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商鋪租賃合同模板七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商鋪租賃合同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商鋪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聯系電話:
證件號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聯系電話:
證件號碼:
一、租賃房屋的地址、范圍及用途
1、甲方將位于的房屋租賃給乙方使用。
2、租賃房屋的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租賃房屋的具體范圍見租賃房屋建筑平面圖。租賃房屋用途為:
二、租賃房屋的狀況
1、甲方對租賃房屋享有完全的產權。
2、此租賃房屋不涉及債權債務糾紛。
3、此租賃房屋已經通過各部門的驗收,具備交付使用條件。
4、甲方交付租賃房屋應處于空置、可使用狀態,所提供租賃房屋的設備和設施應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三、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租賃房屋及其設施,乙方應在租賃期滿日或之前,保持租賃房屋設備完好的狀態下交還甲方。
3、租賃期滿如乙方要求續租,須在本合同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乙雙方協商后,另行簽署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租金為人民幣元/月;大寫,房屋租金為人民幣元/年;大寫。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為押付,房屋租金每在每期房屋租金期滿前五日支付下一期房屋租金,如乙方過期未付,須按日加租金0.5%作為滯納金,超過十五日未付視作自動退租并按本合同違約條款規定辦理。
3、在合同有效期內,房屋租金不再調整。
五、押金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應向甲方繳付個月房屋租金作為押金,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2、本合同期滿乙方如不再續租,在結清所有由乙方消耗的費用后,甲方應將押金全部退還乙方。
六、其它費用
1、租賃期內,租賃房屋產生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水費、電費、燃氣費、寬帶費、及其它消耗性費用)按物業管理機構提供的交費通知單繳付。
2、租賃期內,電話、寬帶由乙方自行報裝,費用按電訊局收費單繳付。
3、租賃期內,租賃房屋的物業管理費由支付,取暖費由支付。
七、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為乙方正常使用租賃房屋應協助與物業的協調工作。
2、租賃房屋內各項設施如上下水,暖氣等設施損壞,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與該物業管理部門聯系,并及時進行維修。如未能及時處理,乙方可自行修復,其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設施在使用過程中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壞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在對租賃房屋設施進行維修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4、租賃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有權在提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帶未來承租方看房,乙方應予以配合。
5、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使用乙方的商標、商號、名稱等乙方的標識。
八、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應愛護租賃房屋及其設施,如因使用不當導致損壞應負責賠償。
2、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租賃房屋進行違法活動,儲藏違法物品或危險品。由此引發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租賃房屋現有的裝飾和設施之外,乙方如要增加設備或其他裝修須征得甲方同意其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應按時繳納房屋租金及租賃房屋所產生的各項消耗費用。
5、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屋轉租轉借第三方。
6、租賃期滿后,如乙方在租賃期內未違反本合同約定,且在與其它承租方條件同等的前提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九、設施提供
甲方交付乙方的租賃房屋須具備必要的公共設施,包括水、電、消防等設施。
十、房屋門頭及廣告位的使用
甲方同意乙方對該租賃房屋門頭、外墻面、門口等廣告位的免費使用。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進行廣告牌的設立。
十一、營業執照的辦理
乙方獨立向租賃房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營業執照。甲方應予提供與租賃房屋經營有關的.文件,以便順利辦理營業執照,租賃期滿后乙方應及時注銷或遷址營業執照。
十二、違約及賠償
1、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收回租賃房屋,如甲方中途將租賃房屋收回,甲方除退還剩余房屋租金及押金外,應另補償給乙方二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為補償金。
2、甲方延遲交付租賃房屋,同時租期及免租期自動向后順延。如延遲交付超過30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租賃期內乙方不得無故退租,如乙方中途退租,則剩余房屋租金及押金不予退還。
十三、租賃房屋的交還
1、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決定不再續簽的,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后或解除日將租賃房屋交還甲方。
2、房屋內的物品須在本合同期滿后或解除日清理完畢,否則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全權處理。
十四、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簽訂后,經甲、乙雙方同意并簽署書面文件,本合同可以提前終止或解除。
2、甲方如因租賃房屋的產權、債權債務糾紛或抵押等問題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五、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商定另行補充,本合同及一切補充條款均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中介方存檔一份,以茲信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商鋪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商鋪租賃情況
1、甲方同意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米商鋪租給乙方使用。
