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高中段招生錄取指南
泰安市高中段招生怎么錄取?招生范圍與報考要求是什么?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泰安市高中段招生錄取指南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四中全會和全國、全省、全市教育大會精神,以改善民生、促進公平為原則,穩步推進招生制度改革,引導學校發展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實行一考多取,促進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鼓勵高中學校特色發展,逐步擴大辦學自主權,支持學校根據辦學定位和辦學特色制定錄取方案,逐步實現由高中學校確定錄取標準和錄取方法。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實施“陽光招生”,嚴格程序,規范操作,確保招生錄取工作順利進行。
二、招生計劃
(一)計劃數
2020年全市高中段學校計劃招生61641人,其中普通高中34050人、職業學校27591人。普通高中招生計劃詳見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各職業學校招生計劃另行發布,并在“泰安市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段學校招生管理平臺”(以下簡稱“平臺”)公布。
(二)計劃構成
1、公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由自主招生、藝體特長生、指標生、統招生四類構成。各高中自主招生(包括西藏生)計劃單列;藝體特長生計劃原則上為計劃總數的5%左右;指標生計劃為計劃總數減去自主招生、藝體特長生計劃的60%;剩余計劃為統招生計劃。
指標生計劃依據各初中學校畢業生人數分配給相關初中學校。
藝體特長生各專業(專項)計劃另行下達。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公布省級體育專項特色學校名單的通知》精神,泰安一中、泰安英雄山中學等9所學校,面向全市招收體育專項特長學生,招生計劃(見附件3)含在學校體育特長生計劃中單列。
2、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由市內計劃、市外計劃兩類構成。市外計劃報省教育廳批準后實施。
3、職業學校招生計劃由職業中專、技工院校、普通中專、初中后高等職業教育(“3+4”對口貫通分段培養、五年制高職)、高等師范教育(“3+4”對口貫通分段培養、五年制師范)、三二連讀高職計劃六類構成。
三、招生范圍與報考要求
(一)普通高中
1、參加普通高中招生(含民辦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為2020年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往屆初中畢業生一律不得參加普通高中招生錄取。
2、按照行政區劃和有關規定,市教育局統一公布全市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的招生范圍(詳見附件1、附件2、附件3)。
3、泰安五中招生仍按照2019年模式和范圍,納入岱岳區高中招生統一管理。2017年及以后區劃調整的徂徠鎮、房村鎮、良莊鎮、化馬灣鄉、黃前鎮、下港鎮和天寶鎮的考生,仍按照2019年的模式,分別參加岱岳區和新泰市的高中招生錄取。泰安高新區、泰山景區、徂汶景區要按照相關縣市區的工作部署,組織做好初中畢業生報名考試及志愿填報等工作。
4、在市內非戶籍地就讀或在市外就讀回我市參加高中招生的考生,須在戶籍地縣市區填報高中志愿,但不得報考普通高中指標生。在市內非戶籍地縣市區就讀回戶籍地縣市區填報高中志愿的考生,須于7月2日前憑身份證或戶口本到戶籍地縣市區教育和體育局基教科辦理報考手續。
5、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市接受完義務教育的,可在流入地縣市區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招生錄取,與當地學生享受同等待遇。客商子女憑“客商證”報考,不受戶籍限制。
6、戶籍在泰安高新區、學籍在北集坡一中、高新區一中、奧林匹克花園學校的初中畢業生,可在市直高中或岱岳區的泰安英雄山中學、泰安三中學校中選報,但不得兼報,且選報后不得調整。
戶籍在泰山區、父母至少一方在岱岳區工作的初中畢業生,可報考岱岳區的高中學校。由考生家長持相關證明材料,于7月2日前到岱岳區教育和體育局基教科辦理報考手續。
選擇報考岱岳區高中的考生,不得參加市直高中的招生錄取;選擇報考市直高中的考生,不得參加岱岳區的招生錄取。
(二)職業學校
1、初中后高等職業教育、高等師范教育、三二連讀范圍為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根據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根據考試成績劃定報名資格線,資格線以上的考生方可填報志愿。
2、職業中專、技工學校可招收應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到學校注冊入學。
3、普通中專根據招生學校要求,招收應屆或往屆初中畢業生,其中,往屆生直接到招收往屆生的學校報名。
4、繼續做好航空實驗班招生工作。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魯教基字〔2020〕7號),山東省實驗中學、山東省北鎮中學、山東省昌樂第一中學的空軍和海軍航空實驗班面向全省招生,由初中學校組織學生直接到這三所學校參加報名。
四、錄取辦法
2020年我市高中段學校招生繼續實行“分數+等級”錄取方式。語文、數學、外語為分數表達科目,物理、化學、生物、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為等級表達科目。
(一)劃定報名資格線
全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發布后,根據招生計劃、考生分數科目的成績與特殊考生加分之和(以下簡稱“分數成績”),劃定各縣市區公辦普通高中、民辦普通高中、各類職業學校招生的報名資格線。分數成績在報名資格線以上的考生,方可參加相應類別的錄取報名。
(二)普通高中錄取辦法
1、基本要求
