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化解方案(優秀1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開展,我們需要提前開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進行安排的書面計劃。那要怎么制定科學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債務化解方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債務化解方案1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和黃岡市委、市政府關于堅決打贏打好三大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切實加強政府債務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規范政府舉債融資行為防范和化解債務風險的實施意見》(鄂政發〔20xx〕38號)、《湖北省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攻堅戰工作方案》和《黃岡市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攻堅戰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武穴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全面摸清政府債務底數,準確把握債務性質、分類,摸清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償債能力;政府債務規模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舉債方式規范、期限結構合理、債務風險可控;分類化解債務方案切實可行,債務風險得到緩釋;債務管理各項機制進一步完善,徹底遏制違法違規舉債行為。
總體目標分三步走:一是到20xx年底前,全面摸清存量債務規模,政府舉債融資行為有效規范,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機制基本建立;20xx年7月4日前全面完成債務清理工作;20xx年8月底前,各平臺公司、事業單位完成本單位防范化解債務風險的具體工作方案和中長期償債規劃;20xx年9月底前,完成債務專項審計工作;20xx年12月底前,融資平臺公司完成轉型工作,建立債務風險評估、預警機制,將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管理工作納入年度黨政領導班子目標考核管理。二是到20xx年底前,政府債務規模合理適度,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有關事業單位債務增量得到有效控制,隱性債務得到有效遏制。三是到20xx年底前,政府債務率保持在預警線內,政府隱性債務存量逐步化解,債務管理長效機制全面建立。
二、重點任務
(一)全面摸清債務底數
1.突出問題。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隱性債務數額較大、底數不實、償債責任不明;債務數據動態監測不到位;政府資產負債情況不清。
2.工作目標。摸清政府債務規模、結構;實現對債務的動態監測和統計分析;準確掌握政府資產負債情況。
3.具體措施。一是進一步摸清債務底數。在前期初步摸底的基礎上,進一步查缺補漏,并逐筆登記債務信息,把債務數據摸底工作做實做細。清理建設項目及土地等可償債資產情況,厘清債務與資產的對應關系。對20xx年1月1日后融資平臺舉借的債務組織自查自糾,對存在的問題按政策整改到位。全面清理工作于20xx年7月4日前完成,報市政府審定后報省財政廳。
債務統計具體范圍包括,截至20xx年12月31日,納入財政部債務系統的政府債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等涉及的以后年度財政支出責任(以下簡稱“財政支出責任”),武穴市城發集團、武穴市國投房地產投資有限公司等市級各融資平臺公司(以下簡稱“市級各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債務,醫院、學校等事業單位債務。二是完善統計報告制度。對各類債務增減變化情況,適時動態調整,按季度分類匯總市本級、鎮處數據,做好數據統計分析。編制權責發生制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全面反映政府資產負債、收入費用、運行成本等情況。三是開展專項審計。市審計局組織對各類債務情況進行專項審計,審計結果向市政府報告。專項審計工作于20xx年9月25日前完成。
(二)穩妥化解存量債務
1.突出問題。償債責任落實不夠;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債務化解工作規劃不具體,償債資金不落實;債務項目資產管理和償債資金統籌不到位等現象。
2.工作目標。納入債務系統的政府債務按期足額償還,財政支出責任按期履約支付;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存量債務按期足額兌付,3年內明顯下降,中長期債務償還有穩定可預期的資金來源;事業單位債務穩步化解。
3.具體措施。
(1)明確責任主體。市級債務風險防范化解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舉借、誰償還”的原則,由分管市領導督辦,具體主管部門和舉借債務的企事業單位負責落實。市級債務風險防控的重點是市級各融資平臺公司,每個公司應制定本企業防范化解債務風險的具體工作方案,提出風險防控和債務化解措施責任清單,明確償債資金來源和時限等。公司要對存量債務按照債務類型、到期時限、項目類型逐項分析,棚戶區改造單個項目收支差異不能過大,整體棚改項目收支平衡。公益性項目債務要重新核算債務對應的項目資產、項目收入、財政撥款、土地收入返還等,確定資債相抵之后的差額,對差額部分提出具體化解措施。融資平臺公司制定化解方案時,不能全盤依賴政府,要充分挖掘公司本身的資產、資源,開拓經營領域,提升造血功能,努力在公司內部化解一部分。
(2)分類制定3-5年中長期償債規劃。結合債務償還期限和規模,由各償債主體對政府債務、市級各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債務、事業單位債務分別制定中長期償債規劃,其中,對政府債務明確相關財政支出責任。一是將政府債務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將一般債務收支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將專項債務收支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中的財政補貼等支出按性質納入相應政府預算管理。建立債務風險應急補償資金,防范政府性債務風險。二是對市級各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債務,厘清負債來源,分類處置公益性負債和經營性負債。對經營性負債,通過統籌經營收入、處置資產收入等途徑籌措償債資金。對公益性負債,通過盤活存量資產、引入社會資本合作、注入經營性資產或特許經營權、政府債務置換等方式逐步化解。市級各融資平臺公司應全面梳理資金、資產、資源狀況以及對應的債務余額并編制償債計劃,分類落實償債資金來源,構建階段性資金流有序償還區間債務的閉環運行機制,提前規劃并妥善化解存量債務。重點是全面摸清武穴城區土地資產、棚戶區改造安置房和土地資產,合理評估存量土地資產價值和新增建設用地未來市場價值,推動土地整理開發、規劃調整和優化、有序供應、有效變現。積極推進市級經營性國有資產的清理整合利用,支持化解存量債務。做好市級各融資平臺公司資產資源的重新評估工作,使賬面價值與市場價值相匹配,提高資產價值和償債能力。三是對事業單位債務,主要通過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和項目收入逐步化解。事業單位作為債務償債主體,要制定具體償債計劃。并通過經營收入、項目收入、資產盤活等形式逐步化解債務。
(3)建立債務交接制度。在政府換屆和主要負責人調整時,建立債務審計認定和交接制度,明確劃分離任者和接任者經濟責任范圍。
(三)嚴格控制新增政府債務,堅決遏制新增隱性債務
1.突出問題。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立項審批不嚴,建設投資超財政承受能力;相關部門還存在超越現階段承受能力謀劃項目的現象,部分鄉鎮靠高負債保增長的沖動沒有得到有效抑制;以擔保函、承諾函、安慰函等為融資平臺公司等企業提供擔保;通過融資平臺公司、PPP、政府購買服務、政府投資基金等方式變相舉債。
2.工作目標。政府公益性項目審批立項科學、嚴格、規范;政府債務余額不超過省核定的限額,政府債務率保持在預警線內;債務率保持在預警線內;新增或有債務嚴格限定在依法擔保的外債之內;隱性債務規模不再增加;PPP、政府購買服務、政府投資基金運作規范。20xx年除依法擔保外債之外的或有債務基本消化。
3.具體措施。一是嚴格項目審批和投資計劃審核。將已立項審批的政府公益性項目融資統一納入政府債務管理體系。重點審核項目投資是否符合財政承受能力、資金來源是否明確,資本金是否屬于借貸資金,比例是否符合相關政策規定。對沒有預算資金安排和在限額內舉債融資外的項目,一律不予立項。對沒有明確預算資金來源或通過違規舉債獲得資金的,一律不得申報和審批。對脫離實際、好高騖遠、過度負債的各類“政績工程”“形象工程”,一律不予立項。對沒有經過財政承受能力審查、資源來源審查就給予立項的,一律按照相關追責問責辦法移交紀檢監察部門。對長期未開工的資金趴窩項目、已開工進展緩慢項目、資金使用和管理不規范項目,及時收回資金或調整投資計劃。二是新建政府公益性項目實行預算管理。已立項審批的'新建政府公益性項目支出應納入預算管理,由市直部門進行項目申報,財政統籌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和政府債券資金及其他資金,按預算編報程序報批。教育、醫療衛生等民生領域支出應合理保障,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避免盲目提標、互相攀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不得將新建政府公益性項目轉嫁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融資建設。三是依法舉借政府債務和提供擔保。新增政府債務應在省核定的限額內,通過政府債券方式舉借,并納入預算管理。除依法擔保的外債外,一律不得新增或有債務。嚴禁市直部門和各鎮處政府以任何形式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四是規范PPP項目、棚改項目、政府購買服務及政府投資基金管理。按照上級關于“每一年度全部PPP項目需要從預算中安排的支出責任,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比例應當不超過10%”等規定,優化項目識別,科學規劃布局,加大PPP項目市場運營力度,建立PPP債務“借、用、管、還”責任機制,規范PPP項目建設。建立PPP項目管理庫動態調整機制,對不符合上級規范操作的項目予以清退,對PPP項目全生命周期財政支出責任實行動態監管。在全力爭取國家棚改專項補助資金,積極申報棚改政策性貸款,加快推進重點項目、重點區域的建設與改造的同時,按照中央確定的“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償還”的原則,建立“借、用、管、還”的管理機制和監管制度,實現棚改項目總體收支平衡,風險可控。嚴格政府購買服務目錄管理、預算管理和績效評價。推進PPP與政府購買服務信息公開。從嚴控制政府投資基金設立數量和規模,不在同一領域重復設立基金,對已設立的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最低收益及其他明股實債類基金,清理排查并及時予以糾正。堅決糾正民生等公共服務領域設立的政府投資基金。五是強化金融活動監管。市金融監管部門應督促金融機構遵循審慎授信原則,加強風險識別和防范,落實企業舉債準入條件,審慎評估舉債人財務能力和還款來源。金融機構為融資平臺公司等企業提供融資時,不得要求或接受市政府及所屬部門以擔保函、承諾函、安慰函等任何形式提供擔保。同時應保護債務人合法權益,不隨意抽貸、斷貸,在不增加債務規模的前提下,適當考慮展期等,支持企業正常運轉。
(四)加快推進融資平臺公司轉型
1.突出問題。融資平臺公司承擔政府融資職能,存量債務規模較大、性質復雜,償債壓力大、底數不清;發展轉型緩慢,目標定位不清晰;市場化程度低,缺乏可持續發展和自我造血能力。
2.工作目標。剝離融資平臺公司政府融資職能;逐步實現融資平臺公司向城市綜合運營商轉軌。
3.具體措施。一是制定融資平臺公司轉型發展工作方案。落實剝離融資平臺公司政府融資職能要求,將市級各融資平臺公司納入深化市屬國有企業改革總體安排,按照“一企一策”原則,制定轉型發展工作方案。兼有政府融資和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職能的融資平臺公司,轉型為國有企業;具有相關專業資質、市場競爭力較強、規模較大、管理規范的融資平臺公司,轉化為一般企業;主要承擔公益性項目融資功能、沒有實質性經營活動的融資平臺公司,在妥善處理存量債務、資產和人員等基礎上依法清理注銷。二是支持推動融資平臺公司轉型發展。按照“依托城市資源、盤活存量資產、借助資本市場、創新融資模式、精干高效運營”的要求,組建市城發集團。做實做大做強“土地整理開發、城市基礎設施投資與運營、城市資產經營管理、地產置業和資本經營”五大業務,著力培植和壯大目前已初具規模和急需成立的武穴市城投公司、建瓴公司、刊投公司、高新投公司和文旅投公司等五家市屬國有投資公司,加快推進實體化轉型發展,構建“定位更清晰、分工更明確、主業更突出、專業更強大、管理更規范、運營更高效、市場化程度高、投融資能力強”的武穴市城發集團發展新格局。三是完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統籌預算內資金、政府性基金、存量資金和相關專項資金,建立市區市政基礎設施等公益性項目財政直接投入機制。通過增加專項補助,安排項目回購,列支化債資金等方式有效化解已認定的地方政府債務余額,在地方政府債券分配和置換債券指標等方面予以適度傾斜。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論證,積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建設和運營。鼓勵對已建成的公益性、準公益性資產采取股權轉讓、并購、資產證券化等方式引入社會資本加快資金回籠。四是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加強工作督導督辦。
(五)依法合規拓展融資渠道
1.突出問題。政府債務新增限額空間受限;專項債券額度不能滿足棚戶區改造、污水治理、產業轉型等重點領域融資需求;直接融資比重不高,融資機制不健全。
2.工作目標。積極拓展限額空間;在限額空間內努力爭取政府債券規模,特別是政府專項債券額度及品種;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創新投融資新機制。
3.具體措施。一是爭取政府債券額度和豐富專項債券品種。根據全市污水治理、廁所革命、棚戶區改造、黃黃高鐵等項目計劃,結合實際情況,積極向省爭取政府債券限額。二是拓展承債空間。增收節支,穩步提高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綜合財力,特別是進一步加強國有土地出讓收支“宗地核算”工作,準確核實土地收益,調整優化支出科目,增加專項債券承債能力。三是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緊緊抓住長江經濟帶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機遇,市政府及所屬部門、各有關企業圍繞工業園區綠色化改造、產業轉型升級、循環經濟、能源清潔高效利用等重點領域,認真謀劃一批優質項目,積極向國家發改委爭取企業債券發行支持。
