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安全協議書3篇
在生活中,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協議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么寫的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運輸安全協議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運輸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施工、運輸兩項兼顧的原則,確保施工和行車安全。
一、遵守XX市軌道交通建設管理公司XXXX項目管理處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及要求。
二、凡影響軌道工程和行車的施工組織以及需要工程列車進行配合的施工組織,必須按本《辦法》的相關規定將本單位的施工計劃提前通報區間管理單位,與之協商,統籌安排區間施工計劃。計劃審核同意,方可施工。
三、各施工單位必須保證行車安全和運行線路的暢通,影響軌道工程和行車安全的施工,必須預先申報作業計劃、制定安全措施和防護辦法,經管理單位同意后,納入行車組織統籌安排實施。
四、管理單位在現場運行的列車車長要配合其他單位施工負責人的工作。如發現有影響行車、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施工組織,及時要求整改。在線路上施工前,施工單位的施工負責人必須通過書面形式向車站值班員進行施工要點登記,雙方同時做好記錄,車站值班員根據記錄安排行車的相關事宜。
五、使用動力車在地鐵線路上卸料或使用現場管理單位的工程列車卸料時,施工單位在提報作業計劃時,必須按照現場管理單位的計劃申報表提報行車計劃,注明計劃申報表中規定的相關內容以確保行車安全。裝載貨物時,貨物兩側不得超出平車車體,高度不得入侵機車車輛限界尺寸,不得超載、偏載、集載,加固必須符合行車要求,現場管理單位和軌道監理工程師要加強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行車要求的,及時要求其整改,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現場管理單位和軌道監理工程師有權取消施工單位此次的行車計劃。
六、列車運行到指定地點,上卸車負責人向司機、運轉車長(調車長)布置注意事項并組織指揮卸車。
七、材料物資不可在運行時卸車。一般不允許推進和單邊卸車,特殊情況必須推進、單邊卸車時,用料單位要制定安全措施并報車站批準,確保行車安全。
八、卸車完畢后,卸車負責人要組織人員清道并確認車輛已全部卸空后,通知運轉車長(調車長)開車。
本協議,自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乙方退場后此協議即告終止。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運輸安全協議書 篇2
需方:
供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供、需雙方安全責任,確保進、出需方廠區或在廠區內異地搬運、車載危險化學品等物資的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北京京豐燃氣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的有關規定,并結合實際工作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運輸物資及起止地點
1.1運輸的主要貨物:硫酸、鹽酸,為危險化學品。
1.2貨物的起運地點:
1.3到達地點:北京京豐燃氣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指定的送貨地點。
1.4需方采購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說明。
第二條:操作流程
2.1需方發出運輸指令。
2.2供方回復認可書。
2.3供方裝貨。
2.4發往目的地交貨。
2.5需方收貨單位驗簽。
第三條:需方的義務和責任
3.1需方至少提前12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供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并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如發生特殊情況,需方在供方派出運輸車輛前3小時有權對合理的內容進行變更。
3.2需方保證所采購的貨物不屬于國家違禁品。
3.3需方負責對供方有關駕駛員和押車人員進行必要的入廠前安全教育。
3.4需方負責審查供方的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運輸車輛的道路運輸證、車輛駕駛員及押運人員的從業資質證。
3.5因需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需方負責。
3.6需方保證按物資采購合同要求在供方向需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給供方。
第四條:供方的義務和責任
4.1供方必須向需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運輸車輛的道路運輸證、車輛駕駛員及押運人員的從業資質證。
4.2供方負責為需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并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需方指定的目的地。運輸安全由供方負責,需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3供方必須向需方提供所承運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告知需方所承運的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特性及應急處理事項。
4.4供方的運輸車輛進入需方廠區必須按照需方規定的.路線行駛,按照需方規定的要求停放,并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時設立警示標示。
4.5駕駛員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后,若需方使用部門對該貨物有任何意見,禁止駕駛員及押運人員與使用部門發生爭執,應立即與供方負責人聯系,并將反饋信息及時告知需方物資部。
4.6供方必須嚴格按照需方要求的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定時間到達時,供方應及時與需方取得聯系,向需方匯報并進行處理。若需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7供方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濕、泄漏、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人員傷亡、車輛損壞、交通事故、環境污染等,由供方承擔全部責任及損失。
4.8由于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供方必須及時通知需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于供方未及時通知需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給需方造成的全部損失應由供方負責賠償。
