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北碚小升初怎么報名
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全區義務教育階段的公辦、民辦中小學于6月20日同步開展招生錄取工作。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重慶北碚小升初怎么報名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招生對象
(一)本區戶籍兒童少年入學
初中招生辦法
小學應屆畢業生和具有小學學歷的校外適齡少年就讀初中,根據《北碚區義務教育階段初中招生范圍》劃片對口入學。城區(包含朝陽街道、天生街道、北溫泉街道的小學和狀元小學)實行“多校劃片”即按“劃片招生、學校對口、抽簽派位”方式入學;各街鎮實行“單校劃片”即按“劃片招生、學校對口”方式入學。
小學應屆畢業生和適齡少年在畢業學校填寫《重慶市北碚區小學畢業生信息登記表》,各小學根據劃片對口招生結果填寫《重慶市北碚區小學畢業生情況匯總表》,一并分送各對口中學。
各中學依據小學提交的畢業學生名冊發放由區教委監制的《重慶市北碚區初中教育入學通知書》。小學畢業生和適齡少年持本人入學通知書和小學畢業證在規定的時間到中學報到入學。區教委依據學校招生計劃,對符合要求的學生予以注冊學籍。
(二)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
凡區外戶籍適齡兒童、少年隨其到碚務工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到我區居住,需在現居住地轄區學校就讀的,按照以下辦法對口入學。
天生橋小學、實驗小學、梨園小學、中山路小學招生范圍內的新增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在所在區域小學對口就讀,朝陽街道、天生街道轄區內其他小學招生范圍內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由梨園小學、實驗小學安排就讀;梅花山小學、華光小學招生范圍內的新增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在所在區域小學對口就讀,北溫泉街道轄區內其他小學招生范圍內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由梅花山小學、華光小學安排就讀;其他街鎮小學招生范圍內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由所在街鎮教管中心根據其實際居住地和轄區內學校規模情況統籌安排在轄區內小學就讀。
朝陽街道、天生街道和北溫泉街道轄區內新增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就讀中學在重慶市朝陽中學北校就讀;水土、復興片新增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在江北中學就讀;其他街鎮轄區內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對口就讀轄區內中學。
需提供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適齡兒童少年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在我區公安部門辦理的流動人口居住證明;法定監護人在我區的購房證件或在我區居住的租賃合同、租賃房屋產權證(公房為房屋使用證);法定監護人與我區用人單位簽定的合法務工證明(含就業勞動合同、工商營業執照、攤位或門面租賃合同等);法定監護人在我區一年及以上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小學新生須提供預防接種證明,初中新生須提供小學畢業證明。
優先安排已在我區購房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就讀;未在我區購房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優先根據流動人口在我區繳納社會保險年限安排隨遷子女入學,再依據流動人口在我區連續工作年限、居住年限的先后順序安排入學,額滿為止。
(三)殘疾兒童少年入學
積極推進融合教育,各中小學要摸清轄區內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情況,接收可隨班就讀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建議和指導患有嚴重生理缺陷,但能適應特殊教育學校學習、生活的殘疾兒童少年進入相應的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北碚特殊教育學校要作好本區戶籍不能在普通教育機構學習但能適應特殊學校教育的特殊學生的入學工作。對無法到校接受義務教育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各中小學要實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門服務,并納入學校學籍管理。極個別情況特別嚴重的殘疾兒童少年,須按相關規定依法辦理緩、免學手續,方可實施緩、免學。
(四)民辦中小學校招生入學
根據《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規范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渝教發〔2020〕12號)相關要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
1、民辦小學招生。有意愿就讀民辦小學的區內戶籍的適齡兒童,可以報名參加民辦小學招生,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由區內公辦小學“兜底”安排入學。城區內的適齡兒童由區教委根據當年學校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到有空余學位的小學就讀,其余街鎮的適齡兒童由街鎮教管中心統籌安排入學。
2、民辦初中招生。有意愿就讀民辦初中的具有區內正式學籍的小學畢業學生,可以報名參加民辦初中招生,未被民辦初中錄取的學生,由區內公辦初中“兜底”安排入學。城區小升初“多校劃片,抽簽派位”與民辦初中招生搖號同時進行。城區報名參加民辦初中招生的小學畢業生,自動放棄西大附中、兼善中學、朝陽中學北校、朝陽中學南校4所學校“多校劃片,抽簽派位”資格。
城區未被民辦初中錄取的小學畢業生安排到朝陽中學北校和兼善中學本部,西大附小本部、朝陽小學北校、人民路小學、中山路小學、實驗小學、梨園小學、重師初教院附小未被民辦初中錄取的`學生安排到朝陽中學北校就讀,朝陽小學南校、梅花山小學、華光小學、狀元小學、天生橋小學未被民辦初中錄取的學生安排到兼善中學本部就讀;若朝陽中學北校、兼善中學本部超出招生計劃,則由區教委統籌安排到江北中學就讀。
水土復興片區未被民辦初中錄取的小學畢業生由江北中學接收;蔡家片區未被民辦初中錄取的小學畢業生由兼善中學蔡家校區接收;其余街鎮未被民辦初中錄取的的小學畢業生由轄區內對口中學接收。
報名材料
(一)流動人口隨遷子女需提供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需提供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適齡兒童少年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在我區公安部門辦理的流動人口居住證明;法定監護人在我區的購房證件或在我區居住的租賃合同、租賃房屋產權證(公房為房屋使用證);法定監護人與我區用人單位簽定的合法務工證明(含就業勞動合同、工商營業執照、攤位或門面租賃合同等);法定監護人在我區一年及以上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小學新生須提供預防接種證明,初中新生須提供小學畢業證明。
(二)特殊問題
1、征地拆遷人員子女入學。拆遷戶子女入學,憑拆遷證明和實際居住地證明可在原居住地轄區劃片招生學校就讀。在新居房入住的,按照“三對口”原則就近入學。
需提供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土地征用協議書(或其他同等證明)、房屋產權證書(或其他同等證明)、家長身份證、適齡少年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同一戶口簿和兒童預防接種證明(小學)、小學畢業證明(初中)等。
2、公租房、廉租房人員子女入學。凡在公租房、廉租房租住人員的子女,在居住地轄區劃片招生學校就讀。由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持以下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學校辦理入學報名手續。
需提供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適齡兒童、少年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同一戶口簿;公租房或廉租房租住證明(合同);兒童預防接種證明(小學)、小學畢業證明(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