(六)完善債務管理工作機制
1.突出問題。債務管理體制機制不完善;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機制不健全;相關部門和單位協同聯動不夠等。
2.工作目標。完善債務管理領導小組工作機制,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機制,部門聯動機制,強化工作督辦、監督檢查、責任追究。
3.具體措施。一是完善工作機制。完善市級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工作機制,領導小組及成員單位切實履行政府債務管理職能,重點加強對可能形成政府債務項目和以后年度財政支出責任事項的管理。二是建立應急處置機制。完善我市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發生債務風險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按照風險等級,實行分級響應和分類處置。三是加強部門聯動。建立政府辦、財政、審計、發改、教育、衛計、國土、住建、交通、土地儲備中心、金融、人行、銀監等跨部門聯合監管機制,實現項目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建設管理、土地管理、規劃管理、金融監管與債務管理相結合,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加強工作督辦。對市級有關單位加強工作指導和督查,特別是將債務規模較大,債務風險較高的市級單位作為重點,及時發現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督促整改落實。五是完善監督制度。市人大或其常委會每年聽取本級政府關于政府債務余額變動情況、增減內容及涉及債務的主要項目建設情況報告。主動公開政府債務種類、規模、結構、期限、債權人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將政府債務審計作為重要事項納入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將債務的舉借、管理、使用、償還和風險管控情況納入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審計范圍。六是嚴格責任追究。對政府債務“借、用、管、還”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格追責。市直單位或部門在發現融資舉債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應以公文形式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包括移送的公函、線索來源及有關證據材料、其它需要移送的材料。
以上重點任務分解情況詳見附件2:《武穴市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重點任務分解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市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作用,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全市政府債務風險防范化解工作。市政府是本地區債務風險防范化解責任主體。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全面落實中央、省和黃岡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在建設和發展上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成立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攻堅戰指揮部,加強統籌協調,根據省、市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方案要做到量化、細化、實化、深化。
(二)強化部門擔當。各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各司其責、協調推進,確保防范化解債務風險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取得實效。財政部門作為政府債務歸口管理部門,要完善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做好債務規模控制、政府債券申報與轉貸、債務收支預算管理、統計分析和風險監控,以及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清理與劃轉等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政府投資計劃管理和項目審批;住建部門要做實城建項目計劃,確保項目投資與資金來源相匹配;國有資產監管部門要將融資平臺公司債務風險防范化解和轉型發展納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總體安排,提出“一企一策”方案,落實風險防控和債務化解具體措施;規劃及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科學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合理制定年度土地利用計劃,為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預留有效土地資源;金融監管部門要加強行業監管、正確引導預期,對金融機構違法違規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資、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提供擔保承諾的,依法依規追責問責;審計部門要依法加強對政府債務的審計監督,推進完善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其他相關部門要結合部門職能,認真履行職責,扎實做好政府債務管理工作,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
(三)壓實主體責任。全市上下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層層傳導債務風險管控的責任壓力,把責任落到實處。各鎮處、各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舉借、誰償還”的原則,建立起責任鏈條,做到誰的風險誰化解,具體責任要分解落實到本級政府、具體部門和單位。一旦出現債務風險,相應實施責任追究。
(四)強化督查考核。將防范化解風險任務納入全市年度目標考核任務,每年組織督查考核,督查考核結果予以通報,并與評先表彰掛鉤。對推進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任務進展緩慢的單位,予以約談;對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的追責問責。
債務化解方案2
一、加強企業內部限制建設
(一)加強公司治理、機構設置建設
根據內部限制制度的要求,建立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結構,形成監督、制衡的約束機制;建立高效運行的機構設置,保證各機構間的信息暢通、確保各機構高效運行。使公司的重大決策都能通過集體決策進行,并且能得到有效執行,規避決策和執行過程中的風險,強化債務管理事項,完善制度流程,明確各部門及人員的審批權限,加強債務審批流程的管理。
(二)加強籌資活動的內部限制
資金管理是公司財務管理的核心內容,資金一旦出問題便是大問題,籌資不當、資本結構不合理、無效籌資等都可能導致籌資成本過高或是發生債務危機。因此要加強籌資活動的內部限制,建立完善的籌資活動業務流程,提出籌資方案、籌資方案論證、籌資方案審批、安排的編寫與執行、籌資活動的監督、評價和追責、籌資活動的會計限制,從這幾個環節設計科學的籌資內限制度,有效的進行籌資環節的風險防控。
(三)加強擔保業務的審核
擔保業務屬于企業的一項特別規業務,它會使企業面臨肯定風險,形成企業的或有負債,因此對于擔保業務要尤其謹慎。對擔保申請人的整體實力、經營狀況、信用水同等都要細致調查,資信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必需充分,對每項擔保業務進行嚴格的審批,重大擔保業務要實行集體決策。
二、加強公司預算管理
有條件的公司應當建立全面預算管理體系,建立合理、科學的預算系統,指導公司的正常運營。一般的大額融資都是用于投資項目,我們要加強對專項投資的預算,事前對投資項目進行詳盡的預算,以預算結果來指導投資行為,只有預算盈利的項目才允許進行籌資,預算不過關的項目不允許籌集資金,盡量降低企業的融資規模,嚴格限制超出預算、預算外項目的新增債務。
三、正視當前的經濟形勢,嚴禁盲目投資,努力降低融資規模
有些國有企業盲目追求經營規模,未經細致探討便盲目投資,導致許多投資項目經營失敗,這也是引發債務風險的一個主要緣由,對于投資項目要進行詳盡的可行性探討,新增投資要量力而行,謹慎投資,不要因為不合理的投資行為而盲目舉債,努力縮小融資規模,進行去杠桿化,降低財務風險。
四、實行主動措施努力降低融資成本
目前部分國有企業的融資成本過高,許多國有企業的融資成本超過了6%,融資的高成本也使原來效益就不好的國有企業雪上加霜,所以企業要嚴格限制融資成本,規避高息債務的發生。有些國有企業是集團公司性質,可以利用這一優勢,從集團公司角度進行融資的籌劃,加強“總對總”戰略對接合作等方式,從企業集團的角度統一與銀行談合作,大的企業集團具備更高的談判資本,可以爭取到長期、穩定、低成本的信貸支持。這樣就可以為整個企業集團的下屬企業爭取到更低的融資成本率,也可以為企業爭取到更多的信貸實惠政策,也就可以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企業自身要加強信用等級管理,使企業整體的信用水平得以提升,這樣又可以進一步增加融資實力和議價實力,不斷降低融資成本,使企業輕裝上陣。
五、加快體制改革、激發企業活力
國有企業效率低、效益差主要還是由于與市場脫節、企業活力不夠,歸根結底還是體制問題。國有企業體制、機制問題已成為國有企業發展的重大障礙,國有企業生產運營、市場銷售、人力資源等各方面都沒有完全的市場化,在現在的市場經濟體制下,以需求為導向的經營模式下,國有企業的運營模式顯得格格不入,其市場主體地位未得到確立。因此我們要加大國有企業的體制、機制改革,使其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遵循市場經濟發展規律,激發企業活力,加快國有企業的戰略重組,通過“四個一批”促進國有企業中的僵尸企業退出,對于那些長期虧損、扭虧無望、資不抵債的投資項目或企業,要加大清理力度,結合國家“出清一批”、“出讓一批”工作,實現“瘦身強體”,削減競爭性不強、效益低下、高負債業務板塊的投資,從根源上清理對外債務,壓縮債務規模。另一方面把國有資本推向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結合“混改一批”和“上市一批”工作,加強企業的資本運作,主動引入戰略投資者,通過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資、政府注資等方式增加權益性融資比重,優化資本結構,提高企業資產的'證券化水平,降低債務性融資規模。
六、努力開源節流,提高企業抗風險實力
我們始終在強調國有企業要降本增效,但是許多國有企業對成本問題不夠重視導致企業的成本長期居高不下。因此我們要加強成本意識,變更國有企業成本管理理念落后的現狀,引進精益制造、精細化管理、作業成本、目標成本等管理理念,從制造成本到期間費用全方位的降低成本費用,助力企業發展。企業成本費用的降低,可以為企業擠出利潤,讓企業有更大的利潤空間去應對債務成本負擔,也在肯定程度上促進了企業債務風險的降低。 打仗還要自身硬,單位經營好壞是關鍵。面臨當前經濟下行、消費疲軟的現狀,我們要實行多種舉措提高企業的經營效益,根據政府提出的供應側改革,提高供應質量、供應效率,改善產品供應,努力開拓市場、擴大銷售;不斷提升管理水平、向管理要效益;通過不斷創新增加企業動力、催生企業活力。努力變更企業借新債還舊債的惡性循環,使企業進入良性發展軌道。另一方面還要優化企業的資產,加大對資產的管控力度,加大對不良存貨和應收賬款的清理力度,提高資產周轉率,提升資產的運用效率,盤活存量資產,加快現金流的收回。
七、加強上級單位管控
國有企業上級單位要加強對債務的管控,要求各下級單位建立詳盡的債務管理臺賬,對下級各單位的負債狀況定期要求其匯總上報,對大額籌資項目加強管控,通過審計委員會、內部審計機構加大監管力度,監督其籌資前的預算分析是否到位,監控其籌資活動的審批流程是否合規、合法,監管其籌資后資金的運用是否脫離預算等,特殊是對于即將到期的債務要重點關注,關注其是否具備到期償付實力,通過全方位的監管避開債務風險的發生。
八、優化融資結構
許多國有企業對于新型的融資模式應用很少,企業融資模式單一,以我所在的單位為例,資產負債表中只有短期借款有余額,單位對銀行的借貸只采納短期借款方式,企業應依據業務需求均衡、優化融資期限和融資結構,通過短期債務與長期債務的合理設置來有效解決“短貸長投”和債務的期限錯配。合理支配籌資安排,以分散大額單筆債務,削減債務的集中還款壓力。企業要依據產業性質、資本結構與償債實力,通過多種渠道、多個品種的融資組合來鞏固資金鏈,科學確定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債務融資規模,確保干脆融資和間接融資比例適當。單一的融資結構不能有效地規避風險也不利于融資成本的降低,只有設置科學、合理的融資結構才能有效地降低融資成本、規躲債務風險。
在當前的經濟新常態下,我國經濟發展面臨嚴峻的挑戰,國有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為過我國經濟的平穩運行供應了重要支撐。國有企業更應當加大力度防控債務風險,通過提質增效、瘦身健體、苦練內功來渡過難關、抵擋債務風險,為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債務化解方案3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相關精神,有效防控化解我區政府債務風險,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依法依規原則
嚴格遵照中共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財政部、省財政廳等相關文件要求,依法依規處置政府性債務風險。
(二)分級負責原則
成立由區委書記沈裕謀任組長的開福區防控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全區防控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按照“誰舉債、誰償還、誰負責”的原則,區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區本級具體工作;金霞經濟開發區成立相應領導小組,負責本園區具體工作。
(三)平等協商原則
在政府與社會資本方談判中,遵循平等協商、長期合作、公開透明的原則。
(四)分類施策原則
