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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升本科考試《考生守則》
三月份很快就要專升本考試了,考生們準備好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藏的關于專升本科考試《考生守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考前25分鐘,考生憑《準考證》、《居民身份證》〔無《居民身份證》的現役軍人可憑軍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士兵證〕進入規定的考場。
二、考生進入考場前須先在《考場機讀紀錄卡》上簽名后方可入場。
三、考生入場時除攜帶必要的文具,如鋼筆、圓珠筆、簽字筆、三角板、圓規外,不應將書籍、筆記、資料、報刊、草稿紙及通訊工具〔如移動電話、尋呼機〕、電子記事本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帶入考場。對允許使用計算器的科目,計算器也不得有程序儲存功能。考場內考生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四、考生入場后,要按座位號入座,將《準考證》、《居民身份證》〔軍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士兵證〕放在課桌的右上角,以備監考員核查。
五、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禁止入場。
六、有聽力測試的科目,開考后遲到考生禁止入場。
七、開考30分鐘后,考生方可交卷出場,出場后不得再次進入考場續考。
八、考生收到試卷后,須先在指定位置準確、清楚地填寫自己的姓名、準考證號、考場號、座位號及考點名稱等欄目。凡漏填、錯填或字跡不清、無法辨認的試卷一律作廢。
九、試卷一律使用藍黑色、黑色的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答卷(作圖等有特殊要求的科目除外);《考試信息卡》必須用藍黑色、黑色的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填涂,并規范的抄寫卡中“誠信考試承諾書”的相關文字(填寫、填涂錯誤可使用修正液更正)。不按規定要求作答和抄寫的,其試卷、《考試信息卡》一律無效。
十、考生遇試卷分發有誤、試題字跡不清等情況時可舉手示意,監考人員應當眾答復。凡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
十一、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遵守考場紀律,不準有夾帶、使用通訊工具、替考、抄襲、傳抄、交頭接耳、破壞考場秩序等其他違規行為。考場內禁止吸煙。
十二、考生離開考場時必須交卷,不準將試卷及草稿紙帶出考場。離開考場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交談和大聲喧嘩。考試結束鈴聲響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將試卷按順序整理好翻扣在課桌上,在監考員收齊試卷后,方可離開考場。
十三、凡違反《考生守則》的考生,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規定進行處理。
十四、對擾亂考場秩序,不服從監考人員管理,或恐嚇威脅監考人員人身安全的考生,將送交公安機關追究責任,并通知其所在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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