、“四口”、“五臨邊”防護設施完成后,經項目部檢查驗收,合格方可使用,并經常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7)施工管理人員應經常深入現場,注意和關心所施工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和工人遵章守紀情況發現違章及糾正。專職安全員要深入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組織定期檢查,查制度的落實,查設備完好,查安全設施,查操作行為,查安全“三寶”使用,查現場文明施工,做到防患于未然。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對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分庫存放,通風良好。對配電室、木工車間、倉庫、施工作業層、生活區域設消防滅火器,專人保管使用,并掛設警示牌。
(9)特殊作業人員,一定要按特種工種作業的安全規定進行施工,特殊作業一定要向安全管理機構部門請示,待方案批準后才能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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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2、開工前,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有詳細的施工平面布置圖,運輸道路,臨時用電線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在符合安全要求。
3、現場四周應有與外界隔離的圍護設置,入口處應設置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安全生產記錄牌、工程概況牌等有關安全的設備。
4、現場排水在的全面規劃,排水溝應經常清理疏通,保持流暢。
5、道路運輸應平坦,并保持暢通。
6、現場內材料堆放必須按現場布圖規定的地點分類堆放整齊穩固。作業中留置的木材、鋼管等剩余材料應及時清理。
7、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網、護桿、各種限制保險裝置等必須齊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
8、施工現場應設置安全宣傳牌、警示牌,還要在危險部位懸掛明顯的規定標志,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9、施工現場的配電、保護裝置、避雷保護、用電安全措施等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
10、用火用電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現場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度等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11、現場臨時搭設的.倉庫、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規定行。
10、用火用電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現場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度等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11、現場臨時搭設的倉庫、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標準。
施工工作的制度 7
一、總則
1.1本制度適用于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規定了作業過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1.2生產部是施工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施工作業的風險控制和環境保護管理
2.1對于大、中、小修和維修以及新、改、擴建項目的每一項施工作業,生產辦組織人員進行風險和環境因素的辨識,填寫《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清單》和《環境影響評價表》。認真進行風險和環境因素評價,制定消減措施,完成風險和環境評價報告。
2.2風險和環境評價報告經主要負責人審核后,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審核。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實施。
2.3施工單位對每一項施工作業必須組織人員進行風險和環境因素的辨識和評價,完成風險和環境評價報告,經公司安全質量環保部審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三、裝置檢維修安全管理內容
3.1裝置檢維修前,必須作好裝置停工檢維修的準備工作,成立檢維修臨時組織機構,對檢維修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組織機構中必須包含安全組,對檢修全過程的安全工作進行部署、檢查、總結,車間各檢維修現場都必須派專人負責現場作業的安全管理和監督。
3.2停工檢維修項目應作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維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制度。
3.3負責檢維修的人員應對所用的機具材料、設備零件及各種安全用具和防護用具進行認真的檢查與配備,根據檢維修任務布置檢維修現場,保證各通道暢通,對于檢查不合格的各種設備、安全用具和防護用具等要進行修復或更換。
3.4裝置停工檢維修必須制定停工、檢維修、開工方案及相應的安全措施,并經過生產、技術和安全人員討論后,生產主管領導批準后執行。
3.5裝置停工前,要按照工藝要求繪制出盲板圖和盲板拆裝表,盲板加裝完畢后,由生產辦確認后,方可進行檢修。
3.6參加檢維修的人員(包括外委項目的檢修人員)在進入現場之前,檢維修組織機構要召開動員會,對參加檢維修的所有人員進行風險和環境保護以及預防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教育,并落實停工檢維修的安全措施。
3.7外委項目在簽訂檢維修合同時,必須簽訂安全合同,明確施工單位對所承包檢修項目的安全工作負全責,要求施工單位加強自身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的安全規定和本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并接受生產部的統一監督檢查。
3.8對于檢修的外委施工項目,指定專人負責向施工單位作好檢修項目的技術交底,并掌握其施工進度、質量、安全情況,及時作好協調工作。
3.9裝置停工由生產部按停工方案停工,確保安全停車。
3.10裝置停工后,按照停工方案和工藝要求切斷進出裝置的物料,并按規定退出裝置區,易燃易爆、有毒、強腐蝕性的物料的回收要嚴格執行國家工業衛生排放標準,不允許任意排放。無火炬設施的帶壓易燃易爆氣體的排空,要緩慢進行,逐漸減壓,放空管線末端必須采取防火措施。
3.11對盛裝有毒、可燃、腐蝕性物料的設備、容器及管道的檢修,在停工后,應進行徹底的蒸汽吹掃、氮氣置換,使其內部不含有殘渣、余氣,取樣分析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后,加上符合其工藝壓力等級要求的.盲板,使之與相連的設備、管道、系統隔絕,盲板的拆裝應按停工方案的盲板圖進行,并作好明顯標志,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12在停工吹掃過程中,應停止裝置周圍(150米以內)一切預制用火及其他用火作業。
3.13嚴禁用壓縮空氣直接吹掃帶油品的管線和容器,以防爆炸著火,而應該先用蒸汽(或氮氣)將油品和油氣吹掃干凈后,再用氮氣或壓縮空氣將存水吹掃干凈。
3.14在停工檢修時,罐、槽、塔、容器、管線等設備中存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時,其出入口或與系統連接處所加的盲板,應掛上“有物料,注意防火或防毒”的警告牌,并指定專人看管。
3.15對于進入設備內部檢維修的項目,在打開設備人孔前,其內部溫度、壓力應降到常溫、常壓,并從上而下依次打開,在打開底部人孔時,應先打開最底部的放料閥、排空閥,待確認內部沒有堵塞或殘留物料時,方可進行,在打開人孔蓋之前,切忌把螺絲全部松開,嚴防燙傷人員。
3.16對于含油污水系統的檢查,包括下水井、地漏要確實封死、蓋嚴,裝置區內的地坑、平臺及設備、管道外表面的油污、物料要吹掃干凈,避免動火時發生爆炸著火。
3.17裝置停工的注意事項:
3.17.1裝置停工時,必須有一名領導在場與當班班長統一指揮停工,停工過程不宜過快,并注意加強與有關單位的聯系;
3.17.2設備、管線吹掃必須制定流程和吹掃登記表,明確吹掃程序、吹掃時間和負責人,依次進行吹掃置換,防止遺漏或吹掃后又串進物料;
3.17.3禁止向地面、下水井和空中排放油品(或物料),防止發生爆炸、著火、中毒等事故,裝置排放物料應在裝置全部停車后,方可進行;
3.17.4凡是檢修項目,公司安全負責人必須同檢修施工單位負責人進行現場交接,交接內容包括:檢修部位的名稱及檢修作業的內容;檢修部位處理情況,包括處理時間、分析結果和分析時間,裝拆盲板的部位和采取的措施,檢修作業的環境及注意事項等,未經公司安全負責人交待和未經生產崗位班組長同意,檢修人員不得進行檢修工作。
3.18所有檢修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并嚴格執行檢修規程和本工種的安全技術規程。
3.19檢修中的用火管理,嚴格執行輕化工廠《工業動火安全管理制度》。
3.20在檢維修期間要加強保衛工作,保衛科要24小時派專人值班巡邏,關鍵設備和要害部位的檢修,要控制無關人員進入。
3.21在檢維修期間要保證廠區內的消防通道暢通無阻,消防水壓充足,各種消防器材完好備用。
3.22裝置檢修后,檢修單位與本廠要有明確的交接程序,檢修現場必須作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3.23開車前,生產辦要組織有關人員對裝置的各項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并使之處于良好的狀態。
3.24檢修后的壓力容器、設備及管線等,必須按規定進行試壓、試漏,傳動設備要進行單機試運,安全裝置要進行調試復位,未經過試驗的設備、管道、儀表和連鎖等不準投入使用。
3.25接收易燃物料的密閉設備和管道,在接收物料前必須按工藝要求進行氣體置換合格,按方案拆除盲板,由生產辦組織人員進行驗收。
四、監督檢查和考核
4.1各級安全人員要深入現場,加強安全監督檢查,發現危及安全的作業,有權制止并幫助擬定安全措施。
4.2要派專人在現場進行監督。作業不停,監督人員不能撤離。
4.3施工現場監督人員一般要監督檢查如下內容是否符合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4.3.1施工人員勞動保護用具的穿戴情況;
4.3.2消防設施和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
4.3.3各種施工方案和作業票的實施情況;
4.3.4施工現場的交叉作業和外部環境的變化情況。