針對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及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等涉及財政責任的重大債務問題進行分類,逐項整改。優先解決財預〔20xx〕50號、財預〔20xx〕87號、財辦金〔20xx〕92號文件發布后新舉借的債務產生的風險。
(五)穩妥處置原則
避免盲目進行突擊整改,防止出現“處置風險的風險”,如用期限短、利率高的.流動貸款置換期限長、利率低的貸款等。
二、目標任務
逐年穩妥消化存量,依法嚴格控制增量,確保我區政府債務可承受、可持續,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三、任務分工
(一)妥善化解存量
1、鎖定存量債務
區發改局牽頭,對照政府年度投資計劃,逐項清理核實存量在建政府投資項目和資金落實情況。
區審計局牽頭,按照政府性債務、隱性債務和其他債務的口徑,逐筆清理存量政府債務情況,分類鎖定政府與平臺公司的債務。
2、分類籌措資金
區財政局牽頭,將存量政府債務中政府應承擔的資金分年足額納入預算,并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中按比例新設防控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應急專項;指導平臺公司按市場化原則多渠道籌措資金,妥善處置其應承擔的存量債務;按照資產規模、變現價值、變現時序等口徑和要求,逐項清理核對其管理的國有資產情況,制定資產盤活和處置方案。
3、繼續完成整改
區財政局牽頭,按照《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司法部 人民銀行 銀監會 證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財預〔20xx〕50號)、《財政部關于堅決制止地方以政府購買服務名義違法違規融資的通知》(財預〔20xx〕87號)要求,繼續整改違法擔保,糾正政府投資基金以及政府購買服務中的不規范行為,確保將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整改到位。
4、做好配套安排
區法制辦牽頭,進一步提高部門、單位的法律意識和依法辦事能力,切實防止在化解存量政府債務過程中出現違法違規行為。
區金融辦牽頭,協調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確保必要的在建項目可持續融資,避免因盲目抽貸壓貸停貸出現資金斷鏈,防范在化解存量政府債務過程中出現“處置風險的風險”。
(二)嚴格控制增量
區發改局牽頭,制定政府投資項目負面清單,科學論證和編制新建政府投資項目計劃。對于無法落實資金來源或難以實現資金平衡的項目,不得批準立項和開工建設。
區財政局牽頭,強化新建PPP項目的“兩評”論證;強化政府投資項目施工圖預算(招標上限值)、工程變更、結算和決算的審核,積極介入政府投資項目初步設計概算編制審查。
區金融辦牽頭,指導平臺公司依法依規開展項目融資。
(三)規范平臺發展
區委辦牽頭,進一步厘清政府與平臺公司的邊界,嚴格控制新設平臺公司,加快整合現有平臺公司,推進平臺公司市場化轉型。
(四)強化考核問責
區審計局牽頭,對政府債務進行年度審計,查處違法違規融資舉債行為。
區績效辦牽頭,將防控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區對各級各部門績效考核范圍。
區委督查室牽頭,督促審計查處的違法違規融資舉債行為整改,并商請有關部門,對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以后出現的違法違規融資舉債行為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黨政干部進行嚴肅問責。
四、工作要求
(一)區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統籌協調,強化督導,定期召開各責任部門(單位)工作調度會,及時向區領導小組報告工作情況。
(二)區直各責任部門(單位)、平臺要統一思想、強化擔當,抽調精干力量,建立主要領導負責制的工作機制,切實做好本部門(單位)防控化解政府債務的工作。結合牽頭任務和工作實際,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金霞經濟開發區領導小組制定本地區具體工作方案報區領導小組辦公室。
債務化解方案4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從辦公室工作實際動身,通過全面排查崗位職責、業務流程、制度機制和外部環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風險點,開展評估風險等級、制定防控措施、規范權力運行、加強監督管理、強化考核追究等手段,著力構建預防超前、制度完善、監督有力、干部廉潔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體系,創建依法辦事、高效做事、廉潔干事的環境,最大限度地預防和削減權力運行中不廉潔行為的發生。
二、方法步驟和主要內容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第一季度) (一)動員部署。剛好召開全辦動員大會,仔細傳達全區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會議精神,進行動員部署,制定下發詳細實施方案,明確各股室(下屬事業單位)的分工。同時結合周二集中學習等,持續加大有關廉政風險防控的學習力度,使辦全員堅固樹立廉政風險防控的意識和觀念。
(二)成立機構。成立本辦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廉防辦”(掛靠在人秘股)負責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各掛靠單位、各股室各負其責,形成內外監控、多方聯動、上下協同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明確由辦分管領導牽頭抓好分管范圍的廉政風險防控的職權梳理、風險查找、防控措施等防控重點,同時辦掛靠單位、各股室(下屬事業單位)要結合實際,指定專人負責,做到股室(掛靠單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與辦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同步推動。
風險等級的評定:根據風險發生的機率大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廉政風險分為高、中、低三級:(1)高級風險為重點關注等級,指發朝氣率高,或者一旦發生可能造成嚴峻損害后果,有可能觸犯國家法律,構成犯罪的風險;(2)中級風險為須要關注等級,指發朝氣率較高,或者一旦發生可能造成較為嚴峻損害后果,有可能違反黨紀政紀和相關法規的風險;(3)低級風險為一般關注等級,指發朝氣率較小,或者一旦發生可能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風險。
風險等級的管理:廉政風險等級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高級風險由辦主要領導負責,中級風險由辦分管領導負責,低級風險由辦掛靠單位、股室負責人干脆管理和負責。 辦“廉防辦”將排查出來的風險點和預防措施在肯定范圍內征求看法并公示。
第三階段:制定防控措施階段(20xx年第三季度) (一)公開亮權。針對排查出來的因公開不夠、權力運行透亮度不高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風險,堅持把有效的內部監督與暢通的外部監督相結合,拓展信息公開范圍。要充分利用網站、公開欄及宣揚欄等陣地,將職權書目、運行過程、運行結果等向社會公開,主動接受監督。辦“廉防辦”要負責將本辦履行職權狀況主動對外公開,重點公開“三重一大”、民生保障等熱點問題,做到剛好、主動、全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消退各種潛在的廉政風險。
(二)制度控權。要匯總排查出來的因制度不健全或制度有“漏洞”而產生的風險點,形成防控措施責任分解抓落實的方案:一方面做好當前各項廉政制度的評估,查找制度有無漏洞,是否隱藏部門利益,建立健全相應的防限制度,使制度更加科學、合理、管用,努力提高制度的執行力。另一方面要結合職權梳理和風險排查,建立健全相應的防限制度,讓每一個風險點都能找到相應的防控措施。要根據明晰職權邊界、規范工作權限的原則,對每個崗位、法定權限制定相應的規范。重要重點崗位人員應按規定實行定期輪崗溝通。 (三)簡政放權。各掛靠單位、各股室針對排查出來的因市場競爭不充分、行政管制過度而存在的廉政風險,從人、財、物、事管理等簡單滋生腐敗的重要權力崗位入手,構建權力公開透亮運行機制;要接著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化審批手續,拓寬網上審批覆蓋面,提高辦事速度,不斷優化政務環境。
第四階段:建立長效機制階段(20xx年第四季度) (一)檢查考核機制。要建立本辦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檢查考核制度,通過信息監測、定期自查、上級檢查、社會評議等方式,對風險點及其防范措施的落實狀況進行監督檢查,評估結果納入本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績效評估考核內容。
(二)預警處置機制。建立廉政風險信息收集、分析、通報和預警制度,由辦“廉防辦”指定專人負責廉政風險信息收集,對收集的預警信息進行分析,有針對性地進行預警處置,對防控措施的落實狀況剛好督導,在肯定范圍內通報預警處置狀況,努力做到“沒有問題早防范,有了問題早發覺,一般問題早訂正,嚴峻問題早查處”,防患于未然。 (三)風險評審機制。邀請辦廉政風險評議監督員或紀檢監察部門,對我辦的防限制度進行審核評估,重點圍繞制度的廉潔性、合法性、合理性、科學性以及是否存在利益沖突等問題,從制度設計環節起先,查找制度在內容、程序、配套等方面的不足。
(四)動態管理機制。在廉政風險防控實踐過程中,不斷總結閱歷,推動防控機制的科學化和規范化,并結合我辦各項工作發展的新要求,對新出現的廉政風險要剛好制定和優化防控措施,形成廉政風險防控動態修正優化機制,推動源頭治腐工作向縱深發展。
三、工作要求
(一)明確目標,統一思想。辦領導班子成員和各股室(下屬事業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明確目標任務、主要內容、重點步驟,切實把思想統一到區紀委的決策部署上來。要充分利用各種載體,大力開展宣揚工作,在全辦營造勤廉風險防范的宣揚氛圍。
(二)領導帶頭,細心組織。建立廉政風險防限制度體系,涉及面廣,政策性、專業性性強。辦班子成員要切實履行“一崗雙責”職責,對分管范圍內防控體系建設工作帶頭抓、親自抓,查找廉政風險,帶頭制訂和落實防控措施,帶頭抓好自身和分管范圍內的廉政風險防控管理,確保全面推行,落到實處。
(三)結合實際,務求實效。要立足實際,堅持把建設廉政風險防控體系與業務工作緊密結合、與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緊密結合,突出抓好權力清理、風險查找、防控措施制定等防控重點,確保把風險點找全、找準,力求取得實效。
債務化解方案5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xx〕43號)、《省人民政府關于規范政府舉債融資行為防范和化解債務風險的實施意見》(鄂政發〔20xx〕38號)和財政部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明確主體責任。縣人民政府對本地區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負總責,各鄉鎮(場、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直各部門,組織清理排查,摸清債務家底,扎實做好本部門單位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切實擔負起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防范化解財政風險的主體責任。縣政府成立由政府縣長為組長,政府常務副縣長為副組長,縣財政局、縣發改局、縣審計局、縣國資局、縣金融辦、人民銀行鄖西支行、十堰銀監局鄖西辦事處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財政局,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財政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當出現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時,縣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需要轉為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指揮風險事件應對工作。債務管理領導小組(債務應急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需要適時調整成員單位。
(二)明確部門監管責任
縣財政局作為政府性債務歸口管理部門,承擔債務管理領導小組(債務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負責完善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做好債務規模控制、政府債券分配、預算管理、統計分析和風險監控等工作,組織提出債務風險應急預案,組織提出需提交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決策的工作方案和政策建議。
縣發改局負責評估投資計劃和項目,根據債務風險應急需要調整投資計劃,牽頭做好企業債券風險的應急處置工作。
縣審計局負責對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開展審計,提出加強債務管理和債務風險防控意見。
縣國資局負責國有企業債務風險防控,督促相關企業做好債務償還和風險防范工作。
縣政府金融辦負責協調地方金融機構配合開展政府性債務風險處置工作。
人行鄖西支行負責開展金融風險監測與評估,牽頭做好區域性金融風險防范和化解工作,維護金融穩定。
十堰銀監分局鄖西辦事處負責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等做好風險防控,協調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風險處置工作,牽頭做好銀行貸款、信托、非法集資等風險處置工作。
債務行業主管部門是政府性債務應急處置的責任主體,負責定期梳理本行業政府性債務風險情況,督促舉借債務或使用債務資金的有關單位制定本單位的債務風險應急預案;當出現債務風險事件時,落實債務還款資金安排,及時向債務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二、全面落實政府性債務管理政策規定
(一)嚴格執行限額管理政策。債務限額由省人民政府下達,政府債務年末余額不得突破省人民政府審定下達的限額。
(二)分類納入政府預算管理。嚴格落實政府債務預算管理要求,將一般債務收支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將專項債務收支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中的財政補貼等支出按性質納入相應政府預算管理。對未按要求納入預算管理的政府債務,不得安排財政性資金償債。各部門各單位要將債務收支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政府債務預算應當全面反映債務“借、用、還”整體情況,并匯總反映政府債務余額、結構、債務資金安排使用以及償債資金來源等情況。
