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補償績效評價報告范文(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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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補償績效評價報告 1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基本情況:立項情況、實施主體、項目資金及主要內容管委會印發了20xx年度土地征收計劃和征地包干實施方案。由各區辦事處具體實施征地工作。20xx年,征地預算資金為23500萬元。
(二)項目年度預算績效目標和績效指標設定情況
項目預期總目標為按計劃完成征地,土地補償、安置補助、青苗補償全部到位。項目設定9個績效指標,其中數量指標3個,分別為繳納耕地占用稅的土地面積、征地面積、青苗補償面積;質量指標1個,按項目列表完成征地,不影響項目建設;成本指標2個,為土地補償面積、安置補助面積;經濟效益指標2個,為產生滯納金金額、征地成本合規性;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1個,為滿意度80%以上。
二、項目決策及資金使用管理情況
(一)項目決策情況
20xx年,管委會根據政府投資計劃和社會投資計劃,下達了土地征收計劃。
(二)項目資金
20xx年,征地預算資金23500萬元,均為洋浦財政資金。
(三)項目資金(主要是指財政資金)實際使用情況
根據征地包干實施方案,我局已將征地預算資金全部撥付至各區辦事處,使用率100%。
(四)項目資金管理情況
土地補償、安置補助、青苗補償按省政府規定執行。征地工作經費、機動經費,三都區辦事處已提請管委會制訂相關管理辦法。
三、項目組織實施情況
(一)項目組織情況
土地征收完成后,三都區辦事處已及時完成清表,并交付項目業主使用。
(二)項目管理情況
三都區辦事處已制定資金使用相關管理辦法。
四、項目績效情況
(一)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土地補償、安置補助、青苗補償按省政府規定執行。征地工作經費、機動經費,三都區辦事處已提請管委會制訂相關管理辦法,并按辦法執行。我局已將征地包干資金全部撥付至各區辦事處。
(二)項目績效目標未完成情況及原因分析
無。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一)后續工作計劃
根據工委管委會的'部署,會同三都區辦事處加快推進征地工作。
(二)主要經驗及做法、存在問題和建議
無。
征地補償績效評價報告 2
一、部門概況
(一)20xx年度重點工作計劃
一是集中攻堅,全力完成市中心城區17個項目征地拆遷掃尾工作。二是按照修訂后的《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及時發布各類項目征地公告,及時上報完成征地補償工作的各類項目用地報批資料,確保及時供地,助推經濟發展。初步預計,20xx年將完成40個項目征地拆遷工作,將征收土地4200多畝,拆遷房屋810棟,有力、有序、有效地服務經濟發展。
(二)部門整體支出規模、使用方向、主要內容和涉及范圍。
1.部門整體支出規模情況。20xx年經費共支出 642.14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 452.75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 110.8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74.63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3.94萬元。
2.資金使用方向。20xx年單位收入預算數563.34萬元,其中:經費撥款63.34萬元,非稅收入500萬元。
3.主要內容和涉及范圍。
主要包括“三公”經費支出、基本工資支出、辦公用品消費支出、扶貧資支出、工作經費支出等等。
二、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
(一)基本支出:20xx年預算數為348.40萬元,系保障本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其中:用于在職人員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其中:工資福利支出313.1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35.29萬元。
(二)專項支出:20xx年預算數為214.94萬元,系本單位為完成項目監管工作、信訪維穩工作、文件起草、調研、報批工作而發生的支出。
(三)“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20xx年“三公”經費支出總計 3.27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3.27萬元,比20xx年增加0.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為0萬元。
(四)關于20xx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20xx年收入預算數563.34萬元,其中:經費撥款63.34萬元,非稅收入500萬元,比20xx年增加34.1萬元
(五)關于20xx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20xx年預算撥款63.34萬元,其中:基本工資63.34萬元。
(六)關于20xx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的說明。婁底市征地拆遷處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三、部門整體支出績效情況
(一)20xx年婁底市征地拆遷處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設定及指標設置情況
一是依法依規依程序,實施各類項目征遷工作,保障項目用地需求,全力服務經濟發展。
二是制定與完善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政策,進一步增強補償安置工作的科學性與可操作性,全力構建依法征遷工作體制。
三是開展征遷工作人員業務培訓1-2次,進一步提升一線工作人員的理論水平與實際操作能力,全力構建高效征遷工作機制。
四是及時排查與有效處理征地拆遷類的信訪事項與遺留問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五是高標準、高質量做好黨建工會等各項日常工作,進一步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與工會的橋梁紐帶作用。
(二)20xx年婁底市征地拆遷處支出績效目標實現情況和指標完成情況
20xx年婁底市征地拆遷處在收支預算內,完成了以下整體目標:
1.全力服務經濟發展。組織市、區兩級征遷部門依法完成征遷工作任務的項目達57個,征收土地9089.08畝,完成房屋協議717棟,房屋倒地893棟,遷墳11794冢,確保了項目用地需求,助推“七個三年行動計劃”,將“履職盡責,攻堅克難”落實到實處,突出實效。
一是抓好了實施項目征地的.保障要素。堅決杜絕“三邊”項目工程(邊報批、邊征遷、邊施工),各類項目必須具備4個條件才實施征遷工作,即:項目獲得征地批準文件、征遷資金預存到位、安置方案落實到位、征遷方案審批到位;
