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在寫作工作方案時,可以預想多種方法避免可能發生的問題。當決定做某個項目時,為了上級更好的決策,我們需要準備多份工作方案,你知道寫工作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幼兒園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幼兒園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導思想及目標
全面抓好《條例》貫徹落實,按照“政府組織實施、部門各司其職、行業協同管理、群眾積極參與”的原則,通過廣泛宣傳發動、強化源頭管控、嚴格監管查處,確保實現禁放區嚴格禁止、社會面安全穩定的工作目標。
二、職責分工
(一)街道辦事處組織機構和職責
成立李家沱街道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街道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任組長,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街道武裝部部長兼辦事處副主任、街道政法委員、李家沱派出所所長任副組長,街道黨政辦、黨群辦、應急辦、平安辦、經發辦、規建環辦、社事辦、財政辦、社區事務中心、城市管理中心、生態環保中心、文化服務中心、城管執法大隊、綜合執法大隊、李家沱市場監管所、李家沱派出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街道武裝部部長兼辦事處副主任任辦公室主任,應急辦主任任辦公室副主任,應急辦工作人員為辦公室成員。
街道禁放安全領導小組職責:負責轄區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街道禁放辦職責:制訂街道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居)和各有關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與村(居)簽訂責任書;組織開展轄區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協調、配合區有關部門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落實街道禁放安全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各部門、單位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街道相關部門、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制訂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對在轄區內燃放和違法生產、運輸、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嚴厲打擊,保證市民過一個寧靜、祥和的春節。
街道應急辦:配合區應急局、派出所查處非法生產、運輸、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督促指導加油(氣)站、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街道黨群辦:負責制訂街道禁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工作。
街道財政辦:負責煙花爆竹禁放安全管理工作經費的落實。
街道城管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管理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隱患。
街道城管執法大隊:加強日常巡查,發現有違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應立即上報街道及派出所。
街道經發辦:負責組織指導商場、市場等商貿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街道社事辦:負責組織開展中小學生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教育、醫療機構等區域的看護;負責制訂轄區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違法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
街道規建環辦:負責對轄區建筑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筑施工場所的安全防范。
街道社區事務中心:負責指導轄區物業企業加強禁放的宣傳力度;督促物業企業張貼宣傳海報,懸掛宣傳橫幅,進樓宇電梯、登門入戶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街道文服中心:負責組織指導文娛場所、旅游景點、宗教場所等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街道平安辦:負責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實施過程中的信訪、涉穩事件。
李家沱市場監管所:配合派出所對轄區煙花爆竹非法零售經營點查處工作。
李家沱派出所:依法查處轄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依法開展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存儲、運輸等工作。
街道各部門和相關單位,負責組織指導并監督本行業、本系統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有關企業單位場所明確責任領導、責任人員、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三)各村(居)職責
各村(居)是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其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經辦人員是具體責任人。
主要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組織物業等社會力量加大禁放的宣傳力度,組織開展宣傳引導、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巡邏防范和重點目標管控,會同派出所、應急辦組織查處各類違法違規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三、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制定方案(12月15日前)。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研究制訂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具體安排和安全守護措施。明確網格內管控人員,全面啟動各項工作。
