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發展十一五規劃演講稿
水利發展十一五規劃演講稿
同志們:
今年9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北京召開了全國“十一五”規劃編制準備工作電視電話會議,馬凱主任做了“樹立新的發展觀,做好‘十一五’規劃編制工作”的講話,對“十一五”規劃編制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10月,國家發展改革委正式印發了馬凱同志的講話,要求各地區和各有關部門切實做好“十一五”規劃編制工作。在最近召開的全國發展與改革工作會議上,又對“十一五”規劃編制工作提出了明確的要求。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方針政策,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十一五”規劃編制的有關工作部署,切實做好全國水利發展“十一五”規劃編制工作,經過認真研究并廣泛聽取有關專家和單位的意見,我部提出了《全國水利發展“十一五”規劃編制工作指導意見》。召開這次會議的目的,主要是明確思路、統一認識、全面部署,正式啟動全國水利發展“十一五”規劃編制工作。下面,我講四點意見。 一、統一思想、認清形勢,加深對編制水利發展“十一五”規劃重要意義的認識
編制水利發展規劃,研究解決事關全局和長遠發展的重大水利問題,是水利部門的一項重要職責。“十一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關鍵時期。編制水利發展“十一五”規劃,對于明確“十一五”水利發展的思路、目標、任務和重點,加快水利的改革與發展,發揮水利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支撐和保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第一,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形勢,對編制水利發展“十一五”規劃提出了新的要求。黨的十六大提出了本世紀頭二十年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描繪了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宏偉藍圖。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確立了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和任務,提出了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的要求,強調要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和人的全面發展。
在剛剛結束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胡錦濤總書記和溫家寶總理深刻地分析了當前國內外形勢,明確提出了明年經濟工作的指導原則、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強調要全面貫徹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堅持科學的發展觀,按照穩定政策、適度調整、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把握全局、解決矛盾、統籌兼顧、協調發展的思路,做好各項工作,切實把工作重點轉到調整經濟結構、轉變增長方式、提高增長質量和效益上來,實現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會議提出,必須堅持以發展為主題,以結構調整為主線,以改革開放和科技進步為動力,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為主要目的,保持經濟穩定增長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明年國家仍將堅持擴大內需的方針,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國債資金將向農村、結構調整、中西部、生態環境建設四個方面傾斜,以治淮建設和南水北調工程為重點的水利基礎設施建設仍然放在了突出的位置。
在最近召開的全國發展和改革工作會議上,溫家寶總理對會議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在新的形勢下,發展改革工作要把保持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突出問題,防止經濟大起大落,保護好、引導好、發揮好各方面的積極性,作為工作的主要目標。這次會議一是分析了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形勢,指出經濟社會發展在保持良好局面的同時,還存在著農民收入增長緩慢、部分行業和地區盲目投資、資源約束矛盾日益突出、貨幣信貸投放偏快、就業壓力加大、經濟與社會發展不夠協調等困難和問題。二是強調了要切實把思想統一到中央的決策和部署上來,統一對經濟形勢的認識,統一對宏觀調控政策的認識,統一對經濟工作重點的認識,統一對樹立科學發展觀重要性的認識。三是提出了要切實發揮好職能作用,加強宏觀調控,充分發揮國債資金促進結構調整、協調發展的作用,把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教育衛生建設、西部大開發、生態環境建設、重大水利設施建設等作為國債投資的重點;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保護和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加快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提高國際競爭力;遏制盲目投資和低水平擴張,保持經濟平穩增長;加強監測預警,緩解經濟發展中的瓶頸制約;實行積極就業政策,把經濟發展與擴大就業緊密結合起來;進一步增加居民收入,增強消費需求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推進西部大開發和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做好外貿外資工作,更好地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堅持實施科教興國和可持續發展戰略,全面發展文化、衛生、教育等社會事業。四是明確了要有重點地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推進投資體制改革、糧棉流通體制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壟斷行業改革、價格改革等。五是強調要扎扎實實地做好“十一五”規劃編制的各項工作,謀劃長遠發展