4.4現場監督人員有權制止施工過程中的“三違”行為,及時向上級匯報。緊急情況下,可以先停止作業,再進行匯報。
4.5對車間執行本規定情況,生產部以定檢和抽檢相結合的方法進行檢查,并根據檢查情況按有關規定進行獎懲。
4.6違反本規定或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視情節給予批評、扣獎或行政處罰。性質惡劣并造成重大事故的責任者,按照事故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五、附則
5.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5.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5.3本制度可以和生產設施檢維修安全管理制度交互參照。
5.4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施工工作的制度 8
1總則
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是安全施工管理的一項主要措施,也是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以保障安全生產,避免事故發生的最后一道安全管理防線,是現場班組基礎的安全管理。為使安全票能有效的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使作業人員進行標準化操作,特制定本制度。
2凡進行松變電施工作業以及其他危險、重要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制度。
3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的編審執行程序:
3.1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必須經同級安全審核,并由本級第一安全員簽發。
3.2填寫好的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必須經同級安全員審核,并由本級第一安全員簽發。
3.3每日工作前,必須由現場負責人向參加本項工作的全體人員逐條、逐項宣讀。
3.4現場施工時,必須按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的分工、注意事項、安全措施進行,如遇特殊情況,必須通知現場工作負責人,經批準后方可變更安全工作票內容。現場工作負責人要對其施工現場施工人員正確執行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的行為負全部責任,安全措施執行人對所執行的'安全措施負主要責任。
3.5更換工作內容必須重新填寫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如果工作內容等不變,每票最長使用時間也不得超過五天。
4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的編寫內容
3.1工作內容
4.1.1工作內容包括工程名稱、工作項目、工作地點等三部分,填寫工作項目以附錄中規定的工作項目名稱為準。
4.1.2工作內容的填寫必須詳細、具體、標準。
4.1.3每張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僅限定一種工作內容。
4.2每張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上必須填寫工作負責人和安全監護人。
4.3工作負責人要針對工作項目、現場的具體情況,參照附錄中的安全注意事項,認真填寫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項。
4.4審核與簽發人若有何安全注意事項請填寫于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的補充措施上。
4.5人員分工:
每張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中必須有明確的人員分工。
4.6每張安全施工作業中(工作)票中必須要有填寫人、審核人、簽發人的簽字,否則視為廢票。
5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填寫后由專職安全員進行現場檢查,工作任務完成后由項目部回收。工作票必須妥善保存,工程竣工后交公司存檔。
6在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使用中,若發現下列行為時,屬于違章行為,要對工作負責人進行處罰;凡因違章使用安全票發生事故時,追究工作負責人的責任。
6.1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填寫、審核、簽發未按規定由有關人員填寫;
6.2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未經審核或簽發而使用;
6.3工作內容不變,一張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使用超過五日者;
6.4現場使用復印的安全票的(不包括有關規定中規定的一式幾份的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
6.5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中的項目未按規定填寫的;
6.6工作負責人在每天工作前未向全體工作人員宣讀或未帶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的;
6.7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上所寫的項目(如人員分工、工作內容、現場布置)與現場實際情況不符。
6.8現場工作人員對工作內容、人員分工、安全注意事項不清。
7各級領導、工作負責人及作業人員要提高對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的正確認識,認真執行安全工作票制度。
施工工作的制度 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后正式上崗作業前,項目部必須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班組教育、項目部教育、企業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記錄擋卡;如果由于安全技術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必須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責任。
第二條各級安全教育具有針對性,對待各班組不可千篇一律,應付差使。
第三條項目部要經常組織干部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學習規范和標準,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通過學習達到熟練掌握和運用的目的。
第四條要堅持開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動日活動,每次活動要有組織、有內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結上周安全工作情況,根據本周工作情況提出和強調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時也有針對性的選學一些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活動的目的、內容及具體安排,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負責,項目經理或其他管理人員不得占用安全活動日時間召開其它會議和進行其他工作。
第五條對新入場的職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項目部進行專業安全技術規程及規章制度的教育,班組進行具體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六條凡要求持證上崗的特種專作業人員,項目部必須于當地勞動部門聯系,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上崗前仍應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第七條職工更換工種或從事第二工種作業時,項目部必須重新對其進行安全培訓和安全規程的學習,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八條施工當中采用新技術、新機具、新設備和新工藝方法時,項目部應對操作人員進行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技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作業。
第二章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是消除事故隱患,預防事故,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為了不斷改善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使作業環境達到最佳狀態。從而采取有效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特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如下:
第一條安全檢查的內容:按照建筑部頒發的《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對照檢查執行情況;基槽臨邊的防護;施工用電、施工機具安全設施,操作行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第二條安全檢查的方法:定期檢查、突擊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后的檢查和經常性檢查。
第三條項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檢查一次,由項目經理組織;各施工隊每天檢查,由施工負責人組織,生產班組對各自所處環境的工作程序要堅持每日進行自檢,隨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第四條突擊檢查:同行業或兄弟單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設備事故、交通、火災事故,為了吸取教訓,采取預防措施,根據事故性質,特點,組織突擊檢查。
第五條專業性檢查:針對施工中存在的.突擊問題,如:施工機具、臨時用電等,組織單項檢查,進行專項治理。
第六條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后檢查: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給施工帶來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溫,雨季防汛;針對重大節假日前后,防止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認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第七條經常性檢查:安全職能人員和項目經理部、安全值班人員,應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預防檢查,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標準施工正常進行。
