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租賃合同(精選15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塔吊租賃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塔吊租賃合同1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因甲方工程需要,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肌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設備簡介:QTZ63貳臺
二、設備使用地點:光谷一路
三、租賃時間:
20_年2月10號至20_年12月10號,租期10個月。月租29500元(含進出場費、安全、報驗)。甲方原因:(1、腳于架等物阻礙塔吊降節。2、場地道路使乙方車輛不能進出。3、按合同款未付清又不能達成新協議。)使設備無法出場,則視同甲方按合同繼續使用乙方設備,租金連續計算至乙方設備出場之日止。因甲方原因使己方設備進場后遲遲不能安裝,則按設備進場后第七天開始計算租金。
四、租賃價格及付款方式:
1、設備租金壹臺每月29500.00元整(貳萬玖千伍佰元整),不含塔吊司機工資,租金按月結算。設備安裝調試完畢當日開始計算租金,租金每月結算。停用設備書面通知乙方,經乙方認可后租金終止,余款塔吊拆除之前一次付清。
2、設備租用的最后個月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每月按30天)
3、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以乙方出具的收款憑證或甲方匯款憑證為準(以上價格均不含稅金)。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1負責塔機的基礎施工,并向乙方提供相關資料,以便報檢。
1 .2租賃期間享受租賃設備的使用權,乙方必須確保甲方使用。
1 .3有權要求乙方根據工程進度及時做好升節,附墻服務,滿足工程進度要求
1.4維護施工場所正常秩序,保證乙方人員、設備不受外來侵害,承擔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和機損事故責任及相關的經濟損失。
1.5負責操作人員的工作餐、住宿及工資。
1.6遵守設備安全操作規程,不強令司機違章作業,允許司機每天抽出少量時間對設備進行檢查保養。負責提供吊具及吊具的安全。
1.7設各所需電源送至設備底部,配置單獨的標準配電箱,并承擔設備耗用的電費;
1.8塔吊安裝、拆除退場時指派一名有經驗人員協調有關事項(并提前十天通知
1.9如該工地塔吊存在多塔作業,附近有高壓線、塔吊位于主干道上需要進行專家論證的,專家論證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協助配合完成資料。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 .1向甲方提供設備基礎施工圖紙及相關資料,參與設備基礎定位以及基礎完成之后的驗收工作,向甲方提供塔吊相應的各種技術資料參數及相關部門驗收合格證。
2.2設備在租賃期間的所有權屬于乙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在所租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
2.3甲方違約欠款,乙方有權停機,有權提前拆除租賃設備,并向甲方追索相關經濟損失。
2.4負責設備的維護、保養,當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及時派人修理,2-4小時內必須到現場排故。
2.5確保塔吊使用期間的安全并承擔因設備本身質量問題造成的事故及損失的全部責任。
2.6隨機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同時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2.7起重設備進場安裝,拆卸過程中的運輸,吊裝,裝卸人員均由乙方負責,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運行使用過程中因操作不當,設備故障而引發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l、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條款,否則違約方必須承擔違約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2、甲方必須嚴格按合同條款執行.確保資金支付,否則乙方有權采取各種措施及單方面停機,如甲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必須按合同應付款每月向乙方支付3%的滯納金。
3、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完成報裝、報驗資料。
七、其他:
1、設備租賃期間,甲方如遇特殊情況而需停工,租金照常計算,可書面通知乙方撤出塔吊司機,扣除司機工資,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設備轉租給第三方使用。(設備租賃期跨越春節,乙方減去7天租賃費)。
2、該項目塔吊報停后.如區安全站要求該塔吊拆本項目腳手架,安全站管理員不在拆卸告知書簽字,則有甲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另補充規定,其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5、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出現爭議,必須在乙方管轄范圍內的人民法院裁決執行。
6、各種合同費用付清,塔吊撤除退場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2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恪守。
一、承租設備情況概述
1、出租設備名稱:塔式起重機;
2、規格、型號:中聯5610;
3、數量:壹臺,使用高度:110M;
4、出租設備使用地點:星沙大道與漓湘路交匯處,即楚天五期8#商住樓工地;
5、租賃時間:約20個月。
6、計費起止日期:塔機安裝調試完畢,能正常運轉后2天內,雙方應共同驗收,驗收之日為設備啟租日,若因乙方原因延遲驗收,則視為啟租開始;乙方書面通知甲方設備停止使用,且滿足拆除條件之日為設備租賃費終止日;中途不能報停,直至工程完工;春節期間優惠15天。
二、租賃價格及付款方式:
1、塔吊進出場費按___元/臺總包干(含檢測費、安裝拆卸費、進出場運輸費)。其中塔吊到位檢測合格后付款120xx.00___元,塔吊到頂后付8000.00___元,拆除后付6000.00___元。
2、塔吊租賃費按月計算,其月租費為/月(此價為不含稅價)。不足壹個月按日歷天數計算510.00___元/天。
3、付款方式:塔機按月辦理結算單。每月結算一次。乙方如未能按期付款,每遲延一天則按月租金0.3%標準加收遲延履行金,超過10天未支付租賃費甲方有權停止設備使用。停機期間,正常收取費用(含設備租金、人員工資、食宿費用),且甲方不承擔乙方因停機而造成的損失,拆除費用從定金中扣除(協商付款除外);乙方退租之日,雙方必須結清全部費用,逾期乙方未付清費用,甲方有權將設備停留在施工現場,不予折機,設備停留時間和租賃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不能挪動、拆遷甲方的設備。
三、甲方責任
1、塔機地腳螺栓購制、預埋、附墻的購制、預埋由甲方負責;基礎制作、附著距離超過4M的增加費用、道路、場地不符合安拆條件的增加費用由乙方負責。
2、甲方須提供準確的塔機相關資料,保證塔機零部件在租賃期內整個使用過程中完好;塔機安裝后負責報驗檢測合格。操作人員不得無故拒絕乙方的合理指揮。
3、負責設備在使用過程中頂升加節和日常維保工作。
4、保證塔機能正常運轉使用,每月累計維修不得超過72小時,設備完好使用率在90%以上。
5、負責塔吊安拆方案編制工作及向乙方提供安拆方案、安裝資質、合格證、基礎圖。
四、乙方責任
1、負責配合甲方塔吊安裝前的申報工作,并準備好基礎隱蔽資料(經項目部、監理部蓋章認可)。
2、乙方作業人員不準違章操作和指揮,如不聽勸告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乙方任何人員不得操作甲方設備。
3、負責甲方進出場的條件,如設備電源至塔機底座,照明,道路平整暢通等及所耗電費。
4、根據甲方提供的基礎圖,結合現場的實際情況,進行核實后方可施工,并提供相應的地質資料及竣工資料給甲方存檔、報檢;由于建設方的圖紙變更或施工原因造成不能用20噸吊車正常裝拆塔機,所超出的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5、塔吊使用及停機時間,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塔機及各附件的保衛工作。
6、乙方應負責附墻時搭設防護架及上塔吊的`安全通道。
7、頂升、附墻、維修保養應合理安排正常工作時間。