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C等以上(含C等,下同),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成績為D等以上,音樂、美術、綜合實踐考查科目成績均為“合格”的考生,方可報考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須達B等以上,方可報考普通高中指標生。
2、等級成績要求
全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發布前,各高中學校對各類招生計劃提出等級科目的成績(以下簡稱“等級成績”)要求,符合等級成績要求的考生方可參加錄取報名。
等級成績要求提出的基本辦法:
(1)提出某科或某幾科的單科等級成績要求。
(2)提出某幾科的組合等級成績要求。
(3)對不同招生類別,先在全市范圍內提出等級成績基本要求,各招生學校在基本要求基礎上,再提出具體等級要求。
3、公辦普通高中錄取辦法
(1)自主招生。有自主招生計劃的公辦普通高中,須于6月30日前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明確“分數+等級”方式的等級和分數報名要求、錄取辦法,報經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后組織實施,并面向社會發布。
參加自主招生的考生須參加有關高中學校組織的自主招生報名和測試。高中學校根據自主招生方案,按照1:1比例確定擬錄取名單,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對符合錄取條件者予以正式錄取。
(2)指標生。物理、化學、生物、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等級成績基本要求為2B4C1D以上。高中學校在此基礎上,再提出最多兩個A等級的單科、組合等級成績要求。
錄取辦法:根據指標生計劃和考生志愿,對符合指標生等級要求的考生,依據分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當分數成績相同時,錄取等級成績高者(下同)。在進行等級科目成績比較時,7門等級科目之間可進行等級置換,即一科目降低一個等級,另一科目可提高一個等級。如:某考生物理等級成績為A,生物等級成績為D,當物理降低一個等級變為B后,生物可提高一個等級變為C,即1A1D=1B1C。
(3)統招生。物理、化學、生物、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等級成績的基本要求為2B3C1D以上,高中學校在此基礎上,再提出不超過兩個B等級的單科、組合等級成績要求。
錄取辦法:根據統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對符合統招生等級要求的考生,依據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如有剩余計劃,對服從調劑且符合相應高中統招生等級成績要求的考生,依據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
(4)藝體特長生。報考藝體特長生的考生,須參加相應縣市區或市直高中學校組織的藝體特長生專業測試,并取得合格證書;同時,物理、化學、生物、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等級成績要求為6D以上。
錄取辦法:根據藝體特長生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對符合等級、專業要求的考生,首先按分數,分專業專項(或單項)按照計劃1:1、5的比例投檔,然后根據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體育特色項目按有關規定錄取。
4、民辦普通高中錄取辦法
民辦普通高中實行自主招生統一平臺錄取,考生在泰安市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段學校招生管理平臺填報志愿,打印志愿信息表,到所報民辦高中學校現場確認。招生學校依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確定錄取名單,報市教育局審核。各學校均須于6月30日前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明確“分數+等級”方式的等級和分數報名要求、錄取辦法,報經縣市區、市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組織實施,并面向社會發布。錄取工作于8月26日前結束。
(三)職業學校錄取辦法
1、職業中專、技工院校的錄取,根據各職業學校計劃,按照考生志愿和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
2、普通中專、高等職業教育、高等師范教育、三二連讀高職的錄取,根據各學校招生計劃,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
五、志愿設置與填報
(一)志愿設置
1、公辦普通高中除自主招生外,設指標生、藝體特長生和統招生三個志愿。其中指標生、藝體特長生志愿填報1所學校;統招生志愿填報1所學校,以及是否服從調劑。
2、職業中專、技工院校和中職學校與普通本科高校“3+4”對口貫通分段培養設1個志愿學校(每所學校設1個專業);普通中專及其他高職設4個平行志愿,每所學校可填報1—2個專業。
(二)志愿填報
繼續實行“先出分數,后報志愿”辦法,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分數公布后,分5次在網上填報志愿。
第一次,填報“3+4”對口貫通分段培養志愿;
第二次,填報普通高中指標生、普通中專、高等職業學校、三二連讀高職、中職學校、技工學校志愿;
第三次,填報普通高中統招生志愿、藝體特長生志愿;
第四次,填報普通中專、高等職業學校、三二連讀高職剩余計劃,民辦高中志愿;
第五次,填報民辦高中、中職學校、技工學校剩余計劃志愿。
考生登錄“平臺”,選擇“3+4”對口貫通分段培養志愿填報”“普通高中志愿填報”“高等職業學校和普通中專志愿填報”“民辦高中志愿填報”“職業中專(技工院校)志愿填報”中的.一類,然后選擇相應的學校或專業。
(三)填報要求
1、各初中學校要切實做好考生填報志愿的組織、宣傳和指導工作,讓考生人人知曉填報時限和要求,認真組織學生按時、規范填報。同時,密切關注考生志愿報考進展情況,對自愿放棄填報的考生,要做好詳實記錄、留存相關證據(如考生書面申請、短信、郵件、電話錄音等)。