二是抓政策剛性執行,確保各類項目按“一把尺子丈量到底、一個政策執行到底、一個標準補償到底”的要求進行補償安置;
三是抓重大問題的會審,及時排查與妥善處理征地拆遷工作中的突出矛盾與典型問題,確保社會大局穩定;
四是抓征地拆遷補償安置的公示,將征地拆遷丈量資料與補償安置在鄉、村、組進行“三榜公示”,把征地拆遷工作打造成“陽光工程”與“民生工程”。
2.全力維護群眾利益。
一是監督用地單位將征遷補償安置資金按時足額支付給征遷對象。二是切實做好了2000多名征遷人選擇新建商品房作為安置房的工作,破解安置滯后的局面,確保拆遷人的居住權。三是切實做好市本級15000多名失地農民的社保工作,確保失地農民“長遠生計有保障。”
3.全力促進社會和諧。一是集中化解了2批征地拆遷方面的信訪積案7起。二是建立征地拆遷矛盾糾紛調解中心,形成征地拆遷矛盾調處齊抓共管的局面。
4.全力推進廉政建設。一是推行征地拆遷補償安置“三榜公示”制度,將征地拆遷處工作打造成“陽光工程”,構建廉政征遷機制。二是推行征地拆遷“七不準”制度,堅決防控征遷廉政風險點。
(三)未實現既定績效目標或未完成指標任務的分析說明
婁底市征地拆遷處既定績效目標均已完成
四、總體評價和自評得分情況
(一)總體評價
1.任務完成情況
20xx年,市征地拆遷處在主要領導的帶領下聚焦工作責任與工作目標,監督、管理與指導征遷工作,截止至12月底之前,市本級完成土地協議9089.08畝,完成房屋協議717棟,房屋倒地893棟,遷墳11794冢。其中婁星區征地拆遷事務中心目前正在實施的項目40個,清零項目25個,完成土地協議4236.78畝,完成房屋協議428棟,房屋倒地683棟,遷墳3581冢,完成個案協議40個,完成個案拆除13個;經開區征地拆遷安置中心實施了17個項目,完成土地協議4852.3畝,完成房屋協議289棟,房屋倒地210棟,遷墳8213冢,清表騰地3693.49畝。另外,我處建立了專班小組,督促用地單位按時足額將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資金支付給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和被拆遷人,確保了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和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市征地拆遷處20xx年還對市中心城區安置遺留問題進行了全面摸底,全面分類與統計,并提出了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上報市人民政府,為全力化解市中心城區安置遺留問題創造了條件,奠定了基礎。
2.工作亮點
一是堅持依法依程序,堅決杜絕了違法違規征地。二是堅持推行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四榜公示”制度,確保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公開、公平、公正,打造“陽光征遷”。三是堅持加強對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實施階段各個環節指導、監督、管理,確保“一把尺子丈量到底,一個政策執行到底,一個標準補償到底”。
(三)自評得分情況
自評得分98.50分,全年實際執行數642萬,比年初預算數563.34萬元超額開支78.66萬元,決算增加原因為:
1、扶貧開支增加;
2、人員工資增加。
五、存在問題與建議
(一)存在的問題
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意識有待提高,未安排專人進行預算績效管理,未形成預算績效管理長效機制。
(二)建議
1、因部門整體支出的預算資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預見性,導致預算控制率低,加強預算管理、嚴格預算執行,科學編制預算。
2、加強隊伍建設,培養財政支出績效意識,主動、自覺學習績效評價相關知識和技術,委派專人進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管理,建立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的長效機制。
3、進一步加強重點支出項目的后續監督管理工作,督促資金按計劃進度使用,業務按既定方案實施,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六、下一步改進措施
(一)主要工作思路。一是征地拆遷處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緊貼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的工作部署,全面領會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對土地征收作出重大調整的決策部署,精準實施、精準發力,全面開創征地拆遷工作的新局面。二是進行了組織分工,明確工作范圍、目標,明確工作職責、責任,明確了獎罰措施和額度,本著分級負責、上下聯動的工作方針,不斷解放思想,改變工作方式,強力推進征遷工作。
(二)主要工作指標(預計)。一是集中攻堅,全力完成市中心城區遺留征遷項目的掃尾工作。二是按照修訂后的《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及時發布各類項目征地公告,及時上報完成征地補償工作的各類項目用地報批資料,確保及時供地,助推經濟發展。初步預計,20xx年將完成40個項目征地拆遷工作,將征收土地4200多畝,拆遷房屋810棟,有力、有序、有效地服務經濟發展。
(三)主要工作措施。一是全面加強隊伍建設,打造一支業務過硬、作風過硬的征遷隊伍,進一步適應征地拆遷工作面臨的新常態。二是進一步加強對征地拆遷實施階段的指導與管理,著力提高工作效率。三是進一步嚴格把關各類個案的補償,著力推動征地拆遷工作提質提檔。四是進一步化解征地拆遷工作中各類突出矛盾與主要問題,著力促進社會和諧。
征地補償績效評價報告 3
一、部門概況
1、征地拆遷處組織機構及人員情況
我處為副處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內設綜合科、財務科、征地拆遷一科、征地拆遷二科、征地拆遷三科、征地拆遷四科等6個科室,定編31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副科級領導職數6名。我處實有在崗人數35人(其中臨聘人員1名,混崗人員4名),退休人員5名。
2、征地拆遷處單位職能概述
(1)負責擬定征收土地及地上附屬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拆遷集體土地上房屋的補償及安置標準、征地拆遷工作程序;
(2)負責告知擬征地情況,確認擬征地結果,草擬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收土地補償安置公告;
(3)負責對征地拆遷從業人員開展業務培訓、資格許可;
(4)負責征地公告后的督促指導與監督審核:
①負責確定征地拆遷安置項目的時間表,并對是否依法依規依程序開展工作和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②督促用地單位及時足額將征地拆遷補償資金繳納至我處設立的征遷資金專戶,我處按項目征遷工作進度撥付,確保征遷資金按時足額支付給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與農戶,嚴把項目征遷考核關。
二、20xx年度重點工作計劃
為了確保全年的工作落到實處,根據上級的工作部署,結合本處的工作實際,特制訂20xx年度工作計劃。
1、指導思想