8、在租賃期內,乙方必須保管好設備,如有毀損或滅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9、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在所租賃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附件或配件;不得擅自轉移使用地點或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設備作為自家財產進行抵押,違反此款規定,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收回設備,乙方所交定金不退且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10、乙方應提前7天提出書面報停,報停后如因乙方未結清所有費用或不能滿足拆除條件,甲方不予受理報停,費用照算。
五、安全責任
1、設備使用期間,乙方負責監督操作人員按章操作,堅決禁止違章操作;由于乙方人員監督不到位以及違章指揮作業或指揮失誤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負責。因甲方設備質量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
2、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事故,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協商解決。
六、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5天內未安地腳螺栓或30天內未安裝塔吊,要按月租支付租金,并承擔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未安裝之前的租金費用。
七、爭議的解決:有關合同執行中的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雙方均應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違約行為導致對方維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等相關費用概由違約方承擔。
八、合同生效后,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廢止;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修改或有未盡事宜,均按《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3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雙方同意按照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由甲方租給乙方下列財產:
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每月租金進出場費及拆裝費租憑物塔吊價值(元)
塔吊QTE—5513臺3每臺每月25000元55萬元/每臺
第一條、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的租金執行,每月1日—5日給算一次上月所的生的租金,所產生的租金不含稅費和發票費用,乙方不得拖欠,如有拖欠每日加收全部租金的百分之一租金賠償給甲方,塔吊基本高度為12節,超出高度加節另附租賃費,每節每天30元,每套附墻每天30元,加節加附墻以甲方通知單為準。甲方所出租的塔吊以廠家出廠時的基本配置為標準出租給乙方,不含其它附屬配置。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天,(自20xx年8月29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根據租用財產數量,雙方商定預交押金元,(所租財產未退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金)。
第四條、甲方塔吊司機3人由乙方負責食宿及安全管理,如因非本吊車司機操作吊車發生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乙方制定的各項安全制度甲方要積極配合,服從乙方人員的'指揮,按時作業,保證乙方在工作中正常使用,乙方輔助作業人員將所吊物件捆扎牢固,必須符合操作規程標準,如發生松散落物發生的事故或乙方指揮不當發生的事故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基礎圖紙做好基礎,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如因基礎不標準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乙方租用期間甲方必須保證吊車正常運轉,及時辦理安檢手續,保證作業時間,出現故障及時搶修乙方必須配合協助,因故障導致停工每天不得超過12小時,如超過扣除甲方當天租賃費。
第七條、塔吊設備產權甲方所有,乙方在租用期間僅擁有使用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移動或處理甲方擁有的塔吊機,更不得抵押或賣與他人,租賃期滿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或阻止甲方拆除所租塔吊,若出現本條所描述的情況視為乙方自愿同意按甲方塔吊的價值購買此塔吊,并及時付款,未到合同期滿退還所租塔吊,按原約定租期計算租金。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此合同履行地為銀川市本合同未盡事宜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如需安裝監控設備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自己安裝。
第九條、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以后發生業務不另簽合同,一律按此合同執行。
第十條、冬季停工乙方向甲方報停工時間,由甲方負責人確認為準,否則視為乙方正常施工。如乙方未按合同付款方式執行,冬季停工不予報停,繼續向承租方收取租費。
第十一條、運輸方式: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施工現場、并負責安裝調試,退還撤離施工現場由甲方負責,所產生的費用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___元,如乙方未按時支付,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十二條、補充開之日期從開工。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承租方(章):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材料員:____________材料員: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塔吊租賃合同4
出租人以下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塔式起重機(下稱塔吊)租賃,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因工程需要,向甲方租用型號為塔吊臺。租賃期從正常運轉之日起,至乙方退租之日止(中途不得報停)。乙方租賃起算日期為乙方簽名 。
二、本塔式起重機租賃價格為元/日。
三、付款方式
四、乙方委托甲方派具有專業安裝資質的人員安裝,乙方承擔進場費,出場費,安裝費,拆卸費,驗收費計每臺元,合計元。上述費用。甲方應具有塔機合法有效的資料,乙方應做好塔吊安裝前的準備工作,路道和電源等。
五、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甲方提供相應塔吊的基礎圖。由乙方負責購買基腳螺栓(雙螺帽)和塔吊基礎的`施工或租賃,并驗收合格。如因塔基的質量造成損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六、乙方應做好塔式起重機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甲方提供的使用說明書進行塔吊的操作和保養。乙方應聘用具有特種作業許可證的塔機駕駛員,塔機不得違章和帶故障運行,如因上述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甲方出租的塔吊保證性能良好。甲方承擔塔吊的正常磨損和日常維修。甲方在此項工程,每臺塔機提供一根新的主鋼絲繩,如有損壞由乙方負責更換。
八、乙方不得將甲方塔機租賃,轉讓,抵押。租用結束須提前天,書面通知甲方,并結算租金。
九、甲乙雙方應自覺履行合同,如有以上的違約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如乙方租金支付延期,甲方有權停機直至拆除塔機,并按所欠租金的每日加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
十、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如有爭議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簽訂后生效。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代表蓋章:
合同簽訂:
日期:年月日
塔吊租賃合同5
出租單位:
杭州X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租用單位:
XX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由乙方承建了南昌XX二期____區工程,需臨時租用甲方的5013塔吊貳臺,安裝高度40米,80(5710)塔吊貳臺,安裝高度75米,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出租。為明確租賃原則及雙方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特訂立下列租賃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圓滿順利完成雙方的共同職責。
一、租用期限:
根據乙方工程總體施工進度計劃,需租用甲方的塔吊期限為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實際租用進出場日期為準)。如需延期租用,乙方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征得甲方同意后繼續租用。
二、租費計價方法:
根據乙方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按以下計價方法計算租費:塔吊進場安裝調試完畢,塔機檢測合格(出具證書)至乙方向甲方報停之日止計算租賃費,按月計價,塔吊租費基價:
1、5013每臺玖仟伍佰元月(包括附墻、維護費、保養費及資料費)。
2、80(5710)每臺壹萬壹仟元月(包括附墻、維護費、保養費及資料費)。
3、塔吊預埋底架每臺伍仟元。
4、塔機檢測合格并出具證書即日開始算租費,實際使用不足一個月的按日計算。
5、以上租賃費不含稅。租費不含塔吊司機工資。春節放假期間租賃費雙方平攤,但免收租賃費時間不超過十五天。
三、塔吊場外運輸費及安拆費:
1、塔吊場外運輸費及安拆費,合計為每臺每次貳萬伍仟元(此價不含稅),由甲方包干使用。
2、乙方補貼甲方塔機監控系統(黑匣子)費用壹萬元整。
3、塔吊停機后,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拆卸的,租費按實際耽誤天數向乙方結算。
四、塔吊司機工資:塔吊司機由乙方自行安排,工資不在租費內。
五、付款方法:
1、合同簽訂后塔機進場安裝完畢,初次安裝費、檢測費等塔機檢測合格后,乙方暫付塔吊進出場費伍萬元,塔吊基礎腳標準件貳萬元,及塔機監控系統費用壹萬元。地下室頂板施工完成后一個月內,再支付塔吊進出場費伍萬元,及前幾個月的塔吊租賃費。
2、租費在次月____日支付塔機租費,塔機拆塔退場后在15內一次性付清租賃、拆卸等費用。
3、乙方如不能按時支付月租費,超過二十天收取滯納金,每延遲壹天收取滯納金5,并有權停機,租費照算。
六、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的共同安全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和行政部門頒布的有關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的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
2、安裝和使用單位的安裝操作人員,設備操作人員均須相關機構培訓且持有效證件上崗。
3、設備安裝完畢后,雙方應按有關規定參加驗收。驗收合格由雙方簽字后方可使用,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甲乙雙方均有維護設備完好的義務。各自應制定相應的設備管理制度,對設備進行定期的檢查和維護保養;并做好與設備相關的安全技術資料工作。
(二)甲方責任:
1、合同簽訂生效后,認真安排塔吊進場計劃,保證乙方按時使用,負責提供塔吊基礎圖及預埋件圖紙。
2、及時完成塔吊的安裝工作,以利塔吊的檢驗及驗收工作。
3、負責塔吊的檢測,并做好使用備案。
4、每月定期派出保養維修人員對塔吊進行檢查、檢修、維護、保養及填報資料,便于塔吊的正常使用。
5、塔吊如發生故障應及時組織人員進行修理,盡可能利用空閑時間積極修復,修復時間________區2小時趕到現場,____區或異地按路線而定。________區在8小時不能修復的,免收壹天租費。____區及異地按____區修復時間中另增加路途時間。對無故不修的甲方責任,加倍扣除租費,提高服務質量,樹立為施工現場服務思想,積極配合完成施工任務。
(三)乙方責任:
1、塔吊基礎必須保證有足夠的'承載力,本塔吊基礎承載力應滿足為20噸平方,以乙方工地工程師簽字為依據。
2、確定塔吊進場日期,日期提前十天書面通知甲方,并于兩天前做好場地準備,保證電通、路通基實。電源接至塔吊底部,按要求設置電箱,電源開關及防護接地裝置、電壓應保證380伏35千瓦要求,排除塔吊安裝或拆卸過程中的一切障礙物及腳手架,保證塔吊降之高度8米,保證塔機拆除時25汽吊到塔機基礎的路基扎實,如因工程原因無法達到的超出費用由乙方承擔。
3、按甲方要求保質完成塔吊的設備基礎及附墻預埋件的預埋,并保證尺寸準確性。
4、合理布置吊運構件和材料堆放位置,吊裝物綁扎牢固,由于綁扎不慎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以甲方吊鉤為界)。
5、提供甲方在設備的安裝、拆卸過程中所需的電源、氣割、電焊機等設備。
6、塔吊在乙方使用期間,乙方必須按照塔吊安全使用規范執行,并由專人負責指揮及調度,以免發生班組糾紛及事故。
7、塔吊設備基礎及塔身附著點預埋鐵件等(附墻超過8米均由乙方負責)。
8、配合甲方做好塔吊的使用備案。
七、合同簽訂后,如乙方原因無法履行或中途停工需要塔吊提前退場,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付補償損失費
萬元。
八、租用期間乙方或第三者原因造成塔吊損壞,或由于違章指揮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照價賠償,并負其它責任。
九、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上級主管部門分清責任,甲乙雙方各負其責。
十、本合同未詳之處或因違約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通過訴訟解決。合同修改處需雙方蓋章,否則修改內容無效。
十
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各執貳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有效,貨款兩訖后無效。
甲方(蓋章):杭州XX公司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市眾森國際花園二期____區工程項目部
塔吊租賃合同6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租用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有關規定,為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后,簽訂很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一.塔吊產權確定:
本臺塔吊起重機的產權甲方所有,雙方均已確定。未經甲方認可,嚴禁將塔吊位移或轉租。
二.標高部分:
甲方出租給乙方QTZ5010(自升式)塔吊壹臺,標準高度32米,12節。收押金壹萬元/臺(簽訂合同時收取,以開收據為準),塔機租金:玖千元整(小寫:9000元),以每月30日計算。塔機租金的計算從安裝完畢之日起至報停拆除(租金收清)之日止。臺班收取不因現場停電,停水,停工,節假日等各種原因終止;押金不作租金,退機時如無損壞,如數退還,如有損壞,則照價賠償(注:合同簽訂后根據甲方適時安裝塔吊,安裝完畢進算租金)。必須保證從塔吊標節中到49.2米位置能吊600升混凝土一灌。
三.維修及維護:
塔機安裝時,塔機經甲,乙雙方驗收交付使用后,由乙方自行負責維修,材料費單件一次性在人民幣<大寫>肆佰元以上由甲
四.違約責任:
此合同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塔機租用期滿,結清一切費用及辦理完相關的手續后本合同自行解除。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無故變更或解除合同,凡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則依照本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違約方并賠償對方違約金人民幣貳萬元整,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塔吊租賃合同7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雙方同意按照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由甲方租給乙方下列財產:
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每月租金進出場費及拆裝費租憑物塔吊價值(元)
塔吊QTE-5513臺3每臺每月25000元 55萬元/每臺
第一條、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的租金執行,每月1日—5日給算一次上月所的生的租金,所產生的租金不含稅費和發票費用,乙方不得拖欠,如有拖欠每日加收全部租金的百分之一租金賠償給甲方,塔吊基本高度為 12 節,超出高度加節另附租賃費,每節每天 30 元,每套附墻每天 30 元,加節加附墻以甲方通知單為準。甲方所出租的塔吊以廠家出廠時的基本配置為標準出租給乙方,不含其它附屬配置。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 天,(自20xx年8月29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根據租用財產數量,雙方商定預交押金 元,(所租財產未退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金)。