第二階段:宣傳引導(即日起至2月15日)。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圍繞《條例》和《重慶市巴南區2022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結合職能職責開展宣傳引導工作。按照進社區、進農村、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工地、進文娛場所、進宗教場所、進商場市場、進賓館酒店的要求,采取掛橫幅標語、設置專欄、發放宣傳資料、張貼宣傳海報、微信QQ群發布宣傳信息等多種形式,提升群眾對禁放區劃設及相關管理規定的知曉率。1月15日為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集中宣傳日”,要在屬地轄區和行業領域組織開展集中統一宣傳活動。發動社會單位簽訂“嚴守禁放新規”承諾書,確保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第三階段:集中查處(1月20日—30日)。街道禁放辦將牽頭組織派出所、市場監管所、城管執法大隊、綜合執法大隊等執法部門,開展聯合檢查執法,嚴查嚴打轄區生產、銷售、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
第四階段:全面管控(1月31日—2月15日)。圍繞春節、元宵節等重點時段,落實轄區禁放規定,嚴格落實定點值守、動態巡控和違規查處等禁限放看護措施,確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第五階段:工作總結(2月16日—2月28日)。圍繞2022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街道禁放辦組織各成員單位及各村(居)認真總結,推廣經驗做法,健全完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和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強化大局意識、責任意識、風險意識,主動作為、齊抓共管,緊緊圍繞《條例》的貫徹實施,認真研判形勢,層層落實責任,切實抓好方案制定、動員布置、宣傳發動、責任書承諾書簽訂、跟蹤檢查等工作。
(二)強化動員部署。街道召開動員部署大會,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結合實際,細化完善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體實施方案,逐一細化目標任務和完成時限,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層層動員、狠抓落實。
(三)加強源頭管控。按照街道轄區全面禁止生產、經營、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要求,由應急辦牽頭進行巡查,確保轄區內“零銷售、零儲存”。由派出所牽頭,在轄區外圍布設檢查卡點,防止煙花爆竹流入本轄區;督促長途汽車站、碼頭、公交客運、交通樞紐落實“進站安檢、保安巡查”等制度,防止非法攜帶。
(四)堅決打非治違。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以居民小區、集貿市場、倉儲物流堆場、貨運碼頭等場所、田間苗圃窩棚、閑置廠房、待拆(建)工地、拆遷基地、臨時搭建場所等區域,以及歷年查處的非法窩點等“重災區”為重點,加大檢查巡查力度。對轄區開展拉網式排查,重點打擊查處生產、經營、儲存、燃放以及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違法行為。
(五)強化重點管控。各村(居)要堅持守土有責、守土負責,組織專門力量,以春節期間特別是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節等燃放煙花爆竹高峰時段為重點,落實網格化管控機制,建立健全轄區專人管控工作責任制度。街道各部門要加強應急值守和指揮調度,深入一線指導檢查。李家沱派出所要提升社會面巡防勤務等級,加強街面巡邏和重點目標管控,及時查處燃放行為。
(六)嚴格督導問責。街道黨政辦和紀工委加強對2022年春節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導檢查工作。街道禁放辦對各村居、街道有關部門和相關單位工作開展情況實行暗訪抽查和督導,并圍繞煙花爆竹非法銷售、燃放舉報、曝光情況、煙花爆竹引發火災報警數、成災死傷人數、查非打非戰果、煙花爆竹垃圾回收量等指標予以通報。對因工作不力或履職不到位引發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七)及時報送信息。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落實專人收集報送有關工作情況,按要求及時報送街道禁放辦。各村(居)于20xx年12月15日前報送工作方案、禁放領導小組及成員登記表(見附件1),禁放管控“網格化、實名制”情況統計表(見附件2);于2022年2月10日前報送工作總結。
幼兒園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進一步壓實和厘清各級負有煙花爆竹監管職責有關單位主體責任和監管職責,依法全面清理、排查和嚴厲打擊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銷毀處置和產品質量各環節違法行為,規范生產經營秩序,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時間安排
即日起至3月31日。
三、整治范圍
1.全省范圍內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批發)企業、零售店(點);
2.全省范圍內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和銷毀處置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整治重點
(一)煙花爆竹生產企業。
1.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三庫”(成品總庫、藥物總庫、危險品中轉庫);
2.“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靜電)等基礎設施達標情況;
3.分包轉包、“三超一改”(超范圍、超人員、超藥量和擅自改變工房用途)等安全專項整治情況;