按照黨的群眾路線教育活動和“三嚴三實”的強求,強化內部管理,加強自身建設,依法實施各類項目征地拆遷工作,全力服務經濟發展,全力維護群眾權益,全力促進社會和諧。
2、工作目標
(1)高效做好各類項目征地拆遷工作。一是強化依法實施征地拆遷的保障要素。即:項目獲得征地批準文件,征遷資金預存到位,安置方案落實到位,征遷工作方案審定到位。二是將各類項目征地拆遷進行科學安排,實施精細化指導與監督。
(2)嚴格財務管理。一是堅決推行征遷資金封閉運行機制;二是及時監督征遷資金的支付到位情況,堅決防止截留、挪用等情況出現,從源頭與制度上防控風險點;三是堅決執行財經紀律,各類福利與津貼的`發放范圍與標準嚴格按上級財務規定執行;四是規范與控制“三公經費”。
(3)全力做好信訪維穩工作。一是采取法律分類處理方式,依法解決歷年來的征地拆遷遺留問題;二是協調婁星區征遷辦及經開區征遷辦,快速有效處理按婁政發【2012】1號文件實施征遷的各類項目信訪問題。
(4)切實做好文字綜合、黨建、工會等日常工作。
3、具體舉措
(1)抓學習,提管理。重點抓好理論學習與業務學習,不斷提升全處領導干部的管理能力與干部職工依法行政的能力。
(2)抓調度,提效率。由處領導帶隊,深入項目一線,深入基層,及時做好各類項目征地拆遷的調度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確保項目用地需求。
(3)抓廉政,提形象。結合黨風廉政建設及廉潔自律的規定,狠抓全處干部職工的廉政建設,打造一支群眾滿意、組織放心的征遷隊伍。
四、20xx年度整體支出情況
20xx年經費共支出592.60萬元,包括基本支出、“三公”經費支出,具體支出明細如下:
1、基本支出:
①工資福利支出 443.85萬元
②商品和服務支出 131.35萬元
③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 15.43萬元
④其他資本性支出1.97萬元
2、“三公”經費支出:
20xx年“三公”經費支出總計 5.03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3.07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1.96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為0萬元。
五、財務管理狀況
總體評價和自評得分情況
1、20xx年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務:
①20xx年監管與指導婁星區征遷辦、經開區征遷辦實施了44個項目征地拆遷工作,完成32個項目征地拆遷工作任務,征收土地3600多畝,拆遷房屋680多棟,確保各項目用地需求,服務了經濟發展。在具體工作中,始終體現了“四個堅持”的工作理念:一是堅持一發程序實施,做到了依法征遷。二是堅持執行法定的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標準,切實維護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拆遷對象的合法權益,做到“以人為本”。三是堅持排查與處理操作層面存在的各類突出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做到和諧征遷。四是堅持推行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張榜公示”,以公開促公開公正,打造“陽光征遷”,做到“廉潔征遷”。五是征地拆遷補償標準和征地青苗補償標準參照婁政發【20xx】21號文件執行,切實做好社會調查工作,為下一次補償標準調整提出科學的參考依據。
②根據市駐村辦的安排,我處20xx年仍為漣源市龍塘鎮洪界山村駐村幫扶的牽頭單位,津貼提高“三率一度”與助推該村20xx年整體脫貧幫扶的牽頭單位,本處35名干部職工與68戶貧困戶開展“結對幫扶”,知道貧困戶拓寬就業門路,發展種養殖業增加收入,開展慰問活動與臨時救助,解決貧困戶生活上的困難。其次,投入資金6萬元,助推幫扶村進行產業結構與種植業調整,做實產業扶貧工作。第三,投入資金共計70多萬元,讓幫扶村17個村民小組2200多名村民用上自來水,從根本上上解決“飲水難”問題。第四,協調項目資金238萬元,實施基本農田整理項目,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增加農業防風險能力。第五,支持建設村級辦公場地,指導幫扶村加強了基層黨建工作,進一步發揮基層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
2、本單位根據部門整體支出評價指標表作出的自評結果為優秀,具體得分情況如下:
(1)預算配置得分13分
①在職人員控制率得5分:20xx年本單位人員編制數為31人,實際在職人數35人(其中在編在崗30人、4人為混崗人員、1人為臨聘人員),在職人員控制率是(30/31)*100%=96.77%,計5分。
②“三公經費”變動率得8分:20xx年的“三公經費”預算數為41.88萬,20xx年的三公經費預算數為72.18萬元,“三公經費”變動率=[(本年度預算數41.88萬元-上年度預算數72.18萬元)/上年度預算數72.18萬元]*100%=-41.98%,計8分。
(2)預算執行得分20分
①預算完成率得10分:預算完成率=(上年結轉0元+年初預算529.24萬元+本年追加預算0元-年末結余1.01萬元)/(上年結轉0元+年初預算數529.24萬元+本年追加預算0萬元)*100%>95%,計10分。
②預算控制率得10分:預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預算0元/年初預算數529.24萬元)*100%=0,計10分。
(3)預算管理得分33分
①公用經費控制率得8分:公用經費控制率=(實際支出公用經費總額142.20萬元/預算安排公用經費總額38.25)*100%>100%,計0分。
②“三公經費”控制率得8分:“三公經費”控制率=(“三公經費”實際支出數7.97萬元/“三公經費”預算安排數41.88萬元)*100%<100%,計8分。
③無政府采購,政府采購執行率計6分。
④管理制度健全性得8分:有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制度、會計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有本部門厲行節約制度,2分;相關管理制度合法、合規、完整,2分;相關管理制度得到有效執行,并有考核制度,2分。
⑤資金使用合規性得6分:本年度支出符合國家財經法規和財務管理制度規定以及有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資金撥付有完整的審批程序和手續;支出符合部門預算批復的用途;資金使用無截留、擠占、挪用、虛列支出等情況。
⑥預決算信息公開性得5分:由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統一公開信息。
(4)職責履行得8分:20xx年我處在全體干部職工的共同努力下圓滿出色完成了各項工作目標和任務。
(5)履職效益得18分
①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得6分:依法高效完成各類項目征地拆遷工作,確保了各類項目的用地需求,推動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服務了“奮力趕超、轉型發展”的發展戰略,為全面建成小康婁底力推“六個四行動”計劃奠定了基礎,創造條件、切實維護群眾利益,確保了被征地農民“生活水平不下降”與“長遠生計有保障”,全力化解征地拆遷過程不穩定因素,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總之,我處20xx年度的工作,實現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有機統一與“兩位一體”的工作目標。計6分。
