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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實施方案(精選1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效開展,常常需要提前進行細致的方案準備工作,方案的內容多是上級對下級或涉及面比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帶“文件頭”形式下發。我們應該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實施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實施方案 1
為貫徹落實省、市關于《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強化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治理,改善城市環境和大氣質量,結合建筑工地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完善建筑施工揚塵治理長效監管機制,筑牢揚塵防治責任網,著力解決施工揚塵污染,推進空氣潔凈行動,維護城市市容環境整潔,改善城市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二、工作機構
為推進全市建筑施工揚塵治理,指導、督促各縣(市、區)特別是中心市區做好揚塵治理各項管理工作,市住建局決定成立“泉州市建筑施工揚塵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4個工作小組、1個督查小組和1個宣傳小組,具體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一)第1工作小組:王惠萍任組長,張元鎬任副組長,分責任片區掛鉤指導、督促鯉城區工程項目;
(二)第2工作小組:張志銘任組長,盧海東任副組長,分責任片區掛鉤指導、督促豐澤區工程項目;
(三)第3工作小組:陳擁軍任組長,葉飛、黃海華任副組長,分責任片區掛鉤指導、督促市直工程項目(含裝飾裝修工程);
(四)第4工作小組:王文演負責任組長、施明奕任副組長,分責任片區掛鉤指導、督促洛江區工程項目;
(五)督查小組:鄭葆飛任組長,邀請市環保局副調研員陳允彪、市城市管理綜合考評中心主任王森江任副組長,負責中心市區建筑施工揚塵治理工作落實情況的督導;
(六)宣傳小組:許金城任組長、郭文森任副組長,負責營造良好氛圍,協調配合電視臺、報紙等媒介做好揚塵污染整治的宣傳報道工作。
三、工作內容
(一)落實建筑施工揚塵防治責任
在我市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建筑物、構筑物的修繕、拆除等有關活動的各方主體,應當建立健全揚塵防治責任制,切實履行相應責任和義務。
建設單位依法向環保部門提交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中,應當包括可能產生揚塵污染建設項目的揚塵污染防治措施。建設單位應當將施工揚塵防治費用列入工程造價預算,對于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建筑工程,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施工現場揚塵防治的具體要求,招標人要求投標人編制技術標的,應當將施工現場揚塵防治措施列入技術標評審內容。中標人與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專用條款中應當明確施工現場揚塵防治內容。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備案管理部門要對以上內容認真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要求的,要責令整改到位。建設單位在辦理工程安全監督手續時,應將施工現場揚塵防治專項方案作為質量安全技術措施的一項內容,報項目施工安全監督機構備案。
施工單位是建筑施工揚塵防治的第一責任人,應當按照承包范圍落實建筑施工現場揚塵防治措施,實行總承包的,由總承包企業組織落實揚塵防治措施。施工現場揚塵防治所需費用已列入施工措施費,施工單位應當確保該項費用合理使用,應當將揚塵防治等環境保護知識納入工人上崗前的培訓教育內容,對所有進場人員進行環保教育,作業前對工人進行揚塵污染防治的技術交底。施工現場應當建立環境保護和環境檢查制度,嚴格落實文明施工的有關要求。施工現場揚塵防治專項方案由施工總承包企業組織編制,并報監理單位,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爆破工程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現場揚塵防治專項方案,制定并落實爆破工程揚塵污染防治措施。渣土運輸單位應當做好運輸車輛密閉啟運和清洗工作,不得沿途飛揚、撒漏和帶泥上路。
監理單位應當加強對施工單位揚塵防治執行情況的檢查,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揚塵防治措施。施工現場發生揚塵污染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報告。
拆除工程揚塵治理實行屬地管理。房屋拆除發包單位應當將拆除工程發包給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并在房屋拆除合同中明確揚塵防治的責任和要求,明確列支揚塵污染防治費用。同時,應當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將揚塵治理方案報項目所在地縣(市、區)房屋征收部門備案。項目所在地縣(市、區)房屋征收部門負責督促房屋拆除發包單位和拆除施工單位嚴格按照揚塵治理方案組織施工。
各縣級住建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建筑施工揚塵治理的監督管理工作。市管工程項目由市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負責。市裝飾裝修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所監督管理工程項目的揚塵治理工作。
(二)房建工程揚塵防治重點
1.施工現場的圍擋應當堅固、穩定、整潔、美觀,市區主要路段的工地應當設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閉圍擋;一般路段的工地應當設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閉圍擋。圍擋設置應當符合《關于加強建筑工地圍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要求。
2.施工現場的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區、堆放區、生活區、辦公區的地面應砼硬化處理。施工現場出入口處應當設置洗車臺、沉淀池和車輛清污設施,運輸車輛必須在除泥、沖洗干凈后,方可出場。工地的排水系統應當定時清理,做到排水通暢,杜絕隨意排放。
3.施工現場的建筑材料、構件、料具應當按總平面布局分類、整齊碼放,對易產生揚塵的大堆物料,能灑水的應當定時灑水壓塵,不能灑水的應當采取覆蓋等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的細顆粒建筑材料應當在庫房或密閉容器內存放或采取覆蓋等措施。
4.土方工程(爆破工程)作業時,應在作業區域周圍的欄桿上,每隔1.5米設置一個小型噴頭,對土方(爆破)施工區域進行噴淋或施放水炮進行壓塵。遇有5級以上大風天氣時,嚴禁從事土方運輸、土方開挖、土方回填作業。裸露的場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應當采取覆蓋、固化、灑水或綠化等措施。裸置6個月以上的土方,應一律種植草坪。
5.建筑工地腳手架外側搭設的密目式安全網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要求。工地腳手架、各種防護架及安全網上的建筑塵土、垃圾、廢棄物應當每季度清洗、整理一次,保持整潔。拆除安全網前應當先行淋濕,再行拆除,防止刮風揚塵和工作揚塵。清理樓層內以及腳手架作業平臺的垃圾,應當使用密閉式串筒或者采用容器清運,嚴禁凌空拋擲。
6.施工現場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應當設置密閉式垃圾站集中分類存放,及時清運出場。主體結構施工進度達到六層以上時,必須安裝施工升降機,便于施工現場作業人員上下班和及時清運垃圾。施工現場嚴禁焚燒垃圾等各類廢棄物。裝卸建筑垃圾、清掃施工現場時(特別是路面及場地)應當先灑水壓塵,然后再進行裝卸、清掃作業,避免引起揚塵污染空氣。
7.施工現場應當按照規定使用預拌混凝土,鼓勵使用預拌砂漿。工地現場攪拌砂漿及其它易產生揚塵的作業,應當搭設操作防護棚和采取除、吸塵措施,嚴禁現場露天攪拌。除防護棚進出口外,其它各個立面應當用密目網或者其它材料封閉。
8.施工現場進行切割、抹灰、鉆孔、鑿槽等易產生粉塵的作業時,應當采取噴霧等方式進行降塵。
(三)市政道路工程揚塵防治重點
1.市政道路施工時應當配備灑水車輛,合理分步實施,控制土方開挖和存留時間。
2.破路施工土方開挖后應將開挖出的土方放置在土工布上,并及時進行覆蓋。
3.路基土方填筑時,應嚴格控制含水量,分段分層填筑并及時碾壓。
4.路基及水穩層上施工車輛需臨時通行的,應當有專人負責灑水降塵。水穩層混合料不得在施工現場采用簡易攪拌設備進行拌合。
5.暫時不能清運的土方和建筑垃圾,必須按規定要求有序堆放,并采取固化、覆蓋等揚塵防治措施。
6.清掃水穩層、舊混凝土路面作業時,優先采用灑水、吸塵措施,當采用空壓機、鼓風機吹掃時,應采取有效的降塵措施。
7.路沿石、路磚等構件切割、加工或者進行其他切割、鉆孔、鑿槽等易產生粉塵的作業時,應當采取噴霧等方式進行降塵。
8.路面破除時使用無組織排放塵埃的中小型粉碎、切割、鋸刨等機械設備時,應采取圍護、遮擋等防止揚塵措施。
9.建筑垃圾處置應當經過核準,采用密閉式運輸車輛,并按照指定的運輸路線和時間行駛,傾卸至符合要求的消納場所,嚴禁“滴撒漏”、亂傾倒等行為。
10.市政道路路面基層水泥混合料自20XX年3月起由拌和站集中拌和。
(四)房屋拆除工程揚塵防治重點
1.拆除工程施工區域應當設置硬質封閉圍擋及醒目警示標志,圍擋高度不應低于1.8米,臨近主要道路和生活區的拆除工程施工區域應當設置不低于2.5米的硬質封閉圍擋。圍擋內側應設置高出圍擋高度不少于3.6米的雙層密目網,并在網頂設置噴霧設施。雙層密目網每日清洗應不少于2次,防止和減少拆除中物料、建筑垃圾等外拋,避免粉塵、廢棄物飄散。
2.拆除施工中應當采取持續加壓噴淋壓塵或其他壓塵措施抑制揚塵產生。實施爆破作業的,應當對爆破部位進行覆蓋、遮擋,覆蓋材料和遮擋設施應當牢固可靠。遇有風力達5級及以上或空氣質量嚴重污染等惡劣天氣時,應當停止拆除作業。
3.拆卸下來的各種材料應當及時清理,分類堆放在指定場所,嚴禁向下拋擲。拆除產生的廢棄物(建筑垃圾)應當采用封閉容器吊運并及時清運,暫時不能清運的應當集中堆放,采取灑水、遮蓋等措施,并在建筑物、構筑物拆除后7日內清運完畢。嚴禁在拆除施工工地內焚燒垃圾和各類廢棄物。
4.清運車輛應當采用密閉式運輸車輛,出行便道應當作硬化處理,清運車輛應當在現場出入口進行除泥沖洗。
5.拆除工程施工完畢后30日內不能開工的建設用地,土地權屬單位應當采取覆蓋、地面硬化、綠化等措施控制揚塵。
四、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15日前)。各地、各單位要結合各自實際,制定本地區、本單位揚塵治理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細化工作目標,同時要將揚塵治理工作要求通知到每個施工項目,確定建設、施工、監理三方責任主體及工程項目揚塵防治責任人并登記造冊(具體格式詳見附件1),于3月15日報送市住建局。
(二)集中治理階段(3月15日至11月底)。各工程建設相關責任單位對本單位揚塵治理情況進行自查自糾,達不到要求的必須立即進行整改。縣級住建部門和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加強監督檢查,對不達標的施工現場,要責令停工整改,直至達標后方可繼續施工,并按規定進行處理。市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動態考評小組將聯合市城市管理綜合考評中心,對全市建筑施工現場的揚塵治理工作情況進行抽查,并通報有關工作情況。鯉城、豐澤、洛江區住建局,市質監站、市裝修站應每月5日前將《中心市區建筑施工揚塵治理月報表》(詳見附件2)報送市住建局質安科。
(三)工作總結階段(12月1日至12月底)。對本地區、本單位建筑施工揚塵治理進行認真總結,并上報市住建局。要針對存在問題,制訂完善長效治理機制,鞏固治理成果,確保揚塵治理工作的深入持續開展。市住建局將結合半年度、年度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執法檢查對各地、各單位的揚塵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并把各地、各單位開展揚塵治理工作情況納入半年度、年度質量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范疇。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建筑施工揚塵治理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分工明確,責任到人,一級抓一級,并根據本地區、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建筑施工揚塵治理的實施細則,強化揚塵治理責任制,督促工程參建責任主體按照有關規范要求,加強內部管理,增加資金投入,履行環境保護的社會責任,認真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
(二)強化主體責任。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要切實落實建設工地揚塵控制主體責任。建設單位對建筑工地揚塵控制工作負總責,開工前應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控制措施,開工后應及時支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并督促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落實揚塵控制措施;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的揚塵控制負主體責任,要合理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規范建設工地圍欄、圍擋、出入口、施工道路防塵和覆蓋措施;監理單位對施工現場揚塵控制負監理責任,應當將建筑施工揚塵治理納入工程監理細則,對發現的施工揚塵行為,應當要求施工企業立即整改,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渣土運輸、爆破施工等專業單位應服從總承包單位的管理,并對所承包項目的揚塵污染防治負責。
(三)嚴格監督執法。各住建行政主管部門和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加大揚塵防治監管力度,督促工程參建各方落實建筑施工揚塵防治主體責任和防治措施,重點加強對施工進度處于基礎階段、土方開挖量大的工程以及拆除工程的監督檢查,對未達到文明施工要求的,按照企業信用綜合評價標準、動態管理等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及責任單位給予相應處理;對因建設施工未采取有效揚塵防治措施,致使大氣環境受到污染的,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條規定,責令限期整改,處二萬元以下罰款;對逾期仍未達到當地環境保護規定要求的,責令其停工整頓,并將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列入“黑名單”予以通報。
(四)營造輿論氛圍。各地、各單位要加強與新聞媒體溝通,充分發揮新聞媒體輿論監督和導向作用,積極宣傳建筑施工揚塵防治工作,表彰先進典型,曝光反面事例,引導工程參建各方主體樹立揚塵防治“人人都是責任人”的意識,規范現場施工行為,減少或消除施工揚塵污染現象,大力營造建筑施工揚塵防治工作“整治光榮、污染可恥”的輿論氛圍。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實施方案 2