2、乙方經營項目
3、租賃時間為期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商鋪租金每年________元,租金繳納方式為上打租,每________年付一次。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水、電、取暖等設備條件。
2、甲方對乙方從業人員有培訓、指導、管理的權利。
3、甲方負責乙方店內產品廣告宣傳事宜。
4、對于乙方不能服從甲方管理的從業人員,甲方有權按規章制度進行處罰,并建議乙方調換或辭退。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辦理工商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
2、按時向甲方繳納租金。
3、依法經營,明碼標價,不出售過期偽劣產品,確保質量,如因商品質量問題引發投訴或遇職能部門檢查不合格處以罰款時,所涉經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享有對商鋪的使用及維護權利,但不具有所有權,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硬件設施。
5、乙方從業人員應嚴格遵守甲方各項規范要求,文明服務,禮貌待客,如因服務不周引發投訴和糾紛,按甲方有關條例處理。
四、其它事宜
1、遇有不可抗拒的政治事件、市場變化不能正常經營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合同自行解除,合同期滿后,乙方需再續合同要經雙方協商后再行簽訂手續。
2、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要認真履行合同,如出現任何一方中途私自終止合同行為,由違約方向對方賠付______元違約金。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商鋪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范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于商鋪,租給乙方經營使用,出租商鋪的建筑面積為㎡。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租金、押金: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一年房租,以后每年租金均在到期之日提前一個月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應當給乙方收費憑證。
2、為確保租期內相關費用如期結算,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交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作為租賃商鋪押金。待合同期滿后乙方付清本應交納的水費、電費、物管費后,甲方應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押金不計算利息)。
第四條設施及費用承擔:
1、商鋪租賃期間所發生的費用(水費、電費、物管費)由乙方負責。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拆除一樓與二樓之間的隔層。
3、商鋪墻體在非乙方的責任下有漏水陰濕情況,并且墻皮脫落,甲方已知曉,是否維修由甲方作出決定和處理,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清楚,若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2、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時將商鋪交給乙方使用。
3、租賃期間,甲方需賣出或臨時提出收回租賃中的商鋪時,需提前x天向乙方書面通知商鋪賣出情況,以便乙方尋找其他商鋪繼續經營,并搬離該商鋪。如在合同期內,因甲方未給乙方提供x天搬離時間,除違約金外,應該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參考當月一個月的房租計算),以補償乙方臨時尋找商鋪時所產生的費用,并退回乙方所交付的未使用部分的房租。
第六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
2、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該商鋪。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發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內完全有效,不得單方解除。
1、租賃期屆滿。
2、出現不可抗力造成商鋪毀損達不到使用目的的。
3、政府強制征收或拆除該商鋪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因違約造成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償________元違約金。
第九條補充約定:
承租期內,若因國家政策變動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通知要求辦理終止合同手續,按時退出所租用商鋪,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但甲方必須負責退還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時間的租金。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與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電話:
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商鋪租賃合同 篇4
合同雙方: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商鋪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m2(使用面積__________m2)
第二條 租期_____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乙方每個月繳納一次租金,物業費自理。租金貳年內不遞增,第三年租金按 0%遞增。
2.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交納相當于個月租金的押金。合同到期,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煤氣,等相關費用后,甲方即可退還乙方押金。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房屋和相關設備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
第四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后,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五條 乙方的職責:
1. 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為實欠租。如拖欠租金并不退還乙方押金。
2. 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3. 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范措施,保護租賃期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
