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安全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精選5篇)
為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預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計劃。那要怎么制定科學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校車安全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精選5篇),歡迎大家分享。
校車安全整治行動實施方案1
為貫徹落實《河南省校車管理條例》、淮陽縣政府和教育體育局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我鄉的校車管理工作,依法打擊非法車輛的運營,規范校車行為,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廣大師生和國家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和目標
堅持“安全發展”的指導原則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督促、指導各小學,幼兒園扎實開展校車管理工作。 落實校車管理的有關文件精神和各種規章制度,建立健全校車管理的長效機制,杜絕非法車輛的運營,增強相關責任人的安全責任意識,嚴防違規違法行為的出現,有效遏制交通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確保師生的乘車安全。
二、組織領導
為了校車管理工作的長期有效開展,鄭集鄉中心校成立了校車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時間安排
20xx年2月15日至本學期結束。
四、采取措施
1、建立校車檔案。凡是有校車的學校,都要為校車建立檔案,一車一檔。校車、校車駕駛員、隨車教師的基本信息和校車的行車路線,接送學生名單都記錄在案。所有校車檔案都一式兩份,中心校一份,學校一份。
2、明確責任,責任到人。學校校長或幼兒園園長是第一責任人,校車駕駛員和隨車教師是直接責任人。校長或園長負責督促、檢查校車駕駛員和隨車教師,保證校車安全運營;校車駕駛員負責校車的日常維護、檢查,做好記錄,按規定路線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安全駕駛校車;隨車教師負責學生上下車安全,清點人數,做好記錄,并協同駕駛員做好路上行車安全,把學生安全送達。
3、落實校車運營情況月報制度。各校把校車運營情況和各種記錄上報到中心校,一個月上報一次。做到中心校對每輛校車的運營情況都了如指掌,并存有檔案。
4、加強對學生的乘車安全教育。學校定期對學生進行教育,向學生講解乘車的安全常識,讓學生牢記于心,養成良好習慣。開展一、二次事故逃生演練,每個學生都能掌握事故逃生的技能。
5、開展自查自糾。召開有接送學生車輛的學校負責人動員會議,開展自查自糾,在規定的時間內,查找本學校接送學生車輛存在的問題,自行整改。
6、依法嚴厲打擊非法車輛。校車管理領導小組人員采取不定時、
不定點的方式,到有車輛接送學生的學校、校門口或接送學生車輛的必經之路上蹲點、攔截,嚴查接送學生車輛,堅決杜絕非法車輛接送學生。
7、規范校車行為。校車管理領導小組人員分包到校,對校車逐一排查,查看校車配置是否齊全,滅火器、安全錘、衛生箱缺一不準上路;檢查校車駕駛員證件,駕駛員證件不符不準上路;嚴查各種登記記錄(校車檢查記錄、學生上下車記錄、學生下車后的終查記錄),記錄不齊全不準接送學生;在校車的必經之路上,檢查校車是否按規定路線行駛,是否超速、超載,校車駕駛員是否違規駕駛。
8、加強校車駕駛員、隨車教師的安全培訓。聘請交警部門人員,對校車駕駛員、隨車教師進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安全常識的培訓,讓校車駕駛員熟練掌握安全駕駛技術,特別是遇上惡劣天氣時,能夠安全駕駛校車,絕對保障學生的乘車安全。另外,授權學校遇到惡劣天氣時,校車運營安全隱患較大,為了安全可自行調整作息時間。
9、落實責任追究制。檢查中如發現有非法車輛接送學生的,對車輛堅決扣留,交與交警部門,并對該校負責人嚴肅處理;校車運營如有違規行為,一經發現,交與交警部門處理,對校車所屬學校負責人給予相應的處理。
校車安全整治行動實施方案2
為減少農村中小學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隱患,解決“上學難、交通難”的問題,穩步推進全市校車規范管理工作,市政府決定自20xx年8月至2012年1月,在張星鎮、齊山鎮開展校車試點運行。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校車運行公益化,按照“政府引導、部門聯動、公司運行、財政補貼”的原則,規范校車運行和管理,切實改善中小學學生乘車條件,保證學生乘車安全。通過試點運行進一步完善校車運行模式,提高校車運行質量,建立健全校車運行管理長效機制,確保全市校車工程穩步實施、持續健康發展。
二、試點范圍
張星鎮和齊山鎮轄區內所有中小學。
目前,由校車接送學生主要是解決路途遠的學生的實際困難,因此,離校較近的學生原則上不安排接送。非試點鎮施教區(招生區域)內的學生不安排接送。暫定乘坐校車的學生范圍:距離學校3公里以上的小學生和距離學校3.5公里(齊山鎮為4公里)以上的初中生。
根據以上范圍,在本學期,張星鎮需乘坐校車學生2279名,齊山鎮需乘坐校車學生1394名(在辦理學生乘車證后,將確定實際乘車學生數)。
根據學生分布情況,共設學生接送線路26 條,其中張星鎮設學生接送線路8條(44個站點),齊山鎮設學生接送線路18條(60個站點),運行后根據實際情況將對線路、站點做進一步優化調整。
三、校車配備及場地設施
1.校車配備