高處墜落事故是多發性安全生產事故,是全區乃至全國建筑施工生產安全事故中比例最大、人員傷亡最多的事故類型。為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住建廳《關于開展創建“施工安全無陷阱工地”活動的通知》,配合公司進一步推動在建項目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的開展,有效減少高處墜落事故發生,本項目部決定在施工現場開展高處墜落事故專項治理,創建“施工安全無陷阱工地”活動。
一、工程概況
崇左市江州區廉租房(I標段)工程位于崇左市城南新區,框剪結構,地上21~23層,本工程共包括4棟建筑物,Ⅰ標段為12#、13#、15#、16#樓工程,建筑面積為36512平方米。其中12#樓為21層,1層架空停車,2-21層住宅,建筑高度為65.4米;13#樓為23層,1層架空停車,2-23層住宅,建筑高度為69.9米;15#樓為23層,1層架空停車、公共廁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2~23層住宅,建筑高度為69.9米;16#樓為21層,1層架空停車、居委會、物業管理,2~23層住宅,建筑高度為65.4米。公司將本工程列為2012年公司安全文明和質量管理的樣板工程,全力爭創自治區安全文明工地。
二、創建目標
通過開展創建活動,進一步推動項目成員落實責任,提高作業人員安全意識,解決建筑施工中存在的專項方案不完善、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作業行為不規范等突出問題,力爭達到以下目標:
1、提高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化水平。
2、杜絕死亡事故,避免重傷安全事故,高處墜落事故為零。
3、公司季度檢查,本項目施工安全檢查各項安全技術措施達標,安全文明綜合評定優良,其中安全管理95分、腳手架85分、三寶四口90分、模板85分、塔吊90分、物料提升機85分。
4、爭創自治區安全文明工地。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
1、本項目創建“施工安全無陷阱工地”活動,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的活動小組成員包括項目部管理人員和各班組長,按照安全保障體系要求來運作。活動小組組織機構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施工安全無陷阱工地”活動小組由副組長馬志力根據本方案要求組織開展具體的實施工作。
2、“施工安全無陷阱工地”活動小組成員主要職責項目經理紀海波全面負責本活動的現場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規定,執行公司各項管理制度;組織每月的質量、安全和現場管理的檢查工作;
技術負責人馬志力負責確定各成員的職責、權限和每月對各成員職責考核。協助組長完成各項工作,完成組長交辦的各項任務;負責本活動的技術準備工作,編制活動方案;施工過程的安全技術管理和監控;負責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推廣使用新工藝、新技術;全面跟蹤本活動的過程控制和落實存在問題的整改。
施工員xxx負責主管施工區域的安全防護標準化的過程控制。
施工員xxx負責主管施工區域的安全防護標準化的過程控制。
安全員xxx負責本活動全過程的安全防護的.檢查、驗收和實施監督。
xxx負責本活動所需材料的采購、進場計劃,以及材料進場驗材料員主體金輝成員收、搬運和儲存等方面的管理。
xxx負責12#13#施工區域的安全防護標準化的實施。
xxx負責15#16#施工區域的安全防護標準化的實施。
xxx負責腳手架、卸料平臺、四口五臨邊等防護的實施。
四、創建標準
開展高處墜落專項治理、創建“施工安全無陷阱工地”嚴格按照《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和原建設部《建筑工程預防高處墜落事故若干規定》(建質〔2003〕82號)的規定執行。“施工安全無陷阱工地”要做到“五到位”:
(一)方案到位
1、施工項目部結合本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根據工程特點編制預防高處墜落事故的專項方案,經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批后組織實施。
2、基坑開挖、起重機械設備安裝拆卸、起重吊裝、各類作業平臺、卸料平臺、腳手架、模板工程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應嚴格按照《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的規定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二)教育到位
1、所有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入場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安全教育必須包含高處作業安全知識。
2、高處作業人員上崗前,施工現場技術管理人員應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交底,并經雙方簽字確認。
3、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和新設備的,應按規定對作業人員進行相關安全技術培訓。
4、施工班組應每天進行班前安全活動,對前一天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小結,布置當天工作任務,提出安全生產要求,檢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佩戴情況。
5、本項目建筑面積達到3.6512萬平方米,設置農民工夜校,開展經常性安全生產教育。
(三)檢查到位
1、項目專職安全員、專業技術管理人員應每天對施工現場進行巡查,發現違章立即制止,發現安全防護設施損壞及時報修,并做好巡查記錄。
2、項目經理每個星期組織項目管理班子對施工現場開展至少1次安全檢查。
3、臺風、暴雨、重大節慶前后,項目部應對高處作業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發現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
(四)行為管理到位
1、項目部配備3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2、特種作業人員均持有效證件上崗。
3、高處作業人員應定期進行體檢,合格后方可上崗。
4、項目部按規定免費為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等必備的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5、項目部按類別,有針對性地將各類安全警示標志懸掛于施工現場各相應部位。
6、在進行高處作業前,項目部應對物料提升機、各類作業平臺、卸料平臺、腳手架、模板工程、起重吊裝以及臨邊洞口等安全設施進行驗收,現場懸掛、粘貼驗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搭設、拆除等施工過程,項目部要指定專人在施工現場履行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監護。
7、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設施的,應經本活動副組長審批簽字,并經項目部技術負責人組織驗收合格簽字,懸掛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8、項目部嚴格按照高處作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實施作業,施工現場無違章操作現象。
9、遇到六級以上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
(五)實體防護到位
1、安全防護設施應做到定型化、工具化,防護欄桿以黃黑(紅白)相間的條紋標示,蓋件等以黃(紅)色標示。
2、物料提升機有一視頻兩聯動裝置,各層聯絡要有明確信號和樓層標記。樓層通道口腳手板應滿鋪并固定牢靠,兩側邊應設置符合規范要求的防護欄桿和擋腳板,并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兩側。
3、塔式起重機各種保險、限位等裝置應靈敏可靠。
4、腳手架的首層、作業層必須滿鋪腳手板或密竹,并應可靠固定。施工作業層的下一步架體應滿鋪密竹,向下每2步設一道滿鋪密竹的固定防護層,并應可靠固定。腳手架外側應采用密目式安全網做全封閉,不得留有空隙。腳手板與建筑物之間的空隙大于15cm時,應加鋪密竹進行封閉。懸挑式腳手架懸挑層的立面、平面縫隙必須全封閉。腳手架外側每步架必須設置攔腰桿。
5、基坑周邊、陽臺邊、卸料平臺周邊、雨蓬與挑檐邊、腳手架與建筑物周邊、樓梯邊、物料提升機樓層通道邊等應設置安全門或防護欄桿。
6、板與墻的洞口、各類樁孔、通道口與坑槽等處,必須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桿、安全網或其他防墜落以及警示設施。
7、電梯井口必須設防護欄桿或固定柵門,電梯井內應每層設一道縱橫間距為150mm的Ф8鋼筋網作水平防護網。
8、在綁扎鋼筋、粉刷模板、支拆模板時應保證作業人員有可靠立足點,作業面應按規定設置安全防護設施。
9、安裝管道、大模板等懸空作業應有操作平臺或其他可靠的立足處,并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欄網、欄桿或其他安全設施。
10、綁扎鋼筋和安裝鋼筋骨架等懸空作業時,必須搭設腳手架和馬道。綁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墻和邊柱等鋼筋時,應搭設操作臺架和張掛安全網。懸空大梁鋼筋的綁扎,必須在滿鋪腳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臺上操作。
五、檢查考評
“施工安全無陷阱工地”創建活動是貫穿于工程建設施工全過程中的一項重要活動。
(一)項目部應及時將創建目標、方案和具體措施報送公司質量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二)項目部每周組織開展質量安全檢查時,要把創建“施工安全無陷阱工地”具體措施的落實情況列入重點檢查范圍。檢查結果作為對小組成員職責完成情況的考核評價之一。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要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相應處罰:
1、在創建“施工安全無陷阱工地”活動開展不力、施工現場管理混亂、規章制度執行不嚴的;
2、發生一般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
3、監督檢查部門責令限期整改但拒不整改的;
4、被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通報批評或行政處罰的;
5、有其它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展高處墜落專項治理、創建“施工安全無陷阱工地”是一項基礎性、長期性的工作。各項目成員要高度重視,把創建活動作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減少多發性安全事故、促進安全質量標準化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部署、落實、檢查和推進。項目經理要在開展創建安全文明工地基礎上,督促項目成員切實落實各項具體措施,積極開展創建活動。
(二)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取得實效。把創建“施工安全無陷阱工地”作為創建安全文明工地的重要內容,貫穿到工程建設施工活動的全過程。二要廣泛宣傳動員。“施工安全無陷阱工地”創建是一項群眾性工作,基礎操作層。要廣泛開展宣傳動員,逐步提高創建覆蓋面。三要開展加強日常監督檢查,重點掌握項目部“施工安全無陷阱工地”創建活動的開展情況,及時指出問題和糾正。
(三)建立激勵機制,提高創建積極性。項目部對“施工安全無陷阱工地”創建活動成效明顯的管理人員和班組要予以公開表揚和獎勵,個人每次獎勵100元、班組每次獎勵500元;對開展活動不積極、成效不明顯,特別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個人和班組,要予以通報批評,直至嚴肅處理。
(四)堅持“五個結合”。一是要與深入貫徹落實建筑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相結合。二是要與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相結合。三是要與加大技術改造、創新安全技術相結合。四是要與落實責任追究、提高項目管理水平相結合。五是要與強化安全教育、提高一線作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相結合。
(五)定期總結,深化活動。項目部根據每周檢查情況要把開展高處墜落專項治理、創建“施工安全無陷阱工地”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總結和糾偏,做到持續改進。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實施方案 3
為推進城市生態文明建設,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施工揚塵,改善城市空氣質量和人居環境,住建部根據全國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精神決定開展為期1年的建筑工地施工揚塵專項治理,并印發《建筑工地施工揚塵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施工揚塵治理,嚴肅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有效解決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揚塵突出問題,提高建筑施工標準化水平;建立施工揚塵治理長效機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揚塵對城市空氣質量的影響。
二、主要工作
各級城市管理或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按照"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原則,根據職責分工,結合當地實際,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完善監督管理機制,做好施工揚塵治理工作。
(一)監督建筑工程各方主體主要責任落實情況。
1.建設單位的主要責任。建設單位對施工揚塵治理負總責,應當將施工揚塵治理的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確相關內容,并及時足額支付。
2.施工單位的主要責任。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施工揚塵治理責任制,針對工程項目特點制定具體的施工揚塵治理實施方案,并嚴格實施。施工單位應當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揚塵治理措施、責任人、主管部門等信息,并及時向當地主管部門報送施工揚塵治理措施落實情況。
3.渣土運輸單位的主要責任。渣土運輸單位應當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運輸揚塵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關措施,使用合規車輛,加強對渣土運輸車輛、人員管理。
(二)監督施工現場揚塵治理措施落實情況。
1.施工場地。施工單位應當在建筑工地設置圍擋,并采取覆蓋、分段作業、擇時施工、灑水抑塵、沖洗地面和車輛等有效防塵降塵措施。施工現場的主要道路要進行硬化處理。裸露的`場地和堆放的土方應采取覆蓋、固化或綠化等防塵措施。施工現場出口處應設置車輛沖洗設施,對駛出的車輛進行清洗。
