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保證合同(15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擔保保證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擔保保證合同1
編號:________________
反擔保保證書
(法人反擔保)
反擔保保證書
(法人反擔保)
致:(以下簡稱貴公司)
根據貴公司與(下稱債務人)簽署的編號為___ 的《委托擔保協議書》的規定,貴公司為債務人向 (下稱債權人)所申請的期限為(年/月)金額為(幣種) 萬元 (貸款/承兌匯票/信用證/綜合授信/保函/其他)提供擔保。
本公司 (下稱反擔保人)應債務人的請求,愿意以反擔保人的身份向貴公司提供反擔保,現出具以貴公司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的反擔保保證書(下稱反擔保書):
1、本反擔保書擔保的債權種類為:
依據債務人與貴公司簽訂的《委托擔保協議書》的約定,由貴公司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的金額為 (幣種)__萬元的(貸款/承兌匯票/信用證/綜合授信/保函/其他)項下債務擔保而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具體的內容以債務人與債權人簽訂的合同或協議、貴公司與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或保函以及債務人與貴公司簽訂的委托擔保協議書之約定為準。
2、本反擔保書擔保的范圍包括:
2.1 貴公司為債務人擔保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擔保費、逾期擔保費、滯納金、利息、違約金、貴公司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2.2 債權人及貴公司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或仲裁費、財產或證據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鑒定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
3、本反擔保書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在反擔保人按反擔保書約定承擔責任之情況下,如還有其他保證反擔保人的,各反擔保人承擔連帶共同保證責任。
4、本反擔保書項下的保證期間為:自本反擔保書生效之日起,至貴公司代債務人向債權人償還擔保債務之日后兩年止。
5、本反擔保人保證對債務人的上述全部債務負有法律上和經濟上代為清償的義務和責任。若債務人未能按約履行其與債權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或相關合同或協議以及其與貴公司簽訂的委托擔保協議中約定的義務,本反擔保人保證在收到貴公司通知書后五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地代為清償,不得有任何異議。
6、本反擔保人特別保證:如貴公司還同時享有由債務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反擔保或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不論貴公司是否向上述物的反擔保人或其他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人提出承擔反擔保責任的請求,本反擔保人自愿優先承擔對貴公司的連帶保證反擔保責任,并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
本反擔保書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的,貴公司有權要求本反擔保人先于物的擔保承擔保證擔保責任。
債務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貴公司放棄該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本反擔保人同意繼續按照本反擔保書的約定提供并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7、若貴公司在保證期間依法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則本反擔保保證債權同時轉讓,本反擔保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對受讓人承擔反擔保保證責任。若在保證期間,貴公司為債務人擔保的債務的主合同發生變更的(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的標的、數量、價款、幣種、利率、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及方式等內容變更),則本反擔保人同意繼續對變更后的主合同項下債務向貴公司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8、本反擔保書的`效力獨立于債務人與債權人簽訂的合同或協議、貴公司與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或保函以及債務人與貴公司簽訂的委托擔保協議等相關合同或協議,本反擔保書不受上述合同或協議效力的影響,上述合同或協議無效不影響本反擔保書的效力。
9、本反擔保人在此確認并保證:
9.1 本反擔保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依照有關法律、公司章程及公司財務狀況,本反擔保人有權作出并有能力履行此項擔保;
9.2 本反擔保人將按貴公司要求提供企業財務報表及其它有關文件,并保證提供的所有資料均是真實的,對其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9.3 本反擔保人接受貴公司以任何方式進行的定期或隨時的檢查和監督;
9.4 未經貴公司同意,本反擔保人不得出租、出售、轉移、轉讓或以其它方式處分企業資產清單上所列財產;
9.5 如需變更企業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金、法人代表、地址、電話等工商登記事項或發生企業分立、合并以及其它重大經營決策的改變時,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貴公司,并不得影響貴公司的權益。
10、本反擔保是反擔保人的連續性義務和責任,其連續性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的影響,也不因債務人分立、合并、重組、改制、破產、無力清償、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或發生其他任何變化而有任何改變。對本反擔保人的違約情形,貴公司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有權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公告催收。
11、本反擔保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因反擔保書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以下第項規定的方式解決:
(壹)向本反擔保書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貳)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2、本反擔保書自反擔保人簽字或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3、貴公司的任何通知以及向反擔保人提出的要求可以書面形式按本反擔保書列明的地址送達反擔保人,反擔保人聯系方式發生變化,反擔保人在變化后三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貴公司。任何通知或要求按照該聯系方式發送,應視為在下述時間送達:①如為信函,以郵戳所示日期為送達之日;②如為傳真,發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③如為專人遞送,收件人簽收之日為送達之日;④如交由專業快遞公司遞送的,以寄件人交寄后滿三日為送達之日。任何文件或要求送達到反擔保人的地址或指定聯系人,即視為送達。
反擔保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按指模): 電話:
指定聯系人: 年月 日
擔保保證合同2
借款人:
擔保人:
出借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內的 利率為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即 利率 %的四倍。
第五條 還款方式:
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
第六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資信出現危機,有可能導致出借人無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二部分 擔保條款
第九條 擔保人: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權并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含夫妻共同財產)擔保給出借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擔保財產為: 。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 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出借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3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或故意隱瞞其自身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經不具備擔保能力的,而給出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出借人承擔賠償責任。