②行政效能6分:我處在20xx年不斷改善行政管理、嚴格經費及資產管理,改進文風會風,精簡會議,提高了管理效率,降低了管理成本。
③社會公眾或服務對象滿意度得6分:服務對象全市市民,滿意度90%,計6分。
綜合以上各項指標,我處財務管理制度健全規范,無違規違紀現象。
征地補償績效評價報告 4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項目概況
1.項目概述:房屋征收專項工作經費概述:潁州區城鄉建設、土地收儲和綜合治理項目大多離不開房屋征收安置與補償工作,根據20xx年度市區兩級建設項目計劃任務,重點是老城區改造、城南新區、合阜新區、高鐵新區、西湖新區、溝河湖綜合治理和路網建設,工業園、特色街區建設等,點多、線長、面廣,征遷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標準高,涉及重大工程建設、重點項目施工、重要項目落地,涉及民生的人口和戶數多、難度高、責任大,不可預見性較強。
2.立項依據:市區兩級下達20xx年度重點項目建設和土地房屋征收收儲計劃等。
3.實施主體:房屋征收項目實施主體是潁州區人民政府,實施部門是潁州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實施單位是項目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
4.起止時間: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5.項目內容:土地收儲、房屋征收、老城棚戶區改造。
6.年度預算安排:20xx年度預算全區房屋征收專項工作經費20萬元。
(二)項目績效目標
績效目標和指標:全力保障全區項目土地房屋征收收儲和老城區棚戶區改造。
目標1:保障市級重點工程建設項目房屋征收管理工作運行順暢。
目標2:保障區級城鄉建設項目房屋征收管理工作運行通暢。
目標3:保障老城區改造項目房屋征收管理工作運行流暢。
二、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一)績效評價目的、對象和范圍
1、績效評價的目的
根據財政支出項目設定的預期目標,選擇合適的評價指標和標準,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對資金使用全過程及其支出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益性進行客觀公正的綜合評價,以衡量財政資金的使用績效,分析檢驗支出項目是否達到預期目標。同時,及時總結經驗,分析存在問題,進一步改進和加強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2、績效評價的對象和范圍
本次項目績效評價主要對象為房屋征收項目專項工作經費,評級范圍包含了項目工作實施情況,經費保障流程的合規性、征遷項目管理質量的合規性,項目實施后產生的社會效益、可持續性影響以及相關人員及單位的滿意度因素。
(二)績效評價原則、評價指標體系(附表說明)、評價方法、評價標準等
1、績效評價的原則
(1)科學規范。績效評價注重財政支出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有效性,嚴格執行規定的程序,采用定量與定性分析相結合的方法。
(2)公正公開。績效評價客觀、公正,標準統一、資料可靠,依法公開并接受監督。
(3)分級分類。績效評價由各級財政部門、部門(單位)根據評價對象的特點,分類組織實施。
(4)績效相關。績效評價針對具體支出及其產出績效進行,評價結果清晰反映支出和產出績效之間的緊密對應關系。
2、評價指標體系
產出指標50分,當前得分為46.11分;效益指標30分,當前得分為30分;滿意度指標20分,當前得分為20分。
3、評價方法
主要采用了財務核查、實地調研及問卷調查等方法,以掌握項目詳細情況,并對采集的數據作詳細的分析和統計。財務核查是通過專業財務人員通過查看項目相關財務憑證,掌握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實地調研則是通過研究員調查實地情況,了解項目的產出和效果;問卷調查則是對項目的相關受益群體進行,了解其對項目實施的真實看法及滿意狀況。
4、評價標準
績效評價標準是指衡量財政支出績效目標完成程度的尺度。對于評價指標而言,需要通過評價標準來判別評價指標的狀況和優劣程度。它決定了評價目標能否實現以及評價結果是否公平準確。標準有:計劃標準、歷史標準、經驗標準等。
(三)績效評價工作過程
按照相關要求,及時組織相關人員開展項目評價,具體通過查詢財務憑證,核對資金支出;查看現場和檔案資料,核對完成數量和質量、完成時效性、項目總成本。根據項目管理情況,判斷對項目管理水平提升的可持續影響。根據問卷調查結果判斷群眾滿意度和社會效益。
三、綜合評價情況及評價結論(附相關評分表)
1、綜合評價情況
圍繞績效評價指標體系,通過資料核查、數據分析、現場調研及問卷調查等方式,對潁州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房屋征收項目專項工作經費項目進行客觀評價。績效進行了客觀公正的評價,最終評價結果為96.11分,依據財政績效評價等級劃分,本項目績效評價等級“優”。根據對產出、效益、滿意度指標的評分標準進行評價,三項指標得分分別為46.11 分、30 分、20分,各項指標評價分情況見下圖:
2、評價結論
潁州區房屋征收項目專項工作經費已撥付,項目滿分100分,評價得分96.11分,自評優秀。
四、績效評價指標分析(可附表進行分析)
(一)項目決策情況
1.立項依據:市區兩級下達20xx年度重點項目建設和土地房屋征收收儲計劃等。
2.實施主體:房屋征收項目實施主體是潁州區人民政府,實施部門是潁州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實施單位是項目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
3.起止時間: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4.項目內容:土地收儲、房屋征收、老城棚戶區改造。
(二)項目過程情況
1、資金管理
(1)資金到位率
潁州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房屋征收項目專項工作經費項目總體到位資金為20萬元。資金到位率100%。
(2)預算執行率
20xx年度項目全年預算執行數為12.21萬元,預算執行率61.05%。
(3)資金使用合規性
項目資金的使用符合阜陽市潁州區財政局財務管理制度,資金的'后續使用符合預算批復時規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擠占、挪用、虛列支出等情況。
2、組織實施
(1)管理制度的健全性
(2)制度執行有效性
在項目執行過程中,單位相關人員根據項目實施方案開展各項工作,如資金申請、撥付等工作,建立有效的工作機制,項目工作都根據相關規定執行。
(三)項目產出情況
1、產出數量
市區兩級下達20xx年度重點項目建設和土地房屋征收收儲計劃等,年度指標36個,實際完成數16個,原因是個別項目遺留問題較多,未能按時征遷完成。
2、產出質量
(1)經費保障合規性
項目經費撥付流程按照相關文件依據安排嚴格執行,由財政據實撥付。共撥付項目資金為20萬元,按照項目進度進行支付。
(2)征遷項目管理質量合規性
3、產出時效
經費支出時效性:20xx.01.01-20xx.12.31。
4、產出成本
項目預算編制準確,項目資金使用未超出預算。
(四)項目效益情況
1、社會效益
推動征遷項目順利實施,促進相關項目建設進度,提升城鄉建設發展。
2、可持續性效益
對區城鄉建設發展可持續影響。
3、滿意度
通過走訪調隨機訪問,問卷等形式對征遷群眾進行滿意度調查,滿意度98%,達到預期目標。