2.施工廢棄物。建筑土方、建筑垃圾應當及時清運;在場地內堆存的,應當采用密閉式防塵網遮蓋。建筑物內垃圾應采用容器或搭設專用封閉式垃圾道的方式清運,嚴禁凌空拋擲。施工現場嚴禁焚燒各類廢棄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運輸必須采用封閉式運輸車輛或采取覆蓋措施。
3.施工物料。在規定區域內的施工現場應使用預拌制混凝土及預拌砂漿。采用現場攪拌混凝土或砂漿的場所應采取封閉、降塵、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的細顆粒建筑材料應密閉存放或采取覆蓋等措施。
(三)監督其他揚塵治理措施落實情況。
1.建筑物或者構筑物拆除。拆除建筑物或者構筑物時,應采用隔離、灑水等降噪、降塵措施,并及時清理廢棄物。
2.市政道路施工。當市政道路施工進行銑刨、切割等作業時,應采取有效的防揚塵措施。灰土和無機料應采用預拌進場,碾壓過程中應灑水降塵。
3.空置建設用地。暫時不能開工的建設用地,建設單位應當對裸露地面進行覆蓋;超過3個月的,應當進行綠化、鋪裝或者遮蓋。
三、時間安排
(一)部署階段(4月10日前)。各地對本地區施工揚塵治理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各市、縣主管部門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對各類建筑工地進行深入細致的排查摸底,建立各類建筑工地項目清單、臺賬,確保全覆蓋、無遺漏。
(二)實施階段(4月11日至11月30日)。要認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文明工地創建工作,全面開展施工揚塵治理,建立健全信息報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我部報送工作進展情況。住建部將抽取重點地區進行實地督查,督促地方完善治理措施,強化日常執法監管,加強制度建設,推進全國施工揚塵治理工作。
(三)總結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要認真總結施工揚塵治理的經驗、成效,并及時向我部報送。在此基礎上,我部將對治理工作成效顯著的地區和單位進行通報表揚,并對好的經驗和做法進行總結推廣。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城市管理或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站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高度,充分認識施工揚塵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統籌部署,認真組織實施,切實將工作落到實處。
(二)強化監管執法。要綜合運用日常巡查、隨機抽查和遠程監控等手段,加強監管,嚴格執法。暢通舉報渠道,通過數字城管、熱線電話、微信公眾平臺、手機APP等多種方式受理施工揚塵方面的群眾舉報。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的企業,嚴肅查處,并記入誠信信息系統。對工作落實不力、治理效果不明顯的單位,視其情節和后果,由上級主管部門依法依規追究相應責任。
(三)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應對工作。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應對預案,制定不同預警級別的相應揚塵控制措施,編制工地停工清單,細化任務,責任到人,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責。根據當地政府發布的空氣污染預警級別,及時啟動應急應對預案,并進行督導檢查。
(四)健全長效機制。要逐步建立執法聯動機制,保證監管工作的常態化,將施工揚塵治理作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繼續鞏固治理成果。
(五)開展宣傳工作。要積極開展宣傳工作,通過各類新聞媒體,及時宣傳報道施工揚塵治理先進典型和經驗,公開曝光反面典型,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調動社會公眾參與施工揚塵治理的積極性,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實施方案 4
12月12日17時07分,鎮名典咖啡語茶廳發生重大火災事故,過火面積360平方米,共造成10人死亡、1人重傷、8人輕傷。根據市建設局《關于印發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建質安[]293號)和區安委《關于開展元旦春節期間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深龍安[]12號)的要求,為認真吸取東莞“12?12”火災事故教訓,加強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堅決遏制火災事故的發生,制定本檢查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全面排查建筑工地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積極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消除建筑工地火災隱患,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
成立區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大檢查領導小組,由區建設局馬國忠副局長任組長,劉雄、高強任副組長,各街道建設辦(城建辦)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
三、檢查工作安排
本次消防安全大檢查自1月10日開始至3月25日結束,由準備動員階段、組織實施階段及總結階段組成。
第一階段:準備動員階段(1月10日至1月15日)。各部門、各單位結合實際,認真做好大檢查的準備、動員部署工作。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階段(1月16日至3月20日)。一方面,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按照本方案和《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情況記錄表》(附件2)對工程開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檢查,自查自糾消防隱患。另一方面,區建設局、各街道分別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
我局大檢查由區安監站具體組織實施并按照《消防安全檢查情況登記表》(附件4)做好檢查記錄。
各街道大檢查可結合實際和本方案予以實施,徹底消除本轄區土方工程、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設及各街道工程的消防安全隱患。
第三階段:總結階段(3月21日至3月25日)。各單位對今冬明春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工作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完善和落實長效機制,鞏固成效。
四、檢查內容
(一)檢查各單位是否建立健全消防規章制度,落實防火責任制,劃分防火責任區,明確防火責任人,逐級落實消防任務,是否加強冬季防火管理。
(二)檢查施工生產單位是否根據各個施工階段(施工準備階段、基礎工程階段、主體結構施工階段、內部裝修階段)不同的火災隱患特點,落實消防工作措施。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是否將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要求同施工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一并結合考慮。
(三)檢查各單位是否嚴格落實動火審批制度,對施工現場的焊接、切割作業,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是否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是否開展消防知識宣傳。
(四)檢查施工現場是否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模板、油漆、防水涂料、氧氣瓶、乙炔瓶、炸藥等易燃、易爆物品的放置、使用和儲存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五)檢查施工現場用電管理,防止電氣火災。特別是加強對電氣線路的安全管理,在電氣設備使用上,注意電氣設備正常檢修和維護,防止因電氣線路和設備老化短路漏電誘發火災。
(六)檢查施工現場生活區域的防火管理。臨時食堂、宿舍的規劃和搭建,是否符合防火要求。宿舍用電是否亂拉亂接,生活照明是否采用安全電壓,食堂、伙房等存在明火的場所防火是否重點管理、專人負責。
(七)檢查施工現場是否設有足夠的消防水源、消防器材,消防給水管道、蓄水池、消防器材等是否布置合理,使用是否方便,消防通道是否暢通無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冬春季節,風干物燥,火災風險性較大,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到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的重要性,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責任到人,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按時完成大檢查工作任務。
(二)求真務實,注重實效。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各部門、各單位要明確跟蹤落實的責任人,逐條逐項整改,并及時報告消防部門,消除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隱患。
(三)積極開展消防宣傳,普及消防法律、法規和用火、用電、用氣常識,使廣大建筑工人掌握使用滅火器和逃生自救等技能,努力營造“了解消防、關注消防、參與消防’,的社會氛圍。
(四)認真做好消防安全大檢查總結工作。請各街道、區安監站在檢查結束后進行認真總結分析。區安監站指定專人負責,并于3月25日前將書面總結報告和《消防安全檢查情況登記表》上報我局質量安全管理科。聯系電話(傳真):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實施方案 5
為加強盛夏季節建筑工地食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廣大建筑工人飲食安全,嚴防建筑工地群體性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現決定對全鎮在建建筑工地的食堂進行專項檢查,具體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此次專項檢查,促使全鎮各在建建筑工地無證食堂主動申領餐飲服務許可證,持證合法經營;促進各建筑工地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保障設施,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基礎臺賬,強化食品安全意識,加強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廣大建筑工人飲食安全。
二、檢查重點
1、各建筑工地食堂餐飲服務許可證持證情況,從業人員健康證持證情況,以及接受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情況;
2、食堂操作流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規范要求,防蠅防塵設施、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潔設施、原料倉儲設施等是否齊全;
3、各環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實情況;
4、食品原料采購驗收把關情況,是否按規范要求履行索證索票程序,是否有使用過期變質、無標簽及標簽不符合規范食品原料的.行為;
5、食品添加劑“五專”制度執行情況,是否有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行為。
三、責任分工
各村(居、社區)食品藥品安全管理信息員負責本轄區內的在建建筑工地食堂專項檢查工作。
四、時限要求
本次專項整治自7月12日開始,8月1日前完成現場檢查工作。各村(居、社區)要明確專人負責本次整治工作,嚴格按照方案要求,認真組織實施。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實施方案 6
一、檢查對象和目標
對全市建筑工地食堂進行全面檢查,通過對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整治,督促施工企業進一步增強建筑工地食堂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意識,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改善食堂建設條件,防控食物中毒事件發生,進一步提高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二、整治內容
(一)餐飲服務許可證情況。認真核查建筑工地食堂是否持有有效《餐飲服務許可證》,許可證是否過期,是否存在超范圍、超能力經營問題。對新開辦的工地食堂,要嚴格按照《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許可,對設計布局不合理、設施設備不具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配置不到位的食堂,一律不發《餐飲服務許可證》;對未經許可從事餐飲服務的,嚴格依法進行查處。
(二)從業人員個人衛生情況。認真核查食堂是否具有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從業人員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證明,健康證明是否在有效期,從業人員工作服帽是否整潔。
(三)食品加工場所衛生情況。認真核查食堂環境是否定期清潔和保持良好,食堂是否配備有效消毒設施,消毒池是否與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員是否掌握基本知識,餐飲具消毒是否符合相關要求,食品加工工具、容器是否標志明確、分開使用、定位存放,食品是否炸熟煮透,是否存在食物中毒安全隱患。
(四)食品原料索證索票落實情況。認真核查食堂采購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是否驗收,是否具有進貨臺賬,是否在保質期內,原料貯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點檢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是否存在國家禁止使用或來源不明的情況,嚴查食用鹽、食用油脂、散裝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進貨渠道和索證索票情況。
(五)嚴查加工制作等相關管理制度情況。認真核查食品添加劑采購和使用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制作等相關制度的制定及落實情況。包括食品添加劑使用品種和用量是否符合相關要求,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徹底,粗加工是否達到要求,是否生熟分開,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漿等是否燒熟煮透,是否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設施和專用冷藏設施等。
