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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市場監管變革的調研報告材料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報告的重要性,要注意報告在寫作時具有一定的格式。在寫之前,可以先參考范文,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推進市場監管變革的調研報告材料,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推進市場監管變革的調研報告材料1
根據全縣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安排意見,按照本人分管的工作,就全縣生豬定點屠宰監管工作進行了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匯報如下:
一、生豬定點屠宰工作基本情況
我縣現有定點屠宰場(廠)4個,分布在城關鎮、河西堡鎮、朱王堡鎮和焦家莊鄉4個鄉鎮。這些定點屠宰場基本是能夠按照國家有關生豬防疫屠宰加工、檢疫(驗)等有關法規要求進行生豬的屠宰加工、檢疫(驗),檢出的病豬及產品都能按照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從很大程度上保證了肉品安全和放心消費。同時,縣生豬管理辦公室及相關部門按照國家、省市有關生豬屠宰的法規、法令、和食品放心工程實施要求以及縣政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采取積極、果斷的措施,開展了卓有成效的專項整治和經常性的監管、執法檢查工作,使得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工作健康有序地展開,私屠濫宰及病死豬上市現象得到遏制,保證了上市豬肉的安全、放心,生豬市場流通秩序得到了全面的規范。但沒有建立定點屠宰場的紅山窖鄉、新城子鎮、六壩鄉、南壩鄉、東寨鎮、水源鎮仍處自購、自宰、自銷的狀態。
二、目前執法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生豬定點屠宰場布局不合理。目前,我縣10個鄉鎮建立定點屠宰場有4個鄉鎮,6個鄉鎮還沒有建立定點屠宰的,這些沒有建立定點屠宰場的鄉鎮豬肉食品安全存在著較大的隱患。
(二)市場監管力度不夠。主要表現在部門職責分工不明確,市場監管意識不強,根據《屠宰管理條例》規定:工商、衛生、農業、稅務、質監、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配合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做好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工作,并定期或者不定期對生豬屠宰活動進行巡查。但我縣在這方面做的還不夠,如對沒有建立定點屠宰場屠宰的肉品運到縣城銷售現象無法制止;對學校和企業食堂、賓館、飯店所購進的肉食品無法進行肉源落實和查處等。
(三)執法工作難度較大。一方面社會對定點屠宰管理認識不深。
屠宰經營戶普遍文化素質較低,受利益驅使,依法經營意識不強,偷漏稅費,不服從、不支持執法查處,甚至以各種刁難、辱罵、恐嚇威脅執法人員的現象時有發生。對執法檢查私屠濫宰的做法不理解,抵觸情緒大。另一方面執法隊伍有待加強。主要表現在人員偏少,力量不足。近年來,雖然我縣成立了生豬屠宰執法隊,但實際上執法人員只有2人,而且是
兼職,在人員配置和精力投入上受到局限,加上執法人員沒有配備必要的取證器具,給執法工作帶來諸多不便。
(四)硬件投資不足,定點屠宰設施條件差,無害化處理設施和肉品品質檢驗仍設備不健全。由于資金不足,無力進行場內設備更新、技術改選,定點屠宰場仍然是“一把刀、一口鍋”進行傳統的手工操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鄉鎮生豬定點屠宰管理。為了進一步加強生豬屠宰管理,一是開展定點鄉鎮生豬定點屠宰,根據“統一規劃、合理布局、有理流通、方便群眾、便于檢疫和管理”的原則,在水源鎮、六壩鄉等鄉鎮建立生豬定點屠宰場;二是積極推行農村屠工管理制度。在沒有建立定點屠宰場的鄉鎮,實行農村屠工屠宰,并對屠工進行培訓,加強農村屠工的屠宰管理;三是加強宣傳教育。積極開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宣傳教育,提高廣大干部群眾對生豬定點屠宰重要性的認識。
(二)加強肉品市場整治和整頓。一是規范生豬屠宰檢疫工作。縣生豬屠宰廠應為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提供駐廠實施檢疫工作必要的辦公場所和條件,理順屠宰檢疫與肉品品質檢驗的關系,保證出廠肉品檢疫率100%。嚴格落實無害化處理措施,落實生豬憑產地檢疫證明屠宰、生豬產品憑檢疫證明及驗訖印