根據乘車人數和線路狀況,按每校車乘坐47人,共需車輛33輛,其中張星鎮需19輛,齊山鎮需xx輛。具體車型由市教體局、財政局、交通運輸局、招金集團及運營公司共同確定。由招金集團出資購買校車,各相關部門和單位配合,確保在 月 日前辦好相關手續,并能夠投入使用。
2.停車場所
由教體局及學校安排停車場所,并安排人員看護車輛,確保車輛正常、安全停放。
3.候車亭
根據科學、合理、集約的原則,適時在安全和學生相對集中的地方建設學生候車亭。建設費用由市、鎮財政各承擔50%。
4.交通安全設施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待校車投入正常使用后,考慮在重要干道和學生較為集中的地方增設交通安全設施,費用由市、鎮財政承擔。
四、運行體制
招金集團負責購置標準校車33輛(型號為: ),校車所有權為招金集團,租賃給 公司, 公司注冊成立專門的校車公司負責運行。校車專門用于接送學生,不準用于其他用途。運營公司要正確維護保養校車,確保正常接送學生(各項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年限為12年,不足12年由運營公司負責購買同等
價值的校車。經公安、交通部門檢測校車符合安全標準,每車每延長使用1年市財政給予運營公司獎勵2000元人民幣。校車經檢測達不到安全要求的,運營公司無償歸還招金集團處理或作價用于更換新的校車。
校車公司要根據《山東省中小學、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管理辦法》中對校車駕駛員的要求招聘駕駛員,嚴格把好人員準入關。同時做好駕駛員的培訓、教育和管理工作,每輛校車配備1名專職駕駛員。教育部門要為每輛校車安排1-2名教職工,負責學生上下車的安全護導,并維持學生的乘車秩序。
五、乘車手續與乘車費用
(一)乘車手續
對符合條件且需要乘車的學生,必須辦理以下手續:學生家長提出申請;學校根據乘車條件進行審核;鎮中心初中審批;家長繳費并簽訂乘車協議;辦理乘車證。學生憑乘車證乘車。
乘車學生數每學期調整一次,在新學期開學前兩周報乘車學生預測數,在學生報名注冊當天報實際乘車人數,試點鎮中心初中匯總后報教體局安全管理科。
(二)乘車費用
1.成本核算辦法
為便于學生乘車成本的核算和確認,校車公司應將校車運行的財務狀況實行單獨建帳,獨立核算。運行一學期后由市財政局、教體局和交通運輸局聯合對校車運行財務情況進行審計。按照“正常運轉、不留盈余、適當獎勵”的原則,確定實際運行成本和核定補貼數額。
校車運行期間的相關稅費,實行先征后補。
2.費用承擔
(1)乘車學生按單程乘坐距離5公里以內的每學期承擔200元/人,單程乘坐距離5公里以上的每學期承擔300元/人。
(2)不足部分由市財政補貼解決。
城鄉低保戶和家庭困難子女免交乘車費,其乘車費由市財政承擔。
3.費用結算方式和時間
學生承擔部分由學校與校車公司開票結算,全額上繳校車公司。結算時間為每學期開學后的第二周。
為確保校車的正常運行,財政在每學期開學第一周按 6000元/車的標準預付給校車公司。學期結束后,根據各部門對每輛校車的服務、安全管理及違規情況的考核情況,再按核定補貼數額結算。
六、相關部門職責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教育、交通、公安、財政、安監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相關部門和單位有關負責人為成員的招遠市校車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后),對校車試點運行工作統籌安排和調度,協調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保障校車試點工作高效、和諧推進。
市安監局要將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納入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范圍,加強安全工作協調和對各有關部門落實安全職責情況的督促檢查,每季度召開一次校車安全管理工作例會。
市教體局負責試點鎮學校學生的安全乘車教育。會同交通等部門制定學生乘車線路及乘車站點的建議方案。及時將全市學生乘車人數、站點、上下學時間等信息匯總后報交通運輸局和校車
公司。市教體局及鎮中心初中負責對校車使用服務情況進行監督考核。學校具體負責日常安全管理和學生的安全教育。嚴格把握學生乘車條件。做好學生在校內上下車的安全管理、學生乘車的組織,確保學生準時上車,準點開車。為每輛校車安排1-2名教職工,負責學生上下車的安全護導,并維持學生的乘車秩序。做好學生家長與校車公司的溝通工作。協助校車公司和學生家長簽訂好乘車協議。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對校車公司的行業監管。會同相關部門確定車輛行駛線路,做好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工作。會同公安等部門查處無證“黑車”,對干預騷擾校車運行現象要會同公安部門給予制止和打擊,為校車的正常運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會同公安負責校車交通安全管理及違規檢查與處罰。
市公安局負責交通秩序的維護和監控。學生上學、放學時在校門口安排警力,維護交通安全秩序。加強對車輛的檢查,制止車輛超載、超速行駛。會同交通運輸局等部門查處無證“黑車”。每年春秋季開學前免費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測。
市財政局負責相關費用的核算及撥付。并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工程的審計及校車財務的監管工作。
試點鎮政府負責對轄區內學校安全管理和學生安全教育的檢查、督促和指導,嚴格控制乘車人數,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對部分線路較長且會車有困難的道路,按要求建好會車點,確保車輛安全、順利通過。負責候車亭的日常維護、保潔工作。協同校車公司做好乘車協議的簽訂工作。