4.9若需方委托供方代辦貨物運輸保險,供方應積極配合需方進行保險,并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4.10供方不得向需方員工贈送錢物,一經發現,需方將記錄在案,并可能因此取消供方繼續作為需方合格供應商的資格,并有權拒絕供方參加需方其他采購業務的投標。需方將按照供方贈送錢物的雙倍價值扣減應支付供方的結算價款。
第五條:違約責任
5.1因需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供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供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需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系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需方聯系尋求解決辦法,該損失由需方負責。否則損失由供方負責。
5.2供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供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延期送達的,按物資采購合同中約定內容由供方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供方應照價賠償。
第六條:不可抗力
6.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協議或不能完全履行協議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6.2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協議的,應當在不可抗力發生后日內及時通知對方,雙方協商解決辦法,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在個工作日內提供有效證明。
第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6.1本協議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和其他注冊資料。如屬法人委托代理人簽署的,應有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6.2本協議作為相關物資采購合同的附件,與相關物資采購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3本協議由供、需雙方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生效。
6.4本協議的實效與相關的物資采購合同相同。
6.5本協議一式二份,供、需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7.1本協議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7.2本協議終止后,協議雙方仍承擔協議終止前本協議約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7.3本協議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8.1若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8.2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解決。
需方:
(蓋章)
委托代理人:
簽字日期:
供方:(蓋章)委托代理人:簽字日期:
運輸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簽訂《運輸合同》確定由乙方承擔甲方的產品運輸。因甲方產品的特殊性和乙方車輛、人員的實際情況,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等法規的規定,雙方現就產品吊裝、綁扎固定、遮蓋和運輸過程中的安全問題達成安全協議如下:
一、甲方產品的包裝應當符合國家或行業規范;乙方指派到甲方現場的人員及車輛必須具備法定資質和條件。
二、乙方指派的車輛和人員進入甲方廠區和廠房時應當遵守甲方的規定、服從甲方的管理。乙方指派的人員不得帶小孩或無關人員進入甲方廠區和廠房,不得將危險和爆炸物品帶入甲方廠區和廠房。
三、為了保證產品裝車得當及過程安全,甲方現場操作人員和乙方指派人員按以下方式配合:
1、乙方指派的運貨車輛按甲方現場人員的指揮進入甲方廠房裝貨。
2、車輛停穩后乙方指派人員戴好安全帽出駕駛室做好貨物裝車準備,準備好后通知甲方現場人員共同配合裝車。
3、產品由甲方現場人員操作行車吊裝,產品吊入車輛時由乙方指派人員指揮、配合甲方操作人員吊運、放置,乙方派出人員確認放置恰當;雙方人員要事先溝通好吊裝指揮和配合方式,防止發生誤操作;乙方人員不得自行操作行車吊運產品。
4、在雙方的配合中,如因乙方指揮語言、手式不當造成誤操作導致事故的,由乙方指揮人員負責;因甲方操作人員操作錯誤造成誤操作導致事故的,由甲方操作人員負責。
5、產品吊裝妥善放入車輛后,雙方操作人員的配合工作即告結束。產品的綁扎、遮蓋由乙方指派人員按《運輸合同》的要求進行。
四、對產品在車輛上的綁扎、遮蓋一般情況下應將車輛駛出廠房、到指定地點停穩后進行;因下雨等特殊情況,經甲方操作人員同意可在廠房內就地進行。
五、乙方指派人員應當做好產品在車輛上綁扎、遮蓋過程的安全措施,重點保護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同時不得對甲方現場人員、設備設施、其他產品造成損害。
六、乙方要做好指派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并依法履行好相關勞動安全手續。
七、甲乙雙方現場人員在配合吊裝過程發生事故的,按照國家規定或甲方的制度進行調查處理。因甲方人員、設備原因造成乙方指派人員、設備受傷受損的,由甲方依法承擔責任;因乙方指派人員、車輛原因造成甲方人員、設備及產品受傷受損的,由乙方依法承擔責任;因乙方人員、車輛原因造成乙方人員受傷受損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八、乙方人員、車輛離開甲方廠區后的一切安全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雙方現場人員在工作中受到傷害的,其救治及善后工作由雙方各自負責自己的人員,并不得因此給對方的生產和工作秩序造成影響;存在責任的劃分及賠償的,雙方按照政府部門或共同調查認定的事實劃分并依法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保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乙方指派人員在甲方現場受到傷害需送醫院搶救的,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醫院救護車輛送醫院搶救,并同時通知乙方。
十、乙方如因發生安全事故不能妥善處理或多次發生安全問題不能及時有效解決的,甲方可單方面終止《運輸協議》。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經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自簽訂之日起,與雙方簽訂的《運輸合同》具備相同約束力和相同時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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