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工資方案合集4篇
為有力保證事情或工作開展的水平質量,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計劃中內容最為復雜的一種。那么什么樣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績效工資方案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績效工資方案 篇1
第一條:文件依據 根據教育部出臺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指導意見》(教人xx15號)、《安徽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方案》(教師xx10號)及《穎泉教師績效考核指導意見的通知》。
第二條:分配原則 1、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原則,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2、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系。科學建立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3、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的全過程,公開做到公平、公正,確保安全、穩定構建和諧校園。
第三條: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學校改革與發展全局、構建和諧校園為指導思想,充分調動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增強學校發展活力,促進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
第四條:實施范圍及對象 本校全體在編在崗教職工。
第五條:績效工資資金組成 區財政審核規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第六條:發放時間 按學年度進行,即每學年結束以后按方案計算發放。
第七條:發放辦法 按區財政審核規定總金額除以總分值,再乘以教職工個人得分,即為教工的績效獎勵工資。學校按方案計算出結果后張榜公示,編制發放冊,簽章后報中心校審核后發放。
第八條:本方案自xx年1月份開始實行。
第九條:學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一)、考勤獎勵津貼(20分)按月結算公示
1、學校職工應自覺遵守學校出勤制度,學校實行考勤簽到制,值班人員應據實記載教職工的考勤情況,每周公布一次。
2、全學期出滿勤者得20分。
3、有下列情況者給予扣分:a、事假一天扣0.1分,病假一天扣0.1分;b、遲到早退3次折算一天事假,以此累計;c、曠工一天扣1分,曠課一節扣0.2分。
4、有下列情況者視為出勤:a、國家法定假日 b、學校或上級主管部門派出的公差(如會議、聽課、報送材料、學習等)
5、學校通知的各種活動(例會,政治、業務學習,教研活動等)以本人簽到為準,代簽視為無效,缺席一次扣0.5分。
(二)、工作量獎勵(26)
1、課時 按要求完成學校的課時數10分。
2、跨雙科 單科7分,主科+主科(或包班、或主科+英語+英語)10分,主科+英語(或主科+學前班)15分,主科+常識課8分。
3、班級人數20人----30人6分,31---40人7分;41人以上人8分。跨雙科以主科班級人數為準,帶雙科主科以班級人數多的為準。
(三)職稱職務崗位(29分)
1、班主任、科任教師補貼:班主任每人5分,科任教師每人3分。(按職責完成工作加滿分)
2、校長加12分,教導主任、少先大隊輔導員、會計10分。
3、語、數、英教研組長、農遠工程信息員(包括圖書管理)、通訊員加4分,資料員、安全信息員、后勤人員加2分。
4、兼任多種職務的人員補貼可累加。
5、職稱津貼:中一、小高(已聘)得15分;2、小學一級(已聘)得10分;3、小學二級(已聘)或未評職稱的教職工得8分。
(四)、業績獎勵津貼(64分)
1、個人綜合榮譽(10分)
一學年來教師獲得的各級黨委政府以及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教學科研成果獎和綜合性榮譽稱號的教師給予獎勵,一年獲多個榮譽的按最高的一個計算。⑴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⑵市級得7分;⑶區級得5分;⑷鎮級得3分(5)校級1分。
2、教育教學業務水平(17分)
⑴、個人學術水平(10分):a、指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心校組織的教學優質課比賽或公開課,一年中同一篇獎項的按其中最高的一個計算;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②市級得7分;③區級得5分;中心校級得3分。b、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心校組織的公開發表論文或論文獲獎,一年中同一篇獎項的按其中最高的一個計算;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②市級得7分;③區級得5分;中心校級得2分。
⑵、輔導學生水平(10分):指教師輔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心校組織的學科競賽獲獎。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②市級得7分;③區級得5分;中心校級一等獎得2分、二等獎得1.5分、三等獎得1分(按人數累計)。
(3)、宣傳報道水平(2分):指教師向各級各類報刊、雜志、電臺、電視臺投稿,被采用的,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2分;②市級得1.5分;③區級得1分。
以上榮譽得分的認定:各級各類獲獎都以榮譽證書或文件為準;各級各類獲獎證書或文件都必須是各級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3、教育教學和其他工作質量(37分)
1、教學質量優質獎:根據每學期期末中心校語數英質量檢測成績獎勵前13名(按校排),分別30分、28分、26分、23分、20分、17分、14分、11分、8分、5分、3分、2分、1分;學前班按第六名獎勵。(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加2分,第一名加獎5分,一年級以第六名為底線)
2、教育教學常規:根據每學期學校對教師教育教學常規(課堂教學、教案、作業各種記錄等)進行量化綜合評估,考評一等獎占35%、二等獎占35%、三等獎占30%(55周歲以上為二等,分別獎7分、6分、5分。(具體要求按教導處計劃執行)
3、班級管理獎
每周評出本周的文明班級(文明班級不得超過學校的50%)根據結果班主任加0.5分,副班主任加0.3分。
(五)附加分(10分)此項得分個人不超10分,每月公示
(1)抽人干活、加班補貼、舉行活動:因公抽人干活加班人員半天1分。
(2)因公代課補貼:因公外出半天可調課,外出一天(或以上)每天補貼加0.5分,由教導處或值日組安排。
(3)、師德師風考核(5分)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該項考核不得分。⑴因教師師德問題導致學生家長到上級有關部門上訪的;⑵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⑶進行有償家教或校外兼課,向學生家長收受禮品或賄賂的;⑷向學生推銷各種物品,未經學校授權向學生擅自收取費用的(5)違反上課要求的。(6)出現一類重大安全事故,對學校造成嚴重影響或經濟損失的。
考核辦法:通過民主測評、學生測評、部分家長測評,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教師得分。
(六)、其他具體事項
1、不參加績效工資分配的對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績效考核為0分,不參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1)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以上的;
(2)停發工資的;
八、有關要求
(一)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校領導、教師代表組成;教師代表占1/3,由全體教師民主推選,任期為一年;負責對教師工作量、管理崗位職責、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資公平、公正的發放。
(二)學校考核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將從嚴處理。
(三)除本實施方案規定的績效工資外,學校不準利用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
績效工資方案 篇2