二、主要經驗及做法
嚴格按照相關文件規定積極開展項目績效評價,該項目完成率較好,資金未超預算,經費支出及時,征遷項目管理質量符合相關規定,推動征遷項目順利實施,促進相關項目建設進度,提升城鄉建設發展。
六、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
主要問題:資金結余率達39%,主要原因分析啟動項目數量較往年相比減少,前期預算不夠精準,不可預見性較強,個別項目遺留問題較多,未能按時征遷完成。
七、有關建議
(一)提高績效業務水平
項目單位應牢固樹立績效目標意識,保持目標和實際工作的一致性,根據實際情況申報科學、合理、高效、專業的設置預算績效目標。通過將目標分解細化、清晰量化,為項目實施指定方向。
(二)建立健全專項資金管理制度,促進制度落實
為使項目專項資金監管更具效力,需要加強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建設,通過制定完善項目管理辦法及相應的監管機制,明確專項資金使用流程和標準,對項目實施過程所需專項資金進行全面有效監管,保證項目實施的延續性和可控性,以促進項目預期目標的實現。
征地補償績效評價報告 5
一、基本情況
(一)項目背景、內容。
為規范本縣農村集體所的土地(以下簡稱集體土地)征收的補償安置工作,保障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重慶市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44號,《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征地補償安置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渝府發【20xx】14號文件要求,做好征地拆遷補償工作
(二)項目資金情況。
截至20xx年12月31日“征地拆遷補償”項目資金到位28445.42萬元,全年使用資金28445.42萬元,結余為0元。
(三)績效目標。
年初設定目標:完成征地拆遷補償
(四)職能職責。
負責全縣集體土地征收、征用、房屋征收政策的宣傳解釋。負責擬定集體土地的項目征收、征用、調查、補償、拆遷、安置的相關事宜。負責做好征地安置人口核定,會同相關部門做好被征地安置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工作。負責調解征地拆遷糾紛和信訪穩定工作。負責征地拆遷的資料收集、數據上傳整理歸檔。
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一)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對照總體目標全年實際完成100%。
(二)績效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 數量指標。征地拆遷時間1年。全年實際完成情況100%。
(2) 質量指標。項目補償完成率100%,改善拆遷對象生活條件。
(3) 時效指標。項目資金撥及時
(4)經濟效益指標。改善拆遷對象家庭收入。
(5)社會效益指標。有效帶動全縣發展。
(6)生態效益指標。改善城市面容面貌
(7)滿意度指標。主管部門滿意度≥95%,群眾滿意度≥95%。
(三)評價結果
本項目自評得分98分,達到預期績效目標。
三、存在問題
(一)項目管理方面的問題
無
(二)資金使用方面的`問題
無
(三)項目績效方面的問題
無
(四)其他方面的問題
無
四、下一步改進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將繼續做好績效目標自評
五、績效自評結果擬應用和公開情況
績效自評結果將在豐都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站上進行公開,績效評價結果與下年度資金安排直接掛鉤。
六、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無
征地補償績效評價報告 6
為確保項目資金安全和發揮效益,進一步優化城區集體土地征拆工作機制,衡陽市財政局于20xx年10-11月對衡陽市四個城區20xx-20xx年集體土地征拆包干項目實施了績效評價,通過實施訪談相關人員、收集查閱相關資料、檢查賬簿憑證、現場查看項目具體實施情況等評價程序,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項目支出基本情況
(一)基本情況
20xx年3月之前,衡陽市城區集體土地征地拆遷工作采用據實結算的運作模式,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原市國土局)、市財政局審核把關,依據《衡陽市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衡政發〔20xx〕73號)據實核定項目征地拆遷費用,交城區政府具體實施。20xx年3月,市政府出臺了《關于加強市城區集體土地征地拆遷安置及資金結算管理工作的通知》(衡政辦函〔20xx〕8號),對城區集體土地征地拆遷補償費用在上年平均成本36萬元/畝的基礎上,提高到50萬元/畝包干結算,實行"單價包干、自負盈虧、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政策。
(二)項目資金使用管理情況
1.項目資金安排情況。20xx-20xx年,衡陽市四個城區50個集體土地項目征地5,486.29畝,包干總價275,828.00萬元,已撥付資金210,831.94萬元,總體資金撥付率76.44%。
2.項目資金使用情況。衡陽市四個城區50個集體土地征拆包干項目總支出239,219.25萬元(含預計支出數),其中:征地拆遷支出145,934.69萬元,管理費3,497.53萬元,其他支出6,595.11萬元,預計支出83,191.92萬元。預計支出由鎮街提供數據包括兩部分,一是實物安置拆遷戶購房款支出,該筆支出已從拆遷戶結算款中扣除,財務記入暫存款科目,待安置房結算時支付給建設方。二是征拆未完成項目,按拆遷合同、拆遷進度,面積,預計未拆遷所需金額。
3.項目結余情況。衡陽市四個城區50個集體土地征拆項目包干總價為275,828.00萬元,已撥付資金210,831.94萬元,征拆支出239,219.25萬元,按包干價計算項目結余36,608.75萬元。
衡陽市四個城區集體土地征拆包干項目按50萬元/畝核算,石鼓區資金結余26,468.74萬元、蒸湘區資金缺口2,295.61萬元、珠暉區資金結余12,259.69萬元、雁峰區略有盈余。蒸湘區資金缺口主要是長湖片區松亭村684.299畝儲備土地項目虧損較大,虧損原因主要是房屋密度大,拆遷面積大,補償標準偏高,資金缺口20,794.83萬元,蒸湘區其他項目均有資金結余。
4.項目包干情況分析。衡陽市四個城區50個集體土地征拆包干項目,其中:資金有結余項目38個,虧損項目12個。50個項目中未啟動項目5個,不屬于包干政策項目1個,需要抵扣已撥付土地補償款的項目1個。
5.項目資金管理情況。為規范征地拆遷資金結算,進一步壓實城區政府和"兩區一園一城"管委會征地拆遷工作責任,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征地拆遷工作順利進行,20xx年3月9日,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關于加強市城區集體土地征地拆遷安置及資金結算管理工作的通知》(衡政辦函〔20xx〕8號)。該通知對城區拆遷項目資金結算明確了責任主體、統一了拆遷安置標準、推行了征地拆遷包干結算模式、加強了征地拆遷資金管理、完善了征地拆遷配套措施、強化了征地拆遷保障機制等環節。石鼓區在20xx年設立了征地拆遷資金專戶,用于核算全區征地拆遷安置資金,并對所有征拆資金統一調度、合理安排。各項目指揮部實行"專戶儲存、專賬核算"管理,各項目指揮部會計人員由區財政委派,實行統一管理。蒸湘區未設立征地拆遷資金專戶,征地拆遷資金與其他資金納入重點資金戶核算。珠暉區于2017年4月開設衡陽市珠暉區項目管理委員會專戶,雁峰區于20xx年11月開設衡陽市雁峰區征地拆遷安置領導小組專戶用于核算城區集體土地征地拆遷資金。