4、本合同項下的借條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
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合同。
借款人 (簽字或蓋章): 出借人 (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擔保保證合同3
甲方:(貸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已與乙方、丙方共同簽署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教育助學擔保借款合同》,本協議為上述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甲方根據上述合同約定及乙方的提款要求發放貸款。
3.現乙方在自愿的前提下授權甲方在乙方畢業前收押乙方的《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均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_____大學頒發),直至上述合同約定之助學貸款本息全部還清后,由甲方一次性返還乙方。在乙方畢業時,甲方收押乙方的《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時,無須再次事先通知乙方。
4.乙方同意在自甲方取得上述合同項下的助學貸款時,委托甲方將該貸款金額的_______%直接劃入甲方為乙方開立的個人專門賬戶,作為該助學貸款的'保證金交由甲方和乙方所在學院共同保管、使用(具體保管、使用方法以甲方與乙方所在學院簽署的為準)。
5.如乙方出現貸款本息逾期不能按時歸還情況時,則甲方有權在產生逾期貸款后____日內,以上述保證金墊付逾期貸款本息及罰息,待ba借款學員歸還所欠款項后,由甲方負責劃回保證金賬戶。上述合同項下助學貸款結清時,甲方將收押的《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退還乙方。
6.上述保證金賬戶按其存款余額計算儲蓄存款活期利息,甲方以該助學貸款結清日為準退還乙方全部保證金本息。丙方作為保證人對上述協議內容并無疑義。
7.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全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擔保保證合同4
( )銀借合同字第______號
經中國××銀行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下稱借款方)和________(下稱擔保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種類)貸款(大)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 ┃ 分期用款計劃 │ 分期還款計劃 ┃ ┠───────┬──────────┼──────┬───────────┨ ┃日期 │ 金額 │日期 │ 金額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條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
第三條 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愿作為借款方對合同載明的全部貸款正當使用和按期還款的保證人。對借款方轉移貸款用途等違反合同的行為,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時,由保證人承擔代償責任。
保證人相互間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 貸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證人負責償還貸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證人到期不能歸還,又未與貸款方簽訂期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以從借款方及保證人的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七條當借款方及保證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保證人愿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擔保保證合同5
保證人(甲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貸款銀行(乙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確保乙方與_____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擔保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保證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本合同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甲方對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貸款通知》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三條保證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和實現貸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確定的合同最終履行期限之日為屆滿之日。
第五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保證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除貸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保證期間,甲方機構發生變更、撤銷,甲方應提前__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對甲方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承擔。如乙方認為變更后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變更后的機構或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有義務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八條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九條保證期間,甲方不得向
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十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
第七條、
第八條、
第九條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貸款、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一條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乙方支付被保證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保證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擔保保證合同6
合同編號:
出質人(甲方): 住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傳真:
電話: 質權人(乙方):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
住所: 郵政編碼: 負責人: 傳真: 電話:
鑒于乙方與 (下稱“保函申請人”)簽訂了編號為的《出具保函協議》或《轉開保函協議》(下稱“主合同”),并同意依照主合同約定出具或委托第三方出具保函或備信用證(下稱“主合同項下保函”),甲方愿意提供質押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以本合同約定的保證金專戶中的保證金提供質押擔保。
第二條 保證金專戶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幣種)(金額大寫)的保證金存入保證金專戶。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對保證金專戶內資金進行支用、劃轉或做其他任何處分。
保證金專戶名稱:
保證金專戶賬號:
開戶銀行:
甲乙雙方約定,以下列利率標準對保證金計息:利息由乙方直接計入甲方保證金專戶,也為乙方的債權提供質押擔保。如保證金專戶被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凍結或扣劃,甲方應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擔保。
第三條質押擔保范圍
本合同的擔保范圍為以下第 種:
一、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復利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保函申請人應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項、乙方實現債權與擔保權利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送達費、公告費、律師費等)。