章出售、運輸的規定。二是加強對定點屠宰廠的監管。嚴格肉品市場準入,規范生產、經營行為;進入市場銷售的肉品必須是由定點屠宰廠生產、經檢疫合格的產品,私屠濫宰、未經檢疫和檢疫不合格的肉品不得上市銷售。三是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和暴力抗拒執法行為。
針對我縣存在的少數私屠濫宰、抗拒執法等現象,各有關部門、鄉鎮要從“群眾利益無小事”的高度出發,嚴厲打擊私屠濫宰,依法取締私屠濫宰窩點,重點打擊城鄉結合部規模大、危害性強的私宰窩點,對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的不法經營者以及阻礙執法、暴力抗法者,要依法嚴懲,確保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執法順利實施,保證上市肉品質量。
(三)加強監管和執法隊伍建設。一是健全屠宰管理機構。各鄉鎮要高度重視本鄉鎮的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工作,建立以分管領導為組長的生豬定點屠宰管理組織,切實開展本鄉鎮的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工作。要將此項工作列入縣政府對鄉鎮食品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核內容。二是加強執法隊伍自身建設。強化屠宰管理人員和執法人員的培訓,努力提高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執法水平,確保依法行政,依法監管。三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積極引導生豬養殖和屠宰行業開展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逐步建立健全信息證集、披露、信用綜合評價、信用等級評定制度;要積極探索建立學校、機關、醫院和賓館
等集體伙食單位生豬產品統一配送制度。四是加大資金投入。要強化檢疫檢測工作,落實開展“瘦肉精”等禁用藥物殘留的檢測及肉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經費,對日常執法人員配備必要的統一著裝、取證器具及交通工具等。
(四)加強部門協作與配合。生豬定點屠宰管理,是全面實施食品放心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動政府“菜籃子”工程的重要內容,同時也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難度較大的工作,需要農牧、衛生、工商、公安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支持、協調、配合,共同做好定點屠宰廠(場)的管理工作。根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商務局的職能是管理屠宰環節加強對屠宰加工企業的監督檢查,規范定點屠宰場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肉品檢疫規程進行生產、檢驗、加大對私屠濫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商務局要定期不定期地進行突擊檢查,并設立舉報電話,鼓勵單位和個人舉報生豬私屠濫宰行為。縣公安局積極配合打擊私屠濫宰的行政執法活動,嚴厲查處阻礙依法執行公務的違法經營,誠信經商。縣衛生局負責餐飲等消費環節的`整治,依法查處采購和使用未經檢疫和非定點屠宰的肉品行為。縣農牧局負責生豬生產環節及進廠宰殺前的檢疫、殺后的檢驗工作,認真做好瘦肉精的查處工作。
(五)嚴格規章制度。根據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
和《動物防疫法》等文件規定,從生豬收購及檢疫、屠宰加工、肉品檢驗等方面搞好管理工作,嚴防病死豬肉、注水肉、劣質肉出場上市。屠宰場必須建立科學的管理制度,有良好的屠宰環境,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屠宰、檢疫、檢驗,為消費者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肉類產品。健全屠宰管理報告制度對執行管理政策不嚴及嚴重違規者,依法追究違規場(廠)及責任人責任,堅決停止其屠宰經營活動并進行整頓,整頓后仍未達標或敷衍及至拒不執行的,撤消其定點屠宰場資格,以此凈化肉類市場。