6.項目實施管理情況。四個城區成立了集體土地征地拆遷安置辦公室(簡稱區征拆辦),負責全區的征地拆遷安置日常工作,具體職責包括:征地拆遷補償政策把關、指導、監管和審核;牽頭組織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屬物的全面摸底測量工作,并登記造冊,建立數據庫;將征地拆遷安置相關資料進行歸集、整理、存檔。區征拆辦設在區重點辦,按照"兩個機構、一套班子"的模式,由區重點辦主任兼區征拆辦主任。各鎮、街道在項目指揮部及相關單位的統籌協調配合下組織實施規劃區內的土地征收、房屋拆遷、青苗補償、遷墳、糾紛調處、安置以及區域內控違拆違等工作。
項目土地征收部分基本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湖南省征地補償標準的通知》(湘政發〔20xx〕5號)文件的要求執行,文件規定衡陽市區補償標準為Ⅰ區83000元/畝、Ⅱ區70000元/畝,水田征收系數為1.2,耕地、草地等征收系數為1,園地、林地征收系數為0.8,未利用地征收系數為0.6。本次評價項目涉及的角山鎮(和平村、前進村)、五一街道、合江街道、黃沙灣街道,依據衡陽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衡陽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劃分范圍的通知》(衡政發〔20xx〕5號)文件認定,區域編號為Ⅰ區,補償標準為83000元/畝。
項目房屋征拆部分基本按照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衡陽市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衡政辦發〔20xx〕73號)文件的要求執行,該辦法對征收程序、補償與安置、獎勵、責任追究、各類別補償標準及認定方法進行明確規范,各項目單位基本遵守了管理辦法,但個別項目因拆遷項目啟動時間較早,執行的補償標準文件為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衡陽市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的批復》(湘政函〔2010〕54號),如合江街道項目。
(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完成程度
1.總體績效目標。20xx-20xx年四個城區50個城區集體土地征拆項目總計征地5,516.56畝,其中:石鼓區2,584.44畝、蒸湘區1,161.82畝,珠暉區1,245.08畝,雁峰區525.22畝。
2.績效目標完成情況。截至20xx年10月31日,四個城區完成征地拆遷項目34個,征地面積3,754.98畝,完成率68.07%;未完成項目11個,征地面積1,515.42畝;未啟動項目5個,征拆面積246.16畝。其中:除黃沙灣街道所轄的石鼓區松木鄉朝陽村122.84畝項目完成了拆遷戶實物安置以外,其余項目因安置房未交付,實物安置的拆遷戶尚未完成安置。
二、績效評價工作情況
通過開展項目績效評價工作,及時發現項目在申報審批、項目資金落實、業務管理、財務管理、項目產出及實施效果方面的薄弱環節,及時改進、加強控制和管理,總結推廣好的做法和經驗,進一步推進項目順利實施,規范項目管理,切實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率。同時,通過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價,衡量項目資金的產出與績效,了解、分析、檢驗項目是否達到預期目標,資金使用是否有效,為以后年度項目安排及資金管理提供重要依據。
三、項目支出主要績效及評價結論
(一)項目主要績效
1.有效控制拆遷成本。包干政策提高了城區政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城區政府自主把關意識增強,控違拆違工作得以加強,有效化解了據實結算模式下產生的安置房建設超標、戶籍資料弄虛作假、征拆評審扯皮等諸多矛盾,有效的控制了拆遷成本,保障了征拆項目的順利實施。
2.加快土地整理儲備。20xx-20xx年衡陽市四個城區50個集體土地征拆項目中,完成征地拆遷34個,增加了儲備建設用地3,754.98畝,為衡陽市引進項目落地夯實基礎,為經濟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通過征收農村集體土地、歸并農村居民點或促進農民到城鎮居住、收購存量土地、進行用地重新規劃、產業結構調整等,不僅改變了原來分散無序、粗放利用的現象,提高土地利用率、產出率,實現了土地資源的節約和集約利用,同時也改善了征收區農村居住環境,提高居民生活質量,更利于衡陽市城鎮化建設的進一步推進。
3.保障項目順利實施。如:石鼓區茅茶亭159.8畝(博文學校)項目已經完成,衡陽市博文高級中學新校區占地120余畝,總規劃建筑面積近十萬平米,預計投入5個億。目前第一期工程已經完工并投入使用,包含四棟教學樓、食堂、兩棟學生公寓、人防地下室,可容納2000名學生就讀,20xx年秋季學校共有近1700名學生。第二期計劃開工時間為20xx年12月,2022年8月投入使用,包含綜合樓、科技樓、兩棟學生公寓和一棟教職工公寓。屆時學校將全部完工,可容納4500-5000名學生就讀。
(二)綜合評價結果
城區集體土地征拆項目實施過程中,資金能夠按時到位,使用較得當,能夠按照衡陽市征地拆遷管理規定執行。項目完成后,增加了儲備用地及財政收入,對衡陽市的經濟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但在安置房建設與交付管理、項目過程管理、資金使用與補償標準執行等方面仍存在不足。
根據《城區集體土地征拆項目績效評價指標表》,20xx-20xx年度衡陽市城區集體土地征拆項目績效評價綜合得分為78.2分,評價等級為"中"。
四、存在的問題
(一)包干政策執行存在一定局限性
1.存在挑選項目的現象。因拆遷項目存在難易差別,但包干政策補償標準是一樣的,導致城區集體土地征拆執行過程中城區政府對項目"挑肥揀瘦"情況嚴重,對拆遷難度小、征地拆遷成本低于50萬元/畝的'項目設法爭取優先實施;而對少數拆遷難度大、征地拆遷成本高于50萬元/畝的項目推進緩慢。同時,城區政府未能積極發揮出包干政策區域統籌平衡的作用,來解決挑選項目的現象。
2.包干經費標準提高幅度過大。經測算,50個包干項目征地拆遷5,516.56畝,支出239,219.25萬元(含預計支出數),平均每畝拆遷支出43.36萬元,按照《關于加強市城區集體土地征地拆遷安置及資金結算管理工作的通知》(衡政辦函〔20xx〕8號)文件精神,包干經費標準50萬元/畝,獎勵1萬元/畝,完全能夠覆蓋。20xx年8月,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市城區集體土地征地拆遷及資金結算管理工作的通知》,城區集體土地征地拆遷標準提高到60萬元/畝,獎勵5萬元/畝,在征地拆遷標準沒有大幅提高的情況下,包干經費標準在原來基礎上提高了27.45%,大大增加了財政征地拆遷的成本。個別征拆項目因房屋、人口密集導致包干經費不夠的,城區政府以一事一議事項報市政府同意,而不應整體大幅上調包干標準,否則失去了包干政策的作用。
(二)部分土地閑置,利用率不高
現場查看的石鼓區15個項目中,萬福陵園項目在建,尚未投入使用,角山鄉虎形山項目開發商已建商品房(北宸之光樓盤),茅茶亭159.8畝項目博文學校已建成開學,其他地塊土地尚未開發利用,處于閑置狀態;雁峰區湘江鄉高興村、白沙街道塑田村17.263畝儲備土地、雁峰區塑田村土地27.49畝、珠暉區苗圃土地也處于閑置狀態,土地開發利用效率不高。