4.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5.產品質量安全和流向登記、原材料存儲安全管理情況等;
6.1.1級工(庫)房的防護屏障;
7.混藥工房抗爆間達標情況;
8.涉藥機械設備每日藥塵清理、檢查維護保養及記錄情況;
9.從業人員培訓教育考核情況。
(二)煙花爆竹批發企業。
1.經營(批發)超標違禁煙花爆竹的;
2.向零售店(點)銷售專業燃放的類;
3.在許可范圍以外地點存儲、銷售煙花爆竹的;
4.配送煙花爆竹車輛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的;
5.超量向零售店(點)配送煙花爆竹成品;
6.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包括倉庫安全設施、“四防”安全管理、經營安全專項治理、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以及產品質量安全和流向登記情況等。
(三)煙花爆竹零售店(點)。
1.零售經營店(點)“下店上宅”“前店后宅”;
2.建筑結構或安全距離不符合AQ4128-2019要求;
3.將煙花爆竹產品存放在經營許可范圍外的場所;
4.超規格、超范圍經營和超量儲存;
5.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現場安全管理落實情況等;
6.銷售來歷不明或不合格產品。
(四)打擊非法違法行為。
1.未經公安部門許可、未辦理《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運輸,或違反許可事項,一證多運、超量運輸、中途轉運,或利用公共交通車輛販運煙花爆竹的;
2.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
3.無證經營、零售和超范圍經營零售煙花爆竹的;
4.生產、經營、零售“假大空”產品和假冒商標、假冒產地的煙花爆竹產品。
五、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分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即日起—1月31日)。重點抓好四個方面:一是加強輿論引導,充分利用報刊雜志、電視廣播、微信公眾號等宣傳平臺,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相關法律法規、安全燃放知識和專項整治行動的意義目的。二是抓好合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從業人員教育培訓。三是做好零售經營店(點)布局規劃和許可工作。四是公安、應急、市場監管等部門采取聯合行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制販煙花爆竹行為。
第二階段(2月1日—2月28日)。重點加強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安全監管工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做好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等重點環節的安全檢查,繼續嚴厲打擊非法制販煙花爆竹行為。
第三階段(3月1日—3月31日)。重點抓好檢查情況:“回頭看”、零售經營店(點)煙花爆竹回收和儲存安全監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清當前煙花爆竹安全工作的嚴峻性和復雜性,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措施,深入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推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要嚴格落實縣、鄉(鎮)兩級政府“打非”責任,充分調動村委會作用,形成“打非”的強大力量,組織公安、應急、市場監管等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及村委會開展“拉網式”大檢查,不留死角。對非法制販,儲存煙花爆竹行為的重點村、重點戶要重點盯守。
(二)突出重點,全面排查。各級有關部門要突出煙花爆竹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認真排查整治安全隱患,把安全生產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基層、落實到企業、落實到一線操作崗位。生產經營企業要強化風險防范措施落實,自查自改要做到風險隱患查嚴、查深、查細、查實,不留死角,不漏盲區,對發現的安全問題和事故隱患明確責任、明晰措施、指定專人,明確時限,確保隱患治理措施落到實處。
(三)加強監管,嚴格執法。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按照《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93號)和國家、省級《關于加強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對煙花爆竹安全監督執法力度,對執法檢查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嚴格按照《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督促企業按期整改,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堅決依法吊銷生產(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倒逼企業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四)部門聯動,齊抓共管。各級負有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能部門和相關監管人員要按照《湖北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及工作制度》要求,強化責任擔當,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銷毀處置煙花爆竹的行為,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依法加強對涉嫌犯罪的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刑事責任追究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2〕116號)要求,及時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訴,定罪量刑;對涉案企業非法違法行為,依照有關規定實施聯合懲戒,以案釋法,以法震企。