三、時間安排
本次專項整治從2010年6月至10月底,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一)自查階段(6月中旬~6月底)。
各地建筑企業進行自查,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從餐飲服務許可證、環境衛生、健康證明、索證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劑等方面進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并進行整改。
(二)檢查階段(7月~8月底)。
各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衛生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聯合對建筑企業自查工作進行檢查,監督整改突出問題,落實整改措施;對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單位,要進行重點檢查。
(三)督導階段(9月~10月底)。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對各市(區)建筑工地整治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衛生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落實建筑工地企業第一責任,把集中整治與日常監管、自律與強化監管結合起來,建立長效監管機制,扎實開展專項整治,確保各項任務的`圓滿完成。
(二)深入開展教育培訓。各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衛生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督促工地食堂開展食品安全培訓,認真組織學習《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督促建筑企業切實承擔起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企業第一責任人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實。
(三)嚴格標準的落實。各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衛生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檢查標準,逐條落實,全面開展風險隱患排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對于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單位,要重點檢查,對于違法情節嚴重的單位,要依法查處,從根本上杜絕食物中毒的發生。
(四)做好信息報送和總結工作。各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衛生部門要認真做好信息報送和總結工作,監督檢查信息每月5日報送上一月統計報表(附件3、4),專項整治總結和匯總性統計表(附件3、4)于11月5日前上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實施方案 7
一、組織領導
成立20xx年絳縣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藥監局食品科。
二、整治內容
(一)嚴查餐飲服務許可證情況。認真核查建筑工地食堂是否具有《餐飲服務許可證》,許可證是否過期,是否存在超范圍、超能力經營問題。對新開辦的工地食堂,要嚴格按照《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許可,對設計布局不合理、設施設備不具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配置不到位的食堂,一律不發《餐飲服務許可證》;對未經許可從事餐飲服務的,嚴格依法進行查處。
(二)嚴查從業人員健康證明狀況。認真核查食堂是否具有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從業人員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證明,健康證明是否在有效期。
(三)嚴查食堂環境衛生狀況。認真核查食堂環境是否定期清潔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孳生條件的防護措施,是否具有足夠的通風和排煙裝置。食堂是否配備有效消毒設施,消毒池是否與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員是否掌握基本知識,餐飲具消毒是否符合相關要求。
(四)嚴查索證索票制度落實情況。認真核查食堂采購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是否驗收,是否具有進貨臺賬,是否在保質期內,原料貯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點檢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是否存在國家禁止使用或來源不明的.情況,嚴查食用鹽、食用油脂、散裝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進貨渠道和索證索票情況。
(五)嚴查加工制作等相關管理制度情況。認真核查食品添加劑采購和使用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制作等相關制度的制定及落實情況。包括食品添加劑使用品種和用量是否符合相關要求,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徹底,粗加工是否達到要求,是否生熟分開,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設施和專用冷藏設施等。
三、時間安排
本次專項整治從2012年1月至6月底,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一)自查階段(1月1日至1月15日)。
本縣建筑企業進行自查,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從餐飲服務許可證、環境衛生、健康證明、索證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劑等方面進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并進行整改。
(二)檢查階段(1月15日至6月1日)。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建筑企業自查工作進行檢查,監督整改突出問題,落實整改措施;對發生過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建筑企業,要進行重點檢查。
(三)總結階段(6月1日至至6月30日)。
對我縣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整治情況進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高度重視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集中整治與日常監管、自律與強化監管、全面推進與重點突破有機結合,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實開展專項整治,確保各項任務的圓滿完成。
(二)深入開展教育培訓。要督促工地食堂開展食品安全培訓,認真組織學習《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督促建筑企業切實承擔起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實。
(三)全面開展風險隱患排查。要組織對各類建筑工地食堂進行全面排查,督促企業認真查找薄弱環節,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督促建筑企業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提高防控水平及應對能力。
(四)嚴查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嚴厲查處食堂違法違規行為,對性質惡劣、后果嚴重的,要加大處罰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五)切實做好食品安全信息報送。每個月向辦公室書面報告集中整治進展動態情況,重要情況要及時報告。于2012年6月25日前,報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實施方案 8
為加強歲末年初住建領域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元旦、春節期間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向好,決定從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在全省住建領域開展歲末年初百日安全生產大會戰活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產決策部署,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鞏固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攻堅成果,持續推進住建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采取切實可行措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發生,全力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工作目標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統籌發展與安全,堅持問題導向、源頭治理,組織開展住建領域歲末年初百日安全生產大會戰活動,加強城鎮燃氣、市政公用設施運行、城鄉房屋建筑、建筑施工等行業安全專項整治和監管執法,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減少一般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安全風險辨識管控
各地要針對歲末年初低溫雨雪、大霧團霧、大風等惡劣天氣影響,用電用氣用火安全風險增大,以及盲目搶工期、超強度生產現象突顯等,結合本地實際,系統分析研判安全生產形勢,逐項落實管控責任和措施。要督促企業結合季節特點,開展安全風險辨識,落實精準管控措施。要通過微信、短信等多形式多渠道做好安全風險預警提示,引導從業人員和群眾加強安全防范。
(二)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城鎮燃氣安全方面。
一是認真組織開展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要深刻吸取近期國內燃氣事故教訓,按照國務院安委會、省安委會要求,加強排查整治工作動員部署,明確工作任務和責任部門。
二是強化源頭監管。持續推進燃氣經營許可專項整改,把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加強協調聯動,聯合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全力整治瓶裝液化石油氣領域存在的違法充裝、違規添加二甲醚等突出問題,規范液化石油氣市場。對排查出無有效經營許可證開展燃氣經營問題,要倒排工期、掛圖作戰、抓緊整改到位。
三是強化用氣安全監管。加強餐飲經營場所、農貿市場、醫院、學校等人員密集場所存在的燃氣管道被違規占壓、使用不合格燃氣具、未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器等隱患整治;深入排查老舊小區燃氣管道、調壓站等安全隱患,防止管道、設備帶病運行;加大對居民用戶擅自安裝改裝拆除燃氣設施的隱患的宣傳教育和排查力度,確保重大隱患整改到位。
市政公用設施方面。
一是開展城市道路塌陷隱患排查整治,加強城市橋梁及市政管網、管涵設施、窨井蓋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出行安全。
二是加強城鎮供水廠(站)、污水廠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和排水安全。
三是加強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運行監管,排查整治各類安全隱患,防止出現壩體垮塌、滲濾液泄漏等安全事件。
四是強化城市規劃區建筑垃圾消納場和渣土運輸車輛監管,及時整治各類安全隱患問題。
五是開展窨井蓋問題專項治理,進一步暢通問題反映渠道,壓實權屬單位主體責任,結合全省“窨井蓋整治管理平臺”全面排查整治窨井蓋缺失、破損、下沉、凸出、松動等各類安全隱患。
六是開展戶外廣告招牌設施的集中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突出戶外廣告及招牌設施存在傾覆垮塌移位、懸掛高空墜落、線路陳舊裸露漏電、防風雨雪、占用消防設施等各類重點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確保風險管控到位、安全條件過關。
七是開展城市公園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加大宣傳和管控力度,做好城市公園和綠化高大樹木隱患整治,對園區內設施設備進行全面維護檢測,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整改,努力提升城市公園防范自然災害能力,嚴防事故發生。
八是加強城市運行管理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預防坍塌、中毒等事故發生。
九是提前謀劃部署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等極端天氣下,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安全運行的保障措施,切實維護城市安全運行“生命線”。
建筑施工安全方面。
一是堅決防止盲目搶工期,督促建設單位落實首要責任,切實保障工程建設合理工期,嚴格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到崗履職,加大安全投入、優化施工組織,確保施工安全。
二是高度重視低溫天氣對施工安全的不利影響,嚴控低溫雨雪冰凍和大霧天氣戶外作業,配備必要的防寒保護用品,加強施工現場防滑防凍、登高作業措施。加強施工現場和民工宿舍用電、用火、取暖管理,嚴防火災、中毒、觸電事故發生。
三是緊盯深基坑、高邊坡、高支模、建筑起重機械等危大工程以及軌道交通建設、有限空間作業,運用全省房屋質量安全智慧監平臺、清單制管理,強化安全風險管控,加強現場隱患排查,注重春節前后停復工安全排查和管理,堅持不安全不施工,未排查整改不復工。
四是持續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嚴格落實工地疫情防控測溫、掃碼、消殺等措施,減少施工人員聚集和外出流動,強化臨時外來人員進入工地管理,切實做好突發事件應急準備。
房屋建筑安全方面。
一是深入推進房屋建筑安全風險排查整治,重點排查整治城鄉老舊危房、易澇低洼地段房屋、地質災害危險地段房屋。
二是加快危房風險管控和整治進度,突出指導地震高風險地區危險房屋,學校、醫院、養老院、商場等人員聚集場所危房,以及用作經營性農村自建房、違法違規建設房屋,采取警示、打圍、撤離等應急管控措施和維修加固、拆除等工程整治措施。
三是督促物業企業加大對物業服務區域安全隱患全面排查力度,發現有安全風險隱患的,及時設置警示標志,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或者向相關單位報告。對業主、房屋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勸阻,并及時報告。防范物業服務區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風險。推進安全生產清單2.0版編制落實。