第八條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的處理:各種類型的檢查,必須認真細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建立事故隱患臺帳,重大事故隱患要填寫事故隱患指令書,落實專人限期整改。
第三章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嚴格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減少因工傷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為了確保安全生產,把安全貫穿于生產的全過程,根據我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如下:
第一條工程開工前,由施工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根據工程特點、所處地理環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細的安全技術措施,報上級有關技術、安全部門批準。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具有技術法規的作用,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第二條工程開工時,由總工程師和技術負責人向組織施工的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班組長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使執行者了解其道理,為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打下基礎。
第三條每個單項工程開工前,工地項目經理要組織施工員向實際操作的班組成員將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作詳細講解,并以書面形式下達班組。
第四條施工員根據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安全設施、設備及安全注意事項的實施填寫《安全技術交底表》責任人落實到班組、個人、履行簽字驗收制度。
第五條施工現場的生產組織者,不得對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私自變更,如有合理的建議,應書面報總工程師批準,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貫徹執行。
第六條安全職能部門要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為依據,以安全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為準則,經常性的對工地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并監督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第四章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第一條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后正式作業前,項目部必須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記錄檔卡。
第二條項目部必須同各作業班組長和職工簽定安全生產責任合同,并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交底雙方必須履行簽字手續。
第三條每天上班前,各作業班組長必須對本班組職工進行全面而又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活動,主要強調當天作業的安全注意事項,檢查職工的安全防護用品佩帶情況,觀察和了解職工當天的情緒和心理狀態。
第四條對施工機械、機具,在投入正常運行前,必須進行二查:一查其安裝是否正確,是否有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保護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檢修后運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別是容易發生事故隱患的機械,必須在班前進行檢修、檢查其安全狀態,發現事故隱患應立即停機維修,修好試機正常后在使用。
第五條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凡是不具備上崗作業條件者,一律不得上崗作業。
第六條項目部班前安全活動必須有書面記錄,由項目安全員簽字確認,企業安全管理科進行監督檢查。
第五章安全值班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消除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環節,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根據我司項目部的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第一條項目經理部安全值班制度:
項目經理部成員,都必須輪流堅持安全值班,每人一周時間。在值班期間,盡職盡責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詳細檢查各作業面的安全生產情況,發現事故隱患,立即采取果斷措施整改。對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高處懸空作業不系安全帶,穿拖鞋等情況,按處罰規定給予處理。值班期間,上下清查人數,凡工地有加班加點的人作業,值班人不得離開現場。參加值班期內發生的工傷事故調查、分析、作好值班記錄,按時交接班。
第二條工地看場人員安全責任:
工地看場人員,除搞好安全保衛工作外,應對進現場的外來人員進行登記,清查發現有新增人員要及時向工地負責人匯報。并在工地門口設安全監督崗,對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帶小孩者,有權制止,不得讓其人進入施工現場。
第三條各級值班人員,必須盡職盡責,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間,擅離崗位,不負責任,導致發生事故,將追究值班人員的直接安全責任。
第六章安全十禁令
第一條嚴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第二條嚴禁一切人員在提升架、吊籃及提升架井口和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第三條嚴禁非專業人員私自開動任何施工機械及駁接、拆除電線、電器。
第四條嚴禁在操作現場玩耍、吵鬧和從高處拋擲材料、工具、磚石、砂泥及一切物體。
第五條嚴禁土方工程的偷取及不按規定放破或不加支撐深基坑開挖施工。
第六條嚴禁在沒欄桿或其他安全措施的高處作業和在單行墻面上行走。
第七條嚴禁在未設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時進行上下交叉作業。
第八條嚴禁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第九條嚴禁在高壓電源危險區域進行冒險作業及不穿絕緣水鞋進行機動水磨石操作;嚴禁用手直接拿燈頭,電線移動操作照明。
第十條嚴禁危險品、易燃品、木工棚場的現場倉庫吸煙、生火。
第七章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實施細則
有生產,就存在安全,安全生產是一個永恒的主題。為了強化安全管理,根據我項目部實際,特制定安全獎罰制度實施細則如下:
第一條勞動安全紀律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種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罰款50元,班組成員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罰班組長200元,五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罰班組長1000元;帽殼已壞,不起安全防護作用,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元;一人連續被罰三次以上,將停工學習,因不戴安全帽而發生了輕傷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自負;
2.進入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穿拖鞋、高跟鞋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元,班組成員一次有三人被處罰,罰班組長100元;
3.酒后人員嚴禁作業,如發現酒后作業人員每一人次罰款50元,酒后作業發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負,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擔經濟責任外,將視其情節追究其法律責任;
4.嚴禁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發現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每一人次罰款20元,因小孩年幼無知而造成個人人身安全事故,責任由監護人自負,因亂動機械設備而造成經濟損失者,由監護人全部負責;
5.嚴禁機械工在工作崗位看書、干私活。發現在工作崗位看書、干私活,每一人次罰款20元,處罰后仍不改正者,加倍處罰;
6.木工、易燃作業處嚴禁吸煙發現吸煙者,每一人次罰款20元。
第二條臨時用電
1.施工現場線路架設必須符合規范要求,有一處不設橫桿,不用絕緣子、線路一把抓,罰款20元;
2.閘刀保險絲必須匹配,有一處保險絲用鋁絲、銅絲代用,罰款50元;
3.總配電箱、閘刀箱不加鎖,下班后不拉閘,無防御措施,一處每次罰款20元;
4.手持電動工具,照明線路不使用、安裝漏電保護器,一處罰款20元;
5.電氣設備有按規程作接零保護,接地接零不符合規范要求,罰款20元;
6.臨時照明線路高度不符和要求,動力、照明線路通過金屬腳手架無絕緣隔離保護,線路拖地,老化破皮,漏電等發現一處罰款10元。
第三條機械設備
1.手持電動設備在使用時不用防觸電的個人防護用品,發現一處罰款20元;
2.操作木工電鋸、平刨帶手套者,每一人次罰款10元;
3.操作木工電鋸不用防護擋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護指鍵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罰款10元。
第四條基槽邊防護