(三)明確限定舉債資金用途。舉借的政府債務,只能用于公益性資本支出和適度歸還存量債務,不得用于支付利息,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不得用于競爭性項目,不得用于樓堂館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投資項目,不得用于提前償還以后年度到期的政府債券、外債、國債以及政府專項借款。
(四)嚴格執行政府擔保規定。除轉貸的外國政府和國際經濟組織貸款外,各部門各單位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其他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不得承諾為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的融資承擔償債責任。縣政府可根據自身財力狀況出資設立或參股擔保公司(含各類融資擔保基金公司),構建市場化運作的融資擔保體系,依法依規提供融資擔保服務,政府依法在出資范圍內對擔保公司承擔責任。
(五)建立完善舉債融資機制。縣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只能通過省人民政府代理發行政府債券舉債,除此以外不得以任何形式違規舉債。不得以文件、紀要、領導批示等任何形式,要求或決定融資平臺公司等企業為政府舉債或變相為政府舉債。不得以借貸資金出資設立各類投資基金,嚴禁利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政府出資的各類投資基金等方式違法違規變相舉債。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縣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參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設立政府出資的各類投資基金時,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諾回購社會資本方的投資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擔社會資本方的投資本金損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會資本方承諾最低收益,不得對有限合伙制基金等任何股權投資方式額外附加條款變相舉債,也不得通過違規擴大政府購買服務范圍和期限等方式變相融資舉債。
三、加強各類融資平臺公司融資管理
(一)加快推進融資平臺公司轉型。縣政府及其所屬部門要加快職能轉變,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不得干預融資平臺公司的日常運營,加快推動融資平臺公司轉型為市場化運營的國有企業。除國家另有政策規定外,主要承擔公益性項目融資功能、沒有實質性經營活動的融資平臺公司,應在妥善處置存量債務、資產和人員等基礎上依法清理注銷;對于兼有政府融資和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職能的融資平臺公司,應在剝離其政府融資功能并妥善處置存量債務的基礎上,通過兼并重組等方式整合同類業務,轉型為公益性事業領域市場化運作的國有企業;對于具有相關專業資質、市場競爭力較強、規模較大、管理規范的融資平臺公司,在剝離其政府融資功能并妥善處置存量債務的基礎上,轉型為一般企業。
(二)分類處理融資平臺公司存量債務。對融資平臺公司屬于政府債務的存量債務,在規定期限內置換為政府債券;對符合政策規定的存量或有債務,可按照規定程序報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后轉化為政府債務;融資平臺公司新增的.企業債務,應當由其統籌自身經營收入等資金妥善償還,縣政府以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涉及違法違規提供擔保的,按照《預算法》第九十四條規定,責令改正,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撤職、開除的處分。要依法依規保護金融機構合法權益,嚴禁以處理融資平臺公司存量債務和新增債務名義逃廢責任。各部門違規注入融資平臺公司的資產,應當按照規定程序劃轉收回;屬于以注冊資本形式注入的資產,應當依法承擔補足資本的法律責任;對存量政府債務形成的非經營性資產,應當通過政府債券置換債務收回。
(三)規范融資平臺公司舉債融資行為。要進一步規范融資平臺公司的舉債融資行為,使其依法合規開展市場化融資,不得將公益性資產、儲備土地注入融資平臺公司,不得承諾將儲備土地預期出讓收入作為融資平臺公司償債資金來源。融資平臺公司在境內外舉債融資時,應當健全信息披露機制,向債權人主動書面聲明不承擔政府融資職能,并明確其新增債務不屬于政府債務。縣政府及所屬部門不得以擔保函、承諾函、安慰函等任何形式為融資平臺公司等企業的融資提供擔保。
四、建立健全政府性債務風險防控機制
(一)完善政府債務風險預警機制。要全面掌握政府資產負債、政府債務還本付息和經濟財政運行等情況,完善政府債務風險預警機制,根據債務率、新增債務率、償債率、逾期債務率、或有債務代償率等指標,及時分析和評估政府債務風險狀況。要強化預算約束,健全管理制度,將政府及所屬部門與其他主體簽署協議承諾用以后年度財政資金支付的事項納入監測范圍。要建立政府性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定期評估本地政府性債務風險情況并作出預警。
(二)做好債務風險防范和化解工作。政府性債務規模較大、債務風險較高的部門單位,要制定中長期債務風險化解規劃,明確降低債務率的目標和任務,細化時間表和路線圖,努力降低債務率。當出現償債困難時,要通過控制項目規模、壓縮一般性支出、盤活存量資金、引入社會資本、處置政府存量資產等方式,多渠道籌措償債資金。
(三)建立健全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機制。要抓緊制定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完善應急處置工作機制。當難以自行償還政府債務、發生債務風險事件時,要及時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和責任追究機制,切實化解債務風險,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全面清理整改違法違規舉債融資行為。各部門各單位要對照相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全面清理各類違法違規舉債融資擔保行為,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工作。縣財政局要會同縣發改局、縣審計局、人民銀行鄖西支行和十堰銀監分局鄖西辦事處等部門,對違法違規舉債融資問題進行專項檢查,對債務規模大、風險高的部門和單位開展專項督查,提早防范隱性債務風險。
(五)建立聯合監控機制。縣財政局要會縣同縣發改局、人民銀行鄖西支行、十堰銀監分局鄖西辦事處等部門,建立大數據監測平臺,完善統計監測機制,加強部門信息共享和數據校驗,定期通報監測結果。要建立財政、發改、司法、審計、人民銀行、銀監等部門以及注冊會計師協會、資產評估協會、律師協會等行業自律組織參加的聯合監管機制,對政府及其所屬部門、融資平臺公司、金融機構、法律服務機構等的違法違規行為,加強跨部門聯合懲戒,形成監管合力。
五、強化政府性債務管理督查考核問效
建立健全政府性債務管理督查考核機制,將政府性債務管理作為各部門單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強化日常監管,督促部門單位落實主體責任,積極化解、有效防范債務風險。要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對全面落實債務管理政策、有效控制債務規模、及時化解債務風險的部門單位給予通報表揚和獎勵補助;對政策落實不到位、債務規模長期偏高、化解債務風險不力的部門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和追責問責。
債務化解方案6
為積極化解政府性債務,切實加強風險防控管理,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全面落實省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省財政廳《關于地方債務化解方案的批復》(蘇債辦〔20xx〕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加強政府性債務化解和風險防控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完善債務管理制度
(一)嚴格政府性債務預算管理。政府債務分類納入預算管理。一般債務收支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專項債務收支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中的財政補貼等支出按性質納入相應政府預算管理。各融資主體政府性債務中確需政府承擔償債責任的,根據財力狀況將償債資金納入預算管理。
(二)嚴格政府性債務限額管理。堅決杜絕隨意新增政府債務,除新增政府債券外,確保“化債方案”之外沒有新的隱性政府債務。
(三)合理編制并嚴格執行政府性債務年度計劃。規范編制全縣政府性債務年度收支計劃,根據全縣經濟社會發展規劃、重大項目建設規劃及綜合財力水平,合理測算未來三年在政府公益性項目建設上可以籌措安排的各類財政性資金,在債務限額內提出債務舉借建議。
(四)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今后政府投資項目一律先進入政府投資項目庫。在庫的公益性項目需要實施的,必須進行財力可行性評估,在財力允許且資本金已落實的情況下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否則不予安排;在庫的非公益性項目,根據專業領域由縣平臺公司市場化運作。
(五)夯實政府性債務管理基礎。建立政府性債務核算、統計和定期報告制度。加強債務核算及統計工作,做到賬實一致。凡有政府性債務余額的單位,每月向縣財政局報送財務報表和政府性債務相關統計報表。各融資主體舉借債務根據《金湖縣縣屬國有企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暫行規定》(金政發〔20xx〕34號)文件精神,實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二、穩步化解存量債務
(六)界定存量債務管理范圍。已進入財政部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系統的債務納入顯性債務管理;未進入財政部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系統,但已納入省財政全口徑統計范圍并被鎖定的債務,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將可能由政府承擔全部或部分償還責任的債務納入隱性債務管理。
(七)明確劃分債務償還責任。按照“誰舉借、誰使用、誰償還”的原則,明確政府和企業的責任,政府債務不得通過企業舉借,企業債務不得推給政府償還。今后任何部門不得新增各類政府債務。
(八)加快償還顯性債務。結合化解方案,將顯性債務中確需政府承擔償還責任的債務,納入財政預算并逐年化解。
(九)穩步化解隱性債務。積極拓寬籌資渠道,通過土地出讓收入、融資主體資產處置收益、向上爭取、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等方式,統籌安排償債資金,根據批復的“化解方案”逐年化解到位。
(十)增強債務償還能力。統籌組織財政收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壯大可償債財力規模;積極培植財源,認真落實支持產業發展政策措施,加快培育一批穩定性強、稅源基礎廣、貢獻力度大的產業;建立財政存量資金定期清理制度,將盤活的存量資金優先安排,提前償還高息債務;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支持,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比重,增強地方政府自身償債能力。
三、規范融資舉債行為
(十一)強化鎮級債務管控。鎮級政府原則上不得新增債務;如經批準同意舉借債務的,必須有相應的經營性資產與之匹配;鎮欠縣級財政和縣級平臺公司的債務必須負責償還,利息每半年結算一次,對化解存量債務成效顯著的鎮可給予相應的獎勵。
(十二)遏制違法違規舉債行為。厘清舉債融資行為的政策邊界和負面清單,堅決遏制違法違規舉債行為。嚴格執行預算法和國發〔20xx〕43號文件規定,嚴控新增債務,除新增政府債券外,確保“化債方案”之外沒有新的隱性債務。各類平臺單位不再繼續承擔政府融資職能,不得采用行政委托或指定方式讓平臺類單位承擔新的公益性項目,不得產生新的違法違規政府支出責任。嚴禁各類假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變相舉債的行為,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僅限于有經營性現金流、適合市場運作的公益性項目,不得采取回購社會資本方股權,或保底承諾、明股實債等方式進行變相融資。嚴禁假借政府購買服務名義變相舉債融資,政府購買服務必須堅持先有預算、后購買服務的原則,項目要嚴格限定在政府職責范圍、適合市場化方式提供、社會力量能夠承擔的'服務事項內,不得將原材料、燃料、設備、產品等貨物采購,以及建設工程作為政府購買服務項目。規范政府各類投資基金的設立、運營,政府不得以借貸資金出資設立投資基金,不得承諾回購其他出資人的投資本金,不得承擔其他出資人投資本金的損失,或者向其他出資人承諾固定回報或最低收益。規范融資平臺注資行為,政府不得將公益性資產、儲備土地注入融資平臺公司,不得承諾將儲備土地預期出讓收入作為融資平臺公司償債資金來源。
(十三)規范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加強政策引導,在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大力推廣PPP模式,規范選擇項目合作伙伴,引入社會資本,增強公共產品供給能力。縣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預算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完善財政補貼制度,分清債務償還責任。項目建設和運營過程中形成的債務由項目公司根據市場化原則負責償還。
四、加快平臺公司轉型
(十四)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理順政府與融資平臺公司關系,提升融資平臺公司的融資能力,規范監督管理,促進市場化轉型,切實防范政府性債務風險。著力增強融資平臺公司的“造血”功能和抗風險能力,支持融資平臺公司轉型為業務清晰、治理規范、運營高效、服務本地經濟發展的市場化主體。
(十五)增強融資擔保能力。繼續支持和壯大縣級擔保公司發展,同時,積極爭取省市擔保公司、再擔保公司對我縣融資工作的支持,為縣國有融資平臺提供市場化擔保,進一步提升擔保公司擔保能力。
(十六)加強平臺公司市場化運作。鼓勵平臺公司參與全縣國有資本的運作運營,實現國有資產運營全域化。鎮級經營性資產納入縣級平臺公司管理,實行控股或合作;對產業類投入項目,必須由收益財政承擔成本,可由平臺公司進行投入,鼓勵片區開發;鼓勵和支持平臺公司利用自身優勢加快轉型發展,各平臺公司按照各自分工積極參與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平臺公司經營收益除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適當上交外全部留用,以壯大平臺公司實力或化解存量債務。