為了實施好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制度,提高學校教育教學水平和辦學質量,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完善學校內部考核制度,充分發揮績效工資考核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績效工資考核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實施績效考核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1.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2.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實施素質教育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3.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4.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5. 優績優酬,差距合理。處理好工資分配均衡性和差異性的關系。既要堅持績效工資考核分配中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也要適當考慮工資分配的均衡性。
6. 兼容并蓄,改革求進。處理好考核制度改革性和繼承性的關系。對于學校舊的考核制度,經實踐證明發揮作用好且符合績效工資考核要求的,應當在新方案中予以保留。對于不符合要求的原學校考核制度應當修訂完善。
7. 多元評價,綜合考量。績效考核要做到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結合、自評和他評相結合、形成性評價和階段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要充分聽取年級組、學科組、任教班級學生及社區、學生家長的評價。可以根據考核內容分類設立單項績效考核實施辦法
二、績效工資考核的內容、考核方法及考核結果處理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
基礎性績效工資的考核
學校在編教職工,能服從工作安排,能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額按月發放。
對教職工出現以下幾種問題,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酌情予以扣除:
1. 師德方面存在嚴重問題,經行政辦公會討論決定,予以100元以上至扣完當月崗位津貼的處罰,并視其認識及改進情況,在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中體現。
2. 根據文件內容,對出現嚴重教育教學事故的教職工,由行政辦公會視具體情況討論決定減發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崗位津貼,同時列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
3.對工作量不足且不能服從學校其他工作安排的,或不能完成學校布置任務的,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后,不足部分繼續在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中扣除。
4.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達半月以上的,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后,不足部分繼續在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中扣除。
5.對編制為專任教師,因為不能履行專任教師的崗位職責而轉崗到教輔崗位的,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予以減發10%-20%。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與發放
1.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組成。主要包含以下部分:
教師工作常規考核、補貼類:月崗位考核獎,月誤餐補貼等
津貼類:主要包含班主任津貼、管理干部津貼、骨干教師津貼等
工作量考核類:超課時補貼、加班補貼等
階段性成果考核獎類: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教科研成果獎勵、年終考核獎等。
其他類:對學校發展有特別貢獻或教師在專業發展方面有特殊成績的獎勵。
2.獎勵性績效工資實行總量管理與核定,即根據學校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量核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按核定總量包干到校,用于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學校在考核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時,優先處理教師常規考核獎和補貼、班主任津貼、管理干部津貼、骨干教師津貼、超工作量補貼等,然后在總額剩余部分安排階段性成果考核獎等項目。每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的各組成項目的金額總數,由校長辦公會制定方案,經教代會通過后實行。
3.教師工作常規考核及補貼的發放。
月崗位考核獎的發放,依據學校制定的,按月進行考核發放,金額為人均每月820元
教職工月誤餐補貼為每人每月70月。
4. 班主任津貼、管理干部津貼、骨干教師津貼等的考核發放。
班主任每月基本津貼400元,全年按照十個月發放。另增加每月人均200元作為班級管理考核獎,依據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后發放。
校長、副校長、中層正職、中層副職、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備課組長,根據崗位職責與考核結果,相應津貼標準分別為600元/月,480元/月,400元/月,320元/月,150元/月,120元/月,100元/月。全年按照十個月發放。
骨干教師津貼市學科帶頭人、市優秀青年教師、區級學科帶頭人、區優青、區教壇新秀,根據崗位職責與考核結果,每年二次考核發放津貼。
5.超課時補貼和加班補貼。教師在完成學校核定工作量情況下,并超額完成其他工作量的,學校給予補貼。標準為早自習8元/次,超課時費為30元/課時,因為學校工作安排課時不足的,每課時扣20元。其他超課時內容認定由學校研究決定。學校安排加班任務的,視具體情況學校研究決定加班補貼。
6. 階段性成果考核獎的發放。
教育教學成果獎的發放,按照學校制定的學期教育教學成果獎考核辦法,經考核后發放。每學期一次,第一學期期末的教育教學成果獎與年終考核獎合并發放。
每年度進行一次教科研成果獎勵,依據學校制定的教科研獎勵方法,考核后發放。
三、績效工資考核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1.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績效考核工作小組,制定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實施績效考核工作。工作小組由校級領導班子、工會主席、教職工代表等人組成。
2.學校成立由黨支部書記、工會主席和具有代表性的數位教職工組成績效工資考核工作協調小組,及時了解教職工對績效工資考核方案、考核過程、考核結果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溝通考核者與考核對象間的信息,積極調解考核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引導教職工通過正常渠道向學校和學校主管部門申訴考核問題。
四、附則
1.義務教育學校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績效工資制度。
2.本實施方案經學校第六屆第三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報XX區教育局批準后實施。
3.本方案的解釋權在學校校長室。
績效工資方案 篇3
為激發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體現多勞多得、獎勤罰懶的分配機制,本著公平、公開、公正的分配原則,依據公司目標責任考核辦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資構成
1、現工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補貼(崗位補貼、工齡工資、全勤、知貼、生活補貼、中艱津貼、電話費)、獎金組成。
2、增調部分
為使加班、外勤等補助核報工作程序簡化,本著人均增加的原則,現實行量化管理,維護服務部門在崗人員700元/人/月,技術業務部門在崗人員600元/人/月、行政管理部門在崗人員500元/人/月。
二、工資核發
1、基本工資、補貼和獎金(80%)由人力資源部、財務部按月核發。
