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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柜面差錯分析報告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報告的適用范圍越來越廣泛,報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應該是準確無誤的。我們應當如何寫報告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銀行柜面差錯分析報告,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一、甘肅東鄉縣工行“9.26”案件簡介
xx年9月底,甘肅東鄉縣警方通過電話告知16位來自全國各地的存款人,高達2.88億元的存款因涉及東鄉縣工行“9.26”貸款詐騙案被全部凍結,由此又一起令人震驚的高息攬儲引發的風險大案浮出水面。東鄉縣經濟并不發達,離省會蘭州有兩個小時的路程,而且東鄉縣工行門面很小,營業場所很擁擠,看上去像個儲蓄所,但就是這樣一家銀行,xx年至xx年期間累計吸存2.88億元,儲戶大都來自浙江、上海、安徽等地,其介紹人即資金掮客也來自各個不同地區,并非同一個人。
“9.26貸款詐騙案”的情況如下:當地一家大型民營企業的負責人魏某先以高額貼息的方式吸引浙江等地儲戶到東鄉縣工行存款3.12億元,然后勾結銀行高管騙貸。多個資金中介人從中層層拿到數額不等的傭金,遠高于存款人的貼息幅度,魏某等人串通銀行內部人員,偽造上述存款人的大額存單,戶口本、《結婚證》,編造儲戶家庭信息,偽造儲戶簽名,再以假存單作質押,向銀行騙得巨額貸款。
二、地方性商業銀行柜面操作風險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根據《巴塞爾協議》現代銀行風險可以分為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協議對操作風險的定義為:因操作流程不完善、人為過失、系統故障或失誤及外部事件造成損失的風險。根據協議當前的資本配置比例為:操作風險20%,市場風險占比10%,信用風險70%。由于操作風險的日趨突現,未來資本配置將會提高操作風險的占比至30%。xx年9月12日,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管理層會議通過了加強銀行體系資本要求得改革方案——《巴塞爾協議Ⅲ》,新協議對全球銀行業得最低監管標準進行了調整,提高了銀行業的最低資本監管標準,將一級資本充足率下限由4%上調為6%,核心一級資本率下限由2%上調為4.5%,此次調整,充分體現了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將再次拉緊資本風險管理這根弦,毫不松懈。我國資本市場屬于剛剛起步階段,中國銀監會對我國各大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比率要求較高,資本充足率下限為11.5%,核心資本充足率7%。
地方商業銀行的操作風險主要劃分為四大類風險:人員、系統、流程、外部事件。員工風險主要表現為內外勾結,違規操作,違反職業道德觸犯法律等。系統風險主要表現在核心系統不完善,漏洞較多。流程風險主要表現為內控制度及流程設計存在缺陷,缺乏可操作性而引發的與內控管理有關的各類風險。外部風險主要表現為外部欺詐、不可抗力風險、外包商、客戶糾紛等。
近年來,隨著我國金融體制改革進程的不斷推進,地方性商業銀行如雨后春筍般紛紛成立,繁榮了金融市場,資本市場也趨向多元化,這使得地方性商業銀行面臨機遇的同時需要接受更大得挑戰,要想在競爭激烈的金融市場占有一席之地,在擴充規模的同時,還需不斷創新產品與服務,夯實客戶基礎,但目前地方性商業銀行的現狀令人堪憂,一方面,地方性商業銀行急于擴大規模,出現了惡性競爭,高息攬儲,制造噱頭吸引客戶;另一方面,其內控管理基礎薄弱,其從業人員也不乏素質較低人員。為了爭得市場的一席之地,地方性商業銀行成立初期只能選擇粗放式經營,對資本風險、資源配置及內控體系優化建設方面無暇顧及。結果就是出現了諸如東鄉“9.26”事件等等。
