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承包合同4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承包合同4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承包合同 篇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現將位于____市____路_______區____店___經營權在本合同內發包給乙方經營,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基本情況
1.1.甲方同意將____市____路___店___交乙方承包經營。
1.2.乙方承包“興峰酒店后,由乙方負責經營管理。
1.3.承包期限為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承包形式及上交利潤
2.1.承包形式:乙方上繳利潤定額包干,超額全留。
2.2.甲、乙雙方同意,乙方保證每年向甲方上交利潤元整(大寫:_______元整___)人民幣,上述款項分兩次上繳,每_______個月為一個支付周期,即人民幣_______元整,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即向甲方上激第一期利潤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元整)后期乙方分別在第一期到期日前_______日支付下期費用。超出定額部分的利潤,全部留給乙方。支付方式:現金。
2.3.乙方承包該煙酒店后需要支付給第三方的場地租賃費用,由甲方交付,并由甲方負責支付給第三方。
第三條債權債務承擔
3.1.承包經營期間,煙酒店實行獨立核算,依法為理營業執照、納稅,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方,承包后在經營中所產生的水、電、煤氣、物業管理費及其他相關的一切費用,乙方在收到付費賬單或付費通知單后應按時交納清結各項款項。
3.2.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必須在公司的法定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以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為準)。
第四條甲方權力和義務
4.1.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4.2.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條款,并按本合同規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4.3乙方對煙酒店的水、電、裝修及房屋改造需經甲方同意后施工,且不得破壞原有的主體結構。
4.4甲乙雙方共同辦理乙方承包營業的相關手續。任何一方均應盡力協助對方。
5.1甲乙雙方同意對現有場所進行重新裝修。重新裝修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5.2乙方負責全面經營,自負盈虧,按時向甲方支付承包費及其它約定費用。
5.3乙方負責承擔經營范圍內的水、電、煤氣和所使用的設施,設備年檢和保養及其他相關所有費用。
5.4乙方負責煙酒店的經營,人員的配置管理,并對經營中所有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消防,衛生,稅務等事項全權負責。
5.5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不得以其他方式交與他人經營,經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5.6乙方得審查甲方的《房屋租賃合同》,對甲方與第三方的約定須承認和遵守。
5.7乙方在經營期間與所屬人員及顧客發生糾紛自行處理并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5.8由于第三方房屋租賃費用的調整,由甲方通知乙方予以變更,其費用加(減)入上繳利潤總額,并分配到每次上繳利潤中。
第六條雙方承諾
6.1甲方在乙方取得承包經營權后不得參與入干擾乙方的經營管理。
6.2乙方在承包經營中,對外進行經營活動產生的費用和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約。
7.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合同,在新的書面合同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7.2乙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煙酒店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___貳___個上繳利潤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指標,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并保留向乙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力。
7.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乙方無法經營下去,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7.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7.5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甲乙雙方的權力,義務履行完畢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7.6合同期滿,乙方有意續約,以當時市場價格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續約優先權。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乙方如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上交利潤的,超出時間從每天按未付金額的5‰(大寫:千分之五)向甲方交納滯納金,如超出一個月,乙方仍未付清欠款的,則合同自行終止,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欠款。
8.2乙方如不按本合同條款規定按時付清其他各項款項,所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和承擔。
8.3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合同的條款履行導致中途終止本合同,并且過錯方在未征行對方諒解的情況下,則屬違約,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__元(大寫:______元整)。
第九條爭議解決
9.1甲乙雙方如有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解決的,任何一方有權向煙酒店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9.3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企業實際狀況,本著實事求是、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是雙真實意愿的表達。
第二條 甲方將利川尚品酒店餐飲部的整體服務經營權交乙方承包經營(具體范圍和設備物資見合同附件)。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乙方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乙方每月營業收入在 萬元以下時,乙方將每月營業收入(減除折扣、折讓的實際收入)提取8%作為承包費交給甲方。乙方每月營業收入在 萬元以上時,超過部分提取比例由甲乙雙方協商(略高于 %)。
甲方為乙方派會計、出納各一名,其工資及勞務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乙雙方共同監督財務人員履職。
乙方經營場所消耗的水費、電費、空調費等,每月按實際消耗向甲方支付,甲方不提高水、電、氣的價格。
第四條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條 本合同履約保證金 萬元,由乙方支付給甲方后,履行合同。合同終止時,若沒有扣除款項,甲方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六條 合同期滿雙方可自愿續簽合同 乙方在期滿前三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續簽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簽權。
第七條 甲方對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
第八條 合同簽定三日以內,甲方向乙方移交經營場所和設施、設備(詳細資產以移交清單為準)。
第九條 甲方有義務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保障乙方水、電、氣的正常供應,因主管線載荷不夠引起的主管線改造由甲方負責。
第十條 在乙方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遇國家行政執法機關按法律規定,必須要對乙方承包的經營場所進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應由甲方出面處理,并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改造費用。
第十一條 酒店的主供排水系統、主供電系統、主供氣系統、共用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由甲方負責,乙方承包經營范圍內的由乙方負責。
第十二條 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享有使用權,如因使用期限已滿或自然損壞的設備設施,由乙方上報甲方審定后報廢。
第十三條 如乙方需要對承包經營的范圍進行改造,須事先提出改造方案,經甲方審核同意方可實施,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合同期滿,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對所改造內容予以補償。
第十四條 如甲方對住宿客人贈送免費早餐,其費用按 元每人,按月和乙方結算。
第十五條 乙方的水、電、氣維修由甲方工程部派工,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 乙方對乙方購入的設備設施、用品用具,享有所有權,財務必須建立資產臺賬,合同期滿后,由乙方處理。同等價位情況下,甲方有優先權。
第十七條 合同終止時,乙方將所承包經營的場所及設備設施移交給甲方,對于經營場所的自然陳舊,設備設施的自然陳舊、自然損壞不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條款的行為均為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依據合同文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十九條 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單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應賠償對方損失,并支付違約金 萬元。