二、主合同項下本金(幣種)(金額大寫)及利息(包括復利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保函申請人應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項、乙方實現債權與擔保權利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送達費、公告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 主合同或主合同項下保函變更
一、如果主合同簽訂后,實際出具的保函與主合同的約定不一致(包括保函金額),甲方不得以此為由要求減免擔保責任。
二、如果出具的保函未約定確定的保證金額或保函有效期,甲方不得以此為由要求減免擔保責任。
三、主合同項下保函出具后,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乙方與保函申請人同意增加保函金額或延長保函有效期的,甲方僅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對變更前的主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主合同條款或主合同項下保函發生其他變更的,甲方不得以此為由要求減免擔保責任。
四、當事人變化
甲方的擔保責任不因出現下列任一情況而減免:(一)乙方或保函申請人發生改制、合并、兼并、分立、增減資本、合資、聯營、更名等情形;
(二)乙方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項下的義務。
五、主合同項下債權轉移給第三人的,甲方應協助乙方及該第三人辦理相關手續。
六、主合同項下債權或債務的轉移行為未生效、無效、被撤銷、被解除,甲方仍按照本合同對乙方承擔擔保責任。
第五條 質權的實現
二、乙方根據前款約定進行劃收后,應在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劃收的時間和金額。
三、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作為或不作為)妨礙乙方實現質權。
是否有效、乙方是否向其他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也不論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擔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務,也不論其他反擔保是否由保函申請人自己所提
供,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均不因此減免,乙方均可直接要求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在其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甲方將不提出任何異議。
五、如果甲方只對主合同項下的部分債務提供反擔保,則甲方同意,即使因保函申請人清償、乙方實現其他反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原因導致主合同項下的債務部分消滅,
甲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在擔保范圍內對尚未消滅的債務承擔擔保責任。
六、如果甲方只為主合同項下的部分債務提供反擔保,甲方在其承擔反擔保責任后主合同項下的債務仍未獲完全清償的,則甲方承諾,其向保函申請人或其他反擔保人主張(包括預先行使)代位權或追償權,不應使乙方利益受到任何損害,并同意主合同項下債務的清償優先于甲方代位權或追償權的實現。具體而言,在乙方債權未被全部清償前,
(三)若保函申請人或其他反擔保人為甲方提供了反擔保,則甲方基于其反擔保權利而獲得的款項應優先用于清償乙方尚未獲償的債權。
七、如果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無效、部分無效或被撤銷、被解除,且甲方與保函申請人不是同一人,則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擔保范圍內對保函申請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與保函申請人承擔連帶責任。
八、甲方已充分認識到利率風險。如果乙方根據主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的利率政策變化而調整利率水平、計息或結息方式,導致保函申請人應償還的利息、罰息、復利增加的,對增加部分,甲方也承擔擔保責任。
九、如果除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外,保函申請人對乙方還負有其他到期債務,乙方有權劃收保函申請人在中國建設銀行系統開立的賬戶中的人民幣或其他幣
種的款項首先用于清償任何一筆到期債務,甲方的擔保責任不因此發生任何減免。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一約定或陳述與保證的事項存在任何虛假、錯誤、遺漏,乙方有權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甲方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
3、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法律許可的其他救濟措施。
二、如果因甲方原因導致質權未有效設立,或者導致保證金專戶被凍結、扣劃,或者導致乙方未及時且充分實現質權,且甲方與保函申請人不是同一人,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本合同擔保范圍內對擔保的債務與保函申請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 其他條款
一、應付款項的劃收對于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應付款項,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中國建設銀行系統開立的賬戶中劃收人民幣或其他幣種的`相應款項,且無須提前通知甲方。需要辦理結售匯或外匯買賣手續的,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匯率風險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信息的使用
甲方同意乙方向中國人民銀行及信貸征信主管部門批準建立的信用數據庫或有關單位、部門查詢甲方的信用狀況,并同意乙方將甲方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及信貸征信主管部門批準建立的信用數據庫。甲方并同意,乙方為業務需要也可以合理使用并披露甲方信息。
三、公告催收
對甲方發生違約情形,乙方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有權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公告催收。
四、乙方記錄的證據效力
五、權利保留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并不影響和排除其根據法律、法規和其它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權利。任何對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能視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或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或認可,也不影響、阻止和妨礙對該權利的繼續行使或對其任何其它權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導致乙方對甲方承擔義務和責任。即使乙方不行使或延緩行使主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未用盡主合同項下的任何救濟,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并不因此減免,但是乙方若減免主合同項下債務,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相應減免。
六、甲方如發生分立、解散、進入破產程序、被撤銷、被注銷工商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保證金專戶的資金權屬發生爭議,均應立即通知乙方。
七、保函申請人解散或破產
甲方知道保函申請人進入解散或破產程序后,應當立即通知乙方申報債權,同時自己應及時參加解散或破產程序,預先行使追償權。甲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函申請人進入解散或破產程序,但未能及時預先行使追償權的,其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盡管有本條第五款第二項的約定,在保函申請人破產程序中,如果乙方與保函申請人達成和解協議,或者同意重整計劃,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權利不因和解協議或重整計劃而受到損害,甲方的擔保責任不予以減免。甲方不得以和解協議、重整計劃規定的條件對抗乙方的權利主張。乙方在和解協議、重整計劃中對保函申請人作出讓步而未能獲得清償的債權部分,仍有權要求甲方承擔擔保責任。
八、甲方解散或破產
甲方發生解散或破產的,即使乙方在主合同項下債權尚未到期,乙方也有權參加甲方清算或破產程序,申報權利。
九、甲方的通訊地址或聯系方式如發生變動,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因未及時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其他約定事項
若甲方或債務人未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節能減排、降低污染的法律、法規或規章,或者可能發生耗能、污染風險,乙方有權提前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利,并采取本合同約定或法律允許的其他救濟措施;