2、為保護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維護招生錄取的公正、公平,報考普通高中且具有指標生資格的考生須填報指標生志愿,否則不得參加統招生志愿的填報和錄取。
3、考生志愿一律由考生本人與家長商議確定,網上填報提交時系統會多次提示確認,請考生務必仔細核對,確保無誤,一旦提交便不得更改。考生及家長對所填報的志愿負全部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或代替生填報志愿。
4、考生網上填報志愿后,打印一式三份,由考生本人及監護人簽字后,交初中學校兩份;初中學校要組成審核小組,認真核對考生上交的志愿信息表與其網上信息是否一致,審核無誤后,學校校長簽字,加蓋學校公章。初中學校、縣市區教育和體育局基教科各存一份。
5、志愿填報安排,參見《2020年泰安市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日程表》(附件4),以“平臺”公布的時間為準。各初中學校要隨時留意查詢,及時通知考生,以免錯過志愿填報時間。
6、為使考生熟悉網上志愿填報流程,市教育局將于7月8日前組織考生進行模擬操作,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六、錄取批次
高中段學校的招生錄取分7個批次,每批次嚴格按照考生志愿、分數成績、等級成績和相關要求進行,考生在某批次一經錄取,即不再參加后續批次的錄取。每批次集中錄取完成后,通過“平臺”公布錄取分數線、錄取人數、錄取結果等信息。
第一批,錄取“3+4”對口貫通分段培養的考生。
第二批,錄取普通高中各類自主招生(包括體育特色項目)。
第三批,錄取普通高中指標生、普通中專、高等職業學校、三二連讀高職、中職學校、技工學校考生。
第四批,錄取普通高中統招生。
第五批,錄取普通高中藝體特長生。
第六批,錄取普通中專、高等職業學校、三二連讀高職剩余計劃,補錄中外合作辦學班剩余計劃,錄取報考民辦高中的考生。
第七批,錄取民辦高中、中職學校、技工學校剩余計劃。
七、錄取通知書發放及新生報到
(一)通知書發放。普通高中和職業中專新生錄取通知書由考生登錄“平臺”自主打印,其它錄取學校的通知書由錄取學校發放。
(二)新生報到。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和學業考試準考證,按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到錄取學校報到。各學校要提前做好新生報到注冊的各項準備工作,在各自網站上公布報到流程,為新生報到提供優質、便捷的服務。
八、特殊考生照顧政策
(一)烈士(軍人除外)子女加10分。
(二)歸僑子女、華僑子女、港澳臺籍學生、少數民族學生加5分。
(三)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農村獨生子女,且現仍為獨生子女的考生加5分。
(四)軍人子女按《山東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魯政聯〔2012〕1號)有關規定,享受降分錄取政策。根據《泰安市教育局關于落實消防救援人員優待政策的通知》(泰教函〔2018〕127號)規定,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繼續享受現役軍人子女同等待遇。
(五)根據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精神,公安烈士子女加10分錄取,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加5分錄取。
(六)2020年度馳援湖北醫務人員子女與現役軍人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享受加分或降分錄取的考生,在其語文、數學、外語3科總分基礎上,按最高分項加分(或降分)一次,不重復累計加分(或降分)。凡享受政策加分或降分錄取的考生,所在初中畢業學校要在校內進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接受監督。
九、加強領導,確保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順利進行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市政府的領導下,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招生學校的隸屬關系具體負責,統一錄取辦法、統一錄取時間,嚴格按下達的招生計劃和規定的招生范圍組織錄取。
(二)明確職責分工。市教育局基教科負責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的統籌安排及組織協調,普通高中計劃編制和招生錄取,“平臺”開發維護等工作;市教育局職成教科負責職業中專(含技工院校)的計劃編制和招生錄取等工作;市招生考試中心負責普通中專、高職學校、三二連讀高職招生錄取系統開發及錄取實施工作;市體衛藝教研室負責市直高中藝體特長生專業測試和招生錄取等工作。各縣市區要參照市教育局職責分工,明確各職能科室職責。
(三)嚴肅工作紀律。各級各學校要切實增強政策意識和大局意識,守紀律、講規矩,不折不扣地落實招生錄取各項規定。公辦高中自主招生方案、民辦高中招生廣告要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批或備案。嚴禁違規招生宣傳;嚴禁擅自提前招生;嚴禁超范圍、超計劃招生;嚴禁違反招生程序招生;嚴禁招收借讀生;嚴禁公辦高中招收市外考生;嚴禁民辦高中從未列入外市招生計劃的外市中招收學生;嚴禁以各種名目亂收費。要充分尊重初中畢業生的選擇意愿,不得強制學生分流。要層層簽訂規范高中段學校招生工作責任書,做到招生規范、清正廉潔。
(四)加大宣傳力度。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群眾關注度高,社會影響力大。各級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體,公開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報考資格、志愿填報、錄取辦法、錄取分數線、錄取結果、時間安排、監督咨詢和舉報電話等全部信息,加大對招生政策的宣傳解讀力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解疑釋惑、凝聚共識,努力營造和諧穩定的招生工作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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