我國地方性商業銀行普遍存在的問題有如下幾點:
(一)從業人員素質層次不齊,導致內部員工作案風險上升
地方性商業銀行尤其是基層分支行缺乏經驗豐富的成熟管理人才,銀行職員職業道德教育欠缺,內部人員作案比例上升。同時基層行管理人員與客戶經理德素質亟待提高,人員培訓深度及廣度不夠,企業內部還未形成合規文化氛圍。另外各機構人員調動頻繁,不穩定因素增加。營銷部門注重產品創新輕風險把控,客戶經理好大喜功,無風險意識,進而導致發生差錯、事故甚至違法行為。
(二)地方性商業銀行核心系統對風險把控能力不足
地方性商業銀行的核心系統建立之初,往往很難全面估計業務發展規模、速度及面臨的風險,核心在柜面運行過程中頻頻遭出現企業重要信息泄露、會計信息失真、系統無法正常運行的危機,加之會計核算綜合核心系統漏洞較多,無法有效防范前臺柜面操作業務風險,主要表現為軟件或硬件錯誤、通訊故障、設備老化等。
(三)柜面操作流程設計不合理,內控管理系統不健全,政出多門
地方性商業銀行普遍存在各個部門制度不銜接,缺乏互相制約機制,業務部門綁架營運部門,誤導柜面操作,制度傳導出現偏差,員工執行力大打折扣。重要崗位、重要環節關鍵流程失查,崗位分工授權權限劃分界限模糊,操作困難。“9.26”案件突出表現地方性商業銀行的此類弊端:銀行內部員工代理客戶辦理結算業務,比如代客戶填制憑證、簽字或代客戶蓋票據上的印章、代理現金存取業務等。對客戶提供的資料審查不嚴,柜員第一道關,識別客戶,審核資料失實,流于形式,使內外部不法分子有機可乘,以無效票據或克隆票據欺騙銀行經辦人員。
(四)外部事件引發的風險
地方性商業銀行的外部事件包括與客戶法律糾紛、反欺詐手段落后引起外部欺詐、硬件基礎建設滯后,安保方面存在搶劫、盜竊等隱患以及地震、火災等等不可抗力,都將使地方性商業銀行聲譽風險面臨較大挑戰。另外,新興的電子銀行業務成為新的風險點,隨著銀行業電子化程度的不段提高,黑客攻擊等技術性因素產生的風險愈來愈多。
三、地方性商業銀行柜面操作風險防范與管理的對策分析
1.加強地方性商業銀行員工職業道德觀和忠誠度的培養
“9·26”事件再次提醒我們,員工職業素養的培養至關重要。地方性商業銀行應堅持以人為本,形成企業內部合規文化氛圍,加強員工合規意識教育,注重員工思想道德、法律意識的培養及工作技能的培訓,使其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杜絕麻痹大意的思想,不給任何犯罪分子留可乘之機;通過制度、培訓、交流相結合,不斷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同時抓好員工的警示教育,有針對性地、定期進行員工違規行為排查,對排查出的兼職經商、賭博、社會關系復雜的員工要予以密切關注,防患于未然。人力資源部門吸收高管人才時,須嚴格篩選,層層把關。人員素質作為關鍵性起決定性作用的環節,百密一疏,引進人才失誤,縱使建起萬丈高樓,幾只蛀蟲會使其毀于一旦。所以,必須不遺余力的加大人員選拔、培訓,培養員工對單位忠誠度,提升識別真偽能力和職業敏銳度。同時,發揮員工在操作風險管理上的主觀能動性,樹立員工的主人翁意識,培養員工的榮譽感與使命感,使員工有一個明確的目標與良好的預期,發揮團隊精神;關注優秀合規員工的人才儲備,做好人力資源的開發;建立全面、科學、可操作的風險管理激勵約束機制,使每一位員工成為全行的風險管理制度的參與者。
2.建立機控與人控相結合的制度