一、加強法制建設,推進依法行政;加強系統建設,提高隊伍素質。
“十一五”規劃是黨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后的第一個五年規劃。從國家宏觀經濟發展的形勢看,“十一五”期間到2020年,國民經濟將保持持續快速增長,實現翻兩番的目標,產業結構將發生重大調整,城市化進程將會進一步加快,人民生活水平將會大幅度提高,生態環境保護和改善的要求更高。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國家經濟、社會和環境協調發展的宏觀目標,對各地區、各行業、各領域的發展都提出了新的要求。水是基礎性的自然資源、戰略性的經濟資源和公共性的社會資源。水利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設施,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直接關系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水利發展要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有力的支撐和保障。因此,必須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對水利發展的要求,認真做好水利發展“十一五”規劃的編制工作。
第二,推進傳統水利向現代水利轉變,對編制水利發展“十一五”規劃提出了新的要求。新中國成立50多年來,我國水利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為各個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1998年以來,以大江大河堤防為重點的防洪工程建設、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解決人畜飲水困難、大型灌區節水改造等取得了歷史性突破,南水北調工程開工建設,牧區水利、淤地壩和小水電代燃料等“亮點”工程正式啟動,今年國家又把加快淮河治理作為大江大河治理的重點。水利發展“十五”計劃總體進展順利,重點工程建設的格局已基本形成。
但是,近年來,洪澇災害、干旱缺水、水土流失和水污染仍十分嚴重,水利面臨的問題和矛盾趨于復雜。在水利“十五”計劃編制和執行過程中,98大洪水、黃河斷流、北方沙塵暴等現象引發了我們對人與自然的關系、水資源管理體制、水利發展的方向、目標和重點的深刻反思。在中央水利工作方針的指導下,水利部黨組全面總結治水經驗教訓,認真分析水利面臨的宏觀形勢,應對治水實踐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行了一系列理論和實踐探索,形成了可持續發展的治水思路,即從傳統水利向現代水利、可持續發展水利轉變,加強水資源統一管理,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立節水防污型社會,實現人與自然和人與水的和諧,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支持和保障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從傳統水利向現代水利、可持續發展水利轉變,是我國現代化建設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實現水利可持續發展,首先要制定好水利發展規劃。在編制水利發展“十一五”規劃的過程中,要改變過去單純突出水利建設“五年計劃”的做法,按照中央水利工作方針和可持續發展治水思路的要求,編制出適應時代進步要求、切實可行的科學規劃,促進以水資源可持續利用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實現。
第三,轉變和拓展政府對水利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對編制水利發展“十一五”規劃提出了新的要求。本屆政府十分重視規劃在實現國家戰略目標、有效配置公共資源、加強政府宏觀調控和履行公共管理職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從“十一五”開始,國務院已批準將“五年計劃”改為“五年規劃”。今后,政府決策項目的一個重要原則是,能編制規劃的領域,要先編規劃,后審項目,這是政府職能逐步從項目管理轉向規劃管理、從微觀管理轉向宏觀管理的具體體現。
近幾年,水利規劃的地位和作用不斷得到重視和提高。新《水法》的頒布確立了水利規劃的法律地位,規定了全國、流域、區域三級,綜合規劃和專業規劃兩類的水利規劃體系,明確了規劃編制和審批的法律責任。依據《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規,全國水資源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一批水利基礎性規劃正在編制當中。國務院非常重視水利規劃工作,有關領導同志多次批示,流域治理要進行統一規劃,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首先要進行規劃論證,具備規劃依據才能按照基本建設程序組織實施。五年來,國務院相繼批轉了七大江河加強防洪建設的若干意見,批復了黃河、塔里木河、黑河、首都水資源、南水北調工程等流域、區域和重大工程規劃,并要求編制了全國水庫建設規劃、加快治淮、渭河治理、石羊河治理等多項規劃。這些規劃的編制為水利建設和發展奠定了堅實的規劃基礎和實施依據。