十一、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一)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地點為)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二、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及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
第八條甲方陳述與保證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經營范圍、授權權限。
二、甲方已閱讀本合同及主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及主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對本合同及主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
三、甲方具備擔保人的合法資格,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行為符合法律、
行政法規、規章和甲方章程或內部組織文件的規定,且已獲得公司內部有權機構及/或國家有權機關的批準。因甲方無權簽署本合同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甲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全額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四、甲方確認自己對保函申請人的資產、債務、經營、信用、信譽等情況、是否具備簽訂主合同的主體資格和權限以及主合同的所有內容已經充分了解。
五、甲方提供本質押擔保不損害任何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不違背甲方的法定與約定義務。
六、保證金專戶的資金為甲方合法擁有,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
七、保證金專戶的資金不存在其他共有人,或者雖然存在其他共有人,但該質押擔保行為已經獲得其他共有人的書面同意。
八、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與保證金質押有關的資料和信息均是真實合法、準確完整的。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年 月 日
擔保保證合同7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自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__貸款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借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期還款計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條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擔保。
第八條貸款到期后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人連帶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一份,擔保方一份, 公證處一份。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保證合同8
出借方(甲方):______,住所地: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住所地: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
擔保方(丙方):______,住所地: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借款合同(1)
1、借款金額、期限。
(1)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______元,(小寫) _______元(大小寫不一致,以大寫為準,下同)。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為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3)甲方應按1.2條約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遲提款,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視為違約。
2、借款利率、利息。本合同項下月利率為____%,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
3、還款方式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額支付利息。
4、擔保。
(1)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
(2)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為其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3)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含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4)保證期間為本合同確定的到期之次日起兩年。
(5)若甲方按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款項,則保證期間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還款日之次日起兩年。
(6)甲方與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無須經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7)甲方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證范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8)甲方依合同約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內履行保證責任。
(9)丙方保證責任為獨立責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5、乙方權利、義務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提前還款。
(2)自覺接受甲方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了解及監督。
(3)按本合同約定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
(4)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號碼應在變更后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離、結婚,對外投資,承擔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等),應當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6、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約定日提取款項,否則甲方有權按合同利率按日計收遲延違約金。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提前歸還款項,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計收利息。
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1)向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或者隱瞞重要事實;
(2)不配合、拒絕接受甲方的監督;
(3)未經甲方同意,轉讓、處分其資產;
(4)其財產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債權人占有、接管或其財產被扣押、凍結,可能使甲方遭受嚴重損失的;
(5)其他任何可能導致甲方實現債權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
7、合同無效、變更、解除、終止。
1、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償清之日終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本合同項下之擔保發生不利于甲方債權的變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擔保;
(2)其他嚴重的違約行為。
8、爭議解決。各方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合同簽訂地所在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9、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簽訂地。
本合同簽訂于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擔保保證合同9
( )農信(銀)高保字( )第 號
特別提示:本合同系借款人與保證人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依法協商訂立,所有合同條款均是雙方意思的真實表示。為維護借款人的合法權益,貸款人特提請保證人對有關各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特別是黑體部分內容予以充分注意,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貸款人(全稱):
保證人(全稱):
1.
2.
3.
