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擔保合同范文集錦八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擔保合同8篇,歡迎大家分享。
擔保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乙雙方于 年月日簽訂了《合同或者協議書》(合同編號為 ,下稱主合同)。按照該份主合同的約定,乙方應于 年月日支付給甲方款項計人民幣 萬元。
為保證上述主合同的履行,丙方自愿作為乙方的保證人。現各方達成本擔保合同:
一、丙方的擔保范圍是乙方在主合同的全部合同義務和產生的全部合同責任,以及甲方為實現上述權利而支出的差旅費、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全部必要費用;
二、擔保期限至 年月日止;
三、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的保證,即甲方屆時有權選擇向乙方或者丙方主張全部權利;
四、如屆時乙方或者丙方未能履行義務的,各方同意甲方在不得已之下向西湖區人民法院訴訟主張權利的;
五、各方明確,為簽署本合同,各自已經完成了議事程序和必須的授權,簽署本合同是真實自愿的。
六、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三份,各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 篇2
一、合同擔保的特征
1、從屬性:指合同擔保從屬于所擔保的債務所依存的主合同,即主債依存的合同。合同擔保以主合同的存在為前提,因主合同的變更而變更,因主合同的消滅而消滅,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2、補充性:指的是合同擔保一經成立,就在主債關系基礎上補充了某種權利義務關系。
3、保障性:指合同擔保是用以保障債務的履行和債權的實現。
擔保作為一項法律制度,是債務人在訂立合同時為保證合同履行而向債權人作出的一種承諾。當債務人不履行合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時,債權人可不必經過仲裁或訴訟程序而直接從債務人或第三人處獲得某種補救,以彌補債權人遭受的損失。
二、合同擔保主要有五種方式:
(1)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2)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3)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或者權利憑證移交債權人占有,將該動產或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動產或權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或者權利的價款優先受償。
(4)定金,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給付定金的一方稱為定金給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稱為定金接受方。
(5)留置,是指依照法律的規定,債權人按照合同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拍賣。
擔保合同 篇3
貸款方:,身份證號碼為: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方為資金周轉向貸款方借款,并提供保證方作為保證人,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條款如下:
第一條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RMB1530000(大寫)人民幣壹佰伍拾叁萬元整。
第二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壹個月,自20xx年1月5日起,至20xx年2月4日止。貸款方 必須在20xx年2月4日前將借款金額一次性償清。
第三條款項交付
上述借款中的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元部分將由貸款方以現金轉賬方式匯入借款方下列賬戶:
開戶名:
開戶行:
銀行賬號:
上述借款中的人民幣叁萬元部分將在本合同簽署同時,由貸款方直接以現金方式交付借款方。
本合同三方一致確認:一旦貸款方將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元款項匯入借款方上述賬戶,及將人民幣叁萬元交付借款方,即視為貸款方已經全面實際履行了全部合同義務。
第四條還款方式
借款方及保證方一致同意并承諾在借款期限屆滿前通過現金轉賬方式向貸款方償還借款,貸款方賬戶信息在本合同簽署同時一并告知。
借款方及保證方一致同意并承諾若改變以上還款方式的,則除借款款項外,另行支付相當于借款總金額千分之三的手續費。
第五條擔保條款
保證方同意并承諾作為本借款合同中借款方的保證人,當借款方未能按照本 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期限履行還款義務時,對借款本金以及違約金、律師費、其他 費用等一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保證方同時承諾在本合同簽署時,其將向借款方出具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公司章程復印件及董事會同意擔保的決議。
第六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 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借款。;
3、當借款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期限履行還款義務時,由保證方先行向貸款方承擔借款連帶償還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 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五年期以上貸款利率的四倍收 取罰息。
2、若借款方逾期償還借款的的,則每逾期一日,按日千分之二計算違約金,向貸款方承擔違約責任。
3、借款方利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有權提前追回貸款。
第八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當事人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三方