加快核心系統的建設,科技信息化發展需趕上業務發展的節奏,這就要求地方性商業銀行的科技力量具有前瞻性,充分考量現狀,建立健全科學完善的科技系統、核心系統管理制度和防范補救措施,著重關注因新興業務、機構合并、拆分等需求下,核心系統的規章制度梳理、組織流程及平臺建設的真空區。同時,在營業網點應配備先進的電子設備,例如票據鑒別儀、二代身份鑒別儀、電子驗印機、本外幣票樣等等。擴大與外圍系統的聯網核實相關信息的范圍。在機控的基礎上,對前臺操作人員實施必要的控制措施,實行用戶權限分級及授權管理。進一步強化營業網點負責人及會計主管在柜面操作業務中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各級授權管理,樹立基層營業網點柜面業務授權的權威性,按照柜面業務的風險等級劃分授權權限等級,要建立強化相互制約的柜面業務崗位職責,加強授權、分權管理,通過科學合理地分配責權利,不相容崗位的業務人員崗位職責必須分離。上級主管部門定期做好監督檢查核實工作,真正發揮營業網點會計主管風險把關第一人的作用,防范經濟案件事故的發生。
3.建立完善的內控管理體系
地方性商業銀行內控管理體系的建立應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和指導性。一方面,需借鑒國外銀行先進管理經驗的,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按照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及影響程度等,對識別的風險進行分析和排序,確定關注重點和優先控制的風險。新巴塞爾資本協議中提出三種估計方法:基礎指標法、標準法、高級計量法。地方性商業銀行應按照巴塞爾委員會制定的業務條線和操作風險的分類,對操作風險的損失數據進行系統的收集和分析,經過3-5年的努力,建立起使用高級衡量法的數據基礎;另一方面,要充分收集一線資料,不能閉門造車。“9·26”案件中,一張無經辦柜員簽章的假存單就能使上億元的資金流失,其中的授權環節、崗位分工、不相容崗位制約制、貸款流程、事后監督等制度存在嚴重漏洞,崗位制約制度的健全亟待解決。通過制定和實施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對全部柜面操作風險業務進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監督與糾正的連續動態過程與機制,通過風險預警、識別、評估、分析、報告等措施,對柜面操作風險進行有效防范和控制。具體表現為:按照業務需要和不相容崗位、職責相分離的原則,明確職責權限,形成各崗位和人員的相互制衡機制。重要崗位的人員必須經過嚴格考察和有權部門批準上崗,貸前審核崗與貸后管理崗必須事權劃分,互相制約,不得混崗。加大對內控管理層的制約力度,對柜面新業務的推廣,應充分評估風險,確保內控制度的可控性,對要害部門、重點崗位實施有效管理,逐步推行輪崗制度、離崗審計制度等。
4.夯實軟硬件基礎設施建設,打造地方性商業銀行的品牌形象。
地方性商業銀行大都建行時間短,社會聲譽影響及客戶認知度不及國有商業銀行,優質客戶基礎也較薄弱,因此,追根溯源,穩扎穩打的打造百年老店的品牌形象,擴大社會影響力,提高知名度才是王道。地方行商業銀行管理人員對柜面操作風險的認知缺乏,致使管理失效,靠經驗直覺、人情關系進行管理。這就要求地方性商業銀行要培育合規文化,樹立全員合規意識,不靠人情管人,靠制度管人。合規文化的氛圍就是要靠員工自律、全員參與。
5.建立健全考核機制,激勵與約束并行
以“責任主體”的角度分析和研究柜面操作風險,建立和完善柜面操作業務的內部檢查與報告制度,全面反映營業網點會計基礎制度、基層行負責人履職、重要業務及會計核算賬務,渠道業務、條線業務、安保等情況,及時提供柜面操作過程中的重要信息,增強內控管理的時效性和針對性。與各級內控管理者簽訂風險責任書,層層考核,評優評級,并將考核結果與個人績效掛鉤,同時注重監督檢查后的風險點整改工作,防止走過場,搞形式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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