4. 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表負荷的任何設備、儀器或機械,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 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賃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系的房屋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并有權訴之法律。
8.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9. 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關資料原件和給乙方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產權證、房屋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和出租許可證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對出租房屋主張權利,使乙方無法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應賠償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損失。
甲方在租賃期內:
(1 )對本合同約定期內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包括 ;
(2)對本出租房所屬的大廈或小區的安全和管理負責;
(3)負責租賃房屋的結構性維修。
(4)甲方保證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合法經營不受干擾。
第七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第八條 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雙方同意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無法修復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甲方須將所有押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九條 轉讓后門面現有的裝修、裝飾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后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甲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乙方在接收該門面后,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保證房屋安全使用的情況下進行裝修。
第十條 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第十一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將所屬位于_________一樓的兩間門面房租賃給乙方使用。
二、租金及交付方式:每年租金為___萬元整,乙方自合同生效起交付第一年全年房租費(每年的元月三十一日前)
三、租賃期限為叁年整,從____________年二月一日起至____________年元月三十一日止。
四、乙方租賃該門面房用于經營餐飲,經營其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主題結構,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轉租給他方。
五、乙方在經營其間若經營不善,經甲方許可后可將該店轉組他方,其中乙方的所有裝璜可由乙方自行轉讓他方,轉讓時間不得超過本合同的合同期限,乙方若在三年經營期滿后需繼續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若乙方停止續租或在合同期間提前終止本合同,則乙方的所有裝璜無條件留給甲方,乙方在提前終止合同行為中乙方所預交給甲方的房屋租賃費不予返還。
六、本合同期間,甲方不得無故將該房屋收回,否則賠償乙方的合理損失。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商鋪租賃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中間人:
1、甲方租給乙方的商鋪坐落于新柳煤業高層樓________層_______號商鋪,面積_____平米。
2、租賃期限3年,租金一年一交,每年租金貳萬元整。每年需提前一個月交付下一年的租金,如乙方經營不善或其它因素終止合同,需提前兩個月告知甲方,如乙方需要續租,甲方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租給乙方。
3、協議自雙方簽字生效之日起,乙方支付一年的租金貳萬元整,甲方應于合同生效之前日起,三日內將商鋪交給乙方。
4、甲方保證交給乙方的商鋪沒有產權糾紛,保證其對該商鋪擁有正常的使用權。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轉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處以乙方與租金同等數額的違約金。交付后如有產權糾紛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維護、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乙方承擔商鋪及其負責設施的維護、修繕責任,乙方在租賃期滿后不再租賃甲方商鋪時,應給予甲方恢復其隔墻及大門的原有結構。
6、商鋪租賃期間,乙方支付物業費等相關費用,與甲方無關。
7、在租賃期間內,乙方必須合法經營(嚴禁經營歌廳、酒吧、網吧等娛樂場所),甲方應積極配合,但不參與乙方經營。
8、雙方在租期內,如單方終止合同,需加倍返還對方租金,并按年租的50%給予賠償。應不可抗力和政策性因素導致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9、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10、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 篇7
1、調查商鋪的產權
承租商鋪之前,應當赴該商鋪所在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產權調查,確認以下幾個重大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須確保房屋的類型為商業用房性質、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質方可承租作為商鋪使用,否則,將面臨無法辦出營業執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風險。
2)、房屋權利人,以確保與房屋權利人或者其他由權利人簽署租賃合同。
3)、房屋是否已經存有租賃登記信息,若已經存有租賃登記信息的,導致新租賃合同無法辦理登記手續,從而導致新承租人的租賃關系無法對抗第三人,也會影響新承租人順利辦出營業執照。
如果承租人無法查清,可以委托律師到相關部門進行調查。
2、免租裝修期
商鋪租賃中,免租裝修期經常會出現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實際不能辦公、營業,此種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裝修期間的租金。但“免租裝修期”非法律明確規定的概念,因此,在簽訂租賃合同時一定要明確約定免租裝修期起止時間,免除支付的具體費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實際使用房屋產生的水費、電費等還需按合同約定承擔。
