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年高考結束了,接下來當然是關注各大學校的招生計劃啦,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鄭州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招生章程,歡迎大家閱讀。
鄭州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鄭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和公開透明的原則,對考生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鄭州職業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3792,在豫招生代碼6285。
第五條辦學地點:鄭州市鄭上路81號,郵政編碼450121。
第六條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
第七條辦學層次:普通專科。
第八條辦學特點:學校成立于1976年,是河南省一所以理工科為主的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九條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全面領導學院招生錄取工作,下設招生工作組,負責組織實施本校錄取工作,協調和處理本校錄取工作中的相關事宜。
第十條學校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普通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學校紀委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2016年學校按照規模質量并舉的原則,安排招生計劃共計4800人(含省外200人),面
向河南、河北、山西、安徽、青海、甘肅共6個省份招生。
第十三條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和各專業相關報考具體要求通過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錄取原則
第十四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錄取體制,并在各省級
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
第十五條在高考成績達到相應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根據各省的招生計劃和
考生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計劃的100%-120%控制。
第十六條學校以高考成績為依據,實行“志愿優先,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辦法。
1、學校按公布的招生計劃,按照省招生辦公室要求平行志愿未完成計劃時進行征集志愿,今年不再進行補錄。
2、進檔考生的'專業分配,按照高考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在分數線以上的考生采取專業清的錄取辦法,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專業對相關考試科目、身體條件等因素的要求。
3、藝術類專業:在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雙過線”的前提下,錄取時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文化課成績比例占50%,專業課成績占50%,總分相等者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七條各專業對男女比例無特殊要求。
第十八條學校錄取的體檢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
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規定。
第十九條學校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政策,原則同意各省級招辦加分政策。
第六章其它
第二十條招生專業及計劃
專業名稱 學制(年) 學費(元/年) 計劃招生(人)
休閑農業 3 3600 40
環境工程技術 3 3600 30
供用電技術 3 3600 30
建筑電氣工程技術 3 3600 30
建設工程管理 3 3600 48
工程造價 3 3600 163
特種加工技術(激光加工技術) 3 3600 43
焊接技術與自動化 3 3600 80
模具設計與制造 3 3600 76
電機與電器技術 3 3600 16
制冷與空調技術 3 3600 48
機電一體化技術(電梯運行與維護) 3 3600 102
電氣自動化技術 3 3600 155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3 3600 215
藥品生物技術 3 3600 35
數字圖文信息技術 3 3600 30
食品貯運與營銷 3 3600 30
藥品生產技術 3 3600 35
藥品經營與管理 3 3600 58
鐵道供電技術 3 3600 39
汽車運用與維修技術 3 3600 121
空中乘務 3 3600 162
城市軌道交通機電技術 3 3600 58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 3 3600 180
電子制造技術與設備 3 3600 14
軟件技術 3 3600 112
軟件與信息服務 3 3600 173
動漫制作技術 3 3600 53
移動應用開發 3 3600 178
電子商務 3 3300 200
網絡營銷 3 3300 195
物流管理 3 3300 138
會展策劃與管理 3 3300 54
廣告設計與制作 3 3300 123
數字出版 3 3600 22
新聞采編與制作 3 3300 43
攝影攝像技術 3 3300 47
建筑工程技術 3 3600 160
數控技術 3 3600 120
機電一體化技術 3 3600 355
汽車電子技術 3 3600 70
應用電子技術 3 3600 104
計算機網絡技術 3 3600 120
會計 3 3300 150
市場營銷 3 3300 200
環境藝術設計(裝飾藝術設計) 3 5600 228
人物形象設計 3 3300 79
音樂表演 3 5600 38
合計 4800
第二十一條凡符合高考報名條件,參加當年全國統一高考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請填報高考志愿報考我院。
第二十二條錄取結果將按教育部及各省統一規定的形式公布。
第二十三條新生入學后,學校進行全面入學資格復查,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嚴格按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按照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以及書本費等。按照河南省物價部門核定的學費標準,藝術類專業5600元/生?年,文科專業為3300元/生?年,理科專業為3600元/生?年。校企合作專業收費標準說明:(1)空乘專業學生除規定的學費(3600元/年/生)外,另需繳納空乘專業技能培訓費4000元/生/年,三年一次性收取空乘專業教材費910元/人、制服費用2000元/人(春夏秋冬均包含)。(2)軟件與信息服務、移動應用開發、網絡營銷三個專業為校企合作專業,除向學校繳納的學費外(軟件與信息服務和移動應用開發專業3600元/年/生,網絡營銷專業3300元/年/生),還需向合作企業繳納5500元/生/年的職業技能培訓費。住宿費按住宿條件不同,每生每年400-700元不等。
第二十五條獎勵資助政策:為鼓勵優秀學生,學校設置了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綜合獎學金、專業獎學金等。為了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目前采取了開辟新生“綠色通道”、國家勵志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措施。
第二十六條學生完成學業后,按照鄭州職業技術學院學籍管理規定等有關要求,頒發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和河南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就業報到證。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學校在全國各省都采取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形式,不委托也不允許任何中介機構或
個人參與、介入學校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解釋權歸鄭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
第二十九條學校招生部門的聯系方式:0371-64961768網址:
乘車路線:(1)從鄭州客運西站乘“鄭州至上街”的鄭上1路車到學院下車;(2)從鄭州國棉六廠乘11路公交車到終點站下車向西600米;(3)從鄭州火車站乘12路公交車到鄭州職業技術學院下車向北1000米;(4)從鄭州客運南站乘“鄭州至上街”的鄭上2路車到鄭州職業技術學院下車向北1000米。(5)在西北出口乘坐地鐵1號線(西流湖方向),在秦嶺路站下車,秦嶺路C口出站,換乘鄭上1路,在鄭州職業技術學院站下車;(6)從高鐵東站乘地鐵1號線(西流湖方向),在西流湖終點站下車,換乘鄭上1路,在鄭州職業技術學院站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