(三)做好安全隱患動態清零
各地要對所管行業實行全覆蓋排查,不留死角和盲區。對排查出的隱患問題要督促相關責任主體認真整改,對一時不能整改的要采取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措施,嚴防因隱患整改不及時而引發安全事故。要督促指導企業和業主開展安全隱患及違法違規行為的自查自報自改,對正在進行自糾處理,且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輕微的,依法可不予處罰或從輕處罰。同時,要開展“回頭看”,確保問題隱患動態“清零”,對今年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督查、巡查、考核,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集中攻堅、安全生產“兩個行動”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中發現的問題隱患,建立臺賬,督促各責任單位和個人逐一限時整改銷號。對大會戰工作中發現的根源性問題,要完善工作措施,建立長效機制,著力從根本上消除隱患。
(四)嚴格安全監管執法
各地要以嚴的作風、實的'舉措,組織人員采取“四不兩直”“三帶三查”方式,深入一線開展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倒逼企業守法生產經營。要積極對接應急管理等部門,依法依規開展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調查處理。住房城鄉建設廳將持續開展“住建安全在行動”暗訪檢查,及時曝光和查處安全生產突出隱患問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百日安全生產大會戰活動,針對當前安全生產的特點,結合實際細化歲末年初百日安全生產大會戰活動行動方案,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專人負責,確保活動取得實效。要與做好20xx年安全生產重點工作謀劃、安全生產清單制管理2.0版推行和元旦、春節、全國全省“兩會”等特殊時段安全生產相結合,與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的考核巡查迎檢準備等工作相結合,推動工作落地見效。
(二)做好宣傳引導。各地要加大宣傳力度,通過會議、媒體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動員,提高對百日安全生產大會戰活動的認識,形成人人知曉、人人參與的濃厚氛圍,形成強大工作推動合力。
(三)強化應急值守。各地要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工作,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監測預警和會商研判,做好應急準備。我廳將適時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抽查,對工作推進不力、風險辨識管控不到位、隱患整治不徹底的,將進行通報、約談。
(四)及時總結報告。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成都市經信局、水務局、公園城市管理局,自貢市、樂山市水務局要根據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報送相關信息。活動結束后,各市(州)要認真總結,于20xx年4月6日前將工作總結報送我廳。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實施方案 9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按照全國、全省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要求,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開展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建質〔2018〕31號),結合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制定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為依據,通過全面、深入開展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活動,積極推進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貫徹落實,推動施工企業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控制和減少施工傷亡事故的發生,提升我鎮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二、主要內容
(一)加強危大工程安全管控。
1、落實管理制度。認真傳達學習貫徹執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37號),督促工程參建各方主體建立健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簡稱危大工程)安全管控體系,編制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組織專家論證,嚴格按方案施工,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2、排查安全隱患。督促企業全面排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城市軌道交通、地下管網施工中事故易發環節的安全隱患,建立隱患排查臺賬,明確整改時限和責任人,逐項落實整改措施。
3、懲處違法行為。按照隱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危大工程監督執法力度,加強監督檢查,加大抽查檢查力度,對于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危大工程安全管控體系不健全、未按規定編制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施工過程中不嚴格落實專項施工方案、隱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等問題,嚴格按照規定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依法實施罰款、暫扣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處罰。
(二)強化安全事故責任追究。
1、復核安全生產條件。嚴格按照住建部《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監管暫行辦法》(建質[2008]121號)的規定,對發生事故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復核,根據事故級別和安全生產條件降低情況,依法對責任單位做出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決定。各地要結合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加強對建筑施工企業的動態監管,發現企業降低安全生產條件或存在事故隱患的,要督促企業限期整改。對經整改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要及時上報省廳按規定進行處罰。
2、嚴格資質資格處罰。嚴格落實對事故責任企業和人員資質資格的處罰規定,對較大事故的責任企業責令停業整頓,對重大以上事故的責任企業降低資質等級或吊銷資質證書,對事故負有責任的注冊執業人員責令停止執業或吊銷執業資格證書。事故發生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嚴格依據有關人民政府對事故調查報告的批復和有關法律法規,對資質資格管轄權限內的責任企業和人員依法依規嚴肅處罰,對超出資質資格管轄權的責任企業及人員,要在規定的時限內將事故有關材料及處罰建議,轉送有管轄權的主管部門實施處罰。一年內發生2起以上事故的,依法從重處罰。
3、公開事故查處情況。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執行事故查處掛牌督辦制度,對各級督辦的事故,要按照有關規定,積極參與事故調查并提出意見建議,嚴格依法依規對責任企業和人員進行處罰,及時上報或轉送事故調查處理資料。要將事故查處情況及時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督。對于事故查處不到位、督促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規予以問責。
(三)構建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1、開展層級考核。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原則,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層級考核,明確考核內容、程序和要求,嚴格落實“一票否決”,督促各級監管部門履行法定監管職責。
2、創新監管模式。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模式,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專業機構提供服務,積極與全國施工安全監管信息系統對接,實現數據共享,提高監管執法效能。
3、實施信用懲戒。加強安全信用建設,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將安全信用情況作為招投標、資質資格、施工許可等市場準入管理的重要依據。對于嚴重失信行為,與有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
三、實施步驟
(一)安排部署階段:2018年3月。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省廳統一安排,結合本地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實際情況,研究細化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并做好相應的部署、落實工作。
(二)排查治理階段: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具體按照企業項目自查、市縣(區)檢查、省廳督查的步驟進行。
1、企業項目自查。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指導、督促本轄區內的建筑企業及工程項目認真貫徹落實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有關要求,嚴格對照有關法規文件和標準規范要求對施工現場開展自查自糾,自查整改情況應形成書面材料,并存檔備查。
2、市縣(區)檢查。各縣(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企業、項目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對本轄區所有在建工程項目進行全面檢查,督促企業對自查發現的問題隱患進行全面整改。各市(區)每季度組織對本地區重點企業和重點工程進行抽查巡查,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立即督促企業進行整改,并跟蹤抓好落實,確保整改到位。
3、省廳督查。省廳每半年組織對各市、縣(區)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重點檢查各級自查檢查情況和發現問題隱患整改情況,對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重點地區進行督導,確保問題隱患得到徹底整改。督導檢查發現的問題將在全省范圍內進行通報。
(三)總結分析階段。2019年11、12月。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本地區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分析,評估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和建議,形成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告,于2019年11月15日前上報省廳工程質量安全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廳成立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領導小組,由鄭建鋼副廳長任組長,相關處室負責人為組員,組織領導全省專項治理行動,專項治理行動辦公室設在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各市、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的領導,認真研究部署,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專項治理行動取得實效。
(二)科學制定方案。要結合本地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實際,把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與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緊密結合起來,科學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定治理行動目標任務、具體措施,確保專項治理行動扎實開展,切實解決本地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存在的突出問題。各地要公布舉報電話和信箱,并將實施方案于2018年4月10日前報送省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
(三)強化督導檢查。各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各縣(區)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的督導檢查,推動專項行動扎實開展。各縣(區)要對轄區企業和項目進行全覆蓋檢查,督促企業和項目參建各方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定排查方案和整改措施,扎實開展自查自糾,全面整治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
(四)加大輿論宣傳。各地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全方位、多渠道宣傳報道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開展情況,宣傳先進典型,曝光典型案例,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各地專項治理行動好的做法和典型經驗,請及時上報省廳安全處,省廳將印發全省推廣借鑒,以促進全省專項治理行動取得更大成效。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實施方案 10