(三)不可預計費用的增加,加大區財政壓力
1.安置房未及時建成交付增加支出。由于安置房的建設選址和報建等手續辦理時間較長,建設周期較長,包括建設材料的上漲和人工工資的增加提高了安置房的建設成本。原有安置房評審在1200-1600元/平方米,現有安置房建設在2700-3500元/平方米,安置房建設成本存在一定的價格差,造成安置房未及時交付,導致延期過渡費增加。根據《衡陽市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衡政辦發〔20xx〕73號)之規定:"實物安置和遷建安置的給予臨時安置補償費300元/人/月。遷建安置補助12個月,實物安置補助24個月。實物安置延長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償費按照標準的150%支付"。據了解,各項目簽訂拆遷協議后,基本未及時建設安置房或安置房建成后未及時交付,均已延長過渡期限,臨時安置補償費漲至450元/人/月,且該費用仍需每月支付,經測算,石鼓區20xx年以后包干的11個項目每年需支付約1000萬元延期過渡費,該筆支出無疑將加大區財政資金壓力。
2.實物安置后續成本高。《關于加強市城區集體土地征地拆遷安置及資金結算管理工作的通知》(衡政辦函〔20xx〕8號)中明確,50萬元/畝包干結算的征地拆遷費用包括征地補償、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補償、住房安置過渡費、工作經費及不可預見費等拆遷過程中的一切費用。但安置房建成后,后續的物業費、維修費、配套設施費用均由區政府與鄉鎮政府承擔。
(四)征拆政策執行有偏差
1.政策存在漏洞。根據《衡陽市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衡政辦發〔20xx〕73號)規定:"被拆遷人按55㎡/人核定的建筑面積與實際建筑面積的差額小于或等于55㎡的獎勵4萬元"。在實際工作中,同一房屋下多個戶口(已在派出所合法辦理分戶)的家庭,在家庭內部進行財產和房屋分配時,將大部分房屋面積分配在人口較少的戶頭下,將面積較小的房屋分配在人口較多的戶頭下,使多人口戶頭的人均房屋面積小于55㎡,合理利用政策漏洞,多拿拆遷安置款,增加了征拆的成本。
2.重復計算支付補償款。
(1)重復計算拆遷戶的房屋內外設施補償。房屋內外設施及屋前屋后的青苗補償,蒸湘區蒸湘街道《長湖片區征拆工作實施方案》第8項要求按核定的正房底層面積150元/平方米包干補償,符合73號文的規定。實際征拆工作中未按上述要求執行,在計算了包干補償之外對設施單獨進行補償,多支付補償款。
(2)重復補償集體土地青苗設施。根據《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衡陽市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衡政辦發〔20xx〕73號),第三十四條青苗和附屬設施實行包干與分類補償相結合的方法。農用地上的青苗和附屬設施按附件3-1的標準進行包干補償,果園、茶園等按附件3-2的標準進行補償,苗圃的移栽按附件3-2的標準補償,雁峰區高興村、塑田村儲備用地項目存在重復補償集體土地青苗設施的現象。
3.超范圍補償個人附屬設施。珠暉區衡陽市湘江水利投珠暉區酃湖鄉6宗土地項目,存在將可搬遷的鐵管、電線、木頭等不屬于個人附屬設施納入補償范圍。
4.超標準計算支付補償款。
(1)個別項目無依據改變地類標準,多計征地及青苗設施費。岳屏鎮前進村儲備用地項目,2001年配合上級部門產業結構調整大批種植果樹,存在部分菜地套種果樹現象,市國土地局最終的土地勘測報告書是以目前土地現狀為準。區、鎮項目指揮部根據客觀情況,在征地實施過程中未以土地勘測報告書為依據,對地類適當作了一些調整,按菜地等標準發放補償款。根據岳屏鎮前進村地類現狀,重新計算土地征地款及青苗設施補償等,多計補償171.74萬元。
(2)超標準支付個人附屬設施補償。根據衡政辦發〔20xx〕1號文附件1房屋結構補償標準中規定:村民個人附屬用房按降低一個類別標準補償,磚木結構應按550元/平方米補償,珠暉區酃湖鄉拆遷項目、衡州路街道衡陽市城市東向公交停保場項目、雁峰區岳屏鎮隆橋村儲備土地項目存在個人附屬設施補償超標準現象。
(3)超標準支付青苗及附屬設施費用。根據查看項目地類測繪面積及類型,結合衡政辦發〔20xx〕1號文件青苗及附屬設施包干補償費標準,重新計算青苗及附屬設施平均單價及總價,珠暉區酃湖鄉酃湖村、勝利村儲備用地項目存在超標準支付青苗及附屬設施費用現象。
(4)個別項目超標準補償青苗款。根據衡政辦發〔20xx〕73號附件3-2中桃、李、桔等盛產期最高可補11200元/畝,雁峰區白沙村、塑田村土地項目存在超標準補償青苗款現象。
(5)鋼棚房、磚棚房實際補償標準高于征拆工作實施方案。如蒸湘區長湖片區松亭村儲備土地項目。
(6)不計或多計裝修補償面積。如珠暉區和平鄉洪塘村集體土地項目。
(五)財務管理方面欠規范
1.專項資金未專款專用。石鼓區15個征地拆遷包干項目中,序號1-6號項目,結存在區財政的資金調劑用于石鼓區自營雁棲湖項目;華僑城來雁新城項目(序號7-15),華僑城來雁新城項目、區指揮部、鎮街都有資金結余。蒸湘區對城區集體土地征拆專項資金統一使用一個賬戶(重點項目資金戶)調配使用,財務核算按不同的項目分別核算項目的收支情況,結余資金被調劑使用,主要是用于區城建投安置房建設、呆鷹嶺鎮延期過渡費等。蒸湘區蒸湘街道松亭村集體土地項目部分資金用于拆借其他項目。
2.部分項目財政資金已撥付但尚未啟動。根據《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市城區集體土地征地拆遷安置及資金結算管理工作的通知》(衡政辦函〔20xx〕8號)第三點"推行征地拆遷包干結算(二)資金撥付。征地拆遷資金按照"誰征用、誰付款"的原則和4:4:2的比例進行支付,其中:征地拆遷項目經市政府批準并啟動后,撥付40%資金;征地拆遷過半后,再撥付40%資金;征地拆遷完成后并結算后,撥付剩余20%資金"。四個城區5個項目,已撥付資金4,037.04萬元,但項目未啟動。
3.財務核算不規范。一是個別項目未按地塊核算。經現場查看華僑城來雁新城項目,黃沙灣街道、合江街道未按項目明細核算,全部計入華僑城項目支出,未按地塊核算,不便于項目支出的統計分析。二是未實行電算化會計核算,不利于財務管理。如珠暉區酃湖鄉、衡州路街道拆遷項目仍采用手工賬記賬,容易出現漏記、錯記情況,不便于財務管理。三是個別項目未及時進行賬務處理。如雁峰區岳屏鎮隆橋村儲備土地項目,區指揮部從20xx年6月至20xx年9月30日未進行賬務處理和登記賬簿等。
4.項目支出中列支其他費用。石鼓區角山鎮項目、蒸湘區長湖片區松亭村儲備土地項目、珠暉區珠報1204報、珠儲151報(白漁潭園藝場)儲備土地項目等,存在項目支出中列支臨聘人員工資、宣傳印刷費、區直單位政務大廳工程款、人行護欄工程款、安全生產工作經費的現象。
5.報賬發票不合規。現場評價中發現各項目存在餐飲發票不規范現象,如發票抬頭為個人,報銷附件有發票與點菜單,無加班事由、人數、名單等相關信息等。
(六)項目管理方面欠嚴格
1.未按規定標準進行安置。一是貨幣補償面積未按73號文執行。73號文第26條規定,市本級拆遷村民住房實施貨幣 安置的,另以55平方米/人,一般控制區范圍內的,補貼2700元/平方米。蒸湘區長湖片區松亭村儲備土地項目未按標準執行。二是安置面積不符合73號文規定。蒸湘區呆鷹嶺振興村項目,存在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不符合政策規定,存在多安置面積現象。
2.工作經費管理欠規范。一是工作經費超標準。如蒸湘區呆鷹嶺鎮振興村項目、蒸湘區聯合街道北塘村儲備土地項目、蒸湘區長湖片區松亭村、華興街道金星村(鳳凰城)項目工作經費均超出6%的標準。二是個別項目工作經費撥付進度欠合理。雁峰區岳屏鎮拆遷指揮部撥付前進村工作經費超過慣例標準,且該地塊僅征地尚未拆遷。三是個別項目無依據撥付工作協調經費。雁峰區岳屏鎮前進村項目,岳屏鎮拆遷指揮部撥付工作經費及矛盾協調費無具體協調事由。