校車公司負責學生乘車的日常管理。配備相關的管理人員,具體負責車輛運行管理工作。
校車安全整治行動實施方案3
為進一步加強我鎮小學、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以下簡稱“校車”)交通安全管理,依法依規取締黑校車、不安全校車,切實保障我鎮小學生、幼兒的人身安全,根據寧都縣人民政府印發的《關于印發寧都縣中小學、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經研究,決定自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在我鎮范圍內開展中小學、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組織機構
為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開展,成立xx鎮校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鎮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xx中心小學,由xx任辦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標和范圍
工作目標:通過采取堅決果斷的排查和集中整治工作措施,全面落實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嚴格規范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大力減少校車交通事故,切實增強師生、駕駛員安全意識,徹底取締黑校車、不合格校車,堅決杜絕三輪車、摩托車和非法營運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確保校車運行安全有序,確保學生上下學安全。
三、整治重點
(一)整頓校車交通秩序。集中清理整治在學校周邊非法營運的車輛,堅決取締“三無”校車(無牌、無證、無保險)、假牌假證車、報廢車、延緩報廢車、違規加座改裝車、各類貨運汽車、機動三輪車、拖拉機等非法校車;建立健全校車及駕駛人檔案,嚴把校車及駕駛人準入關,查處不符合安全條件的校車和駕駛人;嚴肅查處校車未按規定粘貼校車統一標識、超速、超員、酒后駕駛、無證駕駛及未辦理車輛交強險、駕乘人員險和承運人責任險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對學校周邊道路、校車接送停靠點、縣鄉道、“村村通”公路和山區公路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車、摩托車、拖拉機和非法營運車輛搭載學生現象突出路段的整治;完善學校周邊及校車行駛路段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減速帶、隔離設施、停車泊位等交通安全設施。
(二)督查校車日常監管情況。督查各校簽訂校車安全責任狀情況,校車安全教育工作開展情況及成效,教師跟車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有關校車安全文件的落實情況。
四、方法和步驟
(一)整治方法
以鄉鎮為單位組成整治工作小組,深入村(居)幼兒園,對有接送學生車輛的學校進行排查摸底,針對排查出來的情況提出初步意見,分繼續保留、限期整改和立即取締三類。對限期整改類當即發整改意見書,提出整改要求和具體整改措施,對擬依法取締的校車當即下發取締告知書。對需要采取聯合執法的,由鎮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安排。
(二)工作步驟
此次整治分為宣傳發動、調查摸底、集中整治、整改“回頭看”四個步驟進行。
1、宣傳發動階段(10月8日—10月10日)
制定《xx鎮校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確整治工作的目標、范圍、方法和步驟,召開當地校車整治工作動員會,明確整治對象、目標及要求。
2、調查摸底階段(10月10日—10月14日)
鎮人民政府根據整治工作方案,組織人員進行一次拉網式排查摸底,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車、見車見人,開展核實登記,提出初步意見,分繼續保留、限期整改、依法取締三類,并將排查情況報縣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3、集中整治階段(10月15日—10月25日)
在梳理排查摸底情況的基礎上,由鎮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調度,集中安排時間和人力進行聯合執法,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進行取締,不留后患。
4、整改“回頭看”階段(10月26日---10月31日)
集中整治工作結束后,鎮人民政府將針對不合格校車、非法運營車輛、三輪車、摩托車是否得到徹底取締,是否還在接送學生上下學進行“回頭看”,對限期整改校車是否整改到位進行路查,鞏固整治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明確工作職責。鄉鎮對轄區內校車管理總負責,并將校車日常管理工作納入本鄉鎮的.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考核。各校在進一步規范校車管理的基礎上,結合本單位實際,就校車整治問題向當地鄉鎮政府專題匯報。相關責任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密切配合,協同作戰,齊心協力抓好校車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為廣大學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上下學交通工具,從源頭上消除安全隱患,切實解決學生家長的后顧之憂。