二米以下基槽不設防護支護,不設圍擋,每10沿長米,扣罰架子工班組長10元。
第五條其它
1.木工支模板,將支撐頂在腳手架上,引起外架變形、傾斜,每10沿長米,扣罰班組長20元;
2.未經施工管理人員同意,私自將支護、圍擋拆除,每一處扣罰拆除者所在班組長20元;
3.因工作責任心不強,損壞安全防護設施、防護裝置、安全宣傳標牌者,按損壞實物原值加倍罰款,從工資中扣除;
4.未采取有效保護措施,向基槽內拋物件,發現一次,罰款20元,造成事故者,究其刑事責任。
第六條獎勵
項目部設立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獎安全生產特別獎其條件如下:
生產管理人員:
1.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盡職盡責搞好安全工作,部違章指揮;
2.所管工種班組全年無因工傷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設備事故;
3.所管工種班組堅持正確使用安全三寶,做到無傷害,無違章操作現象;
4.堅持對所管工種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針對性強,現場安全管理資料齊全;
5.所管工程項目安全達標達到全優良標準。
生產工人:
1.能夠認真學習,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作到三不傷害,無違章操作現象;
2.積極參加各種形式的安全活動,為全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獻計獻策;
3.堅持正確使用安全三寶,全年無事故;
4.在緊急關頭排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了人生傷亡事故。
安全罰款用于安全獎勵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每年評比一次,年終給予;安全生產特別獎可隨時獎勵。
施工工作的制度 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施工單位的各項管理活動,確保工程質量、安全、進度和成本控制達到預期目標,提高項目管理水平,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本單位承接的所有建設工程項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裝飾裝修、園林綠化等施工活動。
第三條 施工單位應遵循“安全第一、質量至上、誠信經營、科學管理”的原則,建立健全管理體系,明確各級管理職責,確保工程順利實施。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 施工單位應設立項目管理部作為核心管理機構,負責項目的全面管理工作。項目管理部下設技術質量組、安全生產組、成本控制組、材料設備組、綜合協調組等部門,各負其責,協同作業。
第五條 項目管理部經理為項目第一責任人,負責項目的整體策劃、組織、協調、控制和監督。各部門負責人及項目經理應明確各自職責,確保各項管理任務得到有效執行。
第三章 工程質量管理
第六條 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明確質量目標,制定詳細的質量管理計劃和措施。施工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國家施工規范和標準,確保工程質量符合設計要求及驗收標準。
第七條 實施質量責任制,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質量責任。加強質量檢查和驗收工作,對發現的質量問題及時整改,確保工程質量始終處于受控狀態。
第八條 推行質量創新和技術進步,鼓勵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提高工程質量和施工效率。
第四章 安全生產管理
第九條 安全生產是施工單位的首要任務。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應急預案,加強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第十條 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施工機械設備、臨時設施、安全防護用品等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一條 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排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五章 進度與成本控制
第十二條 制定科學合理的施工進度計劃,明確各階段的里程碑節點和關鍵路徑。加強進度監控和調整,確保工程按期完成。
第十三條 成本控制是施工單位經濟效益的重要保障。應建立成本控制體系,明確成本控制目標和責任。加強成本核算和分析,優化施工方案,降低施工成本。
第六章 材料設備管理
第十四條 建立健全材料設備管理制度,明確材料設備的采購、驗收、保管、使用、報廢等各個環節的管理要求。
第十五條 加強材料設備的采購管理,確保材料設備質量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標準。加強材料設備的現場管理,防止浪費和損壞。
第七章 合同與財務管理
第十六條 施工單位應嚴格履行合同義務,確保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得到有效執行。加強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檔案,及時處理合同變更和索賠事宜。
第十七條 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規范財務行為,確保資金安全和有效使用。加強成本核算和財務分析,為項目管理提供決策支持。
第八章 環境保護與文明施工
第十八條 施工單位應積極響應國家環保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施工對環境的影響。加強施工現場的環境保護管理,防止噪聲、揚塵、水污染等環境問題。
第十九條 推行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現場整潔有序。加強施工人員的文明素質教育,提高文明施工水平。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管理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解釋權歸本單位所有。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或行業標準相抵觸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或行業標準為準。
第二十一條 本管理制度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時修訂和完善。
施工工作的制度 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施工單位的作業行為,提高工程質量,確保施工安全,加強項目管理,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施工項目的組織、實施、監督與驗收等全過程管理,旨在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的職責權限,促進項目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標準化。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三條 施工單位應設立項目管理部,負責項目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計劃制定、施工進度控制、質量安全管理、成本控制及協調溝通等。
第四條 項目經理為項目第一責任人,負責項目的整體策劃、組織實施和日常管理,確保項目按既定目標順利推進。
第五條 項目部下設技術組、質量組、安全組、物資組等部門,各負其責,協同工作,共同保障項目順利進行。
技術組:負責施工圖紙審核、技術方案編制、技術交底及現場技術指導。
質量組:負責工程質量檢查、驗收及質量問題處理,確保工程質量符合標準。
安全組: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監督、安全教育培訓及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
物資組:負責材料采購、驗收、保管及發放,確保施工所需物資及時供應。
第三章 施工管理
第六條 施工前,項目部應組織技術人員進行圖紙會審,編制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并報上級審批后實施。
第七條 施工過程中,應嚴格執行施工工藝流程,落實質量、安全、環保等管理措施,確保施工質量和安全。
第八條 加強現場文明施工管理,保持施工現場整潔有序,減少施工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第九條 實行施工日志制度,詳細記錄每日施工情況、人員出勤、材料使用、機械設備運行等信息,為項目管理提供依據。
第四章 質量與安全管理
第十條 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明確質量目標,實施全過程質量控制,確保工程質量達到設計要求及國家相關標準。
第十一條 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加強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全員安全意識,防范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十二條 定期組織質量、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并跟蹤驗證整改效果,形成閉環管理。
第五章 成本與進度管理
第十三條 制定合理的成本預算,加強成本控制,優化資源配置,降低施工成本,提高經濟效益。
第十四條 編制詳細的施工進度計劃,明確各階段施工任務及時間節點,加強進度監控,確保工程按期完成。
第十五條 對進度滯后的施工任務,應及時分析原因,制定補救措施,并調整后續施工計劃,確保總工期不受影響。
第六章 考核與獎懲
第十六條 建立項目考核體系,定期對項目部及施工人員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獎懲和晉升的.依據。
第十七條 對于在工作中表現突出、貢獻顯著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于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部門和個人給予相應處罰。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解釋權歸公司項目管理部所有。隨著公司發展和項目管理的需要,本制度將適時進行修訂和完善。
施工工作的制度 12
為加強施工單位內部管理,規范施工行為,確保工程質量、安全、進度與成本控制達到預定目標,提升企業形象與市場競爭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組織結構與職責
1.項目管理部:負責公司所有施工項目的統一規劃、協調與監督,負責項目經理的任命與管理。