2、績效考核獎金由現獎金的20%和增調部分組成。
三、考核方式
考核領導小組對部門按季度考核。
四、考核程序
依據公司目標責任考核辦法,考核領導小組根據各部門簽訂的《目標責任書》進行考核。
1、部門考核、自查。
各部門每月按照部門考核辦法對員工績效考核獎金先行按100%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及獎金發放情況報分管領導審批后交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財務部核發;部門負責人績效考核獎金先行按100%由人力資源部、財務部核發。各部門每季度根據考核內容、標準和要求,對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向分管領導匯報審核后,向考核領導小組下設的.辦公室報有關資料。
2、考核領導小組考核。
考核領導小組通過聽取匯報、實地查看、重點抽查、查閱資料、聽取部門正職匯報、副職補充等方法,逐項考核確認,量化打分,形成考核意見,并寫出初步考核報告(含績效考核獎金發放比例)。
3、確定績效考核獎金發放比例。考核領導小組向經理辦公會提交考核報告,經理辦公會確定部門考核結果(作為部門負責人的考核結果),并公示三天。
4、二次調整。
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確定的部門考核結果,對部門負責人績效考核獎金進行二次調整核發。各部門根據公司確定的部門考核結果及部門月考核結果,對員工績效考核獎金進行二次調整,在部門公示一天后報人力資源部調整核發。
五、其他事宜
1、各部門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各自的員工績效考核辦法,經全體員工討論通過,提交分管領導審核后報考核領導小組通過后執行。
2、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在崗員工。
3、分公司績效考核辦法根據各自實際參照執行。
4、本辦法由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基本工資;每月20日由各基層單位做表,上交企管部匯總,發放員工的月績效工資部分。
5、本文件自發放之日生效,解釋權歸企管部。
績效工資方案 篇4
根據《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xx〕196號)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市直其他事業單位調整績效工資標準的通知》(漳人綜〔20xx〕10號)的精神和要求,為了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干部工作積極性,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我局實際,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范圍
本局直屬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其他事業單位的正式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在編不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不參照本方案執行。
二、分配比例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為市人事局、財政局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結合本系統實際,分為每月固定發放和年度一次性發放兩部分,分別占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標準及檔次劃分辦法
(一)檔次劃分辦法。
參照有關規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由低至高分為以下五個檔次。
(二)發放額度。
根據市人事局、財政局有關文件要求,20xx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為月人均681元,執行時間為20xx年9月-11月。從20xx年12月1日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調整月人均基數,按此方案執行)。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在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內,對照0.9至1.1的五個檔次,用加權平均法,測算出每個工作人員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后,再按照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分別占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發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不予發放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基礎上另加200元。
五、績效考核
績效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兩部分。
平時考核重點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工作目標情況以及出勤情況。
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進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總體表現或突出成效等情況。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考核工作請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印發福建省實行聘用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綜〔20xx〕164號)規定執行。
六、兌現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兌現辦法分為每月兌現和年度兌現。
(一)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辦法。
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檔次系數×681元×80%。(從20xx年12月1日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為月人均771元)。
當月病、事假、缺勤累計達到或超過11天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因工作失職或違法亂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惡劣影響的;因工作失職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工作中弄虛作假、致使工作目標完不成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新聘用在編工作人員從聘用時間起開始執行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退休人員或解聘人員從退休或解聘的下一個月起停發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納入單位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獲優秀人員發放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辦法。
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個人年度考核情況,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領取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發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基礎上另加200元。因違法違紀受到處分的,停發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七、有關要求
1、本方案未明確相關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xx〕196號)執行。
2、被省、市效能部門檢查到問題并通報批評的同志停發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八、執行時間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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