(十七)強化平臺公司人才隊伍建設。平臺公司要加強人才隊伍、風險管控等建設;鼓勵平臺公司創新發展,開展金融、擔保、股權投資基金等新型業態的發展;平臺公司要相互支持,錯位競爭,良性發展,實現縣域資產效益最大化。
(十八)鎖定平臺公司的債務。全面厘清平臺債務,依法依規合理劃分政府與融資平臺的償債責任。明確化解目標,制定化解計劃,保證平臺公司良性運行。
五、構建風險防控機制
(十九)建立應急處置機制。根據縣政府制定的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各融資主體相應建立債務應急處置預案,分類制定處置措施,有效應對突發債務風險。
(二十)開展預警監測。縣財政局應按照財政部、省財政廳相關規定,做好政府性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及時實施風險評估和預警,做到風險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并將政府及其部門與其它主體簽署協議,承諾用以后年度財政資金支付的事項,納入監測范圍,防范財政風險。縣政府定期排查風險隱患,防患于未然。
(二十一)明確債務風險事件。債務風險事件是指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一是地方政府債券到期本息兌付出現違約;二是政府無法償還地方政府債務本息,或者因償還政府債務本息導致無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運轉支出;三是政府無法履行或有債務的法定代償責任或必要救助責任,或者因履行上述責任導致無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運轉支出;四是因到期政府債務違約,或者因政府無法履行或有債務的法定代償責任或必要救助責任,造成重大群體性的事件,影響極為惡劣。
(二十二)建立風險報告制度。債務人預計無法按期足額支付或有債務本息的,應當提前2個月以上向縣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報告,經財政部門會同主管部門確認無力履行法定代償責任或必要救助責任后向縣政府報告。縣政府預計無法按期足額支付到期政府債務本息的,應提前1個月以上向市政府或省政府報告,并抄送市財政局或省財政廳。
六、強化監督與問責
(二十三)實行向縣委報告制度。自20xx年起,縣鎮兩級政府新上項目、舉借債務等重大事項,必須報縣委常委會研究批準。存量債務化解情況每年要在12月底前向縣委常委會報告。
(二十四)實行向同級人大報告制度。自20xx年起,縣鎮兩級政府建立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政府性債務運行情況的制度,將上年度政府性債務余額、債務償還情況等作為關注事項列入年度政府預算報告,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
(二十五)實行政府性債務考核制度。將政府性債務管理及存量債務化解納入年度績效目標考核,并將其列入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范圍。
債務化解方案7
為進一步強化我市國有企業債務風險防范,規范企業舉債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和化解債務風險,按照常態化、規范化管理要求,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等相關規定,參照《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相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明確企業債務范圍
根據企業債務的性質及償還責任,企業債務主要包括以下三類:
直接負債。企業向市內外金融機構或其他經濟組織的借款,負有償還義務的債務。
間接負債。主要指企業發行的各種債券、向市財政及行政企事業單位的`借款。
或有負債。企業為市屬國有企業以外的單位包括行政事業單位、非國有企業等單位提供擔保,當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時,企業負有連帶償債責任的債務。
二、建立規范的企業融資機制
編制年度融資計劃。各企業要根據市委市政府重點項目建設以及自身發展需要,認真編制舉債融資計劃,計算融資成本,做好風險評估,明確資金用途與方向;要全面反映企業上年年末債務余額、可用債務資金余額、當年舉債額度、債務支出用途、需償還的債務本息及償債資金來源等重要信息。
規范融資舉借程序。有融資需求的企業都應制定融資方案,向市國資公司提交融資貸款書面申請,由市國資公司按程序做好審批工作。
制止違規擔保事項。市屬國有企業對外擔保必須向市國資公司提出書面申請,明確擬擔保主體、擔保額度、擔保方式和擔保風險防控以及被擔保單位償債能力等信息,堅決制止違規擔保事項。
制定融資償債計劃。各企業在編制舉債融資計劃的同時,要結合實際,制定詳細的償債計劃。償債計劃應包括貸款單位、貸款總額、貸款年限、貸款利率、償債時限、每次償還的本金和利息、償債資金來源、責任人等。各企業應建立融資臺賬,加強貸款合同管理,合理籌集資金,及時償付到期的債務。
三、建立債務風險動態管控機制
為防范和控制企業債務風險,應建立健全債務風險管控機制,實行動態化管理,確保企業債務風險可控。
加強債務資金使用管理。各企業要嚴格按照融資貸款的用途合理使用債務資金,不得挪作他用。要加強債務資金管理,及時、準確地掌握債務資金使用情況,嚴防債務項目資金被擠占挪用,嚴禁債務資金閑置,不斷降低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建立債務統計報告制度。各企業要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按月報送本企業債務構成、償還、使用情況報表。各有關主管部門要按月匯總、分析企業債務情況,隨時掌握企業債務規模、債務結構、資金使用和風險狀況,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四、加強融資成本管控
嚴格控制企業融資成本。各企業和有關部門要加強融資成本的管控,實行融資機構利率比選制度,進一步降低融資成本,原則上企業融資綜合成本最高不得超過市政府研究決定的貸款利率最新上浮標準。
鼓勵企業多種方式融資。引導和鼓勵企業充分利用資本市場和金融市場,打好“融資組合拳”,可采取發行債券、動產擔保融資、團體貸款、融資租賃、PPP等多種融資模式,切實改變目前主要依靠銀行貸款的融資方式,分散融資風險,降低融資成本,實現融資多元化。
置換較高成本存量債務。要按項目類別、融資渠道、融資成本、還款計劃和方式等,逐項梳理分析已形成的成本較高債務。通過多種方式逐步置換,減輕企業利息負擔,優化企業債務結構。
五、建立債務風險管理機制
建立債務風險預警機制。按照客觀、全面、科學的原則建立一套符合介休實際的債務風險預警系統,設立并測算債務率、新增債務率、償債率、逾期債務率等風險預警指標,全面反映企業整體償債能力、債務增長速度、當期償債壓力等,為市委、市政府決策及時提供依據。
建立風險應急處置機制。當企業出現償債困難時,債務人要履行償債責任,及時報告債務風險,啟動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通過控制項目規模、處置存量資產、動用償債準備金、債務重組等方式,多渠道籌集資金償還債務。
建立債務考核問責機制。要把企業債務納入企業負責人薪酬考核以及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強化對企業債務的考核、審計和責任追究。要強化舉債責任意識,嚴格執行舉債審批程序和資金使用規定,對脫離實際過度舉債、違法違規舉債或擔保、違規使用債務資金、風險防控不力、不按要求報告債務情況、提供虛假信息等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債務化解方案8
據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農村“普九”債務化解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國務院關于“制止新債、摸清舊債、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步化解”的總體要求及自治區“普九”債務化解工作部署,從20xx年12月起,用一年時間,完成我市“普九”債務化解工作,即必須于20xx年底前償清全部農村“普九”債務。同時,建立制止發生新的農村義務教育債務的長效機制。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農村“普九”債務化解工作的順利進行,市人民政府決定成立烏魯木齊市農村“普九”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Xxx
副組長:xx
成員:Xxxx
領導小組職責:負責開展我市農村義務教育“普九”債務的清理化解及監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李新鴻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劉軍、楊少英同志兼任。
三、工作責任和原則
根據中央規定,化解農村“普九”債務由省級政府負責統籌規劃,地、州、市級政府負責督促檢查,縣級政府負責組織實施。化解農村“普九”債務工作實行地方首長負責制,以區(縣)為單位組織開展清理、化解工作。同時,堅持以下原則:
(一)公開透明原則。農村“普九”債務都應予以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二)審計鎖定原則。在清理核實基礎上,所有需要償還的農村“普九”債務,必須經過嚴格的審計認定后才能償還。
(三)直接償還到債權人原則。農村“普九”債務必須直接認定到債權人,償還資金直接償還到債權人。
四、 債務的界限
需要化解的農村“普九”債務是指以各區(縣)為單位推進農村“普九”工作到通過自治區“普九”驗收合格期間發生的債務。債務用途主要包括教學及輔助用房、學生生活用房、校園維修建設、教學儀器設備購置等與學校建設維護直接相關的支出以及衍生的相當于同期銀行貸款利息的合法利息。
五、資金籌集
籌集償債資金是自治區、市、區(縣)各級財政共同的.責任。各級財政要從以下渠道籌集償債資金:
(一)統籌安排地方一般預算收入、上級財力性轉移支付資金以及中央財政給予的化解“普九”債務補助資金。
(二)地方征收的教育費附加經費和人民教育基金年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償債。
(三)教育專項資金。
(四)其他資金。
六、實施步驟
(一)20xx年8月22日前各區(縣)認真清理推進農村“普九”工作到通過自治區“普九”驗收合格期間發生債務的項目、金額及債權人。
(二)20xx年8月28日前審計部門對清理的農村“普九”債務進行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
(三)20xx年8月31日前各區(縣)將經過審計認定的清理農村“普九”債務報告,由政府主要領導簽字后,直接上報自治區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同時,將清理農村“普九”債務報告上報市政府、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備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區(縣)、各部門要加強對化解農村“普九”債務工作的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建立領導責任制和部門分工負責制,明確目標任務,精心組織實施,及時研究化債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工作順利進行。
(二)嚴肅紀律。在工作中,各區(縣)嚴禁產生新的債務,不得向農民攤派,不得擠占挪用其他必保的專項資金,不得影響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進行。要加強監督檢查,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截留挪用、套取補助資金、造成資金損失及產生新債的行為,除追回補助資金外,還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做好宣傳。各區(縣)、各部門要注意做好化解農村“普九”債務宣傳工作,及時把中央和自治區的政策傳達到基層,使群眾真正理解政策。
(四)建立健全報告制度。一是建立每月報告制度,各區(縣)每個月都要向自治區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報告本地化債工作的進展、成效和問題等情況。二是建立重大突發事件的即時報告制度。各區(縣)對化債過程中發生的群體性的事件,要及時處理,及時上報,不得瞞報。三是要建立化債信息聯絡員制度,安排專人負責信息上報和聯絡工作。
債務化解方案9
為落實中央、省、市工作會議精神,切實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結合龍華山辦事處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總目標:到期政府債務償還率100%,政府債務率控制在80%以下,無違規舉債。
二、工作任務
(一)加強債務化解領導,明確工作專班職責
龍華山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領導小組由辦事處主任為組長,常務副主任為副組長,成員單位包括財政、審計、統計、財辦、綜治、管理區、金融部門等部門(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以適時調整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抽調各有關單位財務人員,組建工作專班,負責具體日常工作。提高思想認識、明確職責、各司其職,形成由主要領導負責的工作推進機制,逐項分解工作目標,確保工作順利實施。
(二)全面排查債務底數,鎖定債務性質數據
1、全面清理債務及相關資產。落實清理全辦債務及資產情況,按時上報市財政局。
2、開展專項審計。如實提供相關債務資料,接受市審計局的審計。
3、實行債務信息季報制度。每季度次月7日前將債務報表上報市財政局,對風險進行預判,發現問題迅速上報。
(三)規范政府債務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機制
1、配合市級完善管理制度。
2、規范舉債行為。
3、遵守相關規定。控制投資項目計劃、控制債務規模和債務率、杜絕新增債務。
4、加強預算管理。按市財政局要求,強化債務收支和財政支出責任管理。
(四)統籌全辦各類財力,穩妥化解存量債務
1、明確責任主體。辦事處承擔全辦債務償還的責任。
2、制定償債規劃。制定全辦3年償債規劃和工作方案,報送市財政局。
3、落實償債資金。采取開源節流抓增收、清理資產補收入、強化招商穩增收等手段,籌措各類資金,化解存量債務。
4、建立債務審計認定和交接制度。在市委組織部的監督下,辦事處主要負責人調整時,如實提供債務資料,辦理債務認定和交接,明確劃分離任者和接任者經濟責任。
(五)控制遏制各類債務,完善債務管理制度
1、嚴格控制新增或有債務。嚴禁以任何形式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2、堅決遏制隱性債務。不搞違規舉債的項目建設;招商引資要有所為,有所不為,不搞貼錢賺吆喝的面子項目。
3、嚴格履行公益性項目申報手續。
4、提高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綜合財力,拓展承債空間。加強稅收征管,做到應收盡收。