一致同意由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簽署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若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提前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它兩方,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違約金等,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合同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一經三方簽署,即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
貸款方:
電話號碼:
借款方:
地址:
電話號碼:
保證方:(公章)
代表人:
地址:
電話號碼:
簽約日期:20xx年1月5日 簽約地點:上海
擔保合同 篇4
所謂瑕疵擔保責任,出賣人就買賣標的物上的權利瑕疵或物的瑕疵所承擔的法定責任。所謂瑕疵,指買賣的標的物的本身或權利存在瑕疵。瑕疵擔保責任分為兩種,即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和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瑕疵擔保責任,是法定責任。在傳統大陸法系國家,只要權利或物有瑕疵,出賣人必須負責,因此屬于無過錯責任。正好與其違約責任的過錯歸責相對應。其制度設計的目的在于平衡出賣人與買受人的利益和風險。
瑕疵擔保責任作為一種法定責任,與違約責任有一定區別。在傳統大陸法系,學者認為,違約責任屬于違反義務的責任,而瑕疵擔保責任,還沒有違反義務。因此瑕疵擔保責任,與違約責任相比,其責任內容要輕。首先對于物的.瑕疵擔保,在補救方式上僅限于解除合同和減價,而且重點在于減價請求權。沒有損害賠償請求權,甚至連另行交付無瑕疵物的請求權都沒有。只有在特殊情況下買受人才能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即出賣人明示擔保物的品質或者故意不告知瑕疵時,可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此時出賣人主觀上有過錯存在,因此可以按照債的不履行承擔違約責任。其次,在訴訟時效上也有不同;對于瑕疵擔保請求權,大陸法系各國大都規定一個比較短的訴訟時效,如德國、西班牙都規定瑕疵擔保的訴訟時效對動產為6個月,對不動產為1年。
中國《合同法》對于瑕疵擔保責任又是如何處理。在學理上應當如何認識瑕疵擔保責任在中國《合同法》上的地位。應當區別物的瑕疵擔保責任與權利瑕疵擔保責任分別討論。
擔保合同 篇5
甲方: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乙方: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為使雙方向有關銀行申請貸款時,具備銀行所要求的貸款保證條件,確保籌資效率,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權責對等的基礎上,遵照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互保主體
第一條:甲、乙雙方依據中國法律均具有保證人主體資格,可以依法提供保證擔保,有足夠的能力承擔本協議第六條項下的保證責任,簽定本協議完全處于自愿,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權利和義務
第二條:甲、乙任何一方向銀行申請貸款時,有權要求對方提供保證互保,在借款方生產經營與財務狀況正常的前提下,擔保方有義務在本協議第六條所規定的互保額度與期限范圍內,根據銀行的要求出具擔保書及銀行所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當借款方的借款出帳后,借款人應負責將借款合同與擔保合同原件及時交付擔保方。
第三條:擔保方在接受借款方的要求,為借款方提供保證前或之后,有權了解借款方的財務及經營狀況,借款方有責任向擔保方提供能真實反映本公司資信能力與清償能力的財務資料,借款方亦有義務協助擔保方調查其資信能力;若借款方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財務狀況惡化,存在明顯貸款償還風險,擔保方有權要求借款方增加擔保人、補充提供新的反擔保或變更互保協議,甚至有權拒絕繼續提供擔保,但必須提前書面通知借款方,但生產經營嚴重困難及財務狀況惡化的情況消失,仍在互保期限內時,擔保方仍有義務為借款方提供擔保。擔保方履行完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借款方追償。
第四條:貸款到期前如需展期,借款方應提前15個工作日通知擔保方,未經擔保方同意辦理展期手續的,擔保方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金額和期限
第五條:雙方所擔保貸款總金額和擔保對應的借款合同的借款期限原則上是對等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作適當調整。
本協議項下互保貸款總額為人民幣叁仟萬元,在此額度內可一次或分次使用。擔保期限之內雙方都有權向對方要求提供擔保,自本協議簽字、蓋章之日起開始計算。本協議所規定的互保額度與互保期限是總則性的,總金額范圍與期限內的每一筆擔保的具體金額、保證期限、保證責任及生效條件等由相應的具體保證合同約定。本互保協議到期后,經雙方協商可適當延期。
爭議的解決
第六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中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其它
第七條:甲、乙雙方均應秉誠實信用的原則保密因履行本協議而從對方獲悉的有關商業秘密資料,否則,違約方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 篇6
第一條 貸與人_________將第三條所載的動產,無償貸與借用人_________使用,借用人約定_________使用后,返還其物。
第二條 借貸期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三條 借用物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用人應在其住所或_________________使用借用物,不得搬移他處。
第五條 借用人如就借用物增加工作物的,應事先將設計書及費用估計提示貸與人,征得其同意。
第六條 借用人返還借用物時,可否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及應否回復原狀,取決于貸與人。如貸與人不允許借用人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時,應償還其費用,但以其現存的增加價額為限。
第七條 空口無憑,受立此約,雙方各執一份。
貸與人(簽字):_______ 借用人(簽字):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合同 篇7
甲方(出借人):________,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人):________,身份證號:
丙方(保證人):________,身份證號:
(保證人):________,身份證號:
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連帶保證擔保,現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供三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甲方提供乙方借款計人民幣 元。(乙方收到出借款項,應向甲方出具收條)
第二條、借款利率為 ,利息按 結算。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金額計算利息。乙方如果不按期還款付息,則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額的每日千分之五加收違約金,并賠償因甲方向乙方追討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查詢費、律師代理費、公證費等)。
第三條、乙方的借款由丙方提供連帶保證,擔保范圍為乙方償還本息、逾期違約金及甲方向乙方追討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查詢費、律師代理費、公證費等)。
第四條、借款到期后,如借款人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丙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五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保證人):
(保證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 篇8
抵押權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鑒于甲方與乙方與【】年【】月【】日簽訂了《借款合同》(合同編號:【】,借款合同本金為人民幣【】圓整),為保證甲方債權的實現,乙方同意以自己的房產為甲方提供擔保。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抵押財產:
抵押人在此同意將其位于【填入地址】的房屋抵押予抵押權人,用以擔保《借款合同》項下債權本金為【】人民幣的貸款及其他欠款。(房產面積:【】,產權證號:【】,土地使用證號:【】)
二、擔保期限:
抵押權的存續期間與主債權訴訟時效一致,即從抵押權生效之日起到被擔保的主債權訴訟時效屆滿之日止。
三、抵押權的實現條件
抵押期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實現抵押權,并就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1)債務履行期屆滿后,乙方未能按時履行債務或者延長的期限屆滿后仍不能履行;
(2)乙方被依法宣告解散或破產的;
(3)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請求乙方恢復原狀或提供擔保遭到拒絕,或抵押物被司法機關等有權機關采取查封等強制措施而乙方未根據甲方的要求落實債務償還保障措施的;
(4)其他情況。
四、抵押權實現的方式
1、當出現第三條約定的情形之一時,甲方可經下列方式實現抵押權:
1)甲方和乙方達成協議直接以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
2)依照法律規定程序處理抵押物。
2、甲方實現抵押權時,應通過專門的評估機構參照抵押權設立時的約定價格,對抵押物價值進行評估。
五、抵押權的消滅
1、抵押期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抵押權消滅:
1)抵押權因所擔保的主債權清償、提存、抵消、免除、混同等原因全部消滅時,抵押權隨之消滅;
2)抵押物因不可抗力發生毀損、滅失等情況且無代位物存在的,抵押權消滅;
3)抵押權實現;
4)抵押權存續期間屆滿沒有行使抵押權。
2、抵押雙方當事人應在抵押權消滅之日起15日內到房地產登記機構進行注銷登記。
六、抵押的范圍:
1.主債務,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違約金等。
2.甲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七、擔保方式
1.乙方以其位于的房產作為擔保,在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乙方應配合甲方前往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2.乙方同意在不能按時還款,按照第四條抵押實現的方式向甲方履行上述擔保義務。
八、特別約定事項
1.擔保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按照第九條的規定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單位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或經營機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發生合并、分立、股東變化等情況)發生變化;
(2)乙方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3)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未履行完畢之前,乙方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擔保能力的擔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擔保能力的方式處置資產或承擔債務;
(4)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九、通知與送達
1.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任何根據本合同發出的通知以及訴訟文書,均應以親自送達、快遞、郵寄或傳真的方式送達至對方在本合同附件一中載明的地址和傳真號碼。
2.若本合同任何一方變更地址或傳真號碼,該方應及時通知本合同另一方。如抵押權人發往抵押人地址的通知或法院發往該地址的訴訟文書被退回(該地址并非地產的地址),則抵押權人或法院可以將有關通知或訴訟文書向地產的地址送達。
3.抵押權人以親自送達或快遞的方式發出的通知在遞交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發出的通知在投郵后七日視為送達,以傳真方式發出的通知在發出時視為送達。抵押人發給抵押權人的通知于抵押權人實際收到時視為送達。
十、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除賠償守約方實際損失外,還應按照借款金額的【】%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事項,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附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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