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高中畢業生的公開信
廣大高中畢業生朋友們:
依法服兵役,是《憲法》賦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保衛祖國、奉獻國防是熱血男兒的歷史擔當。
適齡青年參軍報國,可以鍛造強健體魄,錘煉頑強意志,培養團隊精神,增長人生見識,學到精湛技術,提拔為軍官士官,同時還可得到優厚經濟待遇,享受就業優惠政策。
一、 高中畢業生參軍優惠政策
1.選拔軍官
①報考軍校
服役第二年或第三年,可報名參加由軍隊統一組織的軍校招生考試,被錄取就讀畢業后成為軍官;
②優秀士兵提干
服役期間表現特別優秀的,有機會直接提拔為軍官。
2.選取士官
義務兵服役期滿,根據個人意愿和現實表現,可申請改選士官。
3.學習技術
服役期間,有機會報名參加軍隊組織的各類專業技術學習培訓。
4.就業創業扶持
①免費技能培訓。退役后選擇自主就業的,在退役后1年內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免費組織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經考試考核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并推薦就業。
②創業培訓補貼。有創業意愿的退役士兵,可以在就業培訓定點機構參加創業培訓,并可享受800-1200元的一次性創業培訓補貼。
③一次性創業補貼。屬于就業困難人員的退役士兵自主創業,依法進行工商和稅務登記的,可享受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④自主創業小額擔保貸款。A.除從事非國家限制性行業外,自主創業退役士兵可在創業地申請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B.對合伙經營或創辦小企業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捆綁式"貸款,并按規定享受財政貼息;
⑤稅費減免。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行業外,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并限額減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為每戶每年8000元,最高上浮20%。
⑥公益性崗位補貼。以政府開發或購買的公益性崗位安置的屬于就業困難人員的退役士兵,由政府給予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60%的公益性崗位補貼。
⑦公務員等考錄優惠。A.退役士兵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職位的,在軍隊服現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服現役年限計算為工齡。B.財政支付工資的各類工勤輔助崗位遇有空缺時,首先用于接收由政府安排的符合崗位條件的退役士兵。C.國有、國有控股和國有資本占主導地位企業在新招錄職工時應拿出5%的工作崗位,擇優招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
⑧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服役滿12年的,或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由政府安排工作。
⑨社會保險服務優惠。A.用人單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接續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關系,退役士兵的軍齡視同社會保險繳費年限,并和實際繳費年限合并計算;B.退役士兵實現靈活就業后,向街道(社區)申報就業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社會保險補貼。
5.經濟待遇。具體見附表。
二、高校新生參軍特別優待政策
剛被高校錄取的新生,參軍除享受針對所有士兵的統一優惠政策外,還享受以下特別優惠政策。
1.復學(入學)。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等學校就讀的學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后2年內允許復學或入學。
2.國家減免學費。高校新生參軍退役后入學的,國家減免學費,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
3.考研加分。退役完成本科學業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4.免試讀研。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符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5.碩士研究生專項招生。退役后可享受國家專門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的碩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全國每年有5000人以內的專項招生計劃。
6.專升本優惠。A高職(專科)新生入伍經歷可作為畢業實習經歷。B.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以上的高職(專科)新生,在退役完成高職(專科)學業后,免試入讀普通本科。C.高職(專科)新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職(專科)學業后參加專升本(普通本科)考試,實行招生計劃單列,錄取比例超過30%。
7.入學轉專業。退役后入學的,經學校同意并履行相關程序后,可轉入本校其他專業學習。
8.免修軍事技能。退役后入學的,軍事技能課免修,直接獲得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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