由于借款人(下稱債務人)與債權人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期間及最高額訂立一系列債權債務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保證人愿為債務人依上述主合同與債權人形成的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當事人各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及最高額
保證人自愿為債務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在債權人處辦理的各類借款業務,所形成的債務的最高余額人民幣(大寫)提供保證擔保。
第二條 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和最高額內,債務人可以申請循環使用上述信用。每一筆業務的起止日、到期日、種類、利率及金額以主合同的借款憑證或相關債權憑證為準。
第三條 在本合同約定期間和最高余額內,債權人發放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時無須另行辦理擔保手續。
第四條 保證范圍
保證擔保的范圍主要包括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仲裁)訴訟費、律師費等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第五條 保證方式
本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本合同項下有多個保證人的,各保證人共同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 保證期間
(一)本合同擔保的每筆借款合同的保證期間單獨計算,自每筆借款合同確定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二年; (二)債權人與債務人就合同債務履行期限達成展期協議的,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展期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三)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主合同債務被債權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確定的主合同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第七條 保證人承諾
(一)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財務報表及其它相關資料、信息,并接受債權人對保證人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的監督檢查; (二)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債務的,保證人自愿承擔保證責任; (三)保證人不按合同約定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有權直接從保證人開立于甘肅省內任何一家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的任何一個賬戶中劃收相關款項; (四)保證人未履行保證義務,貸款人可以就保證人的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有權通過新聞媒體實行公告催收; (五)發生以下事項時,保證人應于事項始發后5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 1.保證人隸屬關系變更、高級管理人員變動、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組織結構調整; 2.保證人停業、歇業、停業整頓或者被申請破產、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注銷登記、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它解散事由; 3.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或發生重大訴訟、仲裁事件; 4.保證人變更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聯系方式等事項。 (六)保證人改變資本結構或經營體制,包括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等行為,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債權人并征得債權人書面同意; (七)保證人為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者以其資產為自身或者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保證責任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債權人并征得債權人書面同意。
第八條 被擔保債權的確定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項下最高額保證擔保的債權確定: (一)債權確定期間屆滿。“債權確定期間屆滿”包括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債權確定期間屆滿,以及債權人依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的約定宣布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的情形。債務人違反主合同約定義務或者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債權人有權宣布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 (二)新的債權不可能發生,或債務人、保證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 (三)法律規定債權確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 保證責任的承擔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保證人支付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的`,債權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者費用等: (一)任一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債權人未受清償。“期限屆滿”包括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債權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主合同的約定宣布主合同項下債權提前到期的情形; (二)債務人、保證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三)債務人、保證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四)債務人、保證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 (五)保證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 (六)其他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情
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債權人不履行約定義務,造成保證人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保證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按本合同所擔保債權最高余額的 %向債權人支付違約金;造成債權人損失的,應同時給予全額賠償: 1.未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2.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財務報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相關資料、信息; 3.發生本合同第七條第(五)項的情形,未立即通知債權人; 4.實施本合同第七條第(六)項、(七)項的行為,未事先征得債權人同意; 5.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者影響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行為。
第十一條 合同的獨立性
本合同獨立于主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保證人仍應按本合同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由進行仲裁。 (二)在債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三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四條 合同文本及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貸款人、保證人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擔保保證合同10
甲方:(公司)
乙方:
1、 (個人),身份證號:
2、 (個人),身份證號:
3、 (個人),身份證號:
根據甲方與(以下簡稱借款方)簽訂的[ ]第( )號《委托擔保合同》和借款方與(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借款方的擔保人向貸款人提供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為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一、反擔保范圍
1、甲方代借款方向貸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包括本金、利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等;
2、委托擔保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擔保費等;
3、甲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二、如借款方未能按借款合同和委托合同規定履行相關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保證責任,而無須先向借款方追償,乙方保證在收到甲方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借款方所欠借款本金、利息、滯納金、賠償金、擔保費及違約金等支付給甲方,其中借款人的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至乙方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聲明與保證
1、乙方向甲方聲明:
(1)乙方向甲方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均準確、真實、完整、有效。
(2)乙方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甲方接受其為反擔保人的下列事項:
a、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b、存在重大債務及或有負債;
c、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d、其他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2、乙方向甲方保證:
(1)甲方在履行了保證責任后有權向乙方追償款項,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日內即時支付甲方全部代償全額及應付費用;
(2)乙方若同時面臨還本利息及甲方追償時,應優先償付甲方追
(3)乙方在遇到償還債務風險的.各種情況均應書面通知甲方。