水利行業發展規劃是由政府主導編制規劃的重要領域。水利發展“十一五”規劃屬于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中的重要專項規劃,是指導水利發展和改革、確定水利重大工程布局和建設安排的重要規劃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求,“十一五”規劃編制要側重于以政府的社會管理、政府主導的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為主、需要由政府組織實施、引導、扶持的業務領域。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和水資源管理具有很強的社會公益性。“十一五”水利發展要突出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努力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飲水安全、防洪安全、糧食用水安全、經濟用水安全和生態用水安全的需求。在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方面,要加強農田水利、節水灌溉、人畜飲水、牧區水利、淤地壩、小水電等農村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農村的生產生活條件;加強南水北調、治淮等重大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抓好西部地區重大水利項目建設和生態建設。這些內容都需要由政府主導組織編制規劃和進行實施。在水資源管理方面,需要由政府組織制定規劃,對跨省的公共河流水資源進行宏觀配置,協調好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的關系;做好水資源短缺地區的供水規劃,確保城鄉居民生活生產用水的需要;根據水資源承載能力和水環境承載能力,對經濟社會發展結構、布局和規模提出合理建議。政府通過編制水利發展“十一五”規劃,加強對水利發展的宏觀調控,拓展和履行對水利的社會公共管理職能,科學合理地確定水利發展目標和重大工程布局。
二、明確思路、把握原則,用科學的發展觀指導水利發展“十一五”規劃編制工作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和“五個統籌”發展內涵,是我國20多年改革開放實踐的經驗總結,是應對社會重大突發事件給我們的重要啟示。堅持科學發展觀,是我們黨現代化建設指導思想的新發展,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必須長期堅持的重要指導思想和指導方針。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上講,統籌城鄉發展,就是要繼續把解決“三農”問題作為經濟工作的重中之重,更多的關注農村,關心農民,支持農業;統籌區域發展,就是要逐步形成東中西互動、優勢互補、相互促進的格局;統籌經濟社會發展,就是要逐步解決“一條腿長、一條腿短”的問題;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就是要使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實現可持續發展;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就是要充分發揮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作用。
在水利發展“十一五”規劃編制中,要加深對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重要意義的認識,切實更新發展觀念,把科學的發展觀和“五個統籌”的要求充分融入“十一五”水利發展的各項工作中,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興利除害結合,開源節流并重,防洪抗旱并舉,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全面提升水利服務于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努力建設節水型社會,不斷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因此,在水利發展“十一五”規劃的編制中,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正確把握以下原則:
第一,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著力解決與人民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水利問題。水利發展不僅關系到國民經濟的發展,更直接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如果水利發展忽視了以人為本,就有可能損害人民群眾的利益,造成盲目建設;就有可能忽視水利的公共服務職能,對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造成一定負面的影響。堅持以人為本,就是要從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提高人民群眾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的實際要求出發,把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水利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確保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努力滿足人民群眾對水利發展的需求。