第四條、甲方塔吊司機 3 人由乙方負責食宿及安全管理,如因非本吊車司機操作吊車發生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乙方制定的各項安全制度甲方要積極配合,服從乙方人員的指揮,按時作業,保證乙方在工作中正常使用,乙方輔助作業人員將所吊物件捆扎牢固,必須符合操作規程標準,如發生松散落物發生的事故或乙方指揮不當發生的`事故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基礎圖紙做好基礎,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如因基礎不標準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乙方租用期間甲方必須保證吊車正常運轉,及時辦理安檢手續,保證作業時間,出現故障及時搶修乙方必須配合協助,因故障導致停工每天不得超過 12 小時,如超過扣除甲方當天租賃費。
第七條、塔吊設備產權甲方所有,乙方在租用期間僅擁有使用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移動或處理甲方擁有的塔吊機,更不得抵押或賣與他人,租賃期滿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或阻止甲方拆除所租塔吊,若出現本條所描述的情況視為乙方自愿同意按甲方塔吊的價值購買此塔吊,并及時付款,未到合同期滿退還所租塔吊,按原約定租期計算租金。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此合同履行地為 銀川市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如需安裝監控設備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自己安裝。
第九條、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以后發生業務不另簽合同,一律按此合同執行。
第十條、冬季停工乙方向甲方報停工時間,由甲方負責人確認為準,否則視為乙方正常施工。如乙方未按合同付款方式執行,冬季停工不予報停,繼續向承租方收取租費。
第十一條、運輸方式: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施工現場、并負責安裝調試,退還撤離施工現場由甲方負責,所產生的費用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元,如乙方未按時支付,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十二條、補充開之日期從 開工。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材料員: 材料員:
電話: 電話:
塔吊租賃合同8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結構:
4、工程層數及總高度:層,總高米。
第二條租賃機械及附件的名稱、型號
1、名稱:塔吊
2、型號:
3、數量:臺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塔吊進出場費(安裝拆卸費)元/臺(不含稅,此費用指正常安裝拆卸費用,若施工現場或施工需要25噸以上汽車吊拆卸時額外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支付);塔吊進場安裝合格后,甲方付清進出場費。
2、塔吊月租金元/臺(不含稅,含機組人員工資),按月結算,不足一月按實際天數計算,租費元/天。安裝完畢后,由陜西特種設備質量安全監督檢測中心發證準許使用之日起為租金算起日,若因甲方資料不齊全導致不能備案檢測或甲方因工程需要提前使用,則租費按實際使用日期開始計算。一次包死不做調整。
3、如甲方原因機械安裝完成后15天內,未能檢測或因故停用,租賃費用按機械安裝
完成日至出場日計算,進出場費仍由甲方承擔。甲方未能在約定時間內通知乙方安裝機械,則乙方有權另行安排本機械的使用。甲方可根據工程實際開工情況與乙方另行協商機械使用時期。
4、塔吊租金包含:機械的使用費、司機的工資、維修保養、保險等。
5、塔吊的進出場費包含:機械的運費、安裝、拆卸、調試、政府部門部門檢測驗收費等。
若因甲方施工需要地下節做一次性預埋的須支付地下節成本5000元,若甲方拆除塔機(地下節),爆破費用由甲方承擔,在確保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可回收,則不計成本費
第四條甲方的責任、義務
1、甲方負責乙方進場安裝、拆卸時場地的“三通一平”,提供操作人員的住宿、飲食。(飲食費用乙方自理)。
2、甲方負責將動力電源接至基礎邊的電源箱內,滿足塔吊的用電需要,電費甲方承擔。
3、甲方負責塔吊的基礎施工,乙方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及預埋件。制作基礎所有費用甲方承擔;甲方負責基礎的驗收與維護,并將結果及相關資料提供給乙方。
4、機械進場前甲方必須配合乙方辦理建設部門要求的備案登記資料,由乙方申報建委,若甲方不提供相關資料或資料不全所造成的監檢部門的一切罰款,均由甲方承擔。
5、機械進場后,甲方配合卸貨,且做好保管。甲方必須配合乙方塔吊的安裝、頂升加節,頂升加節需提前48小時通知乙方。
6、機械運作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違反操作規程,強行使用塔吊或甲方人員擅自使用操作塔吊。甲方違章指揮時,乙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7、甲方在工程完工前15日以書面通知乙方停機的確切時間,為拆機做好場地及出場道路暢通等工作,并辦理機械租賃費的結算手續。
8、甲方如現場條件不滿足拆機的要求或未按約定支付租賃費的,則視為機械正常工作,按天計取租賃費。
第五條乙方的責任、義務
1、塔吊安裝由乙方負責,安裝前乙方應提供給甲方安裝時的技術資料,甲方配合現場施工,乙方負責提供塔吊基礎預埋及螺栓、附墻及技術資料。一次性預埋材料或鉆孔由甲方負責。
2、機械進出場,乙方與甲方必須辦理相關的`出入庫手續(清單附后)。
3、甲方未按時支付租金,超過一個月時乙方有權停機,直到付清上月租金為止,停機期間月租金不變。因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4、負責為所租賃的設備配備機組人員。機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機組人員進入工地必須持證上崗,乙方應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遵守工地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進度要求必須加班。
5、機組人員密切配合,保證24小時正常施工,搞好優質服務
6、乙方應保證機械維修保養制度的落實,機組應按照〈起重機械安全規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的規定做好設備的日常檢查和月檢,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使塔式起重機隨時處于最佳性能狀態。
9、下列情況造成的停機乙方仍收取臺班費用:
A、社會停電(8小時以內)。
B、甲方要求的停機(在提前一周的通知情況下,根據停機時間長短,在半月之內不計租金,半月至1個月,按實際停用天數*783元*30%計租金,一個月以上停機按實際停用天數*783元*50%計租金)。
C、政府部門規定的惡劣天氣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停工
D、春節假期20天不計取月租金。超過20天,按正常收取月租金(如不放假則按實收費
10、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A、施工前甲乙雙方應對機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B、信號工要按照吊裝要求指揮吊裝,指揮失誤造成的事故(損失)一律由甲方負責,司機禁止在無信號的情況下吊裝,否則后果自負。
C、機械本身的損害及乙方機械操作人員操作不當造成的損害及停工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
第六條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發生合同糾紛,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發生爭議,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合同有效期為合同簽定之日至所有款項付清為止,款項付清后合同自動失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
負責人:負責人: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塔吊租賃合同9
出租單位(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和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本合同第1條所述設備(以下簡稱租賃設備或設備) 的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租賃設備情況
2、設備交付
2.1、約定交付時間和約定交付地點。甲方應在 年 月 日之前將租賃設備 交付到位 。