(六)提高執法能力。開展業務培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屠宰管理隊伍的業務素質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根據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及《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實施辦法》中定點屠宰場應具備有經驗考核合格的專職或者兼職的肉品品質檢驗人員,應當建立嚴格的肉品品質檢驗管理制度,必須配備與屠宰規模相適應的屠宰技術人員的要求,有計劃地舉辦定點屠宰場(廠)肉品品質檢驗人員和屠宰技術人員培訓班,通過培訓認證真正把我縣肉品檢驗人員隊伍建立起來。針對現有管理人員業務素質有待提高的實際情況,對生豬屠宰管理工作人員進行法律、法規案件處理知識的培訓,提高隊伍素質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做到嚴格執法、公證執法、文明執法。
推進市場監管變革的調研報告材料2
1998年國務院進行糧食流通體制改革以來,實行政府糧食行政管理職能與糧食企業經營的分離。糧食行政主管部門與糧食企業在人、財、物等方面徹底脫鉤,不再參與糧食經營,不再直接干預企業的自主經營活動。原來由糧食局、糧管所、糧站三級管理網絡嚴格統一管理的糧油市場,變為由糧食行政主管部門代表政府對全社會的糧食流通進行管理的相對自由的糧食流通市場。20xx年《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出臺后,糧油市場進一步得到了開放,國家鼓勵多種所有制市場主體從事糧食經營活動,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的職責更大了,管理范圍更寬了,市場監管的難度加大了,造成相應的監管力度有所下降。如何在新形勢下做好對糧油市場的監管,就顯得格外重要。
一、我市糧油供應的現狀
我市不是產糧區,而是糧食銷區。主要種植玉米、小麥以及蠶豆等雜糧為主,歷來有種的不吃,吃的不種的傳統,100多萬市民的日常食用大米都是通過產糧區供應的。我市糧食從產糧區到市民手里主要通過大大小小的糧商糧販。目前,我市在工商局注冊的糧食經營戶共有670多家,還不包括沒在工商部門登記的走家竄戶的小商小販,估計不會少于三四百家,兩者相加一共要有上千個經營個體。這么龐大的經營群體,要糧食行政部門等有關職能部門進行有效監管,以目前的人力、物力以及體制情況是不太現實的。糧食市場的監控主要依靠產區的監管和經營者的自律,銷區對糧食的監控基本處于比較尷尬的地位。食用油的情況,除了本地幾家大油廠可以提供較為安全的食用油外,其他的與糧食現狀大致類是。
二、糧油市場監管不力的原因分析
造成糧食市場監管不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制度層面的問題,有執法隊伍的問題,有執法對象的問題等等,是一個綜合的`原因,而不是某一方面的問題。我認為主要是由以下幾個因素造成的。
1、糧食執法缺少有效的法律支持。20xx年5月26日,國務院頒布的第407號令《糧食流通管理條例》,是對糧油市場進行監管的最有效的法律武器。但是有的細化條例本身就存在缺陷,影響了執行。如《江蘇省糧食收購資格審核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對于年收購量低于50噸的個體工商戶(農民經紀人)從事糧食收購活動,無須申請糧食收購資格。這就給糧食行政部門的執行出了難題。對于不具收購資格的收購者,只要拿出這個武器,就可以擋住執法人員的查處。而且對于50噸這個數據,我們也比較難以認定。特別是對于象我們xx這樣的非產糧區,主要從事收購的都是小雜糧,大都是兌換,而且周轉比較快,很少有收購者能被發現有超過50噸的量。20xx年,我市僅有一家辦理了糧食收購資格。僅糧食收購資格審查這一條,我們就很難執行。
2、糧食系統的執法隊伍相對偏弱。目前,各地的糧食行政執法工作體系還很不健全,專職執法人員偏少,執法能力有待進一部加強。
當前,糧食行政執法工作體系建設從上到下各自為政,沒有統一糧食行政執法標識,沒有統一糧食執法機構名稱,沒有統一設置監督電話,糧食行政執法的權威受到挑戰。同時受人事編制的限制,越到基層糧食行政機關,專職行政執法工作人員的配備越少,甚至還存在無機構、無專職行政執法人員的狀況,與縣級糧食行政機關所擔負的執法重任極不相稱;現有的糧食行政執法專職工作人員大多數系“半路出家”,缺乏系統的法律專業知識,對行政執法的有關規定了解不深,執法能力與糧食行政執法工作不相適應。象我市的糧食局共有編制13人,除去財務人員、辦公室人員,真正具有執法資格的人數只不過4、5人,面對這么大的執法面,有點勉為其難。