第二,堅持人與自然相和諧的原則,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要遵循自然規律和經濟規律,充分考慮水資源承載能力和水環境承載能力,實現水資源的優化配置、合理開發、高效利用和有效保護。防洪減災工作要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在防御洪水對人類危害的同時,也要規范人類活動,給洪水留有出路,努力建設人與自然和諧的綜合防洪減災體系。水土保持要加強對重點流域的水土流失治理,充分發揮自然修復能力,加強對生態脆弱流域的綜合治理和保護。要正確認識和處理好發展與保護的關系,既要發揮水利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和保障作用,也要進一步重視水利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既要充分考慮規劃方案在防洪減災、水資源配置、改善水環境等方面的綜合利用效益,也要充分考慮采取必要而有效的措施,妥善解決移民、生態環境保護等問題,避免對社會和生態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第三,堅持水利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原則,發揮水利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和支撐作用。在提高水利基礎設施服務于經濟社會發展能力的同時,要充分發揮政府對水資源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不斷拓展水利的管理和服務領域。水利發展的目標、速度、規模、水平要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保障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的實現;要統籌考慮各地區、各行業對水資源的需求和水資源的承載能力,合理配置水資源,加強水的供需管理,保障水利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要通過發揮水利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努力改善欠發達地區人民的生活生產條件,促進生產,增加收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確保經濟發展和社會的安定。
第四,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統籌發展的原則,解決好流域、區域、城鄉水利發展中的突出問題。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的要求,對大江大河的重點防洪治理區及蓄滯洪區、水資源短缺地區、水土流失和水污染重點治理區域,要制定具有針對性和切實可行的規劃方案,努力構建大江大河防洪減災體系、水資源供給保障體系和水環境保障體系。對東中西部地區,要區別情況,突出重點,統籌發展。要統籌考慮城鄉水資源問題,大力加強農村水利基礎設施建設,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促進農業增產、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發展;要認真分析城市化進程中對水利的要求,加強城市水利建設,構筑城鄉協調、各具特色的水利發展體系。
第五,堅持以改革促進發展的原則,通過體制改革和制度創新不斷增強水利發展的動力。要創新治水理論,吸納國內外先進的治水理念和治水經驗;積極推進水利科技創新,不斷研究、引進和推廣國外先進的科學技術;大力提高水利信息化水平,以水利信息化推進水利現代化;改革水資源管理體制,加強城鄉水資源統一管理;逐步建立我國水權分配制度,探索以經濟手段為主的節水機制,實行水資源優化配置;探索以公益性為主的水利國有資產管理的體制和模式,深化水管單位體制改革;要加強水利投融資體制、水利建設管理體制、水價形成機制、水利工程產權制度等方面的改革,理順體制,健全法制,改革機制,促進水利事業全面發展。
三、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精心謀劃好水利可持續發展的規劃藍圖
當前,水利發展相對滯后仍是制約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解決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的主要水問題,需要在水利發展現狀評價的基礎上,圍繞涉及規劃思路和事關全局的重大水利問題,按照科學的發展觀要求,編制好水利發展規劃。最近,汪恕誠部長在部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理論學習講座上,從淮河治理、渭河治理、黃河治理、南水北調工程、三峽工程建設、建立節水型社會等問題入手,全面、深刻地論述了治水思路和治水方略、水利現代化、水資源合理配置、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節水型社會等事關水利發展與改革全局和長遠的重大水利問題的宏觀思考和對策措施,對我們做好水利發展“十一五”規劃工作具有很強的指導作用。
做好水利發展“十一五”規劃編制工作,要按照發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開放要有新局面、各項工作要有新舉措的總體要求,下大力氣做好基礎調查、信息收集、課題研究、項目論證等規劃編制的前期工作,科學確定水利發展目標、總體布局、建設重點、改革措施和政策保障。