(二)加大宣傳力度。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形式,加大對校車整治工作的宣傳力度,重點宣傳《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宣傳打擊取締黑校車、不安全校車,保障廣大中小學生、幼兒人身安全的決心,宣傳整治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通過形式多樣的宣傳,激發廣大人民群眾參與整治的濃厚氛圍。
(三)強化監督管理。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結束后,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切實加強對校車運行的監督管理。各校車的責任領導、具體責任人要強化責任意識,定期不定期加強對所監管校車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制止并報告有關職能部門,確保我鎮接送學生校車安全運行。
校車安全整治行動實施方案4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切實做好全辦事處中小學、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推進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和清理整治工作,根據省、市、區統一要求,結合本處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做好中小學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緊緊圍繞“創建平安校園,構建和諧社會”工作目標,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為原則,堅持“屬地管理,各負其責”,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各有關部門責任,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消除接送學生車輛安全隱患,預防和避免涉及中小學、幼兒園接送車輛的重大交通事故發生。
二、工作任務
廣泛開展“文明出行”和“拒乘無安全保障車輛”等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加強“路隊制”等學生上、放學的安全管理。全面摸排辦事處范圍內接送學生校車數量、車輛狀況、車輛所有人、駕駛人、運行時間、行駛線路等基本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嚴格執行學生上車登記制度和行車安全登記制度,落實定線、定點、定車、定人、定時、定跟車教師的“六定”出行措施,加強對駕駛員、跟車教師和乘車學生及家長的安全教育。加強校車清理整治工作,切實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有效整治和打擊非法校車,確保全辦事處接送學生校車安全、規范。
三、活動開展
(一)時間安排:自20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用一個月的時間認真開展中小學幼兒園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活動。并對全辦事處公、民辦中小學及幼兒園接送學生的各種校車進行集中清理整治。
(二)清理整治范圍:全辦事處公、民辦學校和幼兒園接送學生的各種校車,重點整治無牌無證、假牌、假證、套牌套證、個人機動車及報廢車輛作為校車上路行駛,嚴查校車嚴重超載、超速、超齡,嚴禁使用拼裝車、改裝車、三輪車、農用車接送學生。對證件不齊全、不按規定年審,外觀顏色不合格、無校車專用標識、不具備合法營運資格的車輛一律停租、停運、停用。對無駕照或無資質的駕駛員進行更換。
(三)方法措施:做好中小學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及校車清理整治工作,由辦事處黨政辦公室牽頭,中心校、派出所、安監、綜治、市容等相關部門協同配合,齊抓共管。辦事處督查組全程督促檢查,在全辦事處范圍內集中開展校車清理整治工作。
1、各村(居)社區職責
各村(居)、社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把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接送車輛安全管理作為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重要內容,明確專人負責,提出專門要求,作出專門部署,組織相關人員落實相關清理整治的措施,確保組織健全,責任明確,措施到位,確保轄區內校車合法、安全運營。
2、派出所職責
(1)在城區范圍內,協調交警部門認真做好本轄區內接送學生車輛的監督管理、備案審查工作。
(2)在農村地區,派出所負責集中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狀況和駕駛人員的監督管理;加強集中接著學生車輛的路上行車監督管,重點檢查拼裝車、改裝車、三輪車、農用車、報廢車和超載接著學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在接送學生車輛集中的校門口、必經路段和條件較差的路段充實警力,加強監控管理,確保學生集中離校時及時、安全疏散。
(3)與校車車主及學校(幼兒園)簽訂校車安全運營責任書。
3、中心校職責
(1)加強中小學幼兒園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開展“文明出行”和拒乘無安全保障車輛等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教育。
(2)對校車及其駕駛人員基本情況調查摸底,建齊校車臺帳。認真落實“三報告”、“二抄報”制度。