第二十條 對于甲乙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行,則提請有管轄權的法院予以訴訟解決。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之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補充。本合同若有與國家新頒布的法規相矛盾之處,則以國家法規為準。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蓋章)
甲方授權代表:__________乙方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年_____月______日
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經本組群眾討論,同意將屬于本組所有的山坡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今由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特簽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甲方將所轄坡面的經營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由乙方管理經營使用具體四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對山坡擁有所有權,合同到期調整權,并對乙方管理山坡林進行監督
2,有權要求乙方按數上交承包款
3,有義務保護乙方在山坡內的一切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按照合同的要求合理經**坡林
2,有權拒絕甲方在合同期內對山坡林進行調整
3,承包期內有權禁止他人在承包區內的所有非法行為
4,有義務管理所轄坡面,不得轉讓
5,有義務按時按數向甲方交納承包款項
三,承包期限,承包價款及交款辦法
1, 承包50年,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
2,承包價款每年300元,承包總額15000元,按年度分別上交,定于當年6月1日交清應交款額
四,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損失總額50%的違約賠償金
2,乙方違約應向甲方交納承包總價款50%的違約賠償金
3,本合同不因雙方當事人的變更而變更
五,其他事宜
1,本合同有不盡事宜需要補簽,必須經雙方協商好,監證單位同意方可有效
2,合同到期后可按當時物價、形勢、政策變更,如繼續向外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一份,司法所存檔一份
4,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
甲方代表: (蓋章)
乙方代表: (蓋章)
群眾代表:
承包合同 篇4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加工訂作物品,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簽,并妥為保存,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規格、數量和質量:
1、用乙方原材料生產時,乙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檢驗。乙方若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產品的質量時,甲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價、扣款或退貨處理。
2、用甲方原材料生產時,合同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甲方調換或補齊。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貨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復,提出修改意見。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復,有權停止工作,并及時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2、乙方對于承攬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甲方許可不得私自留存、外傳和復制品技術資料。
3、甲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
2、甲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訂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乙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訂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提)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提)訂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訂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并按協議執行。
2、交(提)訂作物日期的計算:乙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訂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托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訂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訂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乙方在發出提取訂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條 其他: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方可向乙方交付定金。定金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當事人雙方約定,甲方可向乙方給付預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余款的可以請求返還。
第十二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訂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后,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2、交付訂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于合同規定,甲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3、未按合同規定包裝訂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訂作物毀損,滅失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4、逾期交付訂作物,應當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未經甲方同意,提前交付訂作物,甲方有權拒收。
5、不能交付訂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訂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 %( 10%-30%幅度)或酬金總額的 %(20%-60%幅度)違約金。
6、異地交付的訂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甲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7、實行代運或送貨的訂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訂作物的責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9、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調換,補齊的,由乙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10、 擅自調換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權拒收,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甲方要求辦理,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中途變更訂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中途廢止合同,屬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 %(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乙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 %(20%-60%的幅度)違約金。
3、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訂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甲方應當償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4、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訂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甲方超過領取期限六個月不領取訂作物的,乙方有權將訂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后,退還給甲方;變賣訂作物所得少于報酬、保管、
保養費時,甲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訂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機器、設備等)。
5、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6、無故拒絕接收訂作物,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7、變更交付訂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訂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后,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采取積極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如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責任;在甲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并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
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
簽訂日期:20年 月 日 簽訂日期: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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