2.項目經理部:作為項目現場管理的核心,負責具體實施項目管理計劃,包括施工進度控制、質量控制、安全管理、成本控制及人員調配等。
3.工程技術部:負責施工方案的編制、技術交底、施工難題解決及技術創新等工作。
4.質量安全部:負責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檢查與監督、安全教育與培訓、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等工作。
5.物資設備部:負責施工材料、設備的采購、驗收、保管及調配工作,確保施工物資供應及時、質量合格。
二、施工質量管理
1.嚴格執行國家及行業相關施工質量標準,確保工程質量符合設計要求及合同規定。
2.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實施全過程質量控制,從材料進場到工程竣工,每一道工序均需經過嚴格檢驗。
3.定期開展質量檢查與評估,及時發現并糾正質量問題,對質量問題進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蹤落實。
三、施工安全管理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的安全職責。
2.加強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全員安全意識與自我保護能力。新進場人員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3.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對發現的安全隱患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確保施工現場安全可控。
4.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四、施工進度管理
1.編制詳細的施工進度計劃,明確各階段施工任務、時間節點及責任人。
2.加強施工進度監控,定期對比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的差異,分析原因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調整。
3.優化施工組織設計,合理安排施工順序與資源配置,提高施工效率,確保工期目標順利實現。
五、成本控制管理
1.建立成本預算體系,對工程項目進行成本預測、成本計劃、成本控制與成本分析。
2.加強材料管理,實行限額領料制度,減少材料浪費與損耗。
3.優化施工方案,采用先進施工技術與工藝,降低施工成本。
4.定期進行成本核算與分析,查找成本超支的原因,制定成本控制措施并跟蹤落實。
六、文明施工管理
1.遵守當地環保法規與施工擾民規定,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施工噪音、粉塵等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2.保持施工現場整潔有序,做到工完場清,垃圾分類存放并妥善處理。
3.加強與周邊居民的.溝通協調,及時解決施工引起的投訴與糾紛。
七、附則
1.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公司項目管理部負責解釋與修訂。
2.各項目部應根據本制度要求,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并報公司備案。
3.對于違反本制度的行為,公司將依據相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罰。
施工工作的制度 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施工單位管理,確保工程項目安全、高效、優質地完成,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所有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旨在明確各級管理人員職責、規范施工流程、強化質量控制、確保安全生產、促進文明施工。
第三條 施工單位應堅持“安全第一、質量為本、科學管理、誠信服務”的原則,不斷提升項目管理水平,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 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項目管理體系,明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等關鍵崗位的設置及職責。
第五條 項目經理是項目施工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項目的全面組織、協調與管理工作,確保項目目標實現。
第六條 技術負責人負責施工技術方案的編制、審核及現場技術指導,解決施工中的技術難題。
第七條 安全負責人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安全教育培訓,監督安全措施的執行。
第八條 質量負責人負責施工質量的監督與檢查,確保工程符合設計要求及質量標準。
第三章 施工準備
第九條 施工單位在施工前應充分做好施工準備工作,包括施工圖紙會審、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施工預算編制、材料設備采購、施工隊伍組建與培訓等。
第十條 施工圖紙會審應確保圖紙的完整性、準確性和可施工性,解決設計中的問題與矛盾。
第十一條 施工組織設計應科學合理,明確施工順序、方法、技術措施及安全、環保要求。
第四章 施工過程管理
第十二條 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組織設計及國家規范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
第十三條 實行工序報驗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需經自檢、互檢、專檢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十四條 加強施工現場管理,保持施工現場整潔有序,材料堆放整齊,設備定期維護保養。
第十五條 強化安全意識,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施工安全。
第五章 質量控制
第十六條 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明確質量目標,制定質量控制措施。
第十七條 加強施工過程質量控制,對關鍵工序、隱蔽工程實施重點監控,確保施工質量符合設計要求及質量標準。
第十八條 實行質量驗收制度,工程完工后應組織內部驗收,合格后報請建設單位及監理單位驗收。
第六章 安全管理
第十九條 施工單位應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第二十條 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定期組織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全員安全意識與操作技能。
第二十一條 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設置安全警示標志,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確保施工人員安全。
第七章 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
第二十二條 施工單位應堅持文明施工,遵守社會公德,減少施工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第二十三條 制定環境保護措施,妥善處理施工廢棄物,減少噪音、粉塵等污染,保護生態環境。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施工單位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五條 施工單位全體員工應認真學習并遵守本制度,共同推動項目管理水平的持續提升。
施工工作的制度 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施工單位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安全、進度與成本控制,提高項目管理水平,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所有施工項目的組織、實施、監督與考核,旨在構建科學、高效、規范的管理體系,促進施工單位持續健康發展。
第二章 組織架構與職責
第三條 施工單位應設立項目管理部作為核心管理部門,負責項目的全面協調與管理。項目管理部下設工程管理組、安全管理組、質量管理組、成本控制組等部門,明確各崗位職責。
第四條 項目經理為項目第一責任人,負責項目的整體策劃、組織、實施與控制,確保項目目標順利實現。各職能組負責人在項目經理領導下,具體負責各自領域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 工程管理
第五條 工程管理應遵循科學規劃、精心組織、嚴格施工、合理調度的原則。項目開工前,應編制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明確施工方法、技術措施、施工進度計劃等。
第六條 施工過程中,應嚴格執行施工圖紙、技術規范和施工合同要求,加強現場監督與檢查,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
第七條 實行工程進度定期報告制度,項目經理應定期向公司總部匯報工程進度、存在問題及解決方案,確保項目按計劃推進。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八條 安全生產是施工單位的首要任務。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的安全職責。
第九條 加強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全員安全意識與技能。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第十條 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施工機械、電氣設備等設施的安全運行。對危險作業實施特殊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五章 質量管理
第十一條 質量管理是施工單位的核心競爭力。應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明確質量目標、質量標準和質量控制流程。
第十二條 加強原材料、構配件的.進場檢驗與驗收,確保材料質量符合設計要求。施工過程中,實施質量跟蹤與檢測,及時發現并糾正質量問題。
第十三條 實行質量責任追究制度,對質量事故進行嚴肅處理,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同時,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提升質量管理水平。
第六章 成本控制
第十四條 成本控制是施工單位經濟效益的重要保障。應建立成本控制體系,明確成本控制目標、責任主體和控制措施。
第十五條 加強預算管理,合理編制項目預算,嚴格控制成本支出。實施成本動態監控,定期對成本進行分析與評估,及時發現并糾正成本偏差。