2.2、設備交付時,甲乙雙方應派代表清點設備及附屬配件,并填寫交接清單,由甲乙 雙方代表簽字。雙方代表的簽字時間為實際交付時間。 3、設備安裝與驗收
3.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準確的基礎制作圖紙和塔吊相關的技術資料。
3.2、設備安裝由乙方負責,拆立塔、裝卸車的機械費用自行承擔。
3.3、安裝完畢后,乙方負責驗收工作、組織驗收資料并承擔全部費用。
4、合同價格及支付方式
4.1、乙方應支付甲方設備租賃費 元(大寫: )。 租賃費計費方式:起重機在施工現場立塔之日起開始計費。
4.2、設備租賃期限暫定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設備月租賃費 為 元 (大寫: )。
4.3、設備租賃費支付方式為一次性付清。
5、租賃設備的維修、保養和運行
5.1、乙方負責租賃設備的維修、保養服務。租賃期間的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2、乙方應保證機械維護保養制度的.落實,使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機組應按照 《起重機械安全規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的規定做好設備的日常檢 查和月檢,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存檔。
6、設備保管和風險責任
6.1、從租賃設備實際交付給乙方,到設備交還甲方為止,這一期間設備保管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6.2、租賃設備正常運行前要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后并備案,所有費用由乙方負責。租賃 設備發生意外事故后,最終賠付責任由乙方承擔全部負擔。 7.設備交還
7.1乙方使用設備完畢,要求歸還設備通知甲方。甲乙雙方在清點設備以后要在交接清 單上簽字,各持一份。 8、合同生效與解除
8.1、雙方合作過程中,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作補充。
8.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價款支付完畢 失效。
出租單位 (甲方): 承租單位(乙方):
電話: 電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塔吊租賃合同10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雙方工作的需要,乙方需向甲方租賃施工塔吊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地點:工程名稱:
二、塔吊型號:塔吊臂長:最大幅度起重量:安裝形式:固定式獨立高度:所需高度:附墻道
三、進場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費用結算:
進場費:___元/臺退場費:___元/臺組裝費:___元/臺拆裝費:___元/臺附墻費:___元/道租賃費按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按日歷天數收取___元/日歷天/臺,附墻以上高度按___元/道/天收取,即每塔___元/天總費用___元/天=___元大寫:
五、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在塔吊進場的前三天,乙方應支付進場費用___元。
2、乙方根據甲方的技術要求,負責做好塔吊的基礎(固定式安裝)。
3、塔吊需附墻,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負責鐵件的預埋,在正常距離內(4米),附墻桿由甲方提供,若超出(4米),附墻桿由乙方提供。
4、在基礎做好的前提下,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進場。
5、塔吊進場后,應在七日內安裝和使用,若超出七日,承租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6、安裝結束后,乙方應立即支付甲方安裝費___元,每月結算,定期五號支付上月發生的租賃費用,若無故拖延費用,甲方有權停機。
7、塔吊結束后,立即辦理結算手續,7日內付清所有余款。
8、塔吊操作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由乙方負責發放,并免費提供食宿。
9、塔吊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生故障,甲方應積極派人修理,并承擔修理費用,修理時間超過4小時,停收當日臺班費用。
10、在使用中,如果由于操作工違章作業等原因造成塔吊損壞的及安全事故的,由甲方承擔。
11、如因乙方亂指揮造成損失及安全事故或基礎等原因,造成塔吊損傷和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關的經濟損失。
12、如施工中不再需要塔吊,乙方應提前一周通知甲方,甲方應立即做好塔吊的準備,于三日內退場。
13、乙方提供塔吊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上崗證件,進行操作,禁止無證上崗。
14、其他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六、違約
違約按照總價10%收取違約金,即___元
本合同一式貳份,因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以上條款待全部余款結清后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11
承租方:出租方:
依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及河南__集團設備租賃有關規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設備名稱、型號、技術參數、數量、租賃費及操作人員數量:
注:
1、本合同塔吊起重性能依照5011塔吊性能量提供使用。
2、上述租賃設備含附屬部件
3、月租費不含安裝、拆卸及調試費用。租賃設備的安裝、拆卸及調試費用按雙方簽訂的《設備安裝拆卸合同》執行。
二、租賃設備用途:設備用于大曌國際二期7、8、9、 10、11項目。
三、租賃期限
自租賃設備在本合同施工現場安裝調試檢驗合格并開始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租賃費結算辦法:
1、甲乙雙方于當月5號前辦理上月租賃費結算手續,甲方于次月20號前付清上月租賃費,乙方按規定出具。
2、租賃設備操作人員工資由甲方按月支付。
3、租賃時間不足一個月時,按實際工作天數收費。遇春節放假期間,租賃費按50%計取。
五、租賃設備的`交付及返還
1、租賃設備在合同約定施工現場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并開始使用之日為設備交付之日。
2、乙方開始拆卸租賃設備之日為租賃設備返還之日。
3、租賃設備交付及返還時,甲乙雙方應派代表清點設備及附屬配件,并制作交接清單,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
六、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1甲方負責租賃基礎施工,施工質量必須滿足塔吊安裝使用要求。并做好施工記錄、隱檢記錄、地基釬探報告、混凝土強度等級報告。
1.2甲方負責提供熟練合格司索、信號工,需持證上崗并按施工安全規程指揮起重作業,嚴禁起重工違章指揮或超負荷作業。
2、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2.1乙方保證提供的租賃設備經特種設備檢測中心____市建委檢驗合格,技術性能良好,外觀整潔,安全裝置齊全靈敏,符合技術要求。
2.2乙方隨設備配備的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上崗,技術熟練,有良好的服務意識,服從甲方的管理。
2.3設備操作人員按乙方設備管理規定對設備進行維修、保養、并做記錄,負責設備進出場簽認及每月月租賃費簽認工作。
2.4乙方應安排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定期對設備安全巡查,及時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管理和監督設備操作人員按操作規程安全運行。在工作過程中,設備發生故障,乙方在____區應在2小時、____縣應在4小時內安排維修人員到場維修,一般維修時間不超過4小時,月累計維修時間不得超過3天。
2.5乙方應提供相關設備施工技術方案。
2.6在操作過程中,若發生機械和安全事故,屬乙方責任由乙方承擔,屬甲方責任由甲方承擔。
2.7乙方負責設備的安裝和拆除。雙方另行簽訂《設備安裝合同》。
七、安全施工
對雙方具體的安全管理責任和義務,另行簽訂補充《安全生產協議》。
八、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乙方租金,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方法為: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息拖欠的租金數額拖欠天數。
2、如租賃設備維修累計超過3天,乙方按超出相應天數按臺班費的2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直接從月租賃費中扣除。