四、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反擔保金額總計數%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違約方還須向守約方支付其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差額。
乙方已將購買的坐落于的房產作為反擔保保證,與該房產的所有共有人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當乙方違約且無法履行償債義務時,甲方有權對該房產進行處臵(包括但不限于通過司法途徑申請查封、拍賣等)。
五、管轄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六、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擔保保證合同11
擔保人:__市___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反擔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鑒于擔保人與__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簽署的《擔保協議書》,合同編號:__(以下簡稱“擔保協議”);
鑒于擔保人與__銀行__分行__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將簽訂的保證合同,合同編號:保__,(以下簡稱“保證合同”),擔保人為借款人與貸款人將簽訂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借__,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擔保。
在此,反擔保人應借款人的請求,同意并確認以反擔保保證人的身份自愿向擔保人提供反擔保,現與擔保人簽訂以擔保人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的反擔保保證合同。
第一條反擔保人的陳述與保證
反擔保人依據中國法律具有保證人主體資格,可以對外提供保證擔保。
反擔保人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財力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而減輕或免除所承擔的保證責任。
反擔保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擔保保證完全出于自愿,反擔保人在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反擔保人清楚地知道擔保人的經營范圍、資信情況、財務和財產狀況等情況,并充分知曉擔保協議、借款合同保證合同及其相關附屬合同的條款。
反擔保人愿意以擁有的`全部資產(不分區域)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反擔保人簽署本合同已經過反擔保人公司之董事會或股東會同意,并簽署了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若反擔保人違反企業章程和企業內部的其他規定而簽署本合同,責任概由反擔保人負責,反擔保人不得以此為由對抗本合同項下責任的承擔。
第二條被保證的債權種類及數額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
貸款人依據借款合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金額不超過__(幣種)__萬元,具體金額以借款合同之約定為準。
擔保人依據擔保協議向借款人收取的擔保費用(包括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具體金額以擔保協議之約定為準。
第三條保證方式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人對擔保人代借款人向貸款人清償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對借款人應向擔保人支付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以及擔保人代借款人償還上述款項所發生的其他費用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在反擔保人承擔全額擔保之情況下,如還有其他反擔保人的,各反擔保人承擔連帶共同保證責任。
第四條保證范圍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協議項下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以及擔保人代借款人償還上述款項所發生的其他費用。
第五條保證期間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債權的保證期間:自擔保人代借款人向貸款人償還貸款、利息及其他相關費用之次日起兩年。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債權的保證期間:自擔保協議約定的支付擔保費用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兩年。
第六條反擔保人的權利和義務
反擔保人同意并確認,若借款人未能及時按借款合同向貸款人
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等,在擔保人代借款人向貸款人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等款項后五天內,反擔保人無條件向擔保人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等,不得有任何異議,該等款項視為反擔保人對擔保人之欠款。
反擔保人同意并確認,若借款人未能及時按擔保協議向擔保人支付擔保費用,在收到擔保人通知后五天內,反擔保人無條件代借款人向擔保人清償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及其它費用,不得有任何異議,該等款項視為反擔保人對擔保人之欠款。
根據擔保人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接受擔保人每半年對反擔保人進行的擔保資格審查,以及定期對反擔保人有關生產經營狀況、財務狀況的監督和檢查,并給予協助和配合。
對擔保人發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擔保人保證簽收并在簽收后3日內寄出回執,若反擔保人不回復,則視為已簽收該等文件。
反擔保人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擔保人:
反擔保人發生隸屬關系的變更、主營業務范圍的改變、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等重大人事變動、合營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內部組織機構的調整;
與反擔保人或反擔保人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反擔保人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反擔保人出現或即將出現被解散、卷入重大訴訟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反擔保人為被申請人的破產申請及其他法律糾紛;
其他可能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反擔保人在發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擔保人,并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擔保人審查后認為不影響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債權的實現并且書面同意之后,反擔保人才能付諸實施:
反擔保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托管;
反擔保人實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分立;
借款人以任何形式減少注冊資本、改組或重組、改制、進行產權或股權轉讓、重大產權或股權變動和資產、債權、債務轉讓等事項;
反擔保人自行解散、撤銷、轉產、清盤、歇業;
反擔保人轉讓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其他需要擔保人書面同意的事項。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不因保證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而受到影響或失效。
在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或擔保人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反擔保人仍在原保證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在擔保人與反擔保人簽定本反擔保保證合同之后發生主債權人變更之情況(即貸款人發生變更),只要不增加主債權金額,反擔保人仍在原保證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在反擔保保證合同有效期內,反擔保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應征得擔保人的書面同意。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的擔保是反擔保人的連續性義務和責任,其連續性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發生任何本質上的變更以及向第三人轉讓債務而有任何改變。
第七條違約責任
若反擔保人違反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第一條“陳述與保證”的約定作出虛假陳述和聲明,導致本合同無效或其他后果,給擔保人造成損失的,反擔保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反擔保人應向擔保人賠償借款合同項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協議項下全部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若反擔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超過約定還款時間的,每延長一日還款,反擔保人須向擔保人支付相當于逾期還款額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若因反擔保人過錯造成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反擔保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反擔保人應向擔保人賠償借款合同項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協議項下全部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因反擔保人過錯造成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反擔保人無擔保人主體資格或法律規定不允許反擔保人對外提供擔保的情形;
反擔保人的董事、經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條的規定,對外提供擔保;
其他因反擔保人過錯造成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
若反擔保人違反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的規定,擔保人有權采取相應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過訴訟手段)制止反擔保人實施相關行為。