第十六條 優化施工方案,提高施工效率,降低材料消耗與人工成本。加強合同管理,確保合同履約,避免經濟損失。
第七章 考核與獎懲
第十七條 施工單位應建立績效考核機制,對項目團隊及個人進行定期考核與評價。考核內容應包括工程質量、安全、進度、成本控制等方面。
第十八條 根據考核結果實施獎懲措施,對表現優秀的團隊和個人給予表彰與獎勵;對違反規定、造成損失的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解釋權歸本單位所有。如有未盡事宜,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補充與完善。
施工工作的制度 15
1.施工工地現場由公司指派項目經理全權負責管理,現場一切事宜均由項目經理統一安排,有事需項目經理解決,請與項目經理協商,不得擅自做主。
2.項目經理有問題要及時向工程部聯系與相關負責人協商解決。施工人員必須服從管理,維護公司形象,穿著公司統一工服、佩帶胸牌,尊重客戶,不能與客戶發生沖突,情節嚴重者立即除名。遇參觀客戶參觀工地現場及時熱情接待,引導參觀,不得有抵觸情緒。
3.現場施工要自覺遵守施工工藝操作規范,絕不允許偷工減料,一經發現,立即除名。
4.工人施工前項目經理要詳細交底,施工圖由項目經理、客戶、工程部各持一份,裝修過程中相互監督,出現問題及時糾正。工程過程中,公司巡檢不定時對各工地進行巡查,發現問題立即報知工程部,瞞報、謊報問題者一經發現,堅決嚴肅處理。
5.保護成品與半成品,不疊放、堆放,不放置任何物品,必要時應采取遮蓋、包封等措施,防止其受到污染和破壞,如有損壞當事人需照價賠償。
6.保持施工現場的衛生環境,做到每日清掃,垃圾入袋。施工現場禁止做飯、洗衣、不在工地留宿;入廁需到物業指定地點,不準使用客戶潔具及一切用品。違者從重處罰。
7.施工現場禁止吸煙、酗酒、吵架、講臟話,如有違反,每次罰款50-200元。如果參觀人員、公司人員、客戶在現場吸煙,工人有義務進行及時制止,施工現場發現一個煙頭,在場所有施工人員扣除當天工資。(按每人每天70元計算)
8.遵守工地的相關管理規定,特別是物業的'安全管理規定,水電線路等改造規定。
9.材料要堆放整齊,合理配用,嚴禁假冒偽劣材料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使用公司統一指定材料。材料、工具、垃圾、半成品應分類存放,放置標志牌。標志牌丟失、損壞及時到工程部領取。
10.注意防盜,防火安全,客戶購買的材料,項目經理必須妥善保管,若發生損壞需照價賠償。下班時拉閘、斷電、斷水、以保障安全。
11.遒紀守法,不得參與社會糾紛,嚴禁閑雜人等逗留于工地。
12.維護公司形象,提高自身道德素質的修養,若受到客戶的好評將給予獎勵。
13.根據現場狀況規劃專用的材料堆放處、油漆堆放處、建渣堆放處、所有的相關物品必須堆放清潔、整齊、有序。
14.施工現場必須保持清潔、整齊、建渣應統一堆放并每天清潔。
15.貴重及易損材料應特別注意,嚴防損壞、丟失、保護原有設施。
16.電動工具小心使用、注意安全,經常保養及維修。
17.現場所有插座板及插頭,均應使用合格產品,使用時不得有電源線及有電部分裸露;如有損壞,立即更換。
18.施工現場嚴防煙火,不得亂拉接線路及燈頭等;不得使用花線作為電源線,不得將電線直接插入插座,線路嚴禁超負荷,舊房改造電路必須先安裝電保護開關,方可施工。
19.施工現場用水小心謹慎,嚴防浸泡木制品及滲透到下層,用水場地應固定。
20.施工現場各工種應相互協調配合,嚴禁相互污染,損壞成品。
21.嚴禁帶家屬及小孩到施工現場,嚴禁打架斗毆,不得在施工現場煮飯。
22.文明施工,維護公司聲譽,注意節約水電,不得在現場隨意大小便,每天收工后應完成門窗水電氣的關閉。
23.裝修房櫥柜、洗滌盆、衛生間洗面盆、浴缸、坐便器及配套五金件應封閉保存。
24.裝飾木制作飾面上嚴禁堆放任何物品,防止污染及釘眼反銹,柜內不得堆放雜物。
25.以上各條施工現場所有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如有違反每次罰款100元。
施工工作的制度 16
1)建立健全現場料具管理制度和責任制,現場料具要嚴格按平面圖布置碼放,分片包干負責。
2)加強現場平面布置的管理,根據不同施工階段,材料及物資變化,設計變更等情況,及時調整堆料現場的位置,保持道路暢通,減少二次倒運。
3)隨時掌握施工進度及用料信息,搞好平衡調劑,正確組織材料進場。材料計劃要嚴密可靠,及時準確保證施工需要。
4)嚴格按平面布置堆放料具、成堆、成線,經常清理雜物和垃圾,保持場地、道路、工具及容器清潔。
5)認真執行材料的驗收、保管、發料、退料、回發等手續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記錄和各種臺帳,對來料原始憑證善保存,按月盤點核算。
6)施工現場必須由專職材料員進行現場材料的管理工作,材料員必須通過考核,持證上崗;材料員的人員配置以能夠使生產及管理工作正常運行為準。
7)材料進場必須以施工用料計劃為準,嚴格進行驗收并做好驗收記錄,有關資料(送料憑證、合格證、材質證明等)必須齊全。
8)現場材料保管必須如下規定:
a)需要施工現場外臨時存放在施工用料時,必須經有關管理部門批準,按規定辦理臨時占地手續且材料碼放不得妨礙交通和影響市容。
b)現場內露天存放的工程用料必須按施工平面布置圖中標明的位置分類,分規格碼放整齊,底墊高度不得小于10cm,地面要墊上木方,并有排水措施,堆料存放應界線分明,避免混放。
c)現場臨時倉庫中放的料具必須分類規格碼放整齊,易燃易爆及劇毒物品必須專庫存放。
d)凡施工現場存放的`材料,必須按照其物理及化學性能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進行保管,如防潮、防雨、防曬等措施。
9)施工用料發放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a)施工現場必須建立限額發料制度,并設立材料定額員。
b)在施工過程用料必須進行限額材料,其中主要材料必須建立定額考核臺帳。
c)現場的原材及半成品料分開碼放,制作統一的標志牌,將合格不合格或待檢的材料掛上相應的標牌,成品料標明規格、型號及所用的工程部位以防混淆。
施工工作的制度 1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施工現場現場火災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條例》和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所有在我公司從事新建、改建、擴建、裝飾裝修建筑工程的施工現場,以及在單位范圍內進行建筑工程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包括外來施工隊伍及人員)。
第二章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
第三條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合同中應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建設工程施工實行總承包和分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實行統一管理。分承包單位負責分包范圍內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接受總承包單位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施工單位應當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一名施工現場負責人,具體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工作,配備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員,負責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及工程合同,做好以下各項工作做。
(一)施工現場實行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明確施工單位的一名行政領導為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根據需要明確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分管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
(二)根據建筑工程的規模和火災危險性,配備專職和兼職消防人員,負責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組織制定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方案及處置措施,研究和落實火災隱患的整改措施,定期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四)根據建筑工程規模和火災危險性制定施工現場防火、動用明火、危險物品管理、電器使用和消防器材管理等各項制度。施工現場必須按照動用明火的范圍、時間和危險程度建立相應的審批制度,并嚴格履行明火動用的審批手續。
第六條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現場特點設置以下消防安全標志或圖示:
(一)消防設施標志。如:在消防設施、器材附近適當位置,用文字或圖例標明名稱和使用操作方法;
(二)提示性標志。如:在顯著位置設置施工現場總平面圖,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按規定設置疏散指示標志;
(三)警示性標志。如:在危險場所或重點部位設置禁止標志。
第七條建設單位應做好以下各項工作:
(一)組織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二)檢查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執行和落實情況;
(三)檢查施工現場人員的消防安全知識掌握情況;
(四)檢查施工現場動火作業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作業;是否辦理動火許可證;是否已經對用火地點周圍的易燃、可燃物進行了清除,并配備了滅火器具;
(五)對施工單位制訂的消防安全方案和整改措施進行審查;
(六)對施工現場存在的火災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監督。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應對施工單位終止合同或停工整改:
(一)建設工程未按規定進行消防審核同意,擅自施工的`;
(二)施工現場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
(三)施工單位沒有組織開展防火檢查,發現火災隱患沒有及時整改的;
(四)施工單位沒有開展消防安全培訓或隨機抽查員工回答準確率低于80%的。
第九條電工、電焊工、氣焊工、危險品倉庫保管員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接受包括消防等內容的安全培訓,獲得相應的資格證方可上崗。
第十條施工現場發生火情時,應立即撥打“119”電話報警,并迅速組織力量疏散人員,撲救火災。
火災確認后,應立即上報安全部門。
火災撲滅后,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的有關情況。
第三章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