3、由于項目部原因致使設備無法拆除,在此期間乙方正常收取月租賃費。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向河南__公司設備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按照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具有終局性,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施工完畢、賬款結清后終止。
2、本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12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簽名: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簽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名稱:山東華夏QTZ40塔吊一臺。
二、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租金的標準,每月元(大寫元)加節每月大寫 貳佰 元)不含稅費。由乙方指派專業人員使用管理。
2、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設備到施工現場后首付租金40000.00元(大寫,安裝完畢運行正常后按雙方事先約定半年一付。
3、甲方必須保證塔吊在安裝完成能正常運行,若不能正常運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且退還一切費用。
三、租賃物資的保管與維修:
1、乙方對租賃物要妥善使用、保管。租賃物返還經雙方檢查驗收,必須能正常運行使用,如造成租賃物人為損壞、丟失,由乙方照價向出租人賠償。
2、在租賃期間,租賃物的自身機械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耗材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更換鋼絲繩、附軸等。
四、出租人或承租人變更:
1、在租賃期間,租賃物所有權轉移第三人,應正式通知乙方,租賃新物的所有權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人。
2、在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將租賃物資轉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物,如有發生,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所有的損失。
五、其他約定:
1、進場的拉運費、安裝費由承租人承擔。
2、因出租的.機械設備的各項技術安全資料不齊全,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3、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物的質量以及提供相應合格證書等,如租賃物在使用過程中因其自身質量問題(如塔吊臂斷裂等)所造成的事故損失由甲方承擔。
4、計費時間:
1)塔吊附著必須按規定規范安裝。
2)、租金計算按安裝調試合格之日開始計算,截止日期按退單日期計算。起止時間雙方簽訂協議為合同附件。
3)、如冬季不退還,按實際停工及復工時間計算。
5、乙方必須按時對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壓箱或電機正常磨損發生故障必須及時維修,維修費用及人員由甲方承擔,如甲方不及時派專業人員進行維修所造成的工期延誤,所有的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6、由乙方人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六、本工程完工后,不需要塔吊運行時,申報甲方,辦理退還塔吊建筑機械的協議手續后停止合同。
七、本合同在租賃期間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的附件均為合同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13
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現甲方于 工程建設的需要,特向乙方租賃塔式起重機以供其施工使用,根據《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的要求,就相關的租賃事項經雙方友好協商達到如下協議,希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租用乙方中聯塔式起重機 臺,型號為 ,塔機安裝高度以滿足該項目建筑屋面施工的要求(不含塔樓的高度),起重臂長 米,實際安裝臂長是 米;
二、租賃期
2.1、租期不少于 個月,不足 個月租期的按 個月計算租金,超過則按實際 使用日期計算;
2.2、正常情況下塔機啟租日期按塔機經乙方所委托的安裝公司安裝、調試完成,并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合格當日起計算,在乙方取得有資質的檢驗檢測單位檢查合格證當日,若甲方仍不與乙方簽定交付使用手續,則塔機從該日期第二天起租賃自動生效;如因甲方趕工,按塔機安裝調試完成投入使用之日起計算:塔機截止時間甲方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以書面通知停機之日為準;
2.3、乙方塔機(標塔)按本合同約定,或甲方要求時間進場,在乙方塔機進場后,甲方不及時進行塔機基礎施工,不及時向乙方所委托的安裝公司提交相關的屬于甲方的塔機報裝資料的(如:施工方案、計算書、基礎驗收證明、合同、所需的所有其它文件及蓋章等全部資料、手續等)等原因造成塔機不能及時安裝、檢測的,則塔機起租日以乙方標塔進場之日起15日后之次日開始計算(屬乙方原因的除外);
2.4、塔機進退場
2.4.1、塔機進場時間:鑒于乙方新塔機進場投入使用,甲方需提前不少于15日歷天以通知乙方進場,以滿足甲方及時施工的需要;
2.4.2、塔機退場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三、塔機租金、進退場費用、檢驗檢測費
3.1、租金
3.1.1、 塔式起重機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臺機;
3.1.2、租金包括塔機使用費和維修檢修費,塔機司機工資由甲方負責;
3.2、所租賃塔機按 “先使用后付租金”原則租賃使用,交付使用當日(或啟租當日)起開始計算租金,月租金在每三月結算一次,于次月5日前支付;超過7天仍未向乙方支付租金的,乙方可選擇停機,其停機期間的租金照計;超過15天仍未支付租金的,乙方有權拆除塔機;應付而未支付的租金從第15天(含15天)起以未支付額為基準每日加收5%作為延遲付款之滯納金,甲方不得因此而有異議
3.3、進退場、地腳螺栓、附墻費
3.3.1、進退場費: 塔機地腳螺栓費塔式起重機進退場為人民幣 元整/臺機;該費用包括塔式起重機運輸、安裝、拆卸、檢測、塔機地腳螺栓、附墻預埋件等有關費用;
3.3.2、不超過塔機附墻規定長度的附墻費由乙方承擔,而超過塔機附墻規定長度(垂直距離為4米內)的附墻費將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由雙方另行商定;
3.3.3、進退場、地腳螺栓費在進場塔機安裝完成之日(一星期內)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完畢;
3.4、以上費用均以不含稅人民幣計算,乙方只開具收款收據進行收款,甲方以現金、匯款方式將每次結算租金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5、塔機經有資質的檢驗檢測部門檢測、驗收,其所需的檢驗費、取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6、本單價已含屬乙方人員之工傷保險費、醫藥、物價差、工人安全用品等費用。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與乙方責任范圍相關的而使甲方先行墊付的費用,甲方有權從應付給乙方的租金額或費用中優先扣除。
四、安裝、調試及驗收
1、塔機的拆除由乙方委托有安裝資質的單位完成,并向甲方提交安裝(拆卸)方案及安裝單位資質證明資料,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并承擔裝拆過程中的相關安全責任。
2、塔機安裝完畢,乙方應按國家有關標準、規范及塔機《使用說明書》中要求進行調試和自檢,甲方配合按程序向有關部門申請報裝、報檢,直到領取塔機安裝使用合格證。
五、甲方責任
1、塔機僅限于本合同約定的項目工程使用,甲方無權將塔機轉至另一工程使用;
2、塔機所有權屬于乙方,甲方無權將塔機作為抵押、轉讓給第三方或另作該工程之外的`其他的用途使用,否則甲方須賠償因此而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3、必須按照國家相關法規及省市有關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條例,負責塔機的現場安全管理;
4、負責無償提供該塔機的用電(每臺塔機供電容量不少于35Kw),應在離塔身不大于5米范圍內設一專用電箱(電箱內配置隔離開關、漏電開關且參數須符合使用要求);