第八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經反擔保人及擔保人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在擔保協議項下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和其他應付費用全部償清之日終止。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獨立于保證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無效,反擔保人仍應按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應繼續有效,并不得撤銷,直至借款人全部繳付和清償保證合同所擔保的所有款項、利息、費用及支出等。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深圳市地方法規,若因本反擔保保證合同引起糾紛,須向擔保人所在地的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兩份,擔保人與反擔保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擔保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反擔保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擔保保證合同12
擔保人:_______
住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反擔保人:_______
住所: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鑒于擔保人與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簽署的《擔保協議書》,合同編號:________(以下簡稱“擔保協議”);
鑒于擔保人與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_________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將簽訂的保證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以下簡稱“保證合同”),擔保人為借款人與貸款人將簽訂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擔保。
在此,反擔保人應借款人的請求,同意并確認以反擔保保證人的身份自愿向擔保人提供反擔保,現與擔保人簽訂以擔保人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的反擔保保證合同。
第一條 反擔保人的陳述與保證
1.1 反擔保人依據中國法律具有保證人主體資格,可以對外提供保證擔保。
1.2 反擔保人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財力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而減輕或免除所承擔的保證責任。
1.3 反擔保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擔保保證完全出于自愿,反擔保人在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1.4 反擔保人清楚地知道擔保人的經營范圍、資信情況、財務和財產狀況等情況,并充分知曉擔保協議、借款合同保證合同及其相關附屬合同的條款。
1.5 反擔保人愿意以擁有的全部資產(不分區域)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6 反擔保人簽署本合同已經過反擔保人公司之董事會或股東會同意,并簽署了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若反擔保人違反企業章程和企業內部的其他規定而簽署本合同,責任概由反擔保人負責,反擔保人不得以此為由對抗本合同項下責任的承擔。
第二條 被保證的'債權種類及數額
2.1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
2.11 貸款人依據借款合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金額不超過(幣種)________萬元,具體金額以借款合同之約定為準。
2.12 擔保人依據擔保協議向借款人收取的擔保費用(包括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具體金額以擔保協議之約定為準。
第三條 保證方式
3.1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人對擔保人代借款人向貸款人清償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對借款人應向擔保人支付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以及擔保人代借款人償還上述款項所發生的其他費用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2 在反擔保人承擔全額擔保之情況下,如還有其他反擔保人的,各反擔保人承擔連帶共同保證責任。
第四條 保證范圍
4.1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協議項下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以及擔保人代借款人償還上述款項所發生的其他費用。
第五條 保證期間
5.1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
5.11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2.11項下債權的保證期間:自擔保人代借款人向貸款人償還貸款、利息及其他相關費用之次日起兩年。
5.12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2.12項下債權的保證期間:自擔保協議約定的支付擔保費用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兩年。
第六條 反擔保人的權利和義務
6.1 反擔保人同意并確認,若借款人未能及時按借款合同向貸款人
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等,在擔保人代借款人向貸款人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等款項后五天內,反擔保人無條件向擔保人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等,不得有任何異議,該等款項視為反擔保人對擔保人之欠款。
6.2 反擔保人同意并確認,若借款人未能及時按擔保協議向擔保人支付擔保費用,在收到擔保人通知后五天內,反擔保人無條件代借款人向擔保人清償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及其它費用,不得有任何異議,該等款項視為反擔保人對擔保人之欠款。
6.3根據擔保人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6.4接受擔保人每半年對反擔保人進行的擔保資格審查,以及定期對反擔保人有關生產經營狀況、財務狀況的監督和檢查,并給予協助和配合。
6.5對擔保人發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擔保人保證簽收并在簽收后3日內寄出回執,若反擔保人不回復,則視為已簽收該等文件。
6.6反擔保人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擔保人:
6.6.1反擔保人發生隸屬關系的變更、主營業務范圍的改變、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等重大人事變動、合營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內部組織機構的調整;
6.6.2與反擔保人或反擔保人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6.6.3 反擔保人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6.6.4反擔保人出現或即將出現被解散、卷入重大訴訟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反擔保人為被申請人的破產申請及其他法律糾紛;
6.6.5 其他可能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6.7 反擔保人在發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擔保人,并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擔保人審查后認為不影響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債權的實現并且書面同意之后,反擔保人才能付諸實施;
6.7.1 反擔保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托管;
6.7.2 反擔保人實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分立;
6.7.3 借款人以任何形式減少注冊資本、改組或重組、改制、進行產權或股權轉讓、重大產權或股權變動和資產、債權、債務轉讓等事項;
6.7.4 反擔保人自行解散、撤銷、轉產、清盤、歇業;
6.7.5 反擔保人轉讓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6.7.6 其他需要擔保人書面同意的事項。
6.8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不因保證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而受到影響或失效。
6.9 在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或擔保人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反擔保人仍在原保證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6.10 在擔保人與反擔保人簽定本反擔保保證合同之后發生主債權人變更之情況(即貸款人發生變更),只要不增加主債權金額,反擔保人仍在原保證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6.11 在反擔保保證合同有效期內,反擔保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應征得擔保人的書面同意。
6.12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的擔保是反擔保人的連續性義務和責任,其連續性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發生任何本質上的變更以及向第三人轉讓債務而有任何改變。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若反擔保人違反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第一條“陳述與保證”的約定作出虛假陳述和聲明,導致本合同無效或其他后果,給擔保人造成損失的,反擔保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反擔保人應向擔保人賠償借款合同項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協議項下全部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7.2 若反擔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超過約定還款時間的,每延長一日還款,反擔保人須向擔保人支付相當于逾期還款額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7.3 若因反擔保人過錯造成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反擔保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反擔保人應向擔保人賠償借款合同項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協議項下全部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因反擔保人過錯造成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7.3.1 反擔保人無擔保人主體資格或法律規定不允許反擔保人對外提供擔保的情形;
7.3.2 反擔保人的董事、經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條的規定,對外提供擔保;
7.3.3 其他因反擔保人過錯造成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
