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學生會章程參考范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XX中學學生會是在校黨支部和校務會領導下的全體學生的群眾性組織。學生會受政教處的領導,協同團委會、少先隊大隊開展工作。
第二條:主要任務:
①認真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促進全校同學德、智、體、美、 勞全面發展。幫助學生們培養自學、自治、自理的能力和自尊、自強、自立、自愛的精神。
②以各種切實可行,生動活潑的形式,對學生開展德育活動, 幫助同學進步、成才。
③做學校黨政領導聯系同學的橋梁和紐帶, 在維護國家集體利益的同時,積極維護學生的正當利益,竭誠為同學服務。
④開展健康有益的課外活動。加強校際及社會的橫向聯系, 廣交學友,共同進步。
⑤加強同學間的團結,協調各年級和各班同學間的關系。 在政教處指導下,積極開展各項有益活動,為凈化、美化校園做貢獻。
⑥促進同學和教職員工間的團結。協助學校鞏固良好的教學秩序,建設富有我校特色的優良校風。
第二章 會員
第三條:凡在學的我校學生,均可成為學生會會員。
第四條: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①對本會的各項工作有參與、建議和批評的權利。
②有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利。
③對本會各項工作有提出質詢的權利。
④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和義務。
⑤有向本會反映工作情況,幫助收集資料,傳達精神, 溝通信息的義務。
⑥有接受并完成本會委托的各項工作的義務。
⑦有向本會交納會員費的義務。
第三章 組織和職權
第五條: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六條:本會的權力機構是學生代表大會。 學生代表大會每年舉行一屆,每學期期初例會一次,特殊情況可提前或推遲召開。
第七條:學生代表大會職權:
①聽取和審查學生會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②討論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工作任務。
③制定、討論和修改本會章程。
④選舉產生學生會委員會。
第八條:學生會委員會職權:
①選舉學生會正副主席。
②任命各部正副部長。
③召集學生代表大會。
④在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行學生代表大會決議,決定學生會重大問題。
⑤審批學生會委員會工作。
⑥每學期初召開一次會議,由學生會主席負責召集。
第九條:學生會委員會日常辦事機構為學生會辦公室,其職權:
①主持學生會日常工作。
②負責召集學生會委員會會議。
③協助學生會主席在學生會委員會會議和學生代表大會上報告工作情況。
④辦公室由學生會主席、副主席兼任主任、副主任。
第十條:學生會下設六個部,各部正部長一人,由委員擔任,各部設干事若干人。
(一)學習部:
1、了解學生對教學的意見,及時向教務處反映。
2、組織開展有利于學習的各種活動,如配合各學科進行競賽、學習經驗交流等。
3、定期向學生會主席匯報學生動向和情況。
4、進行專業知識宣傳,促進同學學習。
(二)宣傳部:
1、充分利用廣播、黑板報、校刊等宣傳陣地宣傳黨的教育方針,以及黨的'路線和政策等。
2、宣傳班級和個人在學習、生活作風、組織紀律、 文體活動、文明禮儀,班級日評比活動以及勞動等方面的好人好事。
3、宣傳部可分設廣播組和校刊組。廣播組要按時放廣播, 校刊組要定期出校刊。
4、定期召開各班宣傳委員會議,根據形勢發展研究安排布置當前宣傳內容或采取的形式。
5、定期檢查各班宣傳工作。
(三)文體部:
1、定期召開各班文體委員會議,了解各班文體活動情況, 負責聯系解決同學文體活動困難。
2、積極組織同學,開展各式各樣的文娛、體育活動, 活躍同學的課余生活。
3、組織各班同學堅持“班班有歌聲”活動,并定期檢查評比。
4、抓好“兩操”,對紀律松懈, 經常無故不上操和不參加體育活動的班級和同學,給予教育與批評。
(四)生活部:
1、定期召開各班生活委員會議,了解或征求同學們在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問題和意見,研究解決辦法。
2、配合學校搞好食堂的飯菜質量的監督, 改善學生的生活。
3、負責檢查督促各班搞好教室,包干區及宿舍內外環境衛生。
4、負責學生會的經費和收入及預決算等工作。
(五)紀律部:
1、定期召開各班紀律委員會議,了解各班紀律狀況。
2、負責檢查學生行為規范,開展值勤、護校,整頓校園治安。
(六)女生部:
1、主管女生日常學習生活事務。
2、關心維護女生的合法權益,及時了解女生思想動態。
3、協助有關部門開展有益女生身心的相關活動。
第十一條:學生代表產生的方法:
①學生代表由學生選舉,學生代表代表學生。
②學生代表由班級的學生民主選舉產生,第一屆每班3人,之后初中部每班1人, 高中部每班2人。
③學生代表應能盡職盡責,做好上傳下達的雙向交流工作。
第十二條:學生會工作制度:
1、班委會是本會的基層組織。班委會在班級民主選舉產生,任期一學期,可連選連任。班委會設班長、團支書、學習委員、衛生委員、生活委員、文藝委員、體育委員、紀檢委員等。班委會應該團結全班同學,保證學生會各項工作的貫徹落實,依照學校規章和班委會工作條例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2、學生會重要會議應爭取學校領導或有關部門參加指導。
3、在正常情況下,每周召開例會一次,檢查和布置工作,特殊情況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