5、保證塔機在裝、拆作業及使用過程中的塔機工作面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同時配備塔機在工地現場的指揮人員和司索人員及配置對講機、料斗、索繩等塔機作業所需的機具,且保證所提供的司索和指揮符合國家有關安裝規范的要求,因不符合安全規范的司索或者指揮而造成的事故及其相關責任由甲方負責;
6、按乙方提供的塔機平面布置圖、附墻預埋螺栓等要求進塔機基礎施工及附墻螺栓預埋;
7、及時配合乙方工作人員的維修保養工作,如工地沒有工作時,應協調乙方對該塔機進行維修保養。原則上每月累計不少于兩天讓乙方對塔機進行保養及安全檢測;
8、甲方必須保證塔機進、退場道路暢通,提供足夠的空間及場地給乙方進行裝拆作業。因道路或場地造成乙方的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賠償。塔機無法進退場的其租金照計;
9、協助保管塔機,以防失竊、人為破壞;
六、乙方責任
1、每臺塔機配備持證和技術操作有經驗的司機負責開機,司機工資由甲方承擔。
2、負責塔機進退場的發貨、收貨清點及進退場運輸過程中的裝卸車的安全。
3、按照有關塔機維修保養規范及安全操作規程,負責租賃內塔機的日常管理、維修及安全操作。
4、乙方維修人員應做到及時服務,在接到故障通知后迅速來到現場排除故障,若每次因故障維修超過24小時仍不能修復塔機,則扣除當天租金(雙方必須在每次停機超過24小時辦理停機簽證手續)
5、乙方司機及安裝維修人員應遵守甲方的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調度以滿足施工需要(包括加班),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誤施工生產。
6、乙方提供的塔機必須保證質量合格,機械狀況完好。并向甲方提供完備的技術資料和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檢查及相關資料。
7、因乙方塔機司機違章操作與塔機自身質量問題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8、負責提供塔機基礎設計相關參數和預埋螺栓的安裝作技術指導。
七、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所提供的塔機必須滿足塔機使用說明書中的規定及甲方該工程屋面層施工(非塔樓段施工)的要求,若甲方的特別需要而需乙方增加塔機高度或附墻數量時,其所需增加的全部材料、設備費、人工費由甲方承擔;
2、塔機的安裝位置由乙方根據現場條件、建筑物特點進行布置,當附墻距離大于3.5米時由甲方協助相關技術人員進行計算,并出具相應的技術文件書,以此確定附墻方法及附墻桿件制作,其附墻桿件制作、安裝所需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3、雙方必須嚴格按照有關安全規程及相關規范進行管理和作業,若發生安全事故,則分清責任,如因塔機本身質量問題或塔機司機違障操作及塔機在裝拆過程中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雙方若有爭議,則按當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仲裁結果執行。
4、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任意加設或拆除塔機上的零件及標志、標識等,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5、如因甲方或工程停工造成塔機停機,停機期間租金照計。
6、塔機在正常使用過程中的附墻及頂升加高所需的時間在計算租金時不得進行扣減計算;
7、本租賃合同為連續不間斷租賃合同,不因節假日或氣候等任何原因扣減租賃時間和租金。
8、雙方往來的函件,應在收到之日起五天內予以回復(急函不超過三天),過期不復則視為對發函件方的默認和肯定
9、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指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造成的塔機損壞及安全事故,各方均承擔屬于自已范疇內的損失及責任。
10、乙方新塔機制作配重時所需的材料、人工由乙方負責,甲方協助完成;
11、乙方及時配合指導甲方做好塔機基礎的施工工作;
12、乙方全權委托 先生對該工程塔機租賃期間的全部工作及收款事務,其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
八、合同履行
1、因本合同產生的糾紛,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無法達成一致時則通過司法途徑由工地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處理。
九、附則
1、本合同至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時生效,至租賃完畢甲方付清所有款項,乙方塔機退場后即時失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租賃完畢甲方付清所有款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14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施工中需要塔吊,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雙方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和合同法中《租賃合同》的有關條款,就甲方要求增加的塔吊有關事宜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第1條:租賃設備概況
序號
設備名稱
型號
數量(臺)
吊鉤高度
臂長(m)
基礎方式
1
塔吊
qtz6018
1
根據需要
60
予埋節式
第2條:費用組成
序號
設備名稱
型號
塔吊進出場費(元/臺)
基礎預埋費(元/臺)
月租費(元/臺)
1
塔吊
q6018
注:1、塔吊月租費包括在使用過程中的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和每臺塔吊3個司機的人工費等
第3條:費用的組成及結算方法
3.1費用的組成原則
3.1.1本合同各項費用是依據由乙方編制甲方審定的設備施工方案,在參照了當期當地同類設備市場租賃價格后雙方所商定的。若未發生3.1.2條款中所列各項,價格一旦確定,則合同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減各項費用。
3.1.2若發生下列內容,所增減的費用雙方另行協商。
3.1.2.1由于甲方原因,所租設備改型或設備參數增加或降低。
3.1.2.2由于現場原因,原設備施工已無法實施。
3.1.2.3由于現場原因,設備在報停后無法及時降拆、退場的。
3.2停置處理
3.2.1 塔吊進場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后,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設備發生停置,則乙方按正常租賃費的50%計取費用。
3.2.2 塔吊在租賃期間,由于非乙方原因,塔吊如果要發生連續15天以上的停置(不含15天),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塔吊可以按照停置處理,停置期間乙方按照正常使用的月租費的50%計費;如果設備發生15天(含15天)以下的停置,乙方按照正常的租費計費。
3.2.3 如果設備要發生冬停,塔吊乙方按照正常租金的45%計費。
3.2.4 塔吊書面報停后,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設備延期退場,則乙方按照正常租賃費的40%計費。
3.2.5 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報停或啟用設備。
3.3費用支付
3.3.1費用計取時間:塔吊從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至項目經理部書面停止使用之日止。
如果設備驗收合格后,甲方沒有啟用該設備,則從上述之日到正式啟用之日視為設備停置期間,乙方按照本合同的3.3.1條執行。
塔吊安裝完畢,甲乙雙方應該及時組織驗收,非乙方原因,甲方應該在安裝完畢2日內同意驗收,否則,從安裝完畢后的第3天塔吊開始計取租賃費。
甲乙雙方約定,設備租賃不足整月的計費方法,按照相應設備的月租費除以當月天數換算成的日租費,乘以天數。
3.3.2 租賃費支付
租賃費按月支付。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遞交當月結算單,甲方經審核簽字后于當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當月費用。
3.3.3 設備進出場費:設備安裝驗收合格后,甲方隨當月租賃費支付乙方全部進出場費50%,設備拆除后,隨當月租賃費支付余下50%的進出場費。
第4條 甲方責任
4.1 負責審定乙方編制的《設備安裝拆除技術方案》和其它涉及設備正常使用的有關技術方案,方案一旦審定,雙方應嚴格按照方案實施。甲方負責設備的現場定位和基礎施工,達到方案要求,并承擔相應責任。
4.2 確保設備進出場道路暢通和設備安裝、降拆所必需的.操作面。
4.3 塔吊使用過程中的吊鉤以下的各種吊具由甲方解決。
4.4 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機械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及任務交底。
4.5 負責機械設備在現場停置期間的保衛工作和機械設備的防護工作。
4.6 甲方負責協調與周邊的關系,保證設備運轉不受影響.
