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租賃合同集合15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財產租賃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財產租賃合同1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單位:(以下簡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 年零____ 月,出租方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將____ (租賃財產)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收回。
第三條 租金數額、結算方式及交納期限
根據國家規定的_______________(租賃財產)的租金標準(無統一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商定),承租方每月(年)應向出租方交付租金____ 元,交納租金的時間為每月(年)的最末一日(或雙方商定其他時間一次或幾次交付)。
第四條 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____ (租賃財產)的維修與保養由____ 方負責,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____ 方承擔。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____ (租賃財產)出租期間,出租方如將____ (租賃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告知承租方____ (租賃財產)所有權轉移的情況。____ (租賃財產)所有權轉移后,____ (租賃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2.承租方如因工作上的需要,將____ (租賃財產)轉讓給第三方承擔使用,必須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取得____ (租賃財產)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承租主,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 。
2.承租方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條 遇不可抗力而造成____ (租賃財產)的損環或滅失,經有關部門鑒定屬實,承租方及時向出租方說明情況,不負修復或賠償的責任。
第八條 在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____ 日內,雙方如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租賃期間,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隨意廢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按( )項解決:
1.向____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財產租賃合同2
現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從 年 月 日起將 (租賃財產)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付期限,根據國家 的規定執行(如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與承租方協商確定)。
第四條 租賃期間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 (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由出租方負責,維修保養費均由出租方承擔。(如由承租方承擔維修保養,費用可從租金中扣除,扣除租金還不夠支付修理費時,可以請求出租方補足不夠部分。對 (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要求是 。
第五條 出租方也承租方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賃財產所有權轉給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的情況。所有權轉移后,租賃財產所有權歸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免責條件
經有關部門鑒定,租賃期間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賃財產的損壞或滅失,承擔方不負修復或賠償的責任,但應向出租方及時說明情況,必要時應取得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 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屆滿前 日內,雙方如要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2份,合同雙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 份,送 單位備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 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 __________________電掛: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財產租賃合同3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融資租賃業務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xx]514號)規定,對經人民銀行批準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無論租賃貨物的所有權是否轉讓給承租方,均征收營業稅,不征增值稅。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貨物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的,征收增值稅;未轉讓給承租方的,征收營業稅。融資租賃是指具有融資性質和所有權轉移特點的設備租賃業務。即:出租人根據承租人所要求的規格、型號、性能等條件購入設備租賃給承租人,合同期內設備所有權屬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擁有使用權,合同期滿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權按殘值購入設備,以擁有設備的所有權。
《國家稅務局關于對借款合同貼花問題的具體規定》(國稅地[1988]30號)第四條關于對融資租賃合同的貼花問題規定,銀行及其金融機構經營的融資租賃業務,是一種以融物方式達到融資目的的業務,實際上是分期償還的固定資金借款。因此,對融資租賃合同,可據合同所載的租金總額暫按‘借款合同’計稅貼花。
因此,對融資租賃業務如何繳納印花稅,應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1、對經人民銀行批準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其實質是分期償還的固定資金借款,按照金融保險業繳納營業稅,依借款合同繳納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零點五。
2、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貨物的所有權未轉讓給承租方的,其實質為經營租賃行為,按租賃業繳納營業稅,依財產租賃合同繳納印花稅;稅率為千分之一。
3、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貨物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的,其實質為銷售貨物,按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依購銷合同繳納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三。
財產租賃合同4
出租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承租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
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從 年 月 日起將 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第四條 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后,出租財產所有權以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八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九條 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 日內,雙方如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