按照縣政府、縣安委會安排部署,針對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實際,緊緊圍繞“防風險、除隱患、保安全、迎盛會”這條主線,切實加強全縣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進一步督促施工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排查排除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確保全縣建設領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根據延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延安市城市建設領域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落實中省市關于安全生產會議精神及趙一德省長做出重要批示,結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要求,強化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安全生產風險,以更加嚴格的措施、更加嚴厲的手段,更加嚴肅的問責,倒逼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有效預防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促進全縣城市建設領域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二、時間安排
從即日起至10月31日。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全縣建筑施工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扎實開展,取得實效,成立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辦公室,負責全縣建筑施工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四、重點排查整治內容
(一)監督管理情況。重點檢查有關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制度的執行情況;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開展情況以及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
(二)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建設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和建筑施工項目經理質量安全責任十項規定落實情況。
(三)腳手架工程:各類腳手架(包括落地式鋼管扣件腳手架、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懸挑腳手架等)的專項施工方案編制、論證、審批等是否符合規定要求;腳手架搭設是否符合規范要求;腳手架搭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四)模板工程:模板專項施工方案編制、論證、審批等是否符合規定要求;模板搭設及支撐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五)卸料平臺:卸料平臺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批等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卸料平臺搭設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六)建筑起重機械:建筑起重機械(包括物料提升機、塔吊、施工電梯等)是否為國家禁止出租或使用的設備;是否建立安裝拆卸的'工程檔案,是否編制安裝拆卸專項方案,安裝拆卸單位的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是否有效;建筑起重機械的備案登記、檢測、安裝拆卸、頂升等環節是否符合規定要策:建筑起重機械司機、信號工、司索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七)深基坑及擋墻工程:深基坑及擋墻的專項施工方案編制、論證、審批等是否符合規定要求;深基坑的土方開挖、基坑支護、臨邊防護、變形監測以及擋墻施工等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項目參建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的必要性和緊迫性。要成立領導組織,一把手要親自負責,要明確目標,根據專項行動的部署開展工作,要制定落實方案,按步就班扎實開展專項整治行動,要嚴格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重點抓好隱患問題的整治工作,要把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深入細致地開展下去。
(二)突出重點,強化監督。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加強對事故易發或安全生產薄弱環節的監管,加強對重點工程、重點部位和重點環節的檢查,及時做好隱患整改工作,堅決把隱患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
(三)加強執法,落實責任。強化落實建筑施工各責任主體的安全生產責任,對督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下達整改通知,對重大安全隱患整治,盯住不放,確保消除安全隱患,對專項整治工作措施不力,工作開展不扎實,造成不良后果的施工單位和個人,依法嚴肅處理,確保我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保持持續穩定。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實施方案 11
為貫徹落實《省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防懈怠防松勁防反彈堅決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通知》(蘇安辦電〔2019〕28號)、《市委辦市政府辦關于印發無錫市推進城市安全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錫委辦發〔2019〕99號)、《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濱湖區全面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按照區委、區政府統一部署和要求,決定從即日起至2020年12月底,在全區范圍內開展建筑施工專項整治工作。具體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批示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以鐵的決心、鐵的手段、鐵的紀律集中開展對建筑施工工地安全隱患地毯式大排查大整治,堅決確保隱患整治“零漏洞”、安全責任“零缺位”、安全問題“零容忍”,有效遏制各類建筑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確保我區建筑施工行業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可控,為我區高質量發展、美麗湖灣區建設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整治目標
通過一年左右的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全面完善和提升我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
(一)安全責任意識明顯提升。提升參建企業全員特別是企業負責人的安全紅線意識,提升管理部門安全管控意識,堅持最高標準最嚴要求,促使各方擔負起安全生產職責。
(二)風險防控效能明顯提升。完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安全管理體制機制,建立企業控制、項目管理、人員自律、部門監管的安全風險防控體系。
(三)事故防范效果明顯提升。健全完善施工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提升施工安全整體預控能力和水平,全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事故起數、死亡人數持續壓降,較大事故和有影響的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三、整治范圍和重點
(一)整治范圍。
轄區內所有依法受監的在建工程,重點整治胡埭地區小型工業廠房項目,參與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等相關責任主體。
(二)整治重點。
1、強化各方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
強化屬地政府管理責任落實。推動各鎮街道提高政治站位,強化安全發展理念,落實“一崗雙責”,加強對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屬地負責制,完善落實建筑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機制,切實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屬地管理部門要樹牢新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發展,在總攬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強化紅線意識、堅持底線思維,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屬地管理部門要健全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體制機制,明確各部門和單位安全生產職責任務,消除監管盲區漏點;加強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一必須五到位”(必須依法生產經營;安全責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訓到位、安全管理到位、應急救援到位)。督促建設單位發揮牽頭作用,依法發包工程,按合同及時足額撥付安全文明措施費、危大工程費并有效監督施工企業不擠占、不挪用;督促監理單位嚴格按照監理規劃和細則履行監理職責;強化施工單位安全主體責任的落實,突出企業、項目及其關鍵崗位人員的安全履職管控,對違反質量安全規定的按規定啟動責任追究機制嚴肅查處。
2、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建筑施工活動
嚴格依照建筑施工有關法律法規,繼續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建筑施工活動。對于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移交城管部門查處,對于未辦理施工許可及安全監督手續擅自施工的項目,一律責令停工整改,并向社會公開通報建設單位及施工單位非法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3、強化薄弱環節和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力度
針對建筑施工安全集中整治中的薄弱環節,如排查整改不深入不全面、對風險隱患不重視、整改問題不徹底等問題,進一步擴面提標,組織開展建筑市場行為專項整治、違法施工專項整治、房屋拆除工程專項整治、重要時段節點專項整治、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專項整治、預防高墜專項整治、腳手架和模板支撐體系專項整治、施工起重機械專項整治、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施工用電安全專整治等行動,具體相關檢查用表見附件。整治大隱患,預防群死群傷事故,對危大工程安全生產違法行為重拳出擊、嚴肅查處。對重大典型案例,向社會公開通報。
4、加強高處作業安全管控
按照《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2016》要求,重點查處下列行為:施工組織設計中未制定預防高處墜落事故的安全技術措施,未編制預防高處墜落事故的.專項施工方案;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上崗作業前未接受高處作業安全知識教育培訓、考核和體檢,未接受高處作業技術措施和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技術交底并簽字確認;未為高處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必備的安全防護用具,作業人員未正確佩戴和使用安全防護用具;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主要受力桿件強度及撓度不符合規范要求;未對臨邊、洞口采取有效防護措施,未按照技術規范要求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桿、張掛安全網;未經施工負責人同意,擅自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惡劣天氣和環境下,不采取可靠防護措施,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等。
5、開展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
強化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嚴格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管理,特別是電氣焊、切割、防水材料的熱熔以及有限、密閉空間的動火作業,杜絕火災事故發生。重點整治以下內容:動火作業未經審批;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動火作業前未對現場的可燃物進行清理,未設置警戒區域,采取有效物理隔離措施;電焊作業未設置“接火斗”等專用焊渣收集裝置;五級以上風力時未停止室外動火作業;施工現場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特別是擠塑板、巖棉板、模板、油漆、防水材料、氧氣瓶、乙炔瓶、汽油、柴油、炸藥等)存放管理不符合要求;作業人員在施工現場吸煙;安全網、辦公區或生活區板房所用材料燃燒性能不符合要求;工人宿舍使用220伏用電插座;現場消防系統不符合要求,消防管、消防水源不完善等。
6、開展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整治
全面實施建設工地揚塵治理“566”工作要求,即“五個嚴禁”:嚴禁施工車輛帶泥上路,嚴禁凌空拋物,嚴禁現場攪拌混凝土或砂漿,嚴禁易揚物料露天放置,嚴禁土方裸露堆放;“六不開工”:審批手續不全不開工、圍檔不合要求不開工、地面硬化不達標不開工、沖洗排放設備不到位不開工、保潔人員不到位不開工、不簽訂《市容環境衛生責任書》不開工;“六個100%”:進一步規范建設工程的文明施工行為,全面實現施工現場圍擋率、進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覆蓋率、場地灑水清掃保潔率、密閉運輸率、出入車輛清洗率達到100%。
7、建立健全項目備案制度
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監管以外的工程項目(包括堆土、挖塘、裝飾裝修、房屋修理等)都要在各鎮、街道、開發區建設管理部門備案,鎮街道開發區將信息及時上報區住房城鄉建設局。板塊要配備專業力量,建立日常巡查制度,發現施工企業無資質、無專項施工方案、安全保障體系不健全等情況及時上報鎮街道安委會和區建設管理部門,并要求立即停工。堆土、挖塘等工程的安全監管責任由批準部門負責。
8、強化執法的力度和深度
