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大學錄取原則
塔里木大學原名塔里木農墾大學,位于塔里木河畔的阿拉爾市。為了屯墾戍邊和開發塔里木對各類人才的需要,在原國家副主席王震將軍的倡導和關懷下,于1958年創建,他親筆題寫了校名,生前一直任名譽校長。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塔里木大學錄取原則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計劃與錄取
一、學校根據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原則,根據本校人才培養、辦學、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區、市)生源數、生源質量、重點支持政策及歷年計劃編制和執行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招生計劃。最終以報教育部審批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的為準。
二、學校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由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錄取。
三、對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區、市)的考生,按照當地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公布的選考科目及要求執行,并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招生錄取。
四、學校根據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提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提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五、學校原則上認可各省(區、市)招生部門的有關政策性加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檔成績進行錄取和專業安排。
六、專業錄取時不設專業志愿分數級差,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依次錄取。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由學校按照考生高考分數從高到低調劑到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
七、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理工類考生依次按照數學、理綜、語文單科成績優先的原則,文史類考生依次按照語文、文綜、數學單科成績優先的原則錄取。
八、我校藝術類專業成績采用各省(區、市)專業統考成績。考生當年藝術統考成績必須達到所在省(區、市)合格線要求,當年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招生部門公布的.最低投擋線要求。錄取時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和藝術類統考成績相加計算綜合成績,并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照藝術統考成績優先的原則錄取。
九、報考我校的考生身體健康狀況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基本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按照《塔里木大學本、專科學生學籍管理工作的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新生入學與收費標準
1、新生入校后,學校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將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應當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2、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3、學校收費標準如下:
藝術類專業5000元/年;理工類其它專業3500元/年;財經類專業3200元/年;文史類專業3100元/年;理工類農科專業3000元/年;預科階段按同等學歷文科類收費標準執行。
住宿費:800元/年(6人間)。
如果國家調整本年度收費標準,我校將按照新規定收取。
【塔里木大學錄取原則】相關文章:
走進塔里木 現代文閱讀練習及答案12-06
福建省今年高職招考共錄取新生4.94萬人錄取率78.3%01-17
高考錄取的祝福語(精選90句)02-24
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有哪些原則01-25
介紹了考試的原則、形式與題型08-12
消防安全黑板報內容:火災預防原則03-13
交通安全逃生自救原則的黑板報內容03-19
關于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原則08-05
大學春游活動總結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