3.個別項目拆遷獎勵補貼發放欠規范。一是未嚴格執行及時搬遷獎勵標準。通過查看合江街道6、7號地塊,拆遷結算表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存在不一致的情況,實際結算時,完成搬遷的時間已超過5天,但仍按5天內搬完的標準進行獎補。二是發放文件外人員獎勵。雁峰區岳屏鎮隆橋村儲備土地項目,存在發放《關于成立衡陽市雁峰區岳屏鎮建滔苑項目指揮部的通知》項目組成員名單之外人員征地拆遷獎金。三是無依據支付拆遷獎勵。雁峰區黃茶嶺街道五星村征地項目,發放征地獎金,無獎勵方案。四是超范圍發放拆遷獎勵。雁峰區二環路段陸軍特種作戰學院衡陽營區置換土地項目,黃茶嶺街道拆遷指揮部無依據發放獎勵;雁峰區岳屏鎮岳屏農場、隆橋村儲備土地項目,發放節地獎,目前政策無該獎勵發放依據。
4.檔案資料不完善。通過抽查石鼓區合江街道科技館集體項目和6、7、10號地塊項目檔案時,發現存在部分檔案中無身份證復印件、無相關家庭成員戶口信息、戶主簽字字跡不一致、結算表無審核人員簽字的現象。
五、相關建議
(一)加強征拆項目的績效前評估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湘辦發〔20xx〕10號)文件精神,將績效關口前移,對集體土地征拆項目,要結合預算評審、項目審批,開展事前績效評估,運用科學合理的評估方法,論證征拆項目的必要性、投入經濟性、績效目標合理性、實施方案可行性、籌資合規性等,評估結果作為申請預算的必備要件。投資主管部門要加強集體土地征拆的投資績效評估,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新增征拆項目的預算審核及績效評估,未按要求開展事前績效評估或評估結果為差的征拆項目不得列入年度預算,相關項目不得納入項目庫。
(二)加快閑置土地利用
作為土地儲備用地的項目,積極推進項目征地拆遷工作,完成征地拆遷后,及時交地,土地儲備中心應及時驗收,并掛牌出讓。對于已經凈地交付的土地,主管部門應積極推動項目建設,限期未開工項目收回儲備用地,減少不必要的二次青苗補償支出,降低征拆成本,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三)加快安置房建設工作進度
一是加快安置房建設進度,按期交付,減少安置房過渡費支出。各城區政府在事前要做好安置房建設規劃,前期加快對安置房建設選址和報建等手續辦理的審批程序,審批手續從簡,使安置房盡早開工建成,投入使用,減少延期過渡費支出。二是將安置房后續支出納入政府采購。市政府應根據安置房后續物業費、維修費、配套設施費等成本,結合各區市場價位,制定相關費用的采購標準,要求區政府與各鄉鎮、街道委員會在標準范圍內進行政府采購,并可適當撥付專項資金,規范、引導相關項目的實施,保證專項資金專款專用。
(四)嚴格執行征地拆遷政策標準
各城區政府、"兩區一園一城"管委會在實施征地拆遷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統一的、現行的政策標準,不得超標準、超范圍、重復計算補償,確保全市政策執行的統一性和嚴肅性,具體方案要在現場進行公示,確保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各城區政府要將征地拆遷補償方案等資料報市資規局、市財政局備案。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對征地拆遷補償情況進行監督,對征地拆遷工作不力或未按政策進行補償的城區政府,由市政府對其主要領導進行約談,市紀檢監察部門對隨意放寬補償標準的單位或個人進行問責處理。
(五)加強征地拆遷資金管理
一是設立征拆專戶,專款專用。每個城區只能在一家銀行開設一個征地拆遷資金專戶,并報市財政局備案,所有征地拆遷資金(含市級投融資公司部分)納入專戶實行"專戶儲存、專賬核算、專款專用"統一管理。征地拆遷資金專項用于征地拆遷開支,資金接受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審計局的監督管理,嚴禁挪作他用。各城區政府負責轄區內所有征地拆遷資金統一調度、合理安排、統籌平衡;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征拆項目資金使用的檢查,確保專項資金專款專用;項目指揮部要保證項目資金分項核算,避免與其他項目混合核算,提高財務核算準確性。二是嚴格資金撥付程序。嚴格執行《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市城區集體土地征地拆遷安置及資金結算管理工作的通知》(衡政辦函〔20xx〕8號)的要求,按照"誰征用、誰付款"的原則和4:4:2的比例進行支付,未啟動項目不得支付資金。嚴禁重復申報項目,對于20xx年以前完成的征地拆遷項目,在20xx年以后重新申報按50萬元/畝結算的項目,財政結算時需收回重新申報項目已撥付的資金。三是加強拆借資金管理。存在項目拆借資金情況的,必須明確借款期限,借款到期了應積極催收,收回借款。同時嚴禁列支項目之外的其他支出,擠占的項目資金必須限期歸還,做到專款專用。
(六)加強項目管理,優化包干政策
一是優化包干政策。目前征拆包干政策以土地面積為唯一維度,對于具體成本支出項目沒有細化標準及具體測算,建議在總價包干的基礎上,實行"分項測算、總價包干"的政策。市財政評審中心對城區政府編制的拆遷項目預算進行評審,根據分項測算情況,實行總價包干,對征地畝數大,人口數量少的項目降低包干標準,對征地畝數小,人口數量多的項目適當提高包干標準。對于分項成本,應完善相應的結算標準和測算過程,除了土地征收補償標準、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有現行標準,對于"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經費、街道(鄉、鎮)社區(村)干部助征助拆補助、其他各項征地拆遷服務費、不可預計費"均應有相應的取費結算標準,對"包干項目完成期限"也應有相應的規定,以控制后續不可預計費用。包干項目完成后,應按照相關的標準進行測算,在總價包干范圍內進行結算。二是加強征地拆遷摸底。城區政府和平臺公司針對計劃項目進行摸底,匯總項目畝數、人口數量、房屋面積等,按照拆遷政策測算拆遷補償費用,結合當地情況與項目拆遷優勢劣勢,制定項目預算,并按項目申報城區集體土地征地拆遷項目成本包干資金及完成期限審批表。三是強化征地拆遷規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根據城市規劃需求,牽頭制定衡陽市年度征地拆遷計劃,明確具體項目的征地拆遷面積、交地標準和完成時間,并將任務分解落實到各城區政府和平臺公司。四是加大集體土地征拆項目結算力度。地拆遷項目完成以后,城區指揮部和街道要及時結算,出具結算報告,分析項目盈虧情況及績效目標實現程度。
(七)制定征地拆遷獎罰制度,實行績效考核
征地拆遷完成情況作為市政府對城區政府績效評估考核的一個重要指標,要制訂相應的考核標準和獎罰制度。對于發放給區指揮部、鎮街、村組的拆遷獎勵嚴格按文件要求范圍、標準發放,并將獎勵計算依據留存備查,對于發放給拆遷戶的獎勵,必須按文件要求的標準進行獎勵,政策未規定的獎勵不得發放,也不得提高標準發放。
(八)制訂整改措施,確保整改實效
按照《湖南省預算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湘財績〔20xx〕7號)要求,各城區財政部門應根據績效評價結果,要求各城區征地拆遷項目指揮部制訂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責任,及時將整改落實情況及佐證資料匯總報市財政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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