3、多頭執法造成多不執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中大部分條款不是由糧食局來直接執行的,而是根據職能由工商、質檢、技檢、衛生等多個部門共同執行的。糧食行政部門一旦發現了問題,需要移交到工商部門、價格部門、質量檢查部門等來執行,但處理結果到底如何,糧食行政部門就不得而之了,影響了執法的延續性與直接性。久而久之就會影響到糧食行政部門的執法積極性。有的執法工作需要幾個部門一同參與,而往往因為涉及部門多,難以協調,很難形成經常執法的局面。聯合執法的次數少之又少,缺乏對經營者有效的法律威懾。
4、糧油經營戶規模小、數量多造成執法難。我市是非產糧區,因此居民日常食用大米等都是通過從產糧區引進的。經營者以個體戶、流商流販以及大量的農民經濟人等為主,規模都不大,但是數量龐大。對于一個只有十來個人的糧食行政部門,監督這么多的經營者,難免有點力不從心,造成執法困難。
三、對策與措施
在新時期如何加強對糧油市場的監管,我看要從自律和他律同時入手。不但要通過執法部門執法、社會監督等他律來督促他們規范行為,而且還要引導經營者自律,誠信經營,因此我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加強糧食流通法規宣傳,注重相關執法部門的協作。《條例 》及相關法規的頒布實施,雖為有法可依提供了依據,但如果不加強宣傳力度,不注重相關執法部門的協作與配合,那么糧食流通檢查工作將很難得以有效地開展。我們認為:一是要加強對糧食流通法規的宣傳。首先糧食部門可用宣傳車、發傳單、電視走字、知識競賽、標語口號、糧食經營者培訓等方式進行宣傳;其次法規宣傳不能流于形式,應結合日常工作經常性地開展。
二是要加強部門間的協調與配合,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主動與工商、質檢、衛生等部門保持經常性的聯系與配合,按照《條例》與《辦法》的規定,各負其責相互溝通與協作,既不能越權又不能扯皮推諉。
2、加強糧食執法隊伍建設,提高糧食執法人員素質。依法對糧食流通進行監督檢查,是維護糧食流通秩序,保護糧食生產者的積極性,維護糧食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必然要求,那么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怎樣才能做好這項工作呢?我們以為,加強糧食流通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執法人員素質是首當其沖的關鍵。其一應增加執法人員的編制和執法經費。開展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如離開了執法人員的參與,如果沒有必要的執法費用,那監督檢查無異于紙上談兵。為使監督檢查工作落到實處,政府編制及財政部門就必須重視這項工作,從工作需要出發,及時適當增加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執法人員的編制和執法活動的經費。其二,嚴格考證上崗制度。行政執法工作是法律與業務性都很強的工作,其影響力不僅涉及到被監督檢查的對象,而且還關系到政府部門的形象。所以嚴格執法人員的從業資格考試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凡從事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的執法人員,都必須經過相關法律知識的培訓和考試,都必須取得《糧食監督檢查證》方可上崗執法。其三,加強糧食執法隊伍建設。糧食行政管理部門還必須適時成立執法大隊,建立健全執行糧食監督檢查任務的各項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等。
3、嚴格許可準入法規,抓好糧油收購市場監管。糧食收購是糧食流通的開端與源頭,抓好糧食收購市場的監督檢查工作,嚴格糧食收購行政許可準人法規,就能有效地規范糧食流通管理秩序,所以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應在這方面多下功夫,多做探索。一是要嚴格糧食收購行政許可準入制度。對申請收購資格準人的經營者,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應嚴格按照《條例》和《江蘇省糧食收購資格審核管理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嚴格審核,認真把關,要堅決杜絕違規違法辦證現象的發生。二是建立監督檢查機制。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很廣的群眾性工作,不僅如此,它還有很強的時間性,錯過特定的時間,就很難掌握違規違法的事實與證據。而且,由于糧食執法人員的人手有限,開展監督檢查工作也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所以為使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得以順利開展,就很有必要建立巡回舉報并舉的多樣化的監督檢查機制。