針對監管執法存在的短板問題,進一步完善執法手段,強化執法力量。強化行政執法力度與剛度。加強執法的嚴肅性,對違法違規企業敢于動真碰硬,堅決糾正整改單一開了之、停工單一開了之而跟蹤監督不到位的問題,防范出現違法企業一路“整改”、一路“綠燈”而長期“帶病”生產所引發的風險。強化執法手段的綜合運用。按照“零容忍、嚴執法、全覆蓋”原則和標準從嚴執法,并根據問題程度,綜合采取責令整改、責令停工、誠信體系扣分、信用等級調級、行政處罰、掛牌督辦、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等執法措施。推進信息化監管全覆蓋。加強對施工項目監管信息化全覆蓋,繼續通過“四不兩直”、“雙隨機”的監督模式,運用“監管通”移動執法端,實現監督程序、監督行為、監督內容、行為處理的標準化。
四、時間安排
(一)學習動員部署,企業自查自糾階段(從即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
各鎮、開發區、街道建設管理部門、項目部深入分析本地區、項目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短板,制定精準的工作方案,廣泛宣傳發動,切實把專項整治工作任務和要求傳達到每個企業、項目。
即日起至31日,企業開展自查自糾,1月31日前將自查自糾情況報區質安站。
(二)排查整治階段(2020年2月至9月底)。
各鎮、街道、開發區、區質安站要細化檢查內容和執法標準,采取“四不兩直”的執法方式,全面開展隱患排查和執法檢查;確保隱患見底、措施到底、整治徹底。重點把握三個時間節點:一是2020年2月底前,完成2019年以來建筑施工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發現問題隱患的整改。梳理匯總省委巡視、省安全生產明察暗訪以及市檢查督辦、督查評估、安全巡查等移交問題隱患的整改,沒有完成整改的,書面說明理由報送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管科,為開展集中整治提供問題隱患清單。二是2020年1月至3月底,結合年末歲初安全生產特點,聚焦重點部位、重點環節開展新一輪專項整治,確保春節和全國及省、市“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形勢平穩。三是2020年4月至9月底,完成對本地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全覆蓋,對排查出的問題隱患持續開展集中整治。
(三)建立長效機制階段(2020年2月至2020年9月)。
2020年2月底前,要初步形成建筑市場行為、違法施工等方面的長效管理舉措。在專項整治過程中,各鎮、街道、開發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認真梳理、剖析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尤其在思想認識、安全責任、監管機制、風險防范、隱患治理等方面的短板弱項,落實整改措施。堅持問題導向,出臺專項整治制度措施,完善建筑施工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構建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現代的治理體系和長效機制。
(四)落實“回頭看”階段(2020年10月至12月)。
各鎮、街道、開發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對已排查出的施工安全風險隱患,實施清單管理、逐項銷號,并嚴格依法依規處置。對不能及時整改的安全風險隱患,定崗定人、嚴防死守,確保安全可控。要采取明查暗訪、回頭檢查等多種方式,對突出問題和重大隱患的整改實施跟蹤督辦、閉環管理,推動問題隱患整改落實。推進建筑市場、工程現場聯動監管機制建設,嚴格市場準入,從工程招投標、資質資格審批、施工許可等管理節點嚴格把關。通過打擊非法違法建設行為,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確保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組依據隱患清單,集中進行督查督辦,督促各地區、各單位推進問題整改,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實的工作長效機制,鞏固提升整治成效,建立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監管新模式。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濱湖區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組,由區政府分管領導為總負責,區住房城鄉建設局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專項整治工作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全區檢查、督查組織工作。建設各方要健全組織、明確責任,結合安全管理的重點、難點,制定工作方案和具體措施,層層落實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責任,有計劃有重點地推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落實。
(二)強化責任落實。以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為契機,深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切實貫徹執行住建部《建筑施工項目經理質量安全責任十項規定》、《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等文件,加大對項目經理、總監、專職安全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等關鍵崗位人員的監管。通過專項整治工作切實解決項目管理上關鍵崗位人員不到位、各職能部門、各管理人員不落實安全責任的現象,使安全管理責任真正回歸企業,建立企業持續改進,自我完善的安全生產長效管理機制。
(三)突出重點治理。要強化重大風險預防控制,對危大工程等重點風險隱患實施分級分類管控,持續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及時排查隱患,并限期整改閉合,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重點檢查工程項目中涉及的起重機械設備、腳手架及深基坑等危大工程是否按照相關程序要求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和專家論證情況,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項目總監對方案的審核簽字情況。針對高空墜落事故占比過半這一情況,加強對安全網、臨邊防護、洞口防護、高空作業的專項整治檢查。
(四)加大懲處力度。對于檢查中發現安全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一律責令停工整改,凡是違反建筑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法》中處罰條款的行為,一律進行行政處罰。尤其是對事故頻發、隱患突出和重復出現類似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和工程項目,將按上限處罰。給予行政處罰的,同時錄入無錫市建筑市場信用管理系統平臺。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實施方案 12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進一步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積極推進安全標準化建設,夯實安全基礎,防范深基坑、高邊坡、起重機械、腳手架和模板支撐垮塌等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等事故,有效地嚴防和減少事故發生,確保全鎮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提升。
二、整治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力求實現四個目標:一是減少、消除安全隱患,預防高處墜落、垂直起重機械設備傷害事故及坍塌事故;二是明確安全生產屬地管理責任,進一步推動施工現場安全措施的落實,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減少作業人員違章違規行為;三是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責任;四是嚴厲查處違法違規建設行為,努力杜絕建筑施工傷亡事故的發生。
三、實施階段和措施
專項整治活動時間總體安排:從4月30日至6月30日,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自查自糾階段(從4月30日至5月31日)
1.制定計劃,動員安排。
2.各村、各企業及相關單位對轄區內在建工程及安全生產日常管理機制進行全面認真自查,確保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
3.自查過程要做到有檢查、有記錄、有反饋,并及時將自查情況匯總上報鎮安監辦。
4.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立即實施整改,做到防微杜漸、舉一反三。
第二階段:例行巡查階段(從6月1日至6月15日)
各村、各企業及相關單位要定期、不定期地檢查建筑施工現場防護設備,督查施工單位是否按照相關規定和標準落實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措施;是否按安全標準規范臨時用電管理,做到用電安全;是否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標準規定的.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勞動防護用品;是否強化作業現場教育管理,督促從業人員按規程規程操作,嚴禁“三違”行為,有效防范各類事故發生。
第三階段:復查總結階段(從6月15日至6月30日)
在前述階段整治的基礎上,由鎮安監辦、村鎮所等部門聯合組織對施工現場進行集中徹查和全面復查,對依然存在的違反安全生產的行為,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懲處,直至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四、工作要求
1.加強宣傳,提高意識。各村、各企業、相關單位要充分發揮公開欄、廣播等載體的作用,大力宣傳專項整治活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通過對建設單位和村民以及從業人員的安全知識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進一步提高其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2.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村、各區、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村黨支部書記、各企業負責人、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作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要切實擔當領導職責,落實工作責任,要結合自身實際,精心組織實施。
3.突出重點,注重巡查。各村、各企業、相關單位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迅速擬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明限期整改,確保整改成效。
4.總結評估,完善機制。各村、各企業、相關單位要認真做好專項整治活動開展工作情況的資料收集、上報。鎮政府將對此輪專項整治活動進行全面總結和評估,并予以通報。各村、工業集中區、相關單位要通過開展專項整治,在今后的日常生產運行中全面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督促落實各責任主體切實履行安全生產責任,消除行業監管的薄弱環節,進一步提升安全監管成效。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實施方案 13
為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關于加強建設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實加強我鄉建設施工領域安全生產管理,深入開展建設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有效預防和遏制建設施工領域安全事故的發生,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石棉縣建設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為依據,通過全面、深入開展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專項整治活動,積極推進建設施工領域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貫徹落實,推動施工企業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控制和減少施工傷亡事故的發生,提升我鄉建設施工領域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標
通過開展建設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及時消除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起重機械傷害、高處墜落、深基坑和高支模坍塌等事故,促進全鄉建設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通過專項整治,力求實現四個目標:一是減少、消除安全隱患,預防高處墜落、垂直起重機械設備傷害事故及坍塌事故;二是明確安全生產屬地管理責任,進一步推動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改進安全防護設施,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減少作業人員違章違規行為;三是進一步強化安全綜合監管的監管責任;四是嚴厲打擊違法違規建設行為,遏制村鎮“八無”工程和民居民宅工地施工傷亡事故的發生。
三、專項整治范圍
全鄉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設、公路工程建設、電力工程建設、水利工程建設和通信工程建設、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建設等領域開展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
四、組織機構
為了加強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回隆彝族鄉建設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鄉黨委書記彭豐、鄉黨委副書記、鄉長、鄉安委會主任朱勝林兩同志擔任,副組長由鄉黨委副書記、鄉紀委書記姜磊、分管工業企業的鄉黨委委員、專武部長、鄉安委會副主任陳鵬兩同志擔任,成員由各村、建設工程施工企業法人代表組成,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鄉安監辦。
五、整治時間及步驟
專項整治的時間:5月1日前至12月底,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部署階段。從5月1日前至7月31日。
1.制定計劃,動員安排,并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的投訴和監督。
2.把專項整治要求通知到轄區內駐鄉各企事業單位,促進各建設工程施工企業對在建工程及安全管理機制進行全面認真自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和糾正。