7.4 若反擔保人違反本反擔保保證合同6.7項的規定,擔保人有權采取相應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過訴訟手段)制止反擔保人實施相關行為。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8.1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經反擔保人及擔保人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在擔保協議項下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和其他應付費用全部償清之日終止。
8.2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獨立于保證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無效,反擔保人仍應按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8.3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應繼續有效,并不得撤銷,直至借款人全部繳付和清償保證合同所擔保的所有款項、利息、費用及支出等。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9.1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深圳市地方法規,若因本反擔保保證合同引起糾紛,須向擔保人所在地的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文本
10.1 本合同一式兩份,擔保人與反擔保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擔保人 :_______(蓋章)
__年__月__日
反擔保人:_______(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擔保保證合同13
合同編號:
保證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貸款銀行(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為確保乙方與 簽訂的 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擔保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保證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 ,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本合同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甲方對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貸款通知》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三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 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和實現貸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 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確定的合同最終履行期限之日為屆滿之日。
第五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保證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除貸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 保證期間,甲方機構發生變更、撤銷,甲方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對甲方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承擔。如乙方認為變更后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變更后的機構或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有義務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八條 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九條 保證期間,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十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貸款、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一條 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乙方支付被保證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 %的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保證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擔保保證合同14
借款人: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三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內容,共同遵守本合同:
第一條:出借人向借款人出借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借款利率為___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出借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條:借款期限到期后,借款人應連本帶息一次性向出借人付清。
第三條:保證人的保證期間為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保證人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利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五條:在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清本息時,保證人對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借款期內,借款人或保證人變更住所、聯系方式的,應在變更后7天內通知出借人;否則,出借人以原聯系方式、原住所向借款人、保證人發送的`有關文件視同送達。
第七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第八條 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出借人、保證人各執一份。經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后合同自動失效。
借款人:
貸款人:
保證人:
年 月 日
擔保保證合同15
合同編號:
借款人:電話:
地址:郵編:
貸款人:電話:
地址:郵編:
抵押人:電話:
地址:郵編:
__年__月__日
中國農業銀行
經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借款人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貸款人申請借款。
第二條貸款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住房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元,本項貸款用于____,貸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借款期限由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每月還款金額的計算公式為:
一、等額償還法:
貸款本金總額×月利率×〔1+利率〕還款月數
每月還款本息額=--------
〔1+月利率〕還款月數-1
二、遞減償還法:
貸款本金
每月還款本息額=----+〔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貸款月數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用____法償還。
本合同首期還款日為__年__月__日,還款金額為____元,剩余款項分____月償還(具體還款日期及金額詳見還款計劃表)。
第四條保證人的保證期間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五條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六條保證人與借款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貸款人有權從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保證金存款賬戶上按償款期逐期扣還當期應償還款本息金額。不足償還部分,由保證人承擔連帶償還貸款本息的連帶責任。
第七條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把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轉賬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第八條在借款期內,借款人須在貸款人處開設的存款賬戶上存有不少于兩個月還款的款項,并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可從該賬戶扣收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欠款。
第九條借款人應按本合同訂立的還款計劃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還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辦理延期還款手續。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條訂立貸款利率收取利息。貸款人不同意延期還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請的,貸款逾期后,貸款人按規定計收逾期利息。借款人延期申請次數不超過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過一個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全部貸款,但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
第十條借款人提出延期還款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后,辦理延期還款手續,保證人自愿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一條借款期內,借款人或保證人變更住所、法定名稱的,應在變更后7天內通知貸款人,否則,貸款人以原法定名稱向原住所發送的有關文件視同送達。
第十二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第十三條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執一份。經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合同自動失效。
借款人:(蓋章)貸款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借款人:(簽字)貸款代表人:(蓋章)
(授權委托人)
保證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授權委托人)
簽約地點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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