第十一條施工現場的平面布局應以在建工程為中心,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材料堆放區、倉庫區及臨時生活辦公區、廢品集中站等區域,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鍋爐房、廚房及其它固定用火作業區應設置在在建工程可燃材料堆場或倉庫25m之外。
(二)氧氣、乙炔氣瓶、油漆稀料等危險品倉庫應設置在施工區、生活辦公區25m之外。
第十二條施工現場應設消防車通道,寬度不得小于3.5m,保證臨時消防車能停靠施救。
第十三條建筑物高度超過24m時,必須落實臨時消防水源,設置具有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當消防水源不能滿足滅火需要時,應增設臨時消防水箱。
第十四條施工人員宿舍不得設置在建設工程內,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設,宿舍內禁止使用功率大于200w的電器設備(包括取暖設備、電加熱設備),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宿舍區要指定專人負責消防安全,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第十五條施工現場動力線與照明線必須分開設置,并分別選擇相應功率的保險裝置,嚴禁亂接亂拉電氣線路。施工現場必須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
第十六條作業人員動用明火前,應消除明火點周圍的可燃物,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并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
第十七條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禁止動用明火作業:
(一)現場操作工沒有操作證;
(二)在動火審批的范圍內未履行審批手續;
(三)操作工不了解動用明火作業現場周圍情況;
(四)用可燃材料做保溫、冷卻、隔音、隔熱的部位,在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
(五)作業現場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未做徹底清理或未采取有效安全的措施;
(六)作業現場有可燃氣體、易燃液體蒸氣與空氣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
(七)交叉施工作業中,動用明火對其他施工設備和人員安全構成威脅;
(八)散落的火星對毗連或鄰近建(構)筑物安全構成威脅;
(九)按有關規定必須禁止動用明火。
第十八條電氣焊、切割的弧火花點必須距氧氣瓶、乙炔瓶、油類等危險物品及木料等其它可燃材料10m之外,距易爆物品20m之外。焊割點周圍和下方應落實防火措施,并應指定專人現場監護。
第十九條工程施工中使用帶有揮發性的易燃材料時,施工現場應良好的通風條件,周圍禁止明火。如施工現場自然通風條件不良的,應安裝通風設施后方能施工。
第二十條施工現場應根據實際情況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并放置在顯眼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同時設立醒目標志。
第二十一條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內禁止隨處吸煙、流動吸煙。危險品倉庫、可燃材料堆場、廢品集中站及施工作業區等處應設置明顯的禁煙標志。
第二十二條使用易燃、易爆、可燃氣體或液體數量較多的施工現場,應選擇安全合適的地點建造臨時危險物品倉庫;使用量較少的,應設臨時存放點,并設專人保管。倉庫保管員應按當天用量發往施工現場,并做好登記。
油漆、稀料等危險物品臨時存放點應設置在施工作業區以外安全合適的地點,臨時存放點與其他部位之間應設有效的防火分隔,并設置明顯的標記和禁止明火標志。臨時存放點內危險物品的存放量不應超過100kg,不得與其他物品混放。
第二十三條施工單位對施工中產生的刨花、木屑以及油氈、木料等易燃、可燃材料應當天清理,嚴禁在施工現場焚燒。施工剩余的油漆、稀料應集中臨時存放,統一處理。
第四章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四條在我公司所有從事新建、改建、擴建、裝飾裝修的施工單位,在施工前應向我公司安全部上繳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五條消防安全保障金的提取標準為:工程項目造價在100萬元以下的(含100萬元)上繳消防安全保障金5千元至1萬元;工程項目造價100萬元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上繳消防安全保障金1萬元至5萬元;工程項目造價在1000萬元以上的上繳消防安全保障金5萬元至10萬元。工程竣工經檢查驗收合格后退還全額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六條對于施工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不合格仍違章建設施工的,安全部將扣除消防安全保障金并另對建設單位進行同等資金的處罰。
施工工作的制度 18
1.施工工地由公司指定工長全權管理,一切現場事物均由工長統一安排,有事需與工長本人直接商談,不可擅自行動。
2.工長有問題要及時與客戶、公司商議,有疑問找公司相關人員解決。施工人員要服從管理,維護公司形象,穿著公司統一工服、佩帶胸牌,尊重客戶,不能與客戶發生沖突,情節嚴重者立即除名。遇到參觀人員及時熱情接待,引導參觀,不得有抵觸情緒。
3.現場施工要自覺遵守施工工藝操作規范,絕不允許偷工減料的事情發生,一經發現,立即除名。
4.施工前要詳細交底,施工圖工長、客戶和工程部人手一份,裝修過程中互相監督,出現問題及時糾正。工程過程中,公司巡檢不定時對各工地進行巡查,發現問題立即報知工程部,瞞報、謊報問題者一經發現,堅決嚴肅處理。
5.注重成品與半成品的保護,不準疊放、堆放,不準放置任何物品,必要時對其要采取遮蓋包封等措施,防止其受到污染和破壞,如有損壞當事人需照價賠償并扣除當天工資。
6.保持施工現場的衛生環境,做到每日清掃,垃圾入袋。施工現場禁止做飯、洗衣、不準在工地留宿;解手到物業指定地點,不準使用客戶潔具及一切用品。違者從重處罰。
7.施工現場禁止吸煙、酗酒、吵架、講臟話,如有違反,每次罰款50-200元。如果參觀人員、公司人員、客戶在現場吸煙,工人有義務及時制止,施工現場發現一個煙頭,在場施工人員扣除當天工資。
8.遵守工地的相關管理規定,特別是物業的安全管理規定,和線路等改造規定。
9.材料要堆放整齊,合理配用,嚴禁假冒偽劣材料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使用公司統一配送的材料,材料、工具、垃圾、半成品應分類存放,放置標志牌。標志牌丟失、損壞及時到工程部領取。
10.注意防盜,防火安全,客戶購買的材料,工長有義務妥善保管,若發生損壞需照價賠償。下班時隨手拉電閘、斷電、斷水、以保障安全。
11.遒紀守法,不參與社會糾紛,不無事生非,嚴禁閑雜人等逗留于工地。
12.維護公司形象,提高自身道德素質的修養,若受的`客戶的好評將給予獎勵。
13.所有現場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此規定,必須張貼于施工現場。
施工工作的制度 19
1、單位裝修、改造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室內裝修設計規范的相關規定。施工現場必須實行逐級安全責任制,確定相應人員負責工地的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
2、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要參與裝修、改造設計的審核,提出安全生產管理意見;施工前應與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各自的責任。
3、施工單位應設立專職現場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在工地安全負責人領導下,進行安全生產工作。
4、局部裝修改造時,應將施工區與營業區進行隔離。
5、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設計、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和不安全隱患,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6、根據季節特點以及各工種的操作特點,制定相應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規程,嚴格遵守本單位《動用明火管理制度》及臨時用電審批等規章制度。
7、施工現場禁止吸煙。必須使用低壓照明設備;所有施工人員不準在施工現場住宿,必須到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辦理登記,領取出入證。
8、因裝修、改造設計需要而改變、挪動的消防設施,必須經過消防監督部門審批,嚴禁私自挪用、損害消防設備設施。
9、施工現場禁止存放化學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險品,應與施工現場異地存放,設專人保管,領用不得超出當日使用量。
10、施工現場垃圾、渣土應及時清理,消除安全隱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11、施工現場使用的變(配)電箱要保持清潔、干燥、通風,有良好的絕緣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時要有專人看護,使用后必須立即斷電。
12、開工前要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普及安全生產知識,學會使用消防器材。
施工工作的制度 20
為加強施工現場管理,提升公司形象,樹立公司品牌,在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同時必須遵守施工現場的管理制度,具體如下:
一、施工現場考勤制度
1、工程現場全體工作人員的考勤由項目負責人指定專人負責考勤,項目負責人負責日常的抽檢檢查出勤狀況。
2、工作人員外出執行任務需要向項目負責人請示,獲準后方可外出。
3、項目負責人外出需向項目部經理匯報。
4、病假需出示病假證明書。
5、事假要向項目負責人申請,填寫請假條,一天以內項目負責人批準,兩天以上項目部經理批準。獲準假后方可休息。并送行政人事科備案。
6、因工程進度需要加班時,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由考勤員負責考勤,項目負責人批準后生效。工作人員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時完成自身工作任務,需要加班的,不計加班工資。
7、無故曠工三次或連續三天者除名。
二、施工現場例會制度
1、自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堅持每天舉行一次碰頭會。
2、每日例會由相關項目負責人召集,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及施工班組負責人參加。質量負責人記錄歸檔。項目負責人可根據具體問題擴大參加例會人員范圍。
3、施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提交例會討論,報項目部經理批準。例會中做出的決定必須堅決執行。