4、引導誠信經營模式,確保銷售市場的糧油安全。糧食最終到消費者手中是通過大大小小的糧店經營者。因此,除了加強對產區糧食收購環節的監管外,對銷售環節的監管也至關重要。我們加大了在這方面的探索,通過創建“放心糧店”的形式,取得了較好的效果。20xx年,我們xx市糧食局積極開展“放心糧店”創建的探索。我們首先在有關媒體公布了放心糧店的創建條件、評審辦法,然后讓符合基本條件的糧店進行申報,最后通過行政主管部門的評審進行確認。對于初步通過評審的放心糧店在媒體進行公示。經過一年來的創建,在全市形成了遍布各鄉鎮、社區的“放心糧店”網絡。通過創建工作,使得各個放心糧店在“質量、衛生、計量、價格、服務”上面達到五個放心,并統一掛上由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發放的“放心糧店”招牌。群眾非常信任這塊金字招牌,放心糧店業主普遍反映,經銷量大大增加,而群眾對放心糧店的服務水平也感到滿意,我們在對放心糧店的檢查回訪時也發現經營者無論在質量、計量、衛生、價格等多個方面都符合國家標準,服務水平也大大好于其他糧店,真正使經營者、消費者、執法者三方獲得共贏。
推進市場監管變革的調研報告材料3
“三農”問題始終是我國經濟工作的重中之重,事關深化改革的大局。農資商品質量關系到農民的切身利益,關系到農業增效和農村發展,抓好農資市場監管是工商部門義不容辭的職責,也是“紅盾護農”行動的重中之重,更是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工作,推進和諧新農村建設的職能所在。我局對從去年開始至今,對農資市場監管進行了初步探索。
一、縣農資市場現狀
共有農資經營戶217戶,其中,按經營品種分:種子經營戶51戶、化肥經營戶63戶、農藥經營戶84戶、農膜經營戶19戶;按經營類別分:企業127戶、個體戶90戶。
二、農村農資市場及監管工作中的問題
1.農資經營行為“亂”。主要是進貨渠道亂、價格亂、品種亂、管理亂,無序競爭的現象普遍存在。主要是一些經營戶,在農資銷售旺季時經銷農資,多以雜貨店、百貨店的形式出現。極少數經營戶對食品、服裝、化肥、農藥等混和經營,未能嚴格分開,危及食品安全與生命健康,存在著二次污染的可能。
2.農資經營主體“弱”。調查發現,農資市場經營主體有三種類型,一是個體工商戶,這是當前農資市場經營的主要力量;二是農技人員自己承包經營,有一定的技術服務水平;三是原供銷社解體后,原職工個人經營。多數農資經營主體實力較弱,一旦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無賠償能力。
3、農資經營秩序混亂,準入制度形同虛設。據對我縣一些農資銷售單位的調查統計,他們中有合法經營資質的經營戶占30%左右,有近30%無經營資質,存在大量的“掛靠”、“假集體”現象,經營資質嚴重不規范。甚至有少數小販走村串戶銷售各種農藥、種子、肥料等,擅自從事農資產品經營;有的村干部、種田大戶或農民專業合作社也以服務農民為借口,組織大批農資直接在田間地頭進行攤派銷售;還有一些化肥公司通過與政府部門合作在鄉鎮進行壟斷經營;超范圍銷售情況也存在,一些農村集鎮經營其他商品的店面未經許可也在從事種子、農藥、化肥等農資經營。
4.農資經營布局“散”。由于農村存在著自然村落和農村地域廣博,無論交通是否便利,農資經營戶都會在各個村落中存在。這樣農資經營網點星羅棋布,既形不成規模,其布局也不盡合理,又無相關證照。給行政執法監管也帶來一定難度。
5.法律法規的滯后,門檻較高,導致農藥經營掛靠和無照現象較多。《農藥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下列單位可以經營農藥:(1)供銷合作社的農業生產資料經營單位;
(2)植物保護站;
(3)土壤肥料站;
(4)農業、林業技術推廣機構;
(5)森林病蟲害防治機構;
(6)農藥生產企業;
(7)國務院規定的其他經營單位”。我縣鄉鎮供銷社已改制完畢、在鄉鎮基本上沒網點,而農業“三站”基本上是癱瘓狀態,農民又需要農藥,怎么辦?只有個體戶才行,而個體戶要經營農藥要么掛靠、要么無照經營,因此農藥經營掛靠和無照現象較為普遍。
三、對農村市場和農資市場監管的建議
1.要嚴格涉農經營的市場準入。尤其是經營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農資、種子、農藥、化肥等企業,不僅要審查經營主體資格,建立企業信用檔案。把好農資商品的貨源進出環節,建立完善農資商品質量保證制度。
2.加強對涉農企業的信用監管。指導和督促農村市場經營者在建立健全“兩帳兩票、一卡一書”制度基礎上推行農資“一單通”。選擇一些管理規范的農村市場經營者,建立進銷貨臺帳、進銷貨發票,農村食品質量信譽卡、農村食品質量責任書,推動誠信經營,不斷提高農村市場監管效能。對涉嫌坑農、害農、損農的違法企業,也要進入企業信用體系“黑名單”,對其實施市場禁入,并追究其違法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把損害農民合法權益的事件公布于眾,接受社會監督,營造良好的信用環境。