5、推動政府職能由“建設型”向“服務型”轉變。改變地方政府作為地方基礎設施建設最大供給方的局面,創新公共服務供給機制,規范、合理、有效地運用專項建設基金、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政府投資基金等新型模式,堅持市場化運作,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嚴格劃分財政支出邊界,地方政府依法依規承擔相應責任。
6、按照債務分類管理原則,搭建信息化平臺,建立符合債務管理需求的國有公司債務信息化系統,增強信息化管理平臺功能。按月報送債務數據的變動情況,確保債務報送信息的的準確性、及時性和完整性。通過對債務規模、結構和安全性的動態監測和評估為債務管理決策、風險預警和考核機制的完善提供堅實的數據基礎。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中關于違法違規舉債問責的相關規定,對脫離實際過度舉債、違法違規舉債或擔保、違規使用債務資金、惡意逃廢債務等行為,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二)加強協調溝通。化解債務風險是一件事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大事,全辦上下要密切配合支持,主動加強溝通協調,用發展的眼光和魄力去看待問題、解決問題。對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要及時反饋,主動出謀劃策,合力推進各項工作。
(三)嚴肅財經紀律。財經紀律是財經工作中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是化解債務風險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全辦要時刻嚴守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建立健全風險管理制度,重點圍繞資金使用、資產管理等環節加強內部控制力量,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四)強化工作督查。主動接受人大和社會監督,定期向社會公開政府債務限額、舉借、使用、償還等情況。接受市審計部門的債務審計監督和財政部門對地方政府違規舉債及債務風險的監控力度。全辦也要不定期組織力量開展檢查,確保化債措施落實到位。對工作組織領導不力、自查自糾不認真、長效機制不健全的,要給予通報批評并責令整改。
(五)嚴格責任追究。通過考核問責機制,強化債務人的風險意識和責任意識。對于政府債務,實行定性和定量相結合,重點考核債務償還、計劃執行、資金使用效率、債務規模占可變現資產的比例、對外提供擔保額度占總(凈)資產比例等指標,促進化解存量債務,控制增量債務和提高債務資金運行績效。考核結果納入政績綜合考核體系,作為評價、考核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的重要指標。對在工作中作風不實,敷衍塞責的人員,由辦紀委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債務化解方案10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關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和強化問責的政策精神,根據銀保監會要求及總行部署,XX支行嚴格落實《江西省分行防范與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主要目標
全面摸清支行地方政府隱性債務業務底數,準確掌握業務性質、分類和風險。主動配合地方政府整改,穩妥化解存量業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風險的底線。管好金融閘門,徹底遏制新增違法違規融資行為,依法合規、按照市場化原則與地方政府開展合作。加強隱性債務風險防范化解監督問責。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堅持科學發展、堅持疏堵結合、堅持穩妥處置、堅持依法治理、堅持監督問責。
二、工作內容
(一)全面摸底排查,做實地方政府背景融資業務風險底數
支行公司業務部按照最新國家政策和監管要求,對地方政府背景相關存量融資業務(包括但不限于信貸、非信貸業務中政府付費PPP項目、退庫或整改類PPP項目、城市軌道交通項目、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棚戶區改造項目、未退出平臺城投公司融資、公立醫院貸、公立學校貸、融資租賃保理等)開展逐筆排查,重點核查存量業務狀況和存在問題。同時密切跟蹤當地政府防范化解隱性債務風險的具體意見和實施方案,準確掌握當地隱性債務報告口徑,深入了解當地政府隱性債務的底數和化解方案,全面摸清我分行存量業務隱性債務風險底數,包括客戶名稱、授信金額、授信余額、期限、簽約時間、放款時間、20xx年10月14日前后放款情況、資金用途、償債來源、擔保結構等,逐步建立明細臺賬,進行全面統計,于20xx年10月25日前報送市分行授信管理部,并按月實施動態監測。
(二)主動溝通協商,妥善化解存量業務潛在風險
支行與當地財政、審計、銀監等政府部門及銀行同業的調研和溝通,積極參與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化解政策方案制定,主動配合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申報與整改,合規有效將我行存量業務納入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申報。
對于認定為隱性債務項目,跟蹤地方政府后續風險化解方案,落實項目償債安排,是否會通過年度資金預算安排、出售經營性資產、由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償還,尤其要關注是否通過借新還舊,甚至破產重整等方式償還;關注是否會通過修訂項目實施范圍、調減合同金額、暫緩項目實施、優化融資模式等方式調整項目實施內容,特別是進度嚴重滯后、遲遲未能開工或未能按期完工的項目。同時對存在問題的部分存量業務,要繼續根據不同情況采取有針對性的.整改舉措,有效維護我行債權安全。一是針對政府購買服務資金未納入預算問題,各級行要提前準備,主動拜訪相關部門溝通納入預算事宜,并指定專人實時跟進納入預算進度。二是針對政府存在隱性擔保和為我行提供承諾函問題,應與當地政府協調,及時撤銷政府不合規擔保情況,依法解除違法違規擔保關系。對于地方政府撤銷擔保函件或修改相關融資協議,實質性改變融資風險狀況的,應重新進行風險評估,根據實際風險情況相應調整風險分類,并相應補足撥備和資本。三是針對公立醫院貸、公立學校貸等貸款資金被挪用問題,應及時與借款人、當地財政等相關部門協調,確認還款來源,必要時結清貸款。四是針對重復融資、過度融資問題,要及時與銀行同業溝通,第一時間了解對借款人放款情況,控制我行貸款投放進度,超額部分應及時結清。五是針對資本金未足額到位等問題,要及時與企業共同制定整改方案,必要時結清貸款。
(三)堅持分類處置,防范“處置風險的風險”
對于存在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變相舉債等問題的項目,省分行營業部、各市分行應在省分行相關業務部門的指導下,逐一重新評估業務風險狀況和政府整改對風險的影響,堅持“一戶一策”,分類制定風險管控措施和風險應對預案,積極主動配合地方政府及相關機構整改,在有效保障各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穩妥有序化解存量隱性債務風險,防范“處置風險的風險”。各級行應在采取必要風險緩釋措施的基礎上,按照市場化原則保障存量項目合理融資需求,不盲目抽貸、壓貸和停貸,防范存量隱性債務資金鏈斷裂風險。對于必要的在建項目,如果我行已經簽約放款,在地方政府隱性債務不增加、項目不擴大建設規模和防范風險的前提下,我行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繼續提供融資,避免出現工程爛尾。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工作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一項重要任務,對于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經濟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維護總體國家安全,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支行從講政治的高度,組織全面學習,深入領會中央精神實質和政策要義,切實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
(二)嚴格落實責任。壓實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主體責任,要把加強黨的領導貫穿于全過程,各級黨委會要將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作為重大決策,專題研究和部署。支行行長“一把手”擔負主體責任,確保組織到位、執行到位、落實到位。對于不落實國家遏制隱性債務政策、沒有采取風險管控措施和制定風險應對預案的,要按失職必究、盡職免責的原則實施問責。
(三)深化問題導向。支行按照實質重于形式要求,要將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作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緊盯重點客戶和產品,采取有效有力舉措,堅決糾正違規業務和行為,決不允許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發現重大問題、發生重大事件的應當及時報告,決不能拖延甚至隱瞞不報。對謊報瞞報引發重大風險的所屬單位主要負責人、主管領導,一并納入問責范圍從嚴問責。
債務化解方案11
多年來,我省公立醫院在發展過程中舉債進行基本建設或購置醫療設備等,形成了一些歷史債務。隨著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深入推進,“以藥補醫”機制逐步破除,債務問題逐漸成為制約公立醫院發展的瓶頸。加強公立醫院債務化解及管理工作,有效減輕公立醫院債務負擔,提高醫院運行效率和服務質量,對于堅持基本醫療衛生事業公益性、深化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水平不斷提高,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和全省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加強全省公立醫院債務化解及管理工作,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的通知》(國發〔20xx〕78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安徽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皖政〔20xx〕16號)相關要求,經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并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按照“鎖定存量、嚴控增量、依法依規、分級分類、綜合施策”的思路,總結經驗、創新方式,綜合運用債券置換、財政補助、自籌資金、協商談判、爭取政策支持等多種途徑,有效解決公立醫院債務問題,構建公立醫院債務化解及管理工作新機制。在審計甄別認定的基礎上,區分公立醫院存量債務性質和類別,按照有關規定和原則,力爭20xx年底前將舉債期限內的存量債務全部化解;對20xx年以后年度到期的存量債務,采取多種方式降低償債成本并及時化解。同時,完善公立醫院發展建設投入機制,健全公立醫院債務管理長效機制,規范發展建設項目及債務審批機制,嚴控新債發生,促進全省公立醫院持續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分級分類,明確償債主體。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省、市、縣(市、區)政府對本級公立醫院債務化解及管理工作負總責,根據公立醫院債務類別,進行分類處置和償還。
(二)堅持區別對待,突出化債重點。在化解公立醫院一類債務的同時,審計甄別政府有擔保責任的二類債務和其他三類債務中的長期債務和流動債務、實際債務和政府融資舉債,鎖定存量債務,實行臺賬管理。根據公立醫院債務總量及收支運行狀況,綜合運用多種有效途徑,一院一策,分別制定債務化解方案,統籌規劃、分年償還、逐步化解。
(三)堅持依法依規,杜絕違規舉債。嚴格落實國務院關于嚴控公立醫院舉債建設有關規定,按照區域衛生規劃合理確定各級、各類公立醫院布局和數量,嚴格控制公立醫院基本建設和醫療設備配置的標準、規模,健全并落實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項目及債務審批機制,嚴格控制舉債,杜絕違規舉債。
(四)堅持固本強基,構建長效機制。堅持公立醫院公益性,強化公立醫院債務形成源頭控制,建立健全并有效落實政府對公立醫院投入政策,加大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等方面投入。加強公立醫院財務預算、成本控制等基礎管理,構建公立醫院長效發展機制。
三、主要任務
(一)通過地方政府債務置換方式化解公立醫院一類存量債務。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中央財政統一部署,在20xx—20xx年期間,通過發行地方政府置換債券,將截至20xx年底地方政府債務平臺中鎖定的一類債務全部置換。債務置換后,全部由同級政府承擔償債主體責任,并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管理,及時足額償還。(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教育廳,列第一位的為牽頭責任單位,下同)
(二)全面開展審計甄別,鎖定公立醫院二類、三類存量債務。由審計部門牽頭,會同財政、發展改革、衛生計生、教育等部門,通過自查自審、交叉互審等方式,對截至20xx年底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平臺中的二類、三類債務進行審計甄別,剔除實際未用于醫院發展建設的政府融資貸款以及擅自擴大規模提高標準、“利滾利、息轉本”高息的貸款等形成的債務,出具審計甄別報告。建立公立醫院二類、三類債務臺賬,統一編號,銷號管理,并按規定及時調整地方政府債務平臺數據,鎖定存量債務。審計甄別中,可統籌參考審計署地方政府性存量債務審計、財政部地方政府存量債務清理甄別等報告結果。(責任單位:省審計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計生委、省教育廳)