4.7 甲方無償為乙方人員提供工具房和宿舍,為乙方駐場人員創造飲食條件和取暖條件,飲食費用自理。
4.8 提供滿足設備正常使用所需的一次電源,一次電源箱距離機械設備中心不超過5米,電壓確保在361v-399v范圍內,設備發生的電費由甲方承擔。由于現場電壓不穩,造成設備損壞,由甲方負責修復或賠償維修費用。
4.9 負貴搭拆設備工作范圍內的安全防護和環保防護,保證達到相關標準。
4.l0 甲方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雙方約定的用途和設備的操作規程進行指揮作業,禁止違章指揮,甲方承擔違章指揮引發的安全責任。若未按雙方約定用途和設備的操作規程進行指揮作業,乙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操作,并照常收取租賃費用。
4.11 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及時足額支付乙方租賃費用。甲方無正當
理由不按合同付款期限支付乙方費用,乙方可在遞交當期結算單25天之后暫停為甲方服務。
4.12 設備拆除退場前3日內,甲方應該付清全部費用。
4.13 甲方對于乙方的任何罰款,甲方應該在罰款單開具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乙方視為罰款無效.
4.14甲方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責任。
第5條 乙方責任
5.1 根據施工現場的條件和甲方的要求,編制塔吊技術方案。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設備符合行業規定。
5.2 負責設備的進出場(進場運輸、安拆和退場運輸),嚴格按照甲方審定的技術方案進行施工。
5.3 根據甲方的工作負荷情況提供足夠用的塔司,如為滿足項目24小時施工需要,保證配備每塔3名司機。
5.4 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技術達到行業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于司機服務配合不按服務規范要求進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權提出更換司機。
5.5 定期對設備進行維修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承擔設備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的維修保養費用。
5.6 設備發生故障后,乙方應迅速組織搶修,由于故障原因造成每臺設備停止使用每月累計不得超過24小時,否則,甲方有權扣除超過期間的相應設備的租賃費,扣減費用按照日租費乘以超過期間天數的兩倍計。
5.7乙方人員進入甲方現場應遵守現場規章制度,聽從甲方指揮、安排。
5.8按照有關規定對進入現場的塔吊進行管理。
5.9負貴設備司機操作過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5.10乙方承擔由于設備本身問題或司機誤操作引發的安全責任。
第6條 爭議
6.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其它機構解決。
第7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7.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方案變更、增項,雙方以書面形式簽字認可后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雙方完成約定工作內容,費用全部結清后即告終止。
第8條合同份數
8.1本補充協議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8.2 本補充協議副本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月 日 年 月 日
塔吊租賃合同15
承租單位:湖南華盛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甲方 ) 湖南華盛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宏聚〃地中海酒店項目部 (以下簡稱項目部)
出租單位:湖南展鵬設備租賃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乙方 )
甲方根據生產需要,決定租賃乙方塔吊 壹 臺,為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租賃范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塔吊 壹 臺及操作人員。
三、租賃費用及計算方法
1、租 金:每月按 16500 元計算(含 個操作人員工資),不足一個月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3、工資標準:司機 2 人,工資 3000 元/月/人。指揮 3 人,工資 2200 元/月/人。
4、計算時間:從塔吊安裝完畢檢測合格并辦理使用登記備案之日起至甲方完工正式報停之日止。
四、付款方式
租賃費按月結算,付款日為每月 15 日。設備出場前,甲方必須一次性付清全部費用。
五、甲、乙雙方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責任與義務
1、督促項目部審查乙方出租的塔吊是否具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督檢驗證明、備案證明等有效證件。
2、督促項目部審核乙方塔吊出租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及按規定應配備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
3、督促項目部確保設備進出場道路暢通,塔吊基礎按設備要求做好,不得違章指揮或超負荷工作,確保設備在工地的安全。
4、督促項目部負責主電源接至塔吊基礎,并按臨時用電要求配好配電箱,確保用電量,預備功率每臺 50 KW。
5、督促項目部按時向乙方支付租賃費用并負責為乙方需住工地人員提供住宿。
6、在乙方塔吊安裝完畢自檢合格后,由項目部督促乙方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安裝驗收合格,由項目部持塔吊安裝資料、安全管理制度、特種作業人員名單等資料到有關部門辦理使用登記手續,領取使用登記標志。
(二)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應為甲方提供符合出租條件的塔吊,應具備甲方需審核的原始有效的各類證明材料,提供基礎施工圖。
2、乙方負責該塔吊的維修保養、配件及維修費用。
3、乙方負責派技術熟練、有操作證的操作人員。如操作人員不稱職,甲方有權提出進行人事調整,乙方應支持配合。
4、乙方應按甲方指定的時間進行加節工作,甲方密切配合。
5、乙方應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確保設備在施工過程中正常運行,如因設備自身原因及操作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6、操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7、密切配合需方對該設備的備案工作;
8、所有操作(司機)及指揮人員必須執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上崗證;
9、塔吊升節必須嚴格按該設備的說明書的控制高度進行升節;
10、該設備的所有附著必須是原廠配套的原裝附著;
11、保證項目部24小時施工時有操作及指揮人員在工作崗位待命作業;
12、乙方提供的操作及指揮人員必須服從需方施工人員的'統一指揮,接受主管部門檢查,配合項目部的工作。
13、由于乙方提供的塔吊發生機械故障和指揮及操作不當等原因所造成的人身安全和設備事故,由乙方負責一切經濟賠償及承擔法律責任。如項目部對乙方提供的機械強行進行違章起吊及強行要求供方進行不合理的施工,所引起的事故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14、乙方保證無償提供對塔吊的維修保養,每周必須派專人對塔吊檢修保養一次,保證塔吊正常使用,如在施工中供方沒有按要求做檢查保養,項目部有權另派專人維修,其費用由供方承擔。
15、乙方需為設備以及操作人員購買相關的工程設備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并將該復印件交給需方;
16、乙方操作人員必須每天做好施工日志以及檢查維修記錄;
17、項目部的安全員對該設備例行檢查時,如發現有標準節、附著螺栓松動等處供方500元∕次的處罰。
18、乙方必須接受項目部的管理,嚴格遵守項目部的各項管理制度,接受項目部的獎懲。
19、乙方必須根據項目部的工程需要而增減相關操作人員。
20、項目部放假或停工連續時間超過(含)七天時,供方不予收取此期間的租賃費及人工工資。
六、其他
1、甲、乙雙方應共同履行責任和義務,確保塔吊正常運行,確保人員安全。
2、出租方在設備發生故障時應及時修復,如每個月累計修復時間超過48小時,由甲方提供書面材料按 1100 元/天的標準扣除本設備誤工租賃費。
3、甲方必須按合同支付租賃費給乙方。如甲方在所租用設備退場后一個月內未能付清租賃費,一個月后每天按未付租賃費總額的1‰支付滯納金給乙方。
4、設備出場時,由于道路不暢和其它甲方原因造成塔吊不能安全出場,停滯在施工現場期間,塔吊租賃費由甲方項目部承擔。
5、爭議和解決方式: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者,可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甲方項目部雙方各持一份,經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8、本合同在業務終止并結清全部合同款后自動失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單位蓋公章): (單位蓋公章):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賬 號: 賬 號:
聯 系 電 話: 聯 系 電 話:
甲方項目部代表簽字:
(項目部蓋公章)
聯 系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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