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 ;合同副本 份,送 單位備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電 掛: 電 掛: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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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鑒(公)證意見: │
│ │
│ │
│ │
│ 經 辦 人: 鑒(公)證機關(章)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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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
財產租賃合同5
訂立本合同各方:
出租房:新希望六和飼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宣城六和飼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財產生產經營,達成以下共識,特訂立本財產租賃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財產租賃
1.1 甲方出租的財產為位于郎溪縣水鳴經濟工業園區的飼料加工廠內的全部財產或其使用權,包括廠區內全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租賃財產的名稱、數量、用途、質量等相見本合同附件“租賃財產清冊”。
1.2 租賃期限為3年(即2013年1月21日起2016年1月20日止)。租賃期滿一年,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以延長。
第二條 租金及其支付
2.1 三年租金共計240萬元,即年租金為80萬元/年(含房產稅、土地使用稅)。
2.2 第一年的租金自起租日起3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以后每年的年租金分兩次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支付時間為每年的1月份和7月份各支付50%。
2.3 甲方在收取乙方實際繳納的租金后,10個工作日內根據乙方實際繳付的租金額,向乙方開具發票。
第三條 財產的交接及維護
3.1 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與保養:租賃財產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因使用租賃財產而發生的電費、燃料費、管理費均由乙方承擔。
3.2 租賃期滿后,依合同附件“租賃財產清冊”所載明的財產,剔除乙方投資的財產,乙方向甲方交還,自然磨損和自然力對租賃財產的外觀、質量等影響,均不構成甲方拒絕接收租賃財產的緣由。由于設備、設施原有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負責賠償。能正常運行視為無質量問題。返還時保證能正常運行。
3.3 乙方可負責更換和擴建不能使用和不能滿足生產需要的設施。
第四條 轉讓
4.1 在租賃期內,乙方自籌資金所形成的資產所有權歸乙方。期滿后新增不可移動類固定資產可以根據賬面凈值或評估機構評估值出售,甲方購買。
4.2 本項目資產如果對外出售,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財產的第一優先購買權。
第五條 債權債務
5.1 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涉及甲方及所租賃財產的原有債權債務,一律由甲方負責承擔,因前述債權債務而引起的事端由甲方負責解決。
5.2 乙方在租賃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一律由乙方承擔,由此債權債務而引起的事端,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權力與義務
6.1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爭取有關項目的優惠政策。
6.2 甲方保證協助乙方處理好廠區周邊單位、居民、農民關系,以便利于乙方正常生產經營。
6.3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所租賃固定資產的使用。
6.4 甲方出租的財產如已對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抵押,應出具抵押權人同意出租的書面證明,并作為合同的附件。
6.5 乙方不得將租賃財產進行抵押、轉讓,未經甲方同意,也不得擅自轉租。
6.6 在租賃期間內,乙方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可以對承租的財產增建、改建、改造、大修、更換等。
第七條 效力
7.1 在租賃期間,因租賃財產發生所有者變更或租賃財產設定抵押或擔保的情形,不影響本合同效力,但若因此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可中止履行本合同,并不視為違約。
7.2 非乙方責任,如遇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臺風、戰爭等)而造成租賃財產的部分損失或丟失,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乙方應在事故發生后四十八小時內通知甲方。
7.3 若因不可抗力和甲方原因致使租賃財產滅失和損失,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7.4 在租賃期內,如租賃物出現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不符合乙方租賃目的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或房屋性質變化、自然災害或其他人為因素造成的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租賃物,在上述情況下乙方有權終止該合同并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與爭議
8.1 乙方逾期交納租賃費的違約,乙方應承擔違約金,違約金依據逾期租金數額及時間按日萬分之三計算。
8.2 甲乙雙方若有非本合同7.2款情形的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8.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若有爭議,本著充分協商、平等互利的原則解決糾紛。若雙方協商未能解決爭議,則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其他
9.1 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9.2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3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
雙方簽字蓋章:
出租房:新希望六和飼料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承租人:宣城六和飼料有限公司
代表人:
簽訂地點:
簽約時間:
財產租賃合同6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開戶行:開戶行:
帳戶:帳戶: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人從年月日起將交付承租人使用,至月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第四條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第五條出租人與承租人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出租人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人同意,但應告知承租人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后,出租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人,享有原出租人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人承擔的義務。
2、承租人如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
第九條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日內,雙方如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甲方簽約:乙方簽約: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財產租賃合同7
第一條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從年月日起移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第四條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后,出租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日內,雙方如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開戶銀行及賬號: 開戶銀行及賬號:
附: 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鑒(公)證機關(章)
年月日(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有效期限:
財產租賃合同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年零_____月,出租方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將______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回。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第四條 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后,出租財產所有權以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八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九條 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______日內,雙方如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____;合同副本______份,送____________單位備案。
出租方(章)__________ 承租方(章)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監制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
印制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財產租賃合同9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單位:(以下簡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____(租賃財產)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數額、結算方式及交納期限 根據國家規定的_______________(租賃財產)的租金標準(無統一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商定),承租方每月(年)應向出租方交付租金____元,交納租金的時間為每月(年)的最末____日(或雙方商定其他時間一次或幾次交付)。
第四條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____(租賃財產)的維修與保養由____方負責,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____(租賃財產)出租期間,出租方如將____(租賃財產)所有權轉移給
第三方,應告知承租方____(租賃財產)所有權轉移的情況。____(租賃財產)所有權轉移后,____(租賃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2.承租方如因工作上的需要,將____(租賃財產)轉讓給
第三方承擔使用,必須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取得____(租賃財產)使用權的
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承租主,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
2.承租方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遇不可抗力而造成____(租賃財產)的損環或滅失,經有關部門鑒定屬實,承租方及時向出租方說明情況,不負修復或賠償的責任。
第八條在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____日內,雙方如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租賃期間,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隨意廢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按項解決:
1.向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財產租賃合同10
出租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承租方: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從 年 月 日起移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略)
第四條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略)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后,出租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略)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略)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略)
第九條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 日內,雙方如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合同副本 份,送單位備案。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財產租賃合同11
出租方: 合同編號: 承租方: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設備及附件的名稱、數量、期限、單價、押金如下表:
第二條 押金、租金交納期限和結算方法
1、乙方在提貨前應按第一條預交約定的押金,否則不得提貨。租賃期滿,交還租賃物后,扣除服務費、租金、維修費、賠償金等費用后,多退少補,及時結算。
2、租用時間超過30天的應按月結算租金,不足月的應按 /每天結算。故乙方應在每月 日前支付當月租金。
3、合同履行期內,乙方推遲提貨或提前送回,按實際租用月份或天數結算租金。
4、預備機械進退場費計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 (包含事項:進退場費、安裝費、拆卸費、運輸費、驗收費)于設備機械進場之日付清。
第三條:租賃設備質量標準和交貨地點、方法
1、乙方應到甲方指定地點或甲方倉庫交接租賃設備,交接時雙方應派員對設備及附件進行驗收、簽字,以作為結算依據。乙方不派員參加驗收,視為承認甲方驗收依據。
2、退還時,乙方應將設備運送甲方指定地點堆放整齊,否則甲方有權拒收。
3、租賃設備及附件的往返運輸裝卸費用由乙方自理(該項無第二條第4項內容者執行)。
第四條:租賃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甲方擁有租賃物的所有權,乙方只有使用權,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借、轉租、變賣、抵押租賃物。否則,甲方有權收回租賃物,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租賃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至租賃物返還、租金結清之日終止。如乙方在租賃期間屆滿前,需要繼續使用租賃物,應提前7日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并補交延期使用租賃物押金。雙方可在本合同第一條備注欄加注日期、押金、說明、簽字視為延期履行本合同或雙方重新就延期簽訂合同,否則,甲方有權收回租賃物并解除合同。
3、乙方期滿不延期或隨延期不補交租金的,除承擔租金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乙方使用租賃設備損壞、丟失的賠償標準
1、乙方在租賃期內應愛護,妥善保管租賃設備,按設備機械性能進行必要保養。
2、設備構件及附件如有損壞、缺少、丟失、保養不當,按下表標準賠償:
第六條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1項規定行為的,除按第四條賠償外,還應按租賃物價值的20%賠償甲方經營損失。
2、乙方逾期未付租金,應按欠租金的20%承擔違約金。
3、乙方未按約定交納押金,按未交押金部分數額每日1%向甲方承付違約金,直到押金交齊為止,如拖欠不交,違約金算到租金物送來為止。
4、甲方經結算后應將乙方多余押金及時退還,否則,按每日1%向乙方承付違約金。
5、合同訂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按租金總額20%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第七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 份,合同副本 份,送單位備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財產租賃合同12
出租方:合同編號:
簽訂地址:
承租方:簽訂時間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物資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共計__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__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租金租金收取:
第四條押金(保證金)經雙方協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元。承租方交納后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物資缺損賠償金后,押金余額退還承租方。
第五條租賃物資的維修保養租賃期間,承租方對租用物資要妥善保管,并負擔維修保養費用。租賃物資退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有損壞、缺少、保養不善等,要按雙方協商議定的《租賃物資缺損賠償及維修收費辦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償付賠償金、維修及保養費。
第六條出租方變更
一、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賃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正式通知承租方,租憑物資新的所有權方即成為合同的當然出租方。
二、在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違約責任:
1.未按時間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的違約金。
2.未按質量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的違約金。
3.未按數量提供租賃物資,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償付違約期租__%的違約金。
4.其他違約行為。
二、承租方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金,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的違約金。
2.逾期不還租賃物資,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的違約金。
3.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方還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金期租金__%的違約金。
4.其他違約行為。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份。本合同附件__份,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單位地址:單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電話:電話:電掛:電掛:郵政編碼:郵政編碼:開戶銀行:開戶銀行:帳號:帳號
財產租賃合同
出租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承租方: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從年月日起移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第四條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后,出租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日內,雙方如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電掛:電掛:
開戶銀行及賬號:開戶銀行及賬號:
附: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鑒(公)證機關(章)
年月日(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有效期限:
財產租賃合同13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賃期共__年零__月,出租方從__年__月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能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個月的。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__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__份,送__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
鑒(公)證意見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委托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經辦人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鑒(公)證機關電掛:電掛:(章)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簽約地點:簽約時間:
__年__月__日有效期限至__年__月__日
財產租賃合同14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賃期共xxx年xx月,出租方從xxx年xx月xx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xxx年xx月xx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能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xx個月的。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xx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xxx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xxx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xxx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xxx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xxx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乙方: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財產租賃合同15
出租單位:____(以下簡稱出租方)
承租單位:____(以下簡稱承租方)
為了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_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年零__月,出租方自__年__月__日起將__(租賃財產)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
(三)租金數額、結算方式及交納期限
根據國家規定的__(租賃財產)的租金標準(無統一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商定),承租方每月(年)應向出租方交付租金__元,交納租金的時間為每月(年)的最末一日(或雙方商定其他時間一次或幾次交付)。
(四)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__(租賃財產)的維修與保養由__方負責,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__方承擔。
(五)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__(租賃財產)出租期間,出租方如將__(租賃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告知承租方__(租賃財產)所有權轉移的情況。__(租賃財產)所有權轉移后,__(租賃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2.承租方如因工作上的需要,將__(租賃財產)轉讓給第三方承擔使用,必須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取得__(租賃財產)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出租方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方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遇不可抗力而造成____(租賃財產)的損壞或滅失,經有關部門鑒定屬實,承租方及時向出租方說明情況,不負修復或賠償的責任。
(八)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__日內,雙方如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租賃期間,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隨意廢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出租方:__(蓋章)承租方:__(蓋章)
地址:__地址:__
代表人:__(蓋章)代表人:__(蓋章)
聯系人:__聯系人:__
電話:__電話:
開戶銀行:__開戶銀行:__
帳號:__帳戶:__
__年__月__日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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