3、租賃保證金
俗稱“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應當承擔但未繳付的費用。因為商鋪適應的電費、電話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比較高,因此建議押金應當適當高一些,以免不夠抵充上述費用,另外,還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過程中,不斷地拖付相關費用,押金抵扣不夠的情況下怎么辦?可以在合同應當約定補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關費用后,承租人應當在合理期限內補足支付“押金”,如果經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時間內補足的話,則出租人可以單方解約,并追究承租人相應的違約責任。若合同中有此約定,則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賴”行為。
4、稅費承擔
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規定,出租或轉租商鋪的,出租人或轉租人應當承擔以下稅費:
1)、出租:
營業稅及附加租金*5.55%
房產稅租金*12%
個人所得稅所得部分*20%(所得部分為租金扣除維修費用,維修費用每次不超過800元)
印花稅租金(總額)0.1%(在第一次繳稅時一次性繳納,按租期內所有總租金計算。)
土地使用稅按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征收,具體以代征機關實際征收為準。
2)、轉租:
營業稅及附加轉租收入*5.55%
印花稅印花稅轉租租金(總額)0.1%
在實踐中,商鋪租賃稅費德繳納比較多樣,上述標準只是法定征收標準,不同區域或許存有不同的征收方法,具體可在簽訂商鋪合同前咨詢實際代征網點工作人員。
雖然上述稅費德繳納主體為出租人或轉租人,但租賃合同中可以約定具體稅金數額的承擔人,此時,無論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應當清楚商鋪租賃的稅費金額比較高,應當慎重考慮長期稅費調整增加的費用后,再行約定具體承擔人,不要被某些代征網點短期內較低的稅率所迷惑。
5、營業執照
承租商鋪的目的在于開展商業經意活動,而商業經營活動首要條件就是必須合法取得營業執照,因此,在簽訂商鋪租賃合同時,許多條款都要圍繞著營業執照的辦理來設置,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原有租賃登記信息沒有注銷,從而導致新租賃合同無法辦理租賃登記,從而導致無法及時辦理營業執照;
2)、商鋪上原本已經注冊了營業執照,而該營業登記信息沒有注銷或者遷移,從而導致在同一個商鋪上無法再次注冊新的營業執照;
3)、房屋類型不是商業用房,從而無法進行商業經營活動,而導致無法注冊營業執照;
4)、涉及特種經營行業(娛樂、餐飲等)的,還需要經過公安、消防、衛生、環境等部門檢查合格,取得治安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證件后,方可取得營業執照;
5)、因出租人材料缺失而導致無法注冊營業執照。
對于上述第1、2、3、5條情形,可在合同中設定為出租人義務,并給予出租人合理寬限期,超過一定期限還無法解除妨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上述第4條情形,可設定為無責任解約情形,以保障承租人萬一無法辦出營業執照時可以無責任解除合同。
6、裝修的處置
商鋪租賃中,往往需要花費大額資金用于鋪面裝修,為了確保裝修能夠順利進行,以及保障裝修利益,在合同中應當注意幾個問題:
1)、明確約定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對商鋪進行裝修,以及裝修圖紙或方案是否需要取得出租人同意等,若有特別的改建、搭建的,應當明確約定清楚,對于廣告、店招位置也可約定清楚。
2)、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不僅僅考慮違約金部分,因為違約金常常會約定等同于押金,數額不高,往往不及承租人的裝修損失,因此,應當約定在此情形下,出租人除承擔違約金外,還需要承擔承租人所遭受的裝修損失費用。
3)、明確租賃期滿時,裝修、添附的處置方式。
7、水、電、電話線等
因商鋪經營的特殊性,對于水、電、電話線均可能特殊需要,這些公共資源的供應又會受到各種因素影響,建議承租商鋪前,應當先行考察是否滿足使用需求,若不滿足的,確定如何辦理擴容或增量,以及辦理擴容或增量所需費用,并在合在同明確約定相關內容,以及無法滿足正常進行需求的情形下,承租人人免責解除合同的權利。
8、租賃登記
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屬于合同備案登記性質,此登記的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登記與否不影響合同本身的生效,即使沒有辦理備案等記,合同依然在生效條件滿足時就生效;
2)、經登記的案件,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兩個承租人的,其中一個合同辦理了租賃登記,另一個沒有辦理租賃登記,則房屋應當租賃給辦理租賃登記的承租人,出租人并向沒有租賃登記的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因此,建議及時赴該商鋪所在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租賃備案登記。另外,大多數工商部門在辦理營業執照時,均要求租賃合同經過租賃備案登記。
9、轉租問題
商鋪市場中經常會遇見許多“二房東”“三房東”情形,這其中就存在轉租的問題。俗稱的“轉租”其實涵蓋了法律規定的兩種變更方式“轉租”和“承租權轉讓”,依法律規定,“轉租”是指上手租賃關系不解除,本手在此建立租賃關系,而“承租權轉讓”是指上手租賃關系,新承租人直接替代原承租人與出租人(業主)建立租賃關系。在這兩種形式下,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1)、轉租必須取得出租人書面同意,同樣承租權轉讓中,解除原租賃合同和重潛心租賃合同,也需要征得出租人同意。
2)、原承租人往往向新承租人主張一筆補償費,主要補償裝修損失等,此筆費用不屬于法定承租人應承擔費用,但法律亦沒有明確禁止,因此,只要雙方當時協商同意的,亦會受到法律保護。建議承租人在支付此筆費用時,應當考慮分批次與轉租或承租權轉讓錯作環節結合起來支付,以此降低資金風險,并可考慮將營業執照辦理成功作為該筆費用退還或解除情形。
鑒于商鋪租賃合同牽涉問題較多,涉及合同金額較大,建議對此類合同應謹慎簽訂,必要時,聘請專業人士把關,以免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糾紛引起訴訟,更是得不償失。
10、買賣與租賃
許多承租人經常擔心承租商鋪之后,業主將商鋪出售了怎么辦,其實,承租人完全無須擔心此種風險,因為法律對于承租人賦予了兩重特殊保護:
1)、出租人在出售時,承租人享有同等條件之下的優先購買權,即若承租人在等同于其他購買人的條件下主張購買該商鋪的,則業主必須將該商鋪出售給承租人,以此保障了承租人的使用利益。
2)、即使承租人不想購買承租商鋪的,業主出售后,新的業主也應當履行租賃合同,否則,新業主應當承當租賃合同中的違約責任。
11、其他注意事項
在承租商鋪之前,需要了解該商鋪的商業規劃和有關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將要經營的業態不符合相關的商業規劃和有關政策,比如承租一個不可經營餐飲行業的房屋準備開設酒店,必將導致人力、財力的損失。在無法確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賃合同中特別約定相關事宜作為解約條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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