3.要求各村、建設工程施工企業做到有檢查、有反饋、有記錄,并于每月月5日前將每月專項整治情況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鄉安監辦)。
(二)第二階段:自查自改階段。從8月1日前。全部開展專項整治,對各建設工程施工企業進行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大檢查。
1.各村要定期不定期地檢查建設工程施工企業現場防護設備,各施工單位要按照有關的規定和標準落實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措施。要按安全標準規范臨時用電管理,確保三級配電二級保護,做到一機一閘一保護,堅決取締木制開關箱,做到防護到位。
2.加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創立文明工地,以點帶面,促進文明施工。加大施工現成材料分類按規格堆放,通道采用硬化處理并有排水設備;要求工地宿舍、辦公室等“五小”設備齊全;工地四周砌圍墻并粉刷、提白;保證施工區域和生活區域分開,改善建筑工人的生活條件;工地應有除“四害”設備并保證工人用水衛生;文明安全標語設置齊全等。
(三)第三階段:檢查督導階段。從8月1日至11月20日。
在各村、建設工程施工企業(項目)自查自改的基礎上,鄉政府組織重點檢查,配合上級職能部門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督查。
(四)第四階段:總結提高階段。從11月20日至12月20日。
該階段為總結提高階段。在前階段整治的基礎上,由縣鄉安全生產部門組織對在各村、建設工程施工企業現場進行突擊清查和全部復查,特別是對違反安全生產的行為,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開展建設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是深化安全生產管理活動的`重要舉措。各村、建設工程施工企業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要結合本村、本企業建設工程的實際,及時掌握施工動態,監督檢查。
(二)重點突出,強化督查。各村、建設工程施工企業要嚴格按照省、市、縣建設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及《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范》(GB50656)、《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和《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AQ/T9006)等現行法規和標準的情況排查安全隱患,對查出的隱患,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確責任人,落實整改期限,確保整改成效,使安全隱患整改不留死角。
(三)加強宣傳,提高意識。
一是要充分發揮有線廣播、宣傳欄的作用,大力宣傳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二是要大力宣傳安全發展科學理念,強化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普及和宣傳活動,認真落實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加強對一線作業人員特別是農民工的安全知識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四)總結評估,完善機制。各村、建設工程施工企業要認真做好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情況的資料收集。鄉政府將組織專人對各村、建設工程施工企業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總體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和評估,并進行通報。對在專項整治過程中一些效果差甚至存在違法行為的單位、工地,鄉政府將報請縣相關職能部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行政處罰。各村、建設工程施工企業要通過開展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全面履行“五級五覆蓋”、“五落實五到位”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督促落實各責任主體切實履行安全生產責任,消除行業監管的薄弱環節,進一步完善安全監管工作。各村務于12月20日前報鄉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鄉安監辦)。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實施方案 14
一、工作任務
(一)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專項整治(建設局牽頭,各鎮(街、區)配合)
1、嚴格落實建筑工地特種作業人員持特種作業證書上崗作業制度。
(1)建筑工地上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原安監等其它部門核發的特種企業證書已作廢,不再具備有效性。
(2)施工企業要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要指定安全員專人負責定期(一般每周)檢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嚴禁發生無證上崗,人證不符等違規行為,
(3)監理企業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檢查,至少每半個月要將特種作業人員與證書進行一次核對,核對情況要有專門記錄,發現問題要嚴肅要求施工企業立即進行整改,施工企業不配合整改的要將情況及時報安監站和局建管科。
(4)特種作業人員變更時,施工企業要及時(兩日內)將變更情況報監理部門審核。
(5)對于租賃單位提供的特種作業人員,施工企業要加強管理,防止租賃單位擅自安排無證學徒工上崗作業。
2、加強檢查督查力度,確保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落到實處。3月份組織一次特種作業人員專項檢查,對問題突出的單位實施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同時結合建筑施工安全大檢查,安監站安全巡查督促施工企業將整改工作落實到位。
3、要廣泛發動社會監督,暢通舉報渠道,歡迎建筑施工從業者和廣大市民舉報違規行為。
4、對特種作業人員不持證上崗現象突出,整改不力或因此不良后果的,要對相關責任人從重進行處罰。
(二)預防和控制高處墜落事故安全整治(建設局牽頭,各鎮(街、區)配合)
1、施工現場易發生高處墜落事故的重點部位“四口”(通道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樓梯口)、“五臨邊”(陽臺臨邊、卸料口臨邊、樓面臨邊、屋面臨邊、基坑臨邊)和外腳手架、支模架上施工作業面的安全防護到位。
(1)基坑周邊,未安裝欄桿或欄板的陽臺,無外腳手架的樓層周邊、屋面以及水箱等處,按規范設置防護欄桿。
(2)樓梯口和梯級邊,按規范要求設置防護欄桿和踢腳板。
(3)垂直運輸卸料平臺,兩側設置防護欄桿,卸料呂安裝可靠的防護門。
(4)電梯井口安裝定型化、工具化防護門,井內是否按要求設置安全平網或硬質防墜落防護。
(5)高處作業施工人員是否按規定配備和使用保險帶。
2、各施工企業、項目部要制定預防和控制高處墜落事故專項整治實施計劃,要結合公司安全月檢和項目部定期檢查加強防高墜事故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監理單位要把防高墜事故作為安全監理的重點內容。
3、建設部門加強督查力度,要開展預防高處墜落事故的專項檢查和安全綜合檢查,要把防高墜事故作為日常巡查工作的重點內容。
4、加大處罰力度。在專項整改期間發生高處墜落事故的`要按照法律規定上限從重處罰。
二、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月份)
明確工作目標,落實工作責任,研究制定和下達具體實施方案,結合全市建筑業工作會議進行動員部署,并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短信等傳媒手段進行廣泛的宣傳發動。
(二)具體實施階段(3-10月份)
施工企業、在建工程項目部、監理部建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制定制定實施計劃,將整治工作任務進行分解,責任落實到責任人,并根據整治工作任務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確實消除安全隱患。
市建設局要適時組織開專項檢查,專項檢查的項目不少于在建工程數的90%,督促施工企業(項目部)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三)總結提高階段(11月份)
對安全整治工作進行分析、研究,全面總結,形成階段性成果。同時,研究進一步深化完善的意見。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為加強領導,建設局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分管副局長為副組長,建設局相關科室、建筑施工安全監管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施工企業、監理公司也應成立相應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落實責任,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全面落實。
(二)突出重點,務求實效
各單位要根據自身建設工程的特點,抓住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制訂有針對性、切實可行、操作性強的實施方案和細則,明確具體要求,以點帶面,整體推進。同時,專項整治工作要與企業日常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工作有機結合起來,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切實把專項整治工作抓好、做細、做實,確保年內取得階段性成效。
(三)強化監督,嚴格督查
為確保專項整治工作的進度和質量,建筑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重點企業和重點工程項目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隱患。要總結工作經驗,穩步推進整治。在專項整治期間,對整治工作不認真,走過場,工作不實的,將嚴肅批評,予以通報,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加強溝通,做好宣傳
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需要建筑主管部門、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和監理單位的密切配合,整治期間,各相關單位要各盡其責,同時要加強溝通,相互配合,共同采取措施,解決問題。要積極利用新聞媒體開展對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規宣傳,及時報道專項整治取得的成效,介紹先進經驗,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輿論監督。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實施方案 15
為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監管,引深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落實今年的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方案和10·26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現場會精神,努力實現今年的安全生產目標,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深化整治,降低事故、確保安全生產”為主題,通過對施工現場的強勢查處和綜合整治,實現遏制安全事故、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目標,提高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二、整治原則
按照以查促防、以查促管、治差治劣和從嚴從快處理的四原則開展整治活動。
(一)以查促防原則——通過對建筑施工現場的.檢查,促進工地安全防范措施和預控措施的落實。
(二)以查促管原則——通過對建筑施工現場的檢查,查找安全監管方面的薄弱環節,制定針對性管理措施,加強監管。
(三)治差治劣原則——通過對安全狀況差的施工現場的整治和查處,促進其向安全文明施工方面轉化,帶動整體水平的提高。
(四)從嚴從快處理原則——建立快速處理通道,通過行政強制措施、行政處罰措施的運用,從嚴從快對問題企業、項目和從業人員進行處理,提高違規成本,加大對違規行為的震懾力度。
三、組織體系
省建設廳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活動領導組負責本次整治活動的領導,省安全站負責組織實施。
各市、縣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領導組負責本轄區內整治活動領導工作。
四、整治內容
(一)安全行為:建設程序履行情況、安全監督備案辦理情況、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情況、有關人員安全資格持證上崗情況、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執行情況;
(二)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現場各項安全防護措施落實情況、文明施工情況;
(三)安全專項措施:開展預防高處墜落專項整治的活動情況;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情況;深基坑、高支模、臨時用電、腳手架搭設、大型機械安拆專項施工方案制定和實施情況。
五、整治重點
(一)以城鄉結合部、監管薄弱的區域為重點;
(二)以低資質企業、近三年發生安全事故的企業為重點;
(三)以日常監管中重點監控的差工地為重點。
六、具體措施
(一)召開一個動員會。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組織召開一次本轄區內所有工地負責人參加的動員大會,宣傳貫徹今年的專項整治、10·26會議及本次整治活動精神,對建筑安全整治進行再發動、再部署、再動員,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強大的綜合整治氛圍。
(二)進行一次大檢查。各市要結合冬季施工檢查、全省綜合執法大檢查和日常監督檢查,專門對本轄區內的施工現場實施一次全覆蓋檢查,對在本轄區內的標化試點工地要高標準、嚴要求,讓標化試點工地起到引領示范作用。
省安全站在活動期間,將組成巡回督查組對各市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三)處罰一批違規違法單位和相關人員。各市對本次整治活動檢查出的違規違法問題,對相關單位和個人,視情節輕重,可采取隱患整改、停工整改、強制培訓、通報批評和警告、罰款等行政強制、行政處罰措施予以處理。并于11月20日前將3—5個安全隱患嚴重,整改不力的施工現場上報,省廳將依法對相關單位和人員嚴肅處理。
七、整治工作總結
本次活動結束后,各市要對全年的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要求于20xx年xx月xx日前將總結報省安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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