(五)廣泛宣傳,群防群治。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官方網站、報刊雜志、電視廣播、微信公眾號等宣傳平臺,采取多種形式宣傳報道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依法曝光一批安全生產違法違規典型案例。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嚴格落實舉報獎勵制度,發動群眾積極舉報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銷毀處置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努力形成全社會參與支持、齊抓共管、群防群治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六)壓實責任,嚴肅問責。按照“三個必須”要求,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壓實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責任,切實將專項行動各項工作落實、落地、落小,堅決杜絕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堅決克服以文件落實文件、以會議落實會議的情形發生。省安委辦對專項整治工作責任不落實、安全檢查不到位監管執法不嚴格導致煙花爆竹事故發生的單位和個人,嚴格按照《中共湖北省省委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再監督的意見〉的通知》(鄂紀辦〔2020〕68號),將有關問題線索移送相關紀檢監察機關處理,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
幼兒園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篇3
一、明確職責,仔細落實
各村(居)、各單位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科學劃定禁放、限放、燃放區域并向社會進行公告,組織開展宣傳引導、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巡邏防范和重點目標管控,嚴格設置零售點,組織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認真辦理縣燃管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督辦的有關工作,及時報送重大情況。全力做好歲末年初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嚴防各類事故發生,確保全鎮人民度過歡樂、祥和、安寧的節日。
二、工作步驟
(一)部署整治階段(20xx年2月10日前)。研究制定本轄區工作方案,組織召開動員部署會議,開展宣傳、發布通告、燃放安全引導、市場源頭監管、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打非治違等工作,為實現春節期間禁限放目標創造有利條件。
(二)重點管控階段(20xx年2月11日—26日)。按照工作部署,在20xx年2月11日(除夕)、12日(正月初一)、16日(正月初五)、26日(元宵)等重要時間節點,嚴格落實定點值守、動態巡控和違規查處等禁限放看護措施,確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三)常態化監管階段(20xx年2月26日后)。圍繞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認真總結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常態安全管理制度和長效機制,進一步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確保日常禁放工作有重點、有落實。
三、工作措施
(一)廣泛宣傳引導。
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為主題,通過各類媒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宣傳內容節前以《條例》、禁放限放規定、“打非”舉報電話、典型案例為主,節中以安全燃放知識、購買正規產品、倡導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為重點,節后以回收剩余產品確保安全為重點。
1. 依托各類戶外廣告設施(建筑工地外墻、道路兩側廣告牌等)、客車等公共交通宣傳媒介以及基層文化活動,開展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公益宣傳
2. 20xx年2月6日為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集中宣傳日”,我鎮要組織開展集中統一宣傳活動。
3. 將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宣傳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范疇,會同物業服務企業張貼宣傳海報,懸掛宣傳橫幅,進樓宇電梯、登門入戶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二)加強源頭管控。
嚴格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儲存倉庫和零售點安全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單位認真落實零售點現場監管措施,禁止任何人在零售點周邊燃放煙花爆竹。道安辦要嚴把道路運輸許可關,嚴格審核相關企業、人員、車輛資質,依法核發運輸許可。鎮市場監管所要加大對投放本鎮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力度,對不合格產品依法從嚴查處,并將產品質量抽檢信息及時抄送有關部門;
(三)嚴厲執法打擊。
1. 嚴查非法儲存經營。各部門、各村(居)要以居民小區、集貿市場、倉儲物流堆場等場所,田間苗圃窩棚、閑置廠房、待拆(建)工地、動拆遷基地、臨時搭建場所,以及歷年查處的非法窩點等區域為重點,加大檢查巡查力度。特別要對禁放區域開展拉網式、反復式排查,重點查處打擊非法經營、儲存等違法行為。
2.嚴查非法運輸攜帶。各部門要依托公路、交通要道檢交通勸導站,加強貨運車輛檢查,嚴厲打擊非法運輸行為。特別要在禁放區域外圍布設檢查卡點,開展道路運輸臨檢,防止煙花爆竹流入禁放區域;要督促長途汽車站客運等交通樞紐落實“進站安檢、保安巡查”等制度,防止非法攜帶。