(3)負責對中小學、幼兒園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對隨車教師開展業務培訓和管理,加強對學生家長乘車安全的宣傳教育。
(4)認真做好校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4、綜治部門職責
指導、協調、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加大對學校周邊環境整治力度。
5、市容部門職責
取締無證攤點,拆除學校周邊占道違章建筑,制止和糾正學校周邊亂設攤、亂占道現象。
四、組織領導
成立xx街道辦事處中小學幼兒園校車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清理整治的組織協調,督促檢查有關部門目標任務的落實,其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校車安全整治行動實施方案5
為進一步加強校車及其駕駛人管理工作,切實保障中小學生和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為北京奧運會的成功舉辦創造安全、暢通、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和省公安廳、教育廳有關要求,經市公安局、教育局研究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中小學、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奧運攻堅戰集中整治行動。現制定方案如下:
通過排查整治,使中小學、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校車管理制度得到進一步落實,廣大師生和校車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意識進一步增強,學校周邊交通環境得到進一步完善,校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涉及校車的交通事故明顯下降,杜絕涉及校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
(一)深入中小學校集中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秋季開學前后,交警部門要結合“五進”宣傳工作,選用業務能力強的民警,深入到各中小學、幼兒園,通過上交通安全課、致學生及家長公開信,播放宣傳光碟,發放交通安全聯系卡等多種形式,大張旗鼓地宣傳使用拼裝車、報廢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以及不符合安全運行技術條件的機動車接送中小學生的危害,督促學校、幼兒園和學生家長堅決不使用不合格車輛接送學生和兒童;教育部門要繼續做好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進一步增強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意識,使學生養成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同時,深入開展中小學校長和教職工交通安全培訓,切實提高學校安全管理水平;教育廣大家長和中小學生、兒童不乘坐不合格車輛。公安、教育部門要會同各學校、幼兒園,對校車駕駛人進行一次面對面的安全教育,并簽訂交通安全責任狀,切實增強其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守法意識,嚴防校車事故的發生。
(二)認真做好校車及駕駛人的排查摸底、清理整頓工作。
交警部門要會同教育行政部門,對中小學、幼兒園接送學生、幼兒的車輛及駕駛人進行一次全面核查,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車,見車見人,不留死角。車管部門要根據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提供的校車數量、車輛所有人、駕駛人、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逐一建立校車檔案,納入計算機信息管理,在機動車登記系統中錄入校車類型、乘員數(包括駕駛員、學生及其照管人員)、學校名稱、教育行政部門名稱等信息,在《機動車行駛證》副頁上簽注校車類型和乘員數。同時,要利用交警信息平臺實行屬地化動態管控。交警部門要會同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學校通過定人、定校、定車的方式,立即對校車集中進行一次檢驗,檢驗的結果要記入校車檔案。檢驗中發現校車有交通安全隱患的,要立即進行整改,合格后才允許其運行。同時加強對校車駕駛人的資格審查,對在記分周期內記滿12分,或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負有責任的駕駛人,堅決取消其駕駛校車資格。
(三)嚴厲打擊車輛非法營運接送學生和超員、超速等嚴重違法行為。
非法營運車輛存在大量安全隱患,是近年來交通事故群死群傷頻發的主要原因,嚴重威脅著中小學生及幼兒的人身安全,交警部門要積極配合交通運管部門,對非法營運車輛堅決予以取締,依法嚴格嚴處。同時,對接送學生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要加大查處和打擊力度,從源頭上消除安全隱患。要使每名駕駛人頭腦中牢記超員、超速是造成群死群傷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切實做到遵章駕駛,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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