第一,要科學分析和正確把握形勢。做好水利發展“十一五”規劃編制工作,必須要開展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要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為目標,結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相關行業規劃,準確把握國家宏觀經濟形勢和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趨勢,深入分析產業結構狀況、城市化進展情況、農業和農村發展狀況、區域經濟發展戰略格局以及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等,科學預測經濟社會發展對防洪減災、水資源供給、水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生態建設等方面的重大需求。要從水利發展的歷程和實踐中,概括、總結和提煉治水經驗和教訓。要在水利發展“十五”計劃中期評估工作的基礎上,預測“十五”期末水利發展的狀況。要結合規劃期內經濟社會發展的宏觀背景及對水利的需求和水利發展的實際水平,客觀分析和評價江河防洪形勢、水資源供求狀況、水環境變化趨勢,找出水利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差距,準確把握水利所處的發展階段和發展方向,確定水利發展“十一五”規劃的思路、目標和任務。
第二,要重視對重大水利問題的研究。在規劃編制中,要加強對全局性、戰略性問題的前瞻研究。國家發展改革委在“十一五”規劃啟動之前,就安排中國工程院等單位,開展了“十一五”重大工程課題研究論證工作。近期已完成初步成果,提出了水利、能源、交通、重大技術裝備等“十一五”重大工程建設的戰略性重點。重點水利工程主要包括南水北調工程、大江大河防洪及行蓄洪區建設、農村水利基礎設施、西北地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西南巖溶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和扶貧工程、全國重點江湖水污染防治和城市環境保護工程等六個方面。國家發改委在“十一五”規劃啟動時,提出采用社會公開招標的方式,開展八個方面四十多個重大課題研究。我部在今年下半年,也已委托專家開展“十一五”重大水利課題研究,并在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提出“十一五”重大水利課題研究目錄,主要包括科學發展觀指導下的水利發展方向及模式、水利發展目標、水利發展布局與重大工程問題研究、強化政府對水利的社會公共管理、水利改革與創新等五個方面。這些課題研究將采取向社會公開招標的方式選擇承擔單位。重大水利課題研究要保證研究成果的質量,提高成果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使更多的研究成果能夠為規劃編制所采用。
第三,要明確水利發展“十一五”規劃的目標。制定規劃思路和規劃目標是規劃編制的重要前提。在開展調查研究和重大課題研究的基礎上,要從宏觀上、戰略上提出水利發展“十一五”規劃思路。規劃思路既要切合實際,又要發展創新。要服務于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要求,體現科學的發展觀和新時期的治水理念;要改變傳統水利發展的模式,提出向現代水利發展的目標和方向。從總體思路和目標上講,到2010年,全國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建設要全面按規劃達標,現有重點病險水庫全部得到除險加固,基本建成大江大河防洪減災體系,確保重點城市和重點地區的防洪安全;南水北調東線和中線的一期工程建成并發揮效益,基本緩解北京、天津等華北地區和膠東半島城市缺水問題;加強農村水利基礎設施建設,解決全國農村飲水困難問題,基本完成主要大型灌區的節水改造,基本實現全國灌溉用水總量零增長,加強牧區水利建設,發展農村水電;加強水土保持生態建設,改善水質狀況;初步建立全國重要河流初始水權分配機制、水資源宏觀控制和用水定額管理指標體系,基本形成合理的水價形成機制,節水型社會建設邁出重大步伐;水利信息化建設全面加強,水利現代化進程不斷推進。
要搞好規劃指標體系研究、重要指標的測算工作。指標設置要符合規劃本身的功能定位。要按照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要求,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更新原有的規劃指標體系。既要研究提出具有一定預期性、導向性的指標,也要研究提出具有一定約束力、能檢查可評估的指標。
第四,要合理安排規劃布局和發展重點。搞好規劃布局和確定發展重點是規劃編制的核心內容。要在已有的水利規劃基礎上,從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需求出發,根據現有的水利基礎設施狀況和水資源條件及特點,合理確定水利工程建設布局,優化配置水資源。規劃布局既要統籌兼顧,也要突出戰略重點。突出重點流域、重點區域、重點專項領域、重點建設任務和重大水利工程,解決制約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突出水問題。對大江大河的重點防洪保護區、蓄滯洪區,要加大建設力度,確保重要地區和重要城市的防洪安全;對水資源短缺地區,要加大節水力度,充分利用雨洪資源,實施跨流域調水工程,協調好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對水土流失和水污染重點治理區域,要建立政府干預和市場機制相結合的機制,促進治理和保護。對西部地區,要大力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為西部經濟快速增長、產業結構調整和生態環境保護提供水利支撐;對中部地區,要進一步鞏固防洪保安,切實解決北方地區干旱缺水問題,全面提高防洪減災能力和水資源配置能力;對東部地區,要運用先進的科技手段和管理手段,以防洪安全和建立節水防污型社會為重點,加快水利現代化進程;對東北等老工業地區,要以支撐老工業基地經濟轉型和發展為目標,重點是保障城市防洪、供水和改善水環境以及糧食主產區的灌溉用水。
要組織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論證,深入分析建設項目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加強規劃項目對資源、環境、社會的影響評價。要合理控制建設規模,把握輕重緩急,調整投資結構,考慮前期工作基礎和合理工作周期,做好重大水利項目的建設安排。