(三)實行“一院一策”,支持公立醫院多渠道化解二類、三類存量債務。各級公立醫院要根據債務總量及結構、醫院業務收支、有效資產資源等情況,制定二、三類存量債務化解方案,并報經同級政府(或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批準后實施。公立醫院要加強全面預算管理,強化內部成本控制,規范收支核算,優化支出結構,壓縮經常性開支,積極自籌償債資金。從20xx年開始,公立醫院原則上按不低于當年醫療收入的5%提取償債專項資金,其中對年度應還本息低于醫療收入5%的公立醫院,按實際本息資金需求計提,專項用于償還到期債務,具體比例由當地財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確定。各級政府應積極搭建平臺,支持公立醫院與債務銀行充分協商,在貸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銀行基準利率的前提下,壓縮截至20xx年底還本付息期限仍超過5年的債務期限,爭取銀行采取掛賬停息、債務豁免等方式減輕債務負擔;對暫時不能壓縮償債期限的債務,支持公立醫院通過爭取政策性銀行等金融機構中長期貸款置換存量債務,降低償債成本。有條件的地方財政部門可適當安排債務貼息補助資金。省財政將對省屬公立醫院和貧困縣公立醫院債務化解給予獎補。各級公立醫院將財政補助公立醫院的各類資金,剔除中央財政補助公共衛生、人才培養、基本建設、設備購置等專項資金,按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償債,具體比例由當地財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確定,其中省財政補助縣級公立醫院零差率資金按不低于50%比例安排;年度未支出的各類公立醫院補助資金,按照存量結轉結余資金管理有關規定執行,對能繼續使用的資金優先用于償還債務。加快處置公立醫院閑置土地、房屋等資產資源,按照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規定,將所得資金優先用于償還債務。(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
(四)加強公立醫院在建項目管理。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公立醫院在建項目的`監管,必要時可組織對公立醫院在建項目規模標準、資金來源等情況進行復審,對超標準超規模建設、建設資金尚未落實需要貸款建設的項目,暫緩建設,待相關條件完備后再行續建。對復核后符合條件、使用債務資金的在建項目,繼續按立項時明確的籌資方式或原銀行協議貸款續建;對在建項目確實沒有其他建設資金來源的,應主要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和地方政府債券解決后續資金。(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審計廳、省財政廳)
(五)建立公立醫院債務化解及管理工作獎補機制。省財政廳制定公立醫院債務化解及管理工作考核辦法,每年度對各地存量債務審計甄別、債務償還進展、新債管控等進行考核。20xx年之前,省財政每年單獨安排一定的新增債券額度,根據考核情況對各地予以獎補,并對皖北地區、大別山革命老區及沒有債務或提前完成債務化解任務的地區給予傾斜。各地、各有關部門也要制定公立醫院債務化解及管理工作考核辦法,將考核結果與院長薪酬及續聘、醫院績效工資總額核定、財政補助資金安排等掛鉤。有條件的地方財政部門可安排專項資金,對債務化解及管理工作情況較好的公立醫院給予獎補。(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六)加強新債源頭控制管理,完善投入機制。嚴格實施區域衛生規劃,合理確定各級、各類公立醫院布局和數量,有效控制公立醫院規模,嚴禁違規舉債建設。對公立醫院基本建設項目,經相關主管部門審核并提請同級政府(或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研究后,由同級發展改革部門按程序審批。對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未落實建設資金、未按規定化解存量債務的公立醫院,一律不得審批新項目。公立醫院經批準的基本建設項目所需資金,原則上由各級政府預算內統籌資金安排。經批準的大型醫療設備購置經費,原則上由各級財政在公立醫院補助資金中統籌安排。完善公立醫院政府投入機制,建立財政綜合績效補助制度。(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教育廳、省審計廳)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協調配合,共同推進。由財政部門牽頭,會同發展改革、衛生計生、教育、審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醫改等部門,建立公立醫院債務化解及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在同級政府領導下統籌推進債務化解及管理工作。財政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債務化解及管理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工作方案及資金管理、債務鎖定、考核獎補等制度,安排必要的審計甄別工作經費。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提供基本建設審批相關資料,完善項目審批機制,統籌安排基本建設資金。審計部門負責債務審計甄別方案制定及組織實施等工作,出具審計甄別工作報告。衛生計生、教育部門負責組織公立醫院基本建設在建項目復審,督促指導公立醫院制定“一院一策”化債方案,落實區域衛生發展規劃。公立醫院要積極做好債務自查,及時全面提供債務審計甄別相關資料。各級醫改部門要將債務化解及管理工作情況納入醫改督查和目標責任考核范圍。
(二)強化工作落實。各地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意見,結合本地財力、醫院運行、債務結構、政府補助等因素,制定公立醫院償債計劃清單,細化償債項目、本息額度、資金來源、責任人及時間表等內容。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要求完成公立醫院存量債務審計甄別、調整地方政府債務平臺數據、鎖定存量債務等工作。各地要按要求將本地實施意見、相關工作方案、審計甄別報告、償債計劃清單等文件資料報送省財政廳。
(三)強化資金管理。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公立醫院償債資金管理和使用,對財政統籌安排的專項償債資金,一律直接支付;對醫院自籌償債資金,要減少撥付環節,及時足額支付。各地可探索設立償債資金共管賬戶,對各渠道安排的償債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封閉運行、專賬核算,具體辦法由各地財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對虛報冒領、截留挪用、套取償債資金的,如數追回資金,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強化宣傳引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立足經濟社會和衛生與健康事業發展大局,采取多種方式,宣傳公立醫院債務化解及管理工作的重大意義,加強政策解讀和輿情監測,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有效防范和化解風險,營造良好工作氛圍。
債務化解方案12
為認真貫徹落實《湖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貫徹落實全省化解村級債務指導意見的通知》精神,及時化解村級債務、制止村級債務增長,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要求
總體要求:以制止發生新的不良債務為首要目標,以建立控制和化解債務長效機制為主要內容,按照“控制新債、摸清底數、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年消化”原則,將化解村級債務與發展村級經濟、規范財務管理、健全民主監督機制相結合,統一部署,規范操作,遏制債務膨脹勢頭,取得明顯減債效果。
具體目標:20xx年6月底化解村級債務總額100%,實現村級債務全清零。
二、實施步驟
(一)全面清理核實村級債務(20xx年4月底前)。各村要提高認識,抓緊時間,充分應用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嚴格按照程序,組織力量開展村級債務清理核實工作,對村級組織形成的各類債權和債務進行全面再核實,摸清底數,分類清理。要對村級債務清理結果進行認真審核,逐筆登記造冊,建立債務臺賬和債權債務數據庫,鎖定債務數額。根據村級債務形成原因,按照“誰舉債、誰負責”“誰經手、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償還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或個人。
(二)積極穩妥化解村級債務(20xx年5月底前)。建立村級控債、化債獎懲制度,積極主動化解村級債務。各村要結合實際制定化解村級債務實施方案,分類化解,優先化解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公益事業發展等方面的債務。要把農民、村級干部、村級工程業主等個人債務的化解放在突出位置,采取切實措施,集成現有政策,整合現有資金,積極化解基礎公益設施建設等方面的債務。
(三)總結驗收建章立制(20xx年6—7月)。松柏鎮財政所組織對各村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和村級財務管理長效機制建設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和總結,檢查結果報松柏鎮政府。
三、推進措施
(一)逐步化解債務。一是優先化解因賬務處理錯誤或不及時形成的債務,采用核減踢債的方式進行,對20xx年已鎖定的歷年稅費尾欠債務、錯賬假債作賬務清零處理;對實質性債務要制定還款計劃,逐年化解。二是抵賬沖債。對經營性債務、工程尾欠、設施維護等其他債務,可采用抵賬沖債的方式進行化解,即加大債權清收沖銷債務;三是及時還債。村集體現有結余資金的村,在債務核準后及時還債下賬清零。
(二)節約支出化解債務。嚴禁各村新增債務,嚴控村級集體辦公費、報刊費、差旅費等非生產性支出,確因征地拆遷、招商引資等需開支的,必須本著簡樸節約的原則,接待限額90.00元/人,超過部分一律不得入賬。
(三)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增加集體經濟收入。對村集體缺乏資金現階段無能力還債的村,以村級合作經濟組織為載體,一是整合盤活各類集體資源,清理整頓顯失公平合同,實現保值增值。二是創新產業發展模式,推廣“黨組織+農戶+基地+企業(合作社)“等形式,整合農村產業的生產、銷售、服務等環節。三是除上級補貼類、救濟類、應急類及專業技術要求較強的資金項目外,承建、領辦50萬元以下的村級小型建設項目,不斷拓寬集體經濟增收渠道,在不斷發展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基礎上,穩步有序化解村級債務。
(四)切實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三資”委托代理制,完善財務公開制度,確保村級民主理財制度落到實處。要按照“量入為出、量力而行”原則,做好村級財務年度預決算,及時張榜公布,接受村民監督。對固定資產、資源性資產的處置、拍賣、發包等重大財務事項,必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健全村級財務審計制度,防止出現村級債務前清后欠的問題。穩步推進以股份合作為主要形式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逐步實現經營性債務和基礎公益性債務的有效分離,確保村級組織的正常運轉。
(五)嚴格追究責任。強化村民委員會成員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結果向全體村民公布。有違法違紀行為的,要依法嚴肅追究。各村要嚴禁沒有資金來源上項目,嚴禁擅自擴大建設規模,嚴禁借群眾要求名義上“政績工程”項目。對違反規定發生的債務,要區別情況,嚴肅處理,對因“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和超財力、超標準搞建設形成村級債務的,視情節輕重和數額大小,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處理。同時對在規定期限內不能化解村級債務的負責人,按照相關程序予以追責。對作假賬,虛報債務,騙取化債補助資金的單位或以舉債為名從中牟利的村級干部,責令其將所得款項全部退回,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堅決制止發生新的村級債務。涉及村級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生產開發項目,必須足額安排資金,不得留有缺口,不得要求村級組織安排項目配套資金。不得組織開展要求村級和農民出錢出物的達標升級和檢查評比驗收活動。村委會建立村級債務動態監控機制,實行定期報告制度,每月向財政所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債務變化情況和原因,提出控制村級債務的政策建議。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村要高度重視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并將工作落實情況作為年底績效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
(二)明確責任落實。各村要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村級債務化解方案,明確具體目標,實行項目化管理,細化目標要求,明確責任分工和完成時限。村委會是做好化解村級債務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經管員負責化解村級債務的日常工作。財政所和代賬機構要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監督,完善村級財務公開和民主理財建設。
(三)嚴格督促檢查。加大督查力度,采取隨機調研、定期督查、半年調度等方式,加強對工作落實情況的跟蹤問效和過程監督。鎮財政所每半年組織對化解村級債務情況進行一次專項督查,督查結果作為績效考核重要內容。各村要制定本地村級債務化解實施方案,于20xx年5月底前報鎮財政所備案。
債務化解方案13
一、目標要求
(一)總體要求。以嚴控新增債務為首要目標,建立控制和化解債務長效機制為主要內容,按照“控制新債、摸清底數、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年消化”的原則,將化解村級債務與發展村級集體經濟、規范財務管理、健全民主監督機制相結合,統一部署,規范操作,遏制債務增加勢頭,取得明顯成績效果。
(二)具體目標。20xx年村級債務化解率力爭達80%,化解過去的債務,控制新增債務。
二、實施步驟
(一)全面清理核實村級債務。各村要嚴格按照規范程序、口徑和內容,組織開展對村集體債務的全面清理核實,組織專班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并根據清理核查結果填寫《村級債務情況統計表》,報鎮農經站統一匯總信息。
(二)積極穩妥地化解村級債務。針對不同的債務,需要采取不同的化解方式,針對本鎮余額較大的幾類債務,三資中心明確了化解方式,確保各村能夠根據自身情況進行化解。
(三)總結驗收建章立制。各村上報階段性化債成果,周村鎮村級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將對村級化債工作以及控債、化債長效制度進行檢查驗收,檢查結果將報送縣農業局。
三、化解措施