3. 嚴查非法燃放。相關部門和單位要組織力量加大禁放區域巡查力度,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地區、重點場所和街面巡查執法,發現違規燃放行為,要第一時間勸阻和制止;對不聽勸阻、執意燃放的,要依法予以處罰。
(四)嚴格管控看護。
堅持守土有責、守土有效。在除夕、正月初一、元宵節等燃放煙花爆竹重點時段,以街道、社區為基本單元,以轄區道路、重點地區、樓群單位、行業場所為重要點位,明確禁限放看護網格,分區、劃段包干負責,嚴格落實禁限放看護措施,并通過現場檢查、視頻檢查等方式,確保看護力量在崗在位。同時,加強應急值守和指揮調度,做好應急處置準備。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春節燃放煙花爆竹是中華民族傳統民俗文化,是節日喜慶不可或缺的部分。豐都縣春節實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是順應民俗、遵從民意的具體體現,同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也關系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指示,領導干部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認真總結以往工作的經驗教訓,積極創新工作理念和方法手段,緊緊圍繞煙花爆竹儲存、運輸、經營、燃放等重點環節,認真落實好“六個一”工作(制訂一個方案、召開一次會議、簽訂一份責任書、形成一個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切實達到“四個有”標準(組織工作有方案、階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督查,嚴肅問責。
把20xx年春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納入政務督查和行業督導范疇,加大檢查指導和約談警示力度。對煙花爆竹零售網點認真督查,應急辦要對重大安全隱患積極推進整改。
幼兒園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標
全面落實《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的規定,支持“統一領導、部門聯動、屬地管理,全民參與”的原則,面向廣大師生、家長,全面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切實保障我區公共安全,預防火災事故,改善大氣環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全面推進依法治理進程。
二、工作范圍
全區各中小學、幼兒園、蕪湖機械工程學校及二級機構。
三、組織領導
全區教育系統20xx年度“禁放”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及副局長任副組長,機關各科室負責人、二級機構負責人及各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為成員的“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共同負責實施本方案。
四、工作內容
1.逐級簽訂《蕪湖市繁昌區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諾書》,區教育局與各中小學、幼兒園、蕪湖機械工程學校負責人簽訂《蕪湖市繁昌區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諾書》。各中小學、幼兒園必須在放假前向全體師生發出《春節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加強對全市中小幼學生禁放宣傳教育,使廣大中小幼學生遵守《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并向家長宣傳禁放規定、舉報違反《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等禁放政策的行為。
2.組織學生開展以禁放為主題的班會活動,所有在校學生一個都不能少,都要簽訂禁放煙花爆竹承諾書,不僅要教育學生不亂放煙花爆竹,更要充分發揮“小手拉大手”的作用,督促家長摒棄陋習。每個學校都要安排一堂課來講述禁放的必要性和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讓禁放的要求在學生群體中蔚然成風。
3.各中小學幼兒園要將《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
和《蕪湖市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告知書》打印張貼到學校門口和各班級(班級群),向學生及家長開展禁放煙花爆竹的宣傳,組織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推動禁放工作。
4.加強宣傳教育濃厚氛圍:一是從即日起,利用LED或宣傳欄等宣傳《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蕪湖市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告知書》;二是把“禁放”宣傳教育做為“安全最后一課”和《寒假致家長的一封信》的重要內容,全面開展對廣大中小幼學生宣傳教育。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
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成立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落實禁放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手段,落實禁放工作。各單位要切實做好工作保障,根據工作需要,確保禁放工作人員落實到位、經費落實到位。
2.加強宣傳,注重效果。各單位要根據本方案,結合各自工作職責,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報區教育局法規股備案,主動作為,快速行動,抓落實,見實效。啟動問責機制,各單位要將禁放相關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強化宣傳教育,凡教育宣傳不到位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各單位在實施本方案過程中,要加強痕跡管理,原始資料必須全部存檔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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