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仲裁協議書
仲裁協議是當事人雙方約定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的協議。雙方當事人可以就仲裁事項專門簽署協議,也可以在合同中規定仲裁條款。涉外仲裁協議一般應規定仲裁機構及適用的法律。當事人可以約定選擇中國的仲裁機構仲裁,也可以選擇國外仲裁機構;既可以選擇適用中國的法律,也可以選擇適用其它國家的法律,但一般應選擇自己了解的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國家的法律。
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在有些國家,仲裁被規定為訴訟的先置程序,如雙方有仲裁協議,起訴后法官會要求先進行仲裁。在這種情況下,一般應直接進行仲裁,以免延誤進展。
范文
仲裁協議
甲方:XX省XX市貿易公司
地址:XX省XX市XX路XX號
法定代表人:王XX 職務:經理
乙方:XX省XX縣XX路XX號
法定代表人:于XX 職務 :經理
當事人雙方自愿提請XX市仲裁委員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規定,仲裁如下爭議:
雙方于1999年3月簽定購銷鮮蘑合同。在合同履行中,因買方對賣方提供的鮮蘑質量等級提出異議,導致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選擇XX市仲裁委員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及該會仲裁規則對雙方合同中涉及蘑菇的質量等級和雙方如何繼續履行合同作出裁斷。
甲方:XX貿易公司(蓋章) 乙方:XX縣XX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王XX 法定代表人:于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