第五,要提出切實可行的規劃實施對策和保障措施。對策和措施是規劃編制和規劃實施的重要支撐內容。規劃思路的體現、規劃目標的實現、規劃任務的完成都需要一套完整有效的對策和措施來保證。對策措施既包括各類工程建設措施,也包括各項政策和管理措施。對策措施既要有針對性,又要有可操作性。要突出重點,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的方針,改變過去那種面面俱到、針對性不強、難以解決實際問題的弊端。要從實際出發,把工作做深做實,力戒空話套話,杜絕在規劃中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義的錯誤做法。要按照規劃思路,圍繞規劃目標,依據規劃布局和發展重點,有效制定防洪減災、水資源利用、水環境治理等具體對策和行動計劃,提出切實可行的政策、制度和改革等各項措施,使規劃為解決水利實際問題、滿足全社會對水利的需求發揮更大作用。
四、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著力做好水利發展“十一五”規劃編制工作
與以往的五年計劃編制工作相比,國家發改委對“十一五”規劃的編制工作提出了許多新的思路和要求。從規劃思路上,要求用科學的發展觀,做好“十一五”規劃編制工作。從規劃編制方式上,要求根據不同地區、不同行業發展的需要,合理確定規劃期,重視規劃編制過程中的社會參與和民主決策。從規劃編制程序上,規范了規劃的前期準備、形成規劃思路、進行規劃編制、規劃論證和銜接、規劃審查報批、規劃發布等環節的工作要求。從規劃內容和規劃成果上,要求提高規劃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加強與相關規劃的銜接。今年,國家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研究起草的《規劃編制條例》已列入國務院立法計劃,計劃于明年頒布實施。該條例對規劃編制過程中的前期工作、立項、起草、銜接、論證、批準、公布、評估、修訂和廢止等各個環節的程序都做出了明確規定,其中的一些內容和要求已經在“十一五”規劃中采用。水利發展“十一五”規劃要按照國家發改委的有關工作部署和要求,改進規劃編制的方式方法,拓展水利發展思路,高質量地完成規劃編制任務。
第一,深入學習,統一認識。“十一五”規劃編制工作面臨許多新的背景,有許多新的思路和新的要求。做好水利“十一五”規劃工作,首先要加強學習,統一認識,提高對國家宏觀經濟形勢的認識,提高對新的發展觀和發展內涵的認識,提高對規劃編制重要性的認識。參加規劃工作的同志一定要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轉變觀念,調整規劃思路和規劃的方式方法。部有關司局要加強對規劃編制工作的指導,加強對規劃編制人員的培訓,可適當舉辦一些研討班、培訓班,提高規劃人員的素質和水平,保證規劃編制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有關單位要把水利發展“十一五”規劃編制工作納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落實工作責任和組織保障。為加強規劃編制組織領導工作,這次會議之后,水利部將成立全國水利發展“十一五”規劃編制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和指導規劃編制工作。具體的規劃編制工作由規劃計劃司負責歸口管理,會同水規總院、綜合事業局、發展研究中心等單位,組成規劃編制工作組,具體負責組織指導規劃編制工作。有關專項規劃由部有關司局參與具體的組織指導工作。各流域機構按照各自的管理職責,會同流域內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好本流域水利發展“十一五”規劃的編制工作。各有關單位都要盡快明確規劃編制的具體負責部門和人員,并落實規劃編制的相關承擔單位,抓緊開展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的水利發展“十一五”規劃編制工作,將在明年初召開的全國水利規劃計劃工作會議上進行全面部署。
第三,廣泛溝通,加強協調。水利發展“十一五”規劃編制涉及不同地區、行業和部門,因此,必須加強信息溝通和相互協調配合。在規劃編制中,要及時了解國家發改委的有關工作要求,了解相關行業部門的規劃工作進展。要做好規劃組織協調工作,采取自上而下布置、自下而上規劃、上下協調的方式,共同完成好水利發展“十一五”規劃編制的任務。要做好水利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總體銜接,與相關行業規劃的銜接,與已批準的相關水利規劃相協調。水利發展“十一五”規劃體系中各層次、各專項規劃也要相互銜接,避免發生重復、遺漏等問題。
第四,社會參與,集思廣益。要重視規劃編制過程中的社會參與和民主決策。要采取開放式的規劃編制辦法,把水利發展“十一五”規劃的編制作為對水利重大問題進行民主決策、科學決策的過程。為發揮專家在規劃編制、論證、咨詢、審查等方面的作用,水利部將組成由有關專家參加的規劃專家咨詢組。各流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廳局也要重視規劃編制中的專家參與,擴大專家隊伍,完善咨詢方式,提高規劃的專家參與程度。要采取適當的競爭機制,在水利行業內和行業外,擇優選擇規劃編制的承擔單位。要充分聽取各方面的意見,特別要注意吸收專家意見和群眾意見。要及時將規劃進展情況予以公布,聽取反饋意見。要進一步健全規劃咨詢制度,形成規范化的規劃決策咨詢機制。通過規范規劃編制程序,建立規范化的規劃民主決策制度,不斷提高水利規劃的編制水平。
同志們,“十一五”期間到2020年,水利發展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做好水利發展“十一五”規劃工作意義深遠,責任重大。我們要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加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要求,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振奮精神,集中力量,抓緊工作,扎扎實實地做好全國水利發展“十一五”規劃編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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