3.加強對農藥的管理。在農藥市場管理中,工商部門負責農藥經營的注冊登記(即頒發營業執照)、假農藥、劣質農藥、虛假農藥廣告的查處,依照《農藥管理條例》第五條“國務院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全國的.農藥登記和農藥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農藥監督管理工作。”縣農業部門設置有專職農藥監督管理機構,農業部門是農藥監管的主管部門,工商部門應主動與農業部門加強協調配合,整合執法資源和執法技術,進一步加大對農藥市場的監督管理,清除高殘留劇毒農藥。
4.按照《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監督管理辦法》加強對化肥的管理。按照工商總局《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嚴格執行其規模和資金要求,同時,按國務院“三定”方案的規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生產領域的商品質量管理工作,工商部門負責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的管理。為了杜絕劣質化肥進入流通領域,從源頭上加大管理,要加大抽檢力度,徹底杜絕不合格化肥流入市場,確保農業增產增收。
5.嚴把農村食品市場主體準入關,堅決取締無照經營,加大對超范圍經營的查處力度。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堅持先證后照,把好農村食品市場生產經營主體準入關。凡未取得前置審批許可、不符合登記條件的,一律不得核發營業執照,堅決依法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和超范圍經營等違法行為。
四、我局對農資市場監管的初步探索
(一)制作農資監管公示欄張貼上墻,促進監管公開化。
為優化農戶維權訴求方式,促進農資經營戶信息公開透明,我局制作了《農資市場主體信息公示欄》,印制采用工商藍背景、標有紅盾徽章,同時含有以下信息,一是按工商總局《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要求,將重新整理的縣農資市場經營質量監管六項制度,即《農資經營預警制》、《農資商品準入制》、《購假農資預賠制》、《問題農資商品退市制》、《種子留樣備查制》和《重要農資商品備案報檢制》列入公示欄內容,方便農戶了解維權信息和申訴渠道。二是將轄區工商所監管干部的照片、姓名和申訴舉報電話,以及農資預警信息向社會主動公開,強化信息公開力度,促使工商干部公平公正執法。三是按《省農資經營者信用分類監管實施辦法》審定公示農資經營戶信用等級信息,引導經營者加強經營自律,提高農戶購買農資的甄選能力。四是在公示欄上劃定營業執照張貼區域,既公示了主體資格,又解決了《營業執照》辦照率、亮照率不高等問題。
(二)首創建立農資經營“電子臺帳”,臺帳管理電子化。借助網絡和電腦的速普及,我局探索在電腦上建立農資電子臺帳,這樣既節約了紙張,又便于長期保存,還可避免出現紙質農資購銷臺賬毀損或亂扔亂放現象。我們在河邊工商所轄區,選定河邊供銷合作社正西街農藥門市部,按照“兩賬兩票、一書一卡”的要求,分農藥和種子兩個類別,在電腦上建立規范統一的農資購銷電子臺帳,取代了手工書寫的農資購銷紙質臺賬,取得良好成效。現已在全縣100多農資經營戶建立了電子臺帳。
(三)試行農資經營戶票證“一單通”,票賬管理便利化。在農資監管中,我們發現“兩賬兩票、一書一卡”存在諸多弊端,一是填寫單據較多,且存在重復項目,無形中增加了工作量;二是單據多造成經營戶和農民保管麻煩,增大投訴難度;三是單據過多紙張使用量較大,致使經營戶成本不斷增加。因此,農資經營戶對建立“兩賬兩票、一書一卡”的熱情不高,敷衍、抵觸情緒較重,在臺賬建立和索證索票制度執行等方面成效不甚明顯。于是我們創新推行了農資商品“一單通”制度,即將“兩賬兩票、一書一卡”中的農資商品經營者使用的銷售票據、農資商品經營承諾書和農資商品質量信譽卡“三合一”,統一粘貼在一張單據上、不再做書式紙質臺賬,簡變為“兩賬兩單”,使索證索票更為便利,經營戶更容易接受和使用。并在農資經營“一單通”的進、銷貨單據封面內頁印制了總局《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監督管理辦法》和《工商所巡查記錄表》,既進行法規宣傳又留下了監管痕跡;還在進貨單據封底印制《農資市場監管工作目標責任書》,強化對農資市場監管慢作為、亂作為和不作為的處罰力度。現已在全縣100多農資經營戶中推行,受到市局的通報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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