4、各班組間協調問題提交日例會解決。例會中及時傳達有關作業要求、及最新工程動態。
5、每月例會由項目部經理召集,由項目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部全體技術人員參加,質量負責人記錄歸檔。
三、施工現場資料管理制度
1、質量負責人應嚴格按公司資料管理要求,做好資料管理工作。
2、做好施工現場每日例會記錄、每周例會記錄,臨時現場會議記錄。
3、現場工作人員項目部需登記入花名冊,身份證復印件整理歸檔。
4、工程中工程量簽證單、工程任務書、設計變更單、施工圖紙、工程自檢資料的整理歸檔。
5、工程中其它文件、資料、文書往來整理歸檔。
6、各類檔案資料分類保管,做好備份,不得遺失。同時建立相關檔案文檔,便于查閱。
四、施工現場材料管理制度
1、材料送到現場,項目部需指定專人負責保管,由質量負責人驗收入場。不合格材料堅決不入場,材料員必須及時辦理退貨手續。
2、材料員對任何材料必須清點后方可入場,并登記臺帳。
3、材料臺帳必須有日期、入庫數、出庫數、領用人等欄目。
4、材料應分類存入堆放整齊、有序、并做好標識管理。并留有足夠的通道,便于搬運。
5、易燃易爆物品單獨存放。
6、倉庫存放的材料必須做好防火、防潮工作。
7、工具設備應建立臺帳。并實行誰領用誰保管的原則,如有損壞,及時通知項目部聯系維修或更換。
五、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理制度
1、施工作業時不準抽煙。
2、施工現場大小便必須到臨時廁所。臨時廁所使用后要隨時清洗。
3、材料構件等物品分類碼放整齊。領用材料或現場施工使用材料不沿途遺灑及時清掃維護,做好落手清工作。
4、現場施工人員的著裝必須保持整潔。不得穿拖鞋、不得光著肚皮上班。
6、宿舍必須保持整潔,輪流打掃衛生,生活垃圾,生產廢物及時清除。
7、團結同志,關心他人,嚴禁酒后上崗,酗酒鬧事,打架斗毆,拉幫結伙,惡語傷人,出工不出力。
六、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場,接受“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2、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如安全帶、工作鞋等。對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的、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的,每次處罰500元。
3、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械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4、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5、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要看現場是否有欄護,封蓋,或必要的安全警示。
6、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7、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8、安全負責人應每天對工程現場安全問題及時進行督促檢查,并形成記錄,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及時通知班組人員進行改正,并依公司規定對情節嚴重的每次處罰200~500元。對安全事故要及時向公司匯報,項目部必須接受公司的相關制度規定的處罰。
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1、工地所有臨時用電必須向專業人員申請,許可后由專業人員接駁電源,嚴禁我司人員私自接駁電源。
2、施工現場必須配備具有安全性的配電箱。
3、臨時用電,執行三相五線制和三級漏電保護。由專職電工進行檢查和維護。
4、所有臨時線路必須使用護套線或海底線。必須架設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綁在管道或金屬物上。
5、嚴禁用花線、銅芯線亂拉亂接,違者將被嚴厲處罰。
6、所有插頭及插座應保持完好。電氣開關不能一擎多用。
7、所有施工工具設備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使用。
8、接駁電源應先切斷電源。若帶電作業,必須采取防護措施,并有三級以上電工在場監護才能工作。
9、宿舍用電需遵守總包方的相關規定,如不得使用大功率的電爐燒飯、燒水等。
八、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制度
1、項目負責人必須對施工人員、質量負責人進行每一道工序的技術質量交底。
2、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必須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藝流程及施工技術質量要求。
3、認真做好工程前期準備工作,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設計。針對不同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施工方案,并組織進行技術革新,從而保證施工技術的可行性及先進性。
4、施工技術的準備在熟悉施工圖紙的.基礎上,對圖紙中的問題進行匯總,結合本公司的施工特點,提出具體的修正方案,報甲方及設計單位共同探討,以達成一致,使得問題能夠在進場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決。
5、對原材料進行嚴格的驗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堅決不用。
6、施工工藝是決定工程質量好壞的關鍵,有好的工藝,能使操作人員在施工過程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為了保證工藝的先進性及合理性,公司對于不太成熟的工藝安排專人進行試驗,將成熟的工藝編制成作業指導書,并下發工程項目部,施工班長在現場指導生產時則依此為依據對工人進行書面交底,并由技術負責人簽字接收。工藝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準備、施工技術要點、質量要求及檢查方法、常見問題及預防措施。在施工時先交底后施工,嚴格執行工藝要求。
7、加強專項檢查、及時解決問題。
7.1開展自檢、互檢活動,培養操做人員的質量意識。各工序完成后由技術負責人組織技術人員,對本工序進行自檢、互檢,自檢依據及方法嚴格執行技術交底,在自檢中發現的問題由項目部自行處理并填寫自檢記錄,項目部自檢記錄填寫完善,自檢出的問題已確實修正后方可由項目經理進行驗收。
7.2認真開展工序交接活動。上一道工序完成后,在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前,由技術負責人組織上、下工序施工班組長進行交接檢驗,由下道工序班組長檢查上道工序質量,對影響本道工序的質量問題提出意見,并填寫交接檢驗記錄,施工班長督促上道工序人員進行修正后,下道工序人員方可進行施工。從根本上杜絕不合格品的存在。
7.3專職檢查、分清責任。質量負責人要對各道工序進行檢查,從嚴要求,對不合格的要立即處理,在檢查時必須分清產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工人操作引起,還是由于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的不合格。查清原因后,對于反復發生的問題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應的預防措施,防止同類問題再次發生。對于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視情況嚴重程度對工人采取處罰措施,并及時向操作人員講明處罰的理由。重大質量問題的,質量負責人必須向工程管理部匯報,由工程管理部依相關要求進行處理。
7.4定期抽查,總結提高。定期到各項目的工程質量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定期集中分類,定期召開質量分析會,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對各類問題分析總結,針對特別項目制定糾正預防措施,并貫徹實施。使各施工管理人員在不斷解決問題的過程中,提高水平。
九、施工現場顧客、財產保護制度
1、施工現場宿舍、用水、用電的管理規定:
1.1工地宿舍每天實行值日制度,每周進行大掃除。
1.2嚴禁私自帶領與施工無關的人員進入本工地施工宿舍。
1.3工地宿舍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包括電爐、電飯煲、取暖器等,嚴禁用液化器等在宿舍內進行任何形式燒飯。
1.4工地宿舍人員要節約用電、水,用完后養成隨手關滅的習慣。
1.5對于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的個人給予200元的處罰。
2、施工現場設備的管理規定:
2.1工地需要吊運物品時,應當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管理。
2.2嚴禁私自操作吊運機械。
2.3施工現場用電時,應提出申請,領導同意后,配用符合用電要求的電箱、嚴禁私自亂接、亂插電源。
3、施工現場產品保護規定
3.1在交叉施工過程當中,應注意保護好其它施工單位產品以及本單位的產品。
3.2對于因交叉施工不注意所造成的產品損壞,按損壞產品價值的3倍給予處罰。
3.3對于故意損壞產品的個人給予500元/人的處罰并承擔相關損失費用。
4、增強服務意識的規定:
4.1對于現場甲方、總包提出的現場問題,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到場解決。
4.2對于不能夠按照甲方、總包要及時解決問題的給予責任人500元/次的處罰。
為構建和諧工地,樹立企業形象,本規定既日起執行。
施工工作的制度 21
為了提高施工質量及服務質量,更便于工程的順利進行,對客戶、對公司、對自己負責,特制定如下條例:
1、客戶至上,不得出現與客戶爭執的現象,不得向客戶有任何抱怨,不得有任何影響公司形象的言行,如遇到無法處理相關事情,當事人須及時通知施工負責人。
2、施工現場,一律禁止吸煙,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物進入施工現場。
3、施工人員須做到準確測量、精確施工;嚴格按照圖紙施工,不得出現人為誤差及差錯;不得偷工減料。
4、施工前檢察好各項材料的質量及規格,不得出現材料使用錯誤的現象。
5、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布置的`施工任務,不得出現誤工現象。
6、隨時注意材料的用量,材料不夠時,提前一天通知施工負責人。
7、工人間相互配合,做好銜接工作,嚴禁出現工作怠慢、不配合的現象。
8、做好防火防盜等意外情況的防備措施;愛護公司財產物品,不得出現損壞、浪費現象;不得有轉移、變賣、偷運公司的任何材料、財產、物品等違法行為。
9、不得出現賭博、打架斗毆等違法違紀行為。
10、當天工作完畢,須清理施工現場,并整理好工具材料,與工地負責人總結當天工作并做好次日工作安排后方可離開施工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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