(一)清理債權債務化解。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和政府各項惠農政策的落實,農民收入近幾年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具備了一定的償還能力,通過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和法治教育,農戶的欠款大多數可以收回,用以化解部分村級債務。
(二)分類施策化解四類債。針對本鎮余額較大的幾類債務,三資中心明確了化解方式,確保各村能夠根據自身情況進行化解。對于時間較長的呆死性債務,主要是20xx年以前形成的債務,通過對所有涉及單位和個人債務事項、金額具體分析,一是對單位已經不存在或個人已經死亡多年的'債務,通過“四議兩公開”程序,予以核銷,達到化解債務目的。二是對于其他形成的呆死債務,有的能通過收回集體債權償還的予以化解。對于金融部門的陳舊貸款,督促村里積極償還;對修建住宅樓形成的虛擬債務,已計入“應付款”科目的,通過履行“四議兩公開”程序,核準修建住宅樓的承包收款方,將預付款沖減虛擬債務后,結余資金轉入“公積公益金”。
(三)嚴格治舊控新化解。積極穩慎化解,把控新作為重中之重。一是建立健全村級舉債申報審批制度,村級新上重大項目,要嚴格履行“四議兩公開”程序,報鄉鎮備案。二是指導村集體經濟組織制定集體資產收益分配制度設立債務警戒線,明確收益分配優先序,對超過警戒線的村集體,要先償還債務,再進行分紅。三是規范集體成員福利費支出,改變一些村集體大包大攬水、電、氣等費用的習慣,引導農戶合理承擔費用。四是健全投入機制,加大財政資金向基層傾斜支持力度,進一步減輕村級集體的支出壓力,以防新增債務。
(四)拓寬增收渠道化解。提升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水平,將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耕地、“四荒地”、宅基地等產權,全部納入農村產權交易平臺管理。鼓勵村集體挖掘人脈資源,開展招商引資、推進全民創業,通過稅收新增財力返還,形成穩定收入。因地制宜,積極穩妥地發展一些農業產業類、服務類的項目,增加村集體經營性收入,推進村級債務化解工作。
(五)爭取政策支持化解。針對有些村級債務依靠村級組織本身難以化解的問題,本應有國家承擔的修路架橋、教育衛生等形成的債務,各村要積極爭取政策支持,主動對接金融部門,全力化解相應債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要成立村級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由村黨支部書記任組長,負責組織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制定化解方案,落實化解任務。
(二)嚴明化解責任。要建立村級債務化解責任制,各村主要負責人為化解村債第一責任人,對化解債務工作負總責,各村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鎮黨委政府將對化解工作中領導不力、任務落實成效不明顯的村,予以嚴肅處理。
(三)確保取得實效。村級債務化解時間緊、任務重,各村應嚴格對照政策規定,抓好落實,確保取得明顯實效。
債務化解方案14
為進一步強化我市國有企業債務風險防范,規范企業舉債行為,提高資金運用效益,有效防范和化解債務風險,根據常態化、規范化管理要求,依據《企業國有資產法》等相關規定,參照《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看法》(國發〔20xx〕43號)相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明確企業債務范圍
依據企業債務的性質及償還責任,企業債務主要包括以下三類:
(一)干脆負債。企業向市內外金融機構或其他經濟組織的借款,負有償還義務的債務。
(二)間接負債。主要指企業發行的各種債券、向市財政及行政企事業單位的借款。
(三)或有負債。企業為市屬國有企業以外的單位包括行政事業單位、非國有企業等單位供應擔保,當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時,企業負有連帶償債責任的債務。
二、建立規范的企業融資機制
(一)編制年度融資安排。各企業要依據市委市政府重點項目建設以及自身發展須要,仔細編制舉債融資安排,計算融資成本,做好風險評估,明確資金用途與方向;要全面反映企業上年年末債務余額、可用債務資金余額、當年舉債額度、債務支出用途、需償還的債務本息及償債資金來源等重要信息。
(二)規范融資舉借程序。有融資需求的企業都應制定融資方案,向市國資公司提交融資貸款書面申請,由市國資公司按程序做好審批工作。
(三)制止違規擔保事項。市屬國有企業對外擔保必需向市國資公司提出書面申請,明確擬擔保主體、擔保額度、擔保方式和擔保風險防控以及被擔保單位償債實力等信息,堅決制止違規擔保事項。
(四)制定融資償債安排。各企業在編制舉債融資安排的'同時,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償債安排。償債安排應包括貸款單位、貸款總額、貸款年限、貸款利率、償債時限、每次償還的本金和利息、償債資金來源、責任人等。各企業應建立融資臺賬,加強貸款合同管理,合理籌集資金,剛好償付到期的債務。
三、建立債務風險動態管控機制
為防范和限制企業債務風險,應建立健全債務風險管控機制,實行動態化管理,確保企業債務風險可控。
(一)加強債務資金運用管理。各企業要嚴格根據融資貸款的用途合理運用債務資金,不得挪作他用。要加強債務資金管理,剛好、精確地駕馭債務資金運用狀況,嚴防債務項目資金被擠占挪用,嚴禁債務資金閑置,不斷降低成本,提高資金運用效益。
(二)建立債務統計報告制度。各企業要依據有關規定和要求按月報送本企業債務構成、償還、運用狀況報表。各有關主管部門要按月匯總、分析企業債務狀況,隨時駕馭企業債務規模、債務結構、資金運用和風險狀況,為市委、市政府決策供應依據。
四、加強融資成本管控
(一)嚴格限制企業融資成本。各企業和有關部門要加強融資成本的管控,實行融資機構利率比選制度,進一步降低融資成本,原則上企業融資綜合成本最高不得超過市政府探討確定的貸款利率最新上浮標準。
(二)激勵企業多種方式融資。引導和激勵企業充分利用資本市場和金融市場,打好“融資組合拳”,可實行發行債券、動產擔保融資、團體貸款、融資租賃、PPP等多種融資模式,切實變更目前主要依靠銀行貸款的融資方式,分散融資風險,降低融資成本,實現融資多元化。
(三)置換較高成本存量債務。要按項目類別、融資渠道、融資成本、還款安排和方式等,逐項梳理分析已形成的成本較高債務。通過多種方式逐步置換,減輕企業利息負擔,優化企業債務結構。
五、建立債務風險管理機制
(一)建立債務風險預警機制。根據客觀、全面、科學的原則建立一套符合介休實際的債務風險預警系統,設立并測算債務率、新增債務率、償債率、逾期債務率等風險預警指標,全面反映企業整體償債實力、債務增長速度、當期償債壓力等,為市委、市政府決策剛好供應依據。
(二)建立風險應急處置機制。當企業出現償債困難時,債務人要履行償債責任,剛好報告債務風險,啟動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通過限制項目規模、處置存量資產、動用償債打算金、債務重組等方式,多渠道籌集資金償還債務。
(三)建立債務考核問責機制。要把企業債務納入企業負責人薪酬考核以及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強化對企業債務的考核、審計和責任追究。要強化舉債責隨意識,嚴格執行舉債審批程序和資金運用規定,對脫離實際過度舉債、違法違規舉債或擔保、違規運用債務資金、風險防控不力、不按要求報告債務狀況、供應虛假信息等行為,要依法依規肅穆追究責任。
債務化解方案15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工作要求,指導地方國資委進一步加強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企業重大債務風險,堅決守住不引發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當前加強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的重要性
加強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重要舉措;是維護金融市場穩定和地區經濟平穩運行的客觀需要;是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推動國有企業加快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各地方國資委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強責任意識,充分認識當前加強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的重要性、緊迫性,督促指導地方國有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切實增強底線思維和風險意識,依法合規開展債務融資和風險處置,嚴格遵守資本市場規則和監管要求,按期做好債務資金兌付,不得惡意逃廢債,努力維護國有企業良好市場信譽和金融市場穩定。
二、完善債務風險監測預警機制,精準識別高風險企業
各地方國資委要加快建立健全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完善重點債務風險指標監測臺賬,逐月跟蹤分析,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對各級企業債務風險的動態監測,做到早識別、早預警、早應對。可參照中央企業債務風險量化評估體系,結合地方實際情況,探索建立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量化評估機制,綜合債務水平、負債結構、盈利能力、現金保障、資產質量和隱性債務等,對企業債務風險進行精準識別,將債務風險突出的企業納入重點管控范圍,采取特別管控措施,督促企業“一企一策”制定債務風險處置工作方案,確保穩妥化解債務風險。
三、分類管控資產負債率,保持合理債務水平
各地方國資委可參照中央企業資產負債率行業警戒線和管控線進行分類管控,對高負債企業實施負債規模和資產負債率雙約束,“一企一策”確定管控目標,指導企業通過控投資、壓負債、增積累、引戰投、債轉股等方式多措并舉降杠桿減負債,推動高負債企業資產負債率盡快回歸合理水平。督促指導企業轉變過度依賴舉債投資做大規模的發展理念,根據財務承受能力科學確定投資規模,從源頭上防范債務風險。加強對企業隱性債務的管控,嚴控資產出表、表外融資等行為,指導企業合理使用權益類融資工具,對永續債券、永續保險、永續信托等權益類永續債和并表基金產品余額占凈資產的比例進行限制,嚴格對外擔保管理,對有產權關系的企業按股比提供擔保,原則上不對無產權關系的企業提供擔保,嚴控企業相互擔保等捆綁式融資行為,防止債務風險交叉傳導。規范平臺公司重大項目的投融資管理,嚴控缺乏交易實質的變相融資行為。
四、開展債券全生命周期管理,重點防控債券違約
各地方國資委要把防范地方國有企業債券違約,作為債務風險管控的重中之重。探索實施債券發行年度計劃管理,嚴格審核納入債務風險重點管控范圍企業的發行方案,嚴禁欺詐發行債券、虛假披露信息、操縱市場價格等違法違規行為,指導地方國有企業嚴格限定所屬子企業債券發行條件。可參照中央企業債券發行管理有關規定,對納入債務風險重點管控范圍的'企業實行比例限制,引導企業做好融資結構與資金安全的平衡、償債時間與現金流量的匹配。將企業發債品種、規模、期限、用途、還款等關鍵信息納入債務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并實施滾動監測,重點關注信用評級低、集中到期債券規模大、現金流緊張、經營嚴重虧損企業的債券違約風險,督促指導企業提前做好兌付資金接續安排。對于按期兌付確有困難的,各地方國資委要指導企業提前與債券持有人溝通確定處置方案,通過債券展期、置換等方式主動化解風險,也可借鑒央企信用保障基金模式,按照市場化、法治化方式妥善化解風險。
五、依法處置債券違約風險,嚴禁惡意逃廢債行為
對于已經發生債券違約的,各地方國資委要及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切實履行屬地責任,指導違約企業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妥善做好風險處置,通過盤活土地、出售股權等方式補充資金,積極主動與各方債權人溝通協調,努力達成和解方案,同時要努力挽回市場信心,防止發生風險踩踏和外溢。對于已無力化解風險、確需破產的,要督促企業依法合規履行破產程序,強化信息披露管理,及時、準確披露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資產劃轉、新增大額債務等重大事項,保障債權人、投資人合法利益。
六、規范債務資金用途,確保投入主業實業
各地方國資委要加強地方國有企業債務融資資金用途管控,督促企業將籌集的資金及時高效投放到戰略安全、產業引領、國計民生、公共服務等關鍵領域和重要行業,原則上要確保投資項目的回報率高于資金成本,切實發揮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作用。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國家金融監管政策,按照融資協議約定的用途安排資金,突出主業、聚焦實業,嚴禁過度融資形成資金無效淤積,嚴禁資金空轉、脫實向虛,嚴禁挪用資金、違規套利。探索對企業重大資金支出開展動態監控,有效防范資金使用風險。
七、全面推動國企深化改革,有效增強抗風險能力
各地方國資委要堅決貫徹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要求,立足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長效機制建設,督促指導企業通過全面深化改革破解風險難題。通過加強“兩金”管控、虧損企業治理、低效無效資產處置、非主業非優勢企業(業務)剝離等措施,提高企業資產質量和運行效率。嚴控低毛利貿易、金融衍生、PPP等高風險業務,嚴禁融資性貿易和“空轉”“走單”等虛假貿易業務,管住生產經營重大風險點。加快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加速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升級,加快發展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不斷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市場核心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
八、發揮監管合力,完善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工作體系
各地方國資委要把加強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作為一項系統性工程,從投資規劃、財務監管、考核分配、資本預算、產權管理、內控管理、監督追責和干部任免等國資監管的各個環節綜合施策,完善監管體系,發揮監管合力,筑牢風險底線。加強與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和證監局等部門的合作,推動債務風險信息共享,共同預警防范企業重大債務風險。國務院國資委將按照推動構建國資監管大格局的要求,督促指導地方加強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加快建立工作聯系機制、日常監測機制、風險評估指導機制和重大風險報告機制。
各省級國資委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督促指導地市和區縣